临江之麋读后感|临江之麋读后感(系列十八篇)
时间:2020-06-24 作者:工作汇报网临江之麋读后感(系列十八篇)。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临江之麋》是《三戒》中的第一篇,是柳宗元谪居永州时所写。下面是《临江之麋》原文及赏析,供大家参考与学习!
《临江之麋》原文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
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临江之麋》翻译/译文
临江有个人,打猎时捉到一只麋鹿,把它带回家饲养。刚一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都摇着尾巴来了,那个人非常愤怒,便恐吓那群狗。从此主人每天都抱着小鹿接近狗,让狗看熟了,使狗不伤害它。
后来又逐渐让狗和小鹿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那些狗也都按照主人的意愿做了。麋鹿逐渐长大,忘记了自己是麋,以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时常和狗互相碰撞在地上打滚,越来越亲近。狗害怕主人,于是和鹿玩耍,和鹿十分友善,但时常地舔自己的嘴唇。多年之后,鹿走出家门,看见外面的.很多狗在路上,跑过去想跟狗玩耍。这群野狗见了鹿既高兴又愤怒,一起把它吃掉,路上一片狼藉。鹿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死的原因。
《临江之麋》注释
1.畋(tián):打猎。
2.麋(mí)麑(ní):麋鹿。麋,一种小型鹿类。这里“麋”、“麑”同义
3.畜(xù):饲养。
4.垂涎:流口水。
5.扬尾:摇尾巴。
6.皆:都。
7.怛(dá):惊吓,呵斥。
8.自是:从此。自:从。是:这。
9.日:天天、每天。
10.就:接近。
11.习示之:让狗看熟了。习:熟悉(也可作“经常”理解)。之:代词,指群犬。
12.稍:渐渐,逐渐。
13.良:的确。
14.抵触偃(yǎn)仆:碰撞翻滚。抵触,相互亲近地碰撞。偃(yǎn)仆:放倒。
15.益:更加。
16.狎:态度亲近而不庄重。
17.俯仰:周旋,应付。
18.甚:很。
19.善:友好,友善。
20.然时啖其舌:然:表转折。时:经常,常常。啖其舌:舔它自己的舌头(想吃麋鹿)。啖:吃,这里的意思是"舔"的意思。其:自己的。
21.众:众多。
22走:跑。
23.喜而怒:既高兴又恼火。
24.共:一起。
25.狼藉:散乱,这里指尸体散乱不整。
26.如:依照。
27.悟:明白。
《临江之麋》赏析/鉴赏
作者对封建守旧势力及其爪牙深恶痛绝,采用寓言的形式,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和深刻的揭露。作者通过这则寓言尖锐地讽刺了那些倚仗权贵而得意忘形的小人物,指出他们必败的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
"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这则寓言故事在写法上突出的是细致逼真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
麋至死不悟的原因是:它忘却了自己的种群本性,而且在养尊处优的情况下没有学会区分敌我。
作者柳宗元简介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汉族,河东(现在山西芮城、运城一带)人,[1]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与唐代的韩愈、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和曾巩,并称为“唐宋八大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有《河东先生集》,代表作《溪居》、《江雪》、《渔翁》。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我在语文书上看了一篇阅读文章--智慧之花。我实在对课文中玛利亚和江雪感到敬佩,玛利亚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将走向黄泉路的五个男生拉了回来;而江雪把法律作为武器,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到,这两个女孩是多么令人敬佩,如果这两种危险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些人也许就会置之不理或是忍气吞声。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是这样的:见到好朋友有危险了,不会先想到怎么就好朋友,却先想到的是害怕,自己会不会有危险。自己吃亏了,顶多是跟别人吵几句,有的甚至大打出手,也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从小到大学得那么多知识都是白用的么?难道就不能多加应用,来保护我们的财产、生命安全么?
玛利亚面对险情毫不慌乱,而是动脑思考,最后用学到的知识成、成功地救出了同伴。江雪在自己和同学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勇敢的和不法商贩作斗争,最终巧妙的借助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和同伴。他们两的勇敢行为让我钦佩不已。虽然都是同龄人,但和玛利亚、江雪比起来,我感到有很大的差距。
玛利亚面对危险毫不慌乱,而是动脑思考,最后用学到的知识成、成功地救出了同伴。江雪在自己和同学吃冰棍身体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勇敢的和不法的商贩作斗争,最终巧妙的借助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和同伴。他们两的勇敢行为让我钦佩不已。虽然都是同龄人,但和玛利亚、江雪比起来,我感到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们应该向玛利亚和江雪学习,学习他们的勇敢,学习他们的聪明。遇到危险,积极的运用老师教我们的知识,战胜困难,摆脱危险,保护自己。
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还会有许多困难,危险在等着我们,我将用爱心,勇气和智慧度过这些险滩,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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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眼的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上书店的网友:《时光之轮》第一部确实有诸多模仿《魔戒》的地方。大概也有当时这样风格的书会比较容易出版以及受欢迎的原因,但作者在随后各部中逐渐展开故事,才体现出他巨大的阴谋。几十个国家、势力、弃光魔将,无论是黑暗一方还是所谓的光明一方,每种势力都有自己的利益与图谋,在混乱的局势中钩心斗角,彼此合作、倾轧。没有人知道一切,没有人能掌控一切,没有人能突破所有束缚。竭尽全力之后,仍然无法斩断命运丝线编织的罗网,不得不被命运的洪流裹挟前进。《魔戒》强调的是人替代神成为自己命运主人的过程。《冰火》和《刺客》强调的是内心感情的矛盾冲突,而《时光之轮》则向我们呈现出一幅错综复杂又真实得要命的政治版图,以及大历史背景下个人的渺小。而当渺小的个人在历史洪流的冲击下屹立不倒的时候,大浪淘沙后,我们的眼前便显露出一颗颗光芒璀璨的宝石。而数不清的明、暗故事线贯穿于整个故事,一个个预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矛盾爆发点让时光之轮的世界成为一个真正够复杂、够有分量、够真实,也够有趣的世界。罗伯特·乔丹是我见过的最能放线和收线的作者,在每一部结尾处,当故事达到高潮,一系列冲突集中爆发的时候,都不由得给人回肠荡气,痛快淋漓之感。这大概就是《时光之轮》每一部都能跻身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前十位,新作(第十一部,也是倒数第二部)出版不到一周就突破百万册的原因吧……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内容简介:故事发生在魔法王国马洛尼亚,这里的人民生活在篡权国王的残暴统治之下。而传说之中有一个神话国度——英格兰,那里有汽车、收音机、步枪、爱情、艺术和自由,也许,那里有着希望和未来。李奥和弟弟史德林出生在马洛尼亚的一个魔法家族,他们的父母、叔祖都因为政变而相继逃亡,兄弟俩与奶奶相依为命。一本神奇的魔法书改变了他们无聊但平静的生活。里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了这本无字书,书里会不时地自动出现一些文字,发生在不久之前的那场政变,里奥家族的历史,一一呈现其中。书中还出现了那个神话王国英格兰,被驱逐的马洛尼亚王子莱恩,里奥的叔祖、大魔法师阿德巴朗都生活在那里,叔祖作为王子的老师,严格遵循着魔法预言训练王子,等待着重返马洛尼亚、夺回政权的那一天。奇异的是,今天书中所讲述的事情,往往第二天就会成为现实。那么,书中所描写的在英格兰所发生的一切,是真实的吗?是否也会变成现实?
王者之眼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很喜欢凯瑟琳说的,并没有什么神秘的魔法,关键在于,强大的意志力和专注。这本书里的李奥同学很厉害哦,他常常梦到另一个时空正在和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可他总是不以为然。直到书的结尾,他梦中的人穿越到他生活的地方,哈哈哈.....所以我说这本书是,交错的时空。好在它们是2条相交的线,有同样的星空。书里设定的环境是战乱,孩......
王者之眼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被众多媒体称为下一个J.K.罗琳!小说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持续的想象力,所有读者都将会饶有兴致地关注这位年轻的作者的下一步。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在研读有关郭思乐的生本教育的书籍,让我们深感生本教育在教学中的独到之处。本学期,我校研读的是郭思乐的《天纵之教》一书,让我领略到什么是“天纵其才”, 生本教育相信生命,生本教育激扬生命,而每个生命以其自然之伟力促使自己提升,这就是“天纵其才”。
也许有人认为这太理想化了,我们的教育要使人成长为社会的人,而你们却还在醉心于自然的人的境域。但其实,社会基本法则和自然法则的一致性,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一致的指向和谐。基础教育面临的是人之初,所学的是人之善,有什么理由,不可以依靠人之初性本善来学习呢?也就是说,教育要合于自然,向大自然寻找力量,才能成就天纵之才,自身也就成为天纵之教。
在实施教学过程中,教师想的最多的是学生,备的最多的也是学生,与我们以往的教学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以往我们教师关注最多的是这节课的教学设计,教学环节,而生本教育关注最多的是学生的思维,从学生出发。生本,是一种希望。生本,是一种力量。只有让学生的小小羽翼真正自由飞翔起来了,才能让其之天性——大自然给予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凭借,真正尽其所用。
之前的教学让我们教师拔苗助长,在给学生“催肥”,给学生 “助高”……遗憾的是当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孩子们会轻轻放下装满“硕果”的篮子,空手走出教室的大门。而当生本教育走进课堂,当孩子们再次走出课堂之后,再不是空手,硕果会自然扎根于学生们的脑海。这便是生本教育的魅力,教育源于自然。
书中有一个例子,一个“结巴”的孩子,在老师“不急”的引导方式下,孩子不仅“结巴”好了,还当上了学校电视台的主持人。这样的教学方式就是“无为而为”原则的体现和效果,教师不是通过不断地纠正、教育来改变学生,而是让他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尽可能地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有时候,外界的干涉越多,反而会使目标偏离,得不到预期的结果。因此,在教学中我们要留给学生自我学习、发展的空间,真正做到充分信任学生,敢于放手。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少年维特之烦恼》篇幅不长,情节也并不复杂曲折,主要角色只有维特和绿蒂两个人,全书以主人翁维特不幸的恋爱经历和在社会上处处遇到挫折这一根线索连起来,构成一部完整的**。
它的情节是这样的,维特是一个年轻人谁擅长诗歌和绘画,热爱自然。春天鲜花盛开时,他来到一个安静的山村。
青山谷,黎明和黄昏,村童,都引起了他的兴趣。面对自然美景,他朗诵诗画,自得其乐,流连忘返。
这时,他的心境很平静,但这种平静并没有持续多久。
在一次舞会上,他遇到了一个年轻活泼的女孩,绿蒂,并一见钟情。后来,他经常去她家陪她。他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天堂。
部门绿蒂已经订婚了,她信守订婚的誓言,不能把爱情交给维特,维特很失望。
他尝到了爱情的苦药,欢乐变成了麻烦。他不得不向绿蒂和难忘的山村告别。
过后,他进了一个公馆当秘书,但是官场上的腐朽,虚伪、倾轧、嫉妒,使他忍受不了,在多次碰壁后,他离开这腐朽的社会,回到原先的山村。
那儿景物依旧,但人事全非,绿蒂已经结婚了,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
他既憎恶腐朽的社会,渴望的爱情又成为泡影,使他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在隆冬的季节里,他唱着奥西恩的悲歌,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部**反映了知识分子对封建道德的要求、对等级制度的反抗和个性的解放。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二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一本书。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局——维特自杀了。
维特是一个恃才傲世的热血青年。
他画画的技术异常高超。
他搬到乡下以后,一切也过得不错。
然而,自从他见到绿蒂,他就一见钟情。
可是自从他见到了阿尔贝特——绿蒂的丈夫以后,他便觉得他的每一天都变得神情恍惚,变得没意义了。
他在最后,终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便向阿尔贝特借了枪,自杀了。
事实上,我认为维特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和一切创造一个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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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合之众》有感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高中的时候,最爱语文晚自习。偷得几时闲暇时光,拿本好书慢慢磨。那时同桌买了本《大地之灯》,封面上有朵巨大的莲花,枝叶花瓣恣意蔓延在纸张之上,跃然欲出,也撬动了我的阅读之心。可惜时间不多,只能囫囵吞枣读了一番,而今日又重读一次,别有风味。
《大地之灯》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讲述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出生的两个少年独特的成长经历。他们从开始的迷惘不知所措,到和现实生活的抗争,最后生命走向了通途。两条主线无形之中相交,又在同样的地方戛然而止。
作者七堇年是80后,可是作品和视野却有着不一样的高度。她的笔风老道凝练,不同于同时期的一些作家,一味地追求辞藻华丽、情情爱爱,其实只是堆砌,一副空洞的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些烂大街的小说,俗套的情节着实令人生厌,顶多作为闲暇消遣。《大地之灯》是她对现实主义作品的尝试。字里行间,我可以看出她内心的安定和强大,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不随波逐流,获得内心的安定也是我一直追求的一种生活状态。
整个故事之中,我最爱的人物便是辛和。辛和是在男主角简生的大学时期出现的一个女子,她活泼开朗,笑起来阳光明媚,但是生性冷漠沉闷的简生却将她的心牢牢牵住。她用自己的温暖保护着心爱的人,为了他不顾一切。尽管简生的心中一直有一个神秘女子“淮”的存在。我爱她的坦荡,爱她的执着。如果一个男人始终对你忽近忽远,冷冷淡淡,你是否还有勇气去牵手?如果他的心里住着另外一个她,你能否抛开一切放手让他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如果他当时决绝的与你离婚去照顾一个非亲非故的绝症女子,你是否还能选择原谅?辛和在书中告诉了我,“可以”。答案是如此坚定,正是这样,她也守来了自己的光芒。可以说,淮和辛和在简生寻找生命的隘口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淮在简生的少年时期,他在他最潦倒落魄的时候,给了一个近乎孤儿的他难以比拟的温暖和爱。而辛和在简生的大学及后期,让他的性格渐渐变得不再那么孤僻,对于他的绘画事业也有了推动的作用。这两个女人所给的爱,成就了简生。他也最终通过自己的探寻,让生命得以解脱、救赎。
读完此书,忽觉心中暖暖地,辛和在简生重新回来的那个风雪之夜,安静地对他说“我一直都在等你回来。”这句话,灼热了我的眼眶。而大地之灯也在心中悄然亮起。
我们也在这或明或灭的世间寻找着,龃龉前进着,去点亮那盏灯。跌撞了百次,终而明了,因爱而生的大地之灯,永远都不会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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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有个猎人经常到山上打猎。
有一次,他在山上下了一个网,准备网猎物,下完后就回家去了。
过了两天,猎人就到山上看自己下的网有没有网到猎物,到了山上,看到网中有一只小麋鹿,它可能还没断奶呢?猎人看到这么点的小家伙就不忍心杀它,动了恻隐之心,就把它抱回家去饲养。
刚跨进门槛,家里的一大群狗都摇头晃尾地跑来,流着口水想吃小麋鹿。主人大怒,狠狠把狗教训了一顿。
从此,主人就天天抱着小麋鹿,让它同狗相互熟悉。可是每次狗只要稍微露出不良企图,主人就立刻将狗毒打一顿。
这样时间一久,小麋鹿就和那群狗混得很熟了,时时在一块儿玩耍,打打滚,舔舔毛,十分亲昵。这些狗虽然很想尝尝鹿肉的鲜味,可是惧怕主人,只能看着它咽咽唾沫,小麋鹿呢,也忘记了自己原是鹿类,把狗当成了好朋友。
有一天,小麋鹿跑出门外,看见大路上躺着一群别人家的狗,立刻欢蹦活跳地跑上去同它们玩。群狗一起惊奇地瞪着这只小蠢货,又喜又恼,随后呼啦一声扑上来,你争我夺,把小麋鹿撕得粉碎,只剩下满地的肚肠血污。
这头小麋鹿直到临死,还没有醒悟过来。
【大道理】:
人们要认清敌友,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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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后悔自己这么晚才读《围城》!这本书真的很对我的胃口! 有些东西出名是虚名,看过后也不觉得,不过有的却名副其实,就像这本书,不会让我向往次一样,充满希望的开始,失望至极的结束不多说了,略谈浅见!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19101998年)的作品,已成为二十世纪重要的学术和文学经典。
通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的确很博学多才,他的学位很高,我想他还是一个充满幽默感的人吧,看这本书我明知它不是笑话,但我却不止一次大笑,为作者某些生动恰当又不至于古板的比喻而笑,真的很有趣。 我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全书塑造了那么多人物,却没有一个是我打从心底里喜欢的。鲍小姐很无耻,自己是有未婚夫的人,却忍不住旅途的寂寞而勾引方鸿渐;苏文纨呢?除了名字好听,简直让我讨厌,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也不嫁喜欢自己的人,真不知她怎么想;可能大多数读者喜欢唐小芙,我也不觉得,二十岁左右在今天或许还太小,但在那个年代理应是懂事了的,真正喜欢一个人又岂能因表姐的一面之词而放弃?对她的描写也止于书的三分之一处,可见她也不过如此。孙柔嘉呢?看了她和方鸿渐的婚姻,我又想起那句经典老话:强扭的瓜不甜!
我想说的是,岂止不甜,简直是苦不堪言。千方百计地嫁了,挖空心思地得到了,结果呢,也不过如此;至于方鸿渐,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要说他卑鄙吧,有些时候又觉得他挺君子的,但假文凭的事也不是别人冤枉他的,被鲍小姐戏弄之后又跟苏文纨玩暧昧,继而喜欢唐晓芙,最后无奈地娶了孙柔嘉,他的感情是不是太过复杂,关键是结果照样悲苦或许作者正是要这样安排才能有力地论证那个不衰的真理吧:英国版的把婚姻比喻成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版的呢,则比做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看过之后不经让人对婚姻产生了恐惧感,或许是个人见解,我觉得结婚不是儿戏,我们是不是应该本着认真的态度对待呢?相互喜欢的人也不能保证婚姻永远不面临危机,勉强凑合的更不行,在他们的生活中,一顿饭、一张桌布、甚至一句无心的话也可能成为争吵的引子,吵多了,疲惫了,绝望了,心死了,感情自然破裂,婚姻理应结束。所以方鸿渐跟孙柔嘉的结局是意料之中的,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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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希望 《礼物》之读后感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历经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礼物》这本书籍,读完它后使我掩卷沉思、受益匪浅,让我从中学到了无尽的做人道理。《礼物》是我们系在读书明志活动中推出的一本书籍,作者约翰逊博士继《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又一佳作!
使我对奶酪的香味仍记忆犹新,它告诉我如何去面对我力所不能及的情境,对千变万化的情况该做出什么反应,又该怎样直面我们的未来
如今我又读了《礼物》,刚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简短易懂的寓言故事,文中提到的那份世界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现在,想过去学***手创造性未来明确目标,再细细品味才能领悟到其中的真理!所谓的礼物是真实的,不是真实的东西,让每个人都能了解真实。在现在里生活,在过去中学习,制定未来的计划。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里,《礼物》会帮助我重新发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就像故事里的年轻人一样,你也可以找到自己最重要的礼物,体验自己的追求!我们总是在寻找礼物,但我们往往忽略了我们已经拥有的礼物:
无形的此时此刻,才是最珍贵的。当你会心投入你正在做的事情时,你的心就不会游离不定。如果你享受生活,你会更快乐,更有效率。
你决心只专注于那一刻发生的事情,而这种专注和专注将引导你走向成功。
人生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此刻!
这是一个寻找礼物的故事,也是年轻人成长的精神写照。这位年轻人从一位聪明的老人那里听说了一件神秘的礼物。据说这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拥有它会变得更加快乐和成功,但只有它自己。年轻人绞尽脑汁想办法,但礼物从未出现。
然而,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礼物的本质是学会把握身边的那一刻,让他过上更幸福、更成功的生活。它引导人们从过去、现在、未来审视自己,使人们过上富裕、自由、幸福的生活,工作更加舒适、出色。作家斯宾塞?
约翰逊用一个故事告诉读者,幸福最重要的是珍惜现在,把握它。我们应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现如何把握当下,如何欣赏自己所拥有的,哪怕只是一件小事,然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自己。那一刻,你会体验到一种快乐与幸福!
一旦找到方法,你就会发现做到把握此刻并不难,还可以每天反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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霾之殇的读后感,来自沪江的网友:《霾来了》突出的特点是警示、呐喊与抨击霾中乱像。《霾之殇》则突出用血淋淋的事实昭示、提醒与呼唤政府、企业、公众、环保,用科学的力量、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同心治霾、精准治霾,打击“制”霾。《霾之殇》相比《霾来了》,官商“两场”博弈更加矛盾、激烈,正能量体现更加融入时代、体现人性、接足地气。在《霾之殇》大背景的真实性、整体贯穿的新闻性与巧妙构架的艺术性合理衔接,增强读者持续阅读的吸引力、整体思考的提示力和阅读中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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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范文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我们在历史上很难看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走向有任何明显的利己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踢**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来说:“群体只知道简单和极端的感觉;他们接受或拒绝作为绝对真理或谬论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意见、想法和信仰。
“因为这种简单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特别是‘社会真理’只能在讨论中成长”,它总是倾向于把非常复杂的问题变成简单的口号。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冲突,讨论它们,而团体永远不会这样做。
在公开会议上,演讲者即使做出最轻微的反驳,也会立即受到愤怒和粗鲁的责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
太多的至会甚至会给领导者带来障碍,但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是这些智力有限的人。”)。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
回顾历史,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为什么在当时的德国人民中流行。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
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临江①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②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③。
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④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⑤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外,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⑥道上。麋至死不悟。
①临江:地名,江西省清江县。②怛(dá):惊恐。③稍:渐渐。使与之戏:即“使其与之戏”,让狗和小鹿一起玩耍。④良:的确。⑤俯仰:周旋,应付。⑥狼藉:散乱的样子。
2.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画线句。
2.①麋麑逐渐长大,忘记自己是麋,认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互相顶撞翻滚,越来越亲热。
②那些别家的狗看见它,又高兴又愤怒,一起把它吃掉了,路上一片血肉狼藉。
3.“恃宠而骄”终不会有好下场。
2.翻译句子。
(1)临江之人畋得麋麂,畜之。
(2)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3.上文说“麇至死不悟”,麇不悟什么?
4.作者通过这个寓言故事要告诉人们什么道理?
1.(1)靠近(2)逐渐 (3)更加 (4)经常 (5)明白。
2.(1)临江的一个人打猎捕到一只幼鹿,养了起来。
(2)狗害怕主人,和它滚打得很友好,但还是经常舔舌头(想吃啊!)
3.被狗吃掉的原因。
4.不要企图扭曲、改变事物的本性,越想改变,麻烦就越大,顺势才是根本。
1.畋(tián): 打猎。 2.麋(mí)麑(ní):麋鹿。麋,一种小型鹿类。这里“麋”、“麑”同义。
3.畜(xù):饲养。 4.垂涎:流口水。 5.扬尾:摇尾巴。 6.皆:都。
7.怛(dá):惊吓,呵斥。 8.自是:从此。自:从。是:这。 9.日:天天、每天。
10.就:接近。 11.习示之:让狗看熟了。习:熟悉(也可作“经常”理解)。之:代词,指群犬。
14.抵触偃(yǎn)仆:碰撞翻滚。抵触,相互亲近地碰撞。偃(yǎn)仆:放倒。
15.益:更加。 16.狎:态度亲近而不庄重。 17.俯仰:周旋,应付。 18.甚:很。
20.然时啖其舌:然:表转折。时:经常,常常。啖其舌:舔它自己的舌头(想吃麋鹿)。啖:吃,这里的`意思是“舔”的意思。其:自己的。
21.众:众多。 22走:跑。 23.喜而怒:既高兴又恼火。 24.共:一起。
临江有个人,打猎时捉到一只麋鹿,把它带回家饲养。刚一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都摇着尾巴来了,那个人非常愤怒,便恐吓那群狗。从此主人每天都抱着小鹿接近狗,让狗看熟了,使狗不伤害它。后来又逐渐让狗和小鹿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那些狗也都按照主人的意愿做了。麋鹿逐渐长大,忘记了自己是糜,以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时常和狗互相碰撞在地上打滚,越来越亲近。狗害怕主人,于是和鹿玩耍,和鹿十分友善,但时常地舔自己的嘴唇。多年之后,鹿走出家门,看见外面的很多狗在路上,跑过去想跟狗玩耍。这群野狗见了鹿既高兴又愤怒,一起把它吃掉,路上一片狼藉。鹿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死的原因。
作者对封建守旧势力及其爪牙深恶痛绝,采用寓言的形式,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和深刻的揭露。作者通过这则寓言尖锐地讽刺了那些倚仗权贵而得意忘形的小人物,指出他们必败的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2]
“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这则寓言故事在写法上突出的是细致逼真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
麑至死不悟的原因是: 它忘却了自己的种群本性,而且在养尊处优的情况下没有学会区分敌我。[2]
寓言往往是先叙述寓言故事,然后加以评论,使用比喻,夸张,拟人等手法,借助动物、植物或人们相关的事例,来讽刺或揭露某些社会现象、做人之理,给人启示或教育。柳宗元的这篇寓言则要你用心思考方能领会其含义。
寓言描写了麑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数据之美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相对来说还算比较新,是从英文版翻译过来的。英文版20xx年出版。中文版20xx年10月出版。由20篇相互独立的文章组成。每篇讲一个数据处理相关的项目。不涉及具体的技术细节,仅仅是概括说明原理、思路、过程、结果。总体来说,阅读起来有点晦涩。感觉作者基本都明白英文版的意思,不过有些地方中文表达上不够通顺。这在IT业的翻译书中已经算不错的组合了,强过中文过关但是不懂技术的情况。其中讲数据可视化的文章有几篇。还都比较有意思。比如第六章“照片档案的地理之美”,说的是英国的一个名叫“Geograph”的项目,收集了大量的英国的照片及普通用户对照片的标签,作者分析这些标签,并且用图形化的方法把许多分析结果展现出来;第11章“都市数据可视化”,讲的是把警察局的犯罪发生的数据与地图结合起来,预测犯罪发生的地点与类型从而提早预防;第12章“Sense.us的设计”讲以可视化手段分析美国150年以来的人口数据,得出许多有趣的结论;第17章“数据浅析:探索形形色色的社会定型”说的是用图形化方法分析一个网站的大量用户相互之间的评论;第19章“美丽的政治数据”同样使用可视化手段分析选举相关数据。第4章“PNUTShell中的云存储设计”,说的是雅虎的一个云存储的项目PNUTShell的设计思路和优缺点。这个项目面对的应用主要是社交方面的应用,数据一致性要求不高,可用性、扩展性要求很高。因此就对一致性做了一些牺牲,满足比较高的可用性和扩展性。数据只要最终按照操作顺序执行了相关的操作,最终一致就可以了。每一条数据都记录了版本号,好知道自己执行到那个步骤了。每一条记录还需要记录自己是不是主备份。写操作要先写主备份然后逐步同步到其他数据库上。如果系统发现用户比较频繁地写数据但是主备份所在服务器的物理距离与用户的物理距离比较远,就自动把主备份记录转移到距离用户更近的服务器上。如果主备份损坏,系统也会从剩下……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故事是这样的:本来贵州没有驴,但有一个好事者把驴迁到了贵州的深林里。老虎看到了这个庞然大物,心里很害怕。过了几天,老虎碰了它一下,驴叫了一声,又过了几天,老虎又碰了它一下,驴踢踢腿。老虎发现驴光会叫和踢腿,别的什么本事都没有,于是把它吃了。
这个故事有三层意思:从驴的角度来看,不能逞能,过早的暴露自己,这样才能安全。从老虎的角度来看,只要知道自己,了解敌人,就会胜利。从我们的角度看,庞然大物并不可怕,只要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就会百战百胜。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泡沫之夏读后感
泡沫之夏读后感(一)
明晓溪的作品我是第一次看,那种细腻的文字、纤细的感情让我这几天都沉迷在作者制作出来的眩惑的世界里面,或悲伤或喜悦或揪心或叹息
第一次听泡沫之夏的名字,是上学期舍友在无意中说起的,她很喜欢黄晓明,而泡沫之夏被拍成电视后黄晓明是担任男主角之一的,所以我舍友一直期待着这么电视剧能够快点上映。听着听着,我似乎也对泡沫之夏兴起了兴趣,这个名字本来就引起我的注意:夏天,给人一种鲜艳的、仿佛烟火盛开的感觉,而泡沫,却是一时刻的迷离,美得短暂,短暂得让人抓也抓不住。
那么,作者所营造出来的是如何迷离如泡沫的美丽呢?
看过之后,我的心底好像被作者的笔尖轻轻地划出了洞,冰冰凉凉的,却慢慢流淌着一股带着忧郁的绵密来,里面的每个人都那么个性鲜明:伊夏沫,那海藻般的长发、平静的眼波、坚强得像是暴风雨中的一棵大树、却又在最在乎的人砰然倒下后令人心惊动魄的脆弱仿佛带着一个漠然而宁静的面具,为了弟弟的医药费而进入娱乐圈,在复杂纷繁的娱乐圈里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面对林林总总的攻击与陷害,让人觉得她像一个不染尘埃的海之女神,那么平静而坦然地对待周遭的暗涌,却不顾一切的保护着重要的弟弟小橙。而小橙,那个懂事贴心的20岁男孩,爱姐姐爱得仿佛生命中的全部都是为了她而存在,如果上天让他在生命和有幸成为姐姐的弟弟间选择,他说他仍然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姐姐的弟弟,他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只可惜他对姐姐有太多的遗憾和怜惜,他用画笔流泻出对姐姐的期望,每一张画里姐姐都是笑的灿烂美丽的,那笑直透眼底,可是现实中姐姐虽然总是笑着,但却是那么淡那么浅,如果姐姐为了他的病而一再牺牲自己,那他也坚决为了姐姐的幸福和快乐放弃自己蔓藤般的生命,他祈求下辈子能成为姐姐的支撑,或成为哥哥或成为爸爸,能够给姐姐最无忧无虑最幸福快乐地生活。
两个相互缠绕的生命,到底谁依赖谁?一个为了弟弟而拼命地打工挣钱,成为了弟弟的支撑,而弟弟的健康也成为了姐姐拼命努力下去的支撑,一旦谁倒了,另外一方也崩溃了洛熙,朦胧妖娆,有着如罂粟般令人倾醉的清澈华丽,身边仿佛围绕着氤氲的雾气,他不像是凡世间的人,而像是一个能颠倒众生的妖精,桀骜不训地想要颠覆世界,就算在眩惑迷离的娱乐圈里,他的美都让人心惊沉迷,但是作为一个被母亲抛弃送进福利院然后被无数家庭收养和抛弃的他对爱不再有安全感,懂得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最优秀出色的那一面,外表的温柔,内心的阴暗和不安,就算面对爱情也无法全然去信任,竟以自杀来逃脱这种痛苦和绝望;欧辰,一个一走出来就是神邸的存在,那尊贵的气息,那无所不能的执行力,那霸道和独占欲,却在爱的炫惑中浮沉挣扎,一个自尊高于天的人在爱的人面前却只是一个恳求被爱的凡夫俗子,那飘动的绿蕾丝是他心底缠绕不去的爱恨情仇,缠住了他深不见底的孤独也缠住了她的无措。
书中描写的爱情,夏沫、洛熙、欧辰之间的爱与恨,让人感到窒息。爱得太深,伤得就越深。爱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深入骨髓,仿佛没有了那个人的爱,世界变得空虚和荒凉。
因为爱,他们可以互相伤害。他们三人挥舞双刃剑的时候,都是伤痕累累。于是,在经验的浪潮中,他们开始审视对方的**,开始审视自己,然后改变自己。在爱中学会了平静和接纳。
也许这是作者的初衷,爱情过于偏执只会造成伤害,真正的爱情不是让爱人在身边,而是给他选择幸福的自由,彼此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喜欢这本书,喜欢这个故事,夏沫的坚强,小橘子的贴心,洛熙的痴情和欧辰的深情,都让人深受感动。虽然我对网络**一般不会注意,以前看过《那小子真帅》,觉得不怎么好看,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体会到很多东西,不仅仅是爱情的,更是关于亲情和心智上的。其实,偶尔看看这类书也不错。
泡沫之夏读后感(二)
那个夏天,夏沫邂逅了洛熙,生命开始改变了它的轨迹,一切都朝着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方向行进;那个夏天,夏沫伤害了欧辰,带着怨恨,带着心痛,带着不能遗忘的忧伤结束了曾经美好的情节;那个夏天,夏沫洛熙欧辰,三个人的命运彼此缠绕层叠纠结在一起,在苍茫的大地上画出或喜或悲的曲线,是**的诅咒,是无尽的梦魇,还是上天的恩赐?
那个沉静的波澜不惊的女孩,有着如海洋一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琥珀色勾勒出一丝漠然与冷酷,她把自己的心灵塑上坚硬的盔甲,不让人轻易的来去穿梭。
因此,当这个漂亮的男孩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不准备给他任何机会接近她自己的灵魂辩护。她冷漠的目光注视着他,宣布阻止他靠近。
然而,这个计划并没有包含上天安排的命运。她越是防御性,他就越容易接近她的心脏。一切都开始超出她的想象。一种模棱两可、不安的感觉渐渐长大,袭击了她的世界。洛熙,那个让她恐惧让她心惊的男孩子,如无处不在的微风一样,在她的心中划出痕迹。
洛熙不经意间的降临,震动了夏沫的领域,也震动了欧辰的领域。
欧辰,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有着尊贵的地位和难以企及的轩昂气质,面对着惊为天人的洛熙,他开始害怕,开始防备,他渴望掌控夏沫的一切情绪,却越来越力不从心,那个惊艳的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夏沫身边的少年,他正带着闪亮的光芒,点缀了夏沫的天空。
我喜欢第一个,洛熙,那个有点脆弱,有点自卑,有点叛逆的男孩。时而无情,时而温柔,时而**,时而天真,时而他的小小报复也让人伤感和怜悯。他对夏沫的爱,带着刻骨的缠绵悱恻,也带着太多的依恋,太多的彷徨。
最喜欢第二步的夏墨,是通过学会坦诚来学会亲近的女孩。看着她越来越爱洛熙,看着她忍无可忍地伤害他,拼命地保护他,看着她对洛熙绝望的样子,有一种淡淡的幸福。对于少爷来说,她也从疯狂变成了平淡,忘记了过去,留给欧辰的是遗憾和心碎。
爱欧辰的第三部分,那个变得冷静、成熟和纯洁的男孩。他收起了往日的高高在上,俨然变成了普通的恋爱中的人。他的宽容和体贴,他的宁静和平和,他的无私奉献使他感到幸福。
也许是第一部的他太多霸道的缘故,使我以前对他并不看好。但看到最后,看到他一滴一滴的改变,于是觉得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确实是最好的结局。我真的很喜欢欧辰才。在他身上,那种深沉、淡漠、端庄的气质有太多的理由吸引我。
看着他从一个恃强凌弱任性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真的很有希望!
那个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记忆,一起衍生,虚幻,消亡
泡沫之夏读后感(三)
看完明晓溪的《泡沫之夏》,实在很想写那么一篇读后感,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叹服于作者掌控故事结构的能力与流畅、细腻、如精灵起舞般的文笔。这个长篇故事是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就像鹅暖石砌成的精致城堡,没有任何不必要的负担。每一个故事的过渡和转变都是如此平稳而不突然。
列如:本文的主人公尹夏沫,从一个外表冰冷坚强,内心脆弱无助的女孩变成一个内心充满了爱的母亲;欧辰原来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少爷,他强烈霸道的感情总让夏沫难以承受,可经过那么多事后,他变得会站在夏沫的角度为其思考,并且懂得什么才是能让别人快乐的真爱。
**的看点有很多,不像有的文章仅仅突出一个单纯的主题,就算文笔多么精彩,最终还是会让人有单调乏味之感。而《泡沫之夏》却很有看头:有夏沫,洛熙,欧辰三人之间百转千回让人时喜时悲、时忧时痛的曼妙恋情;有夏沫对弟弟小澄那种血浓于水,骨肉相连,即使付出了多少让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最终却依然以天人相隔而告终的悲情亲情;还有那风云变幻的娱乐圈,有人机关算尽却自毁前程,有人不管面前有多少阻碍仍然凭实力获得成功在这些大大小小,却都在作者笔下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情节中,也许有哪一点,能真正触动你的心弦吧。
我很喜欢这部**,以至于在读完后萌生了想动笔涂鸦一番的念头,也许真能写出点什么好东西。可俗话说得好人情练达即文章,毕竟还在象牙塔,再加上文笔的修炼也不过尔尔,写出的文章显然稚气未脱。时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待到有实力创作的时候,我一定会像晓溪那样,提笔筑就属于我的文字世界。
◈ 临江之麋读后感 ◈
杂记之读后感1。或许生活就是如此现实,不知不觉中我们沦为生活的奴隶,看着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颐指气使的面孔,我们会嗜之以鼻,然而世俗的烟火足以灼伤大部分的人,那些说好永远信奉的真理随风而逝,那些海枯石烂的诺言早就败给了时间,对利益俯臣,在现实里也随即成了众人仿效的模板,广经流传。
2。我们终究可以说,是痛苦滋养了我们,对过往我们知道美和真诚要被纪念,不能轻慢也不能被忽略,不能折损也不能被玷污,看重过往的人,才会看重今天,保存曾经的独具与美丽,而不是否定和淡然,这是一件大事,是人必须想,必须做的,今天和明天都在我们心里,从无断续。
3。我们标榜的道德无形中成了压抑我们飞翔的牢笼,但是亲爱的自己别听信这可笑的胡言乱语,难道你会认为和颜悦色的与人交流会好过怒骂相向的不耻行为吗?也许我们缺少的只是冷静的思考和想象,从事实出发。
4。也许时间或空间会给我们无形的压抑,让人们想对自己说,傻瓜,你做的够不够,
5。我不在乎我需要付出多少,我只想知道我需要努力工作多久,我需要为那天付出多少。
6。站在阳光下,看着那个人群中最耀眼的人,也许心里不是期望自己可以如他般优秀,只求简单的自己也有被目视的瞬间。
7。我们总是后知后觉,因为我们瞎了耳朵,聋了眼睛。
8。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知道有那么一抹似曾相识的情节总让人浮想连篇,眺望远山,不由回首,少了什么……
9。迷茫什么,放纵什么。你是你,我是我,我们都是不同颜色的烟花。
10。凡事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要加,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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