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推荐十七篇)
时间:2019-08-01 作者:工作汇报网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推荐十七篇)。
✧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省社会救助局
作者:
责任编辑:冉钰烽
发布时间:2015-02-11 16:33:43
黔府发〔201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7日
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省级民政部门统筹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省级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特区)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州)、县(市、区、特区)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设置统一受理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全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八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应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按照所辖县(市、区、特区)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认定的指导意见,由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市(州)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由居住证持有人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及时调整初审意见。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应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初审意见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入户抽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对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开辟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绿色通道”,保护其隐私。
第十一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失地农民、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纯女户家庭成员、单亲家庭成员,应当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给予生活保障,特殊困难补助金发放不累加。
第十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将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告知。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减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三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四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七条 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失踪或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特困人员供养设施,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完善救助物资采购、轮换、储备、调运、回收等工作机制,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
市(州)、县(市、区、特区)和多灾易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调运及时的要求,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点),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协议代储机制。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等救助工作措施,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灾情信息。灾情稳定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情核查、会商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
第二十四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对因灾倒损房屋情况进行核查,建立倒损房屋台帐。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地质灾害治理、以工代赈等项目和资金,支持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确保房屋选址和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寒、次年春荒期间,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冬寒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次年3月至5月。
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帐,并统筹考虑冬寒、春荒期间可能发生的新灾因素,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 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三)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四)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五)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
(七)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
(八)因医疗自负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八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第二十九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由居住证持有人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一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省、市(州)卫生计生部门按国家规定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应当向市(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拨付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市(州)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上应急救助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的资金规模筹集基金,并向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支付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条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对义务教育阶段救助对象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对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学校应当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保障其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第三十四条 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接受能力、教育需求等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对能够适应普通义务教育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其就近进入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方式和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指导家长培训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第三十五条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教育救助对象在享受国家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时,按国家资助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教育救助对象应持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救助申请。学校按学年组织对申请救助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或国家助学金。学校救助人员名单及评审情况等相关资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方式开展。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纳入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给予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行岗位补贴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
一、有就业愿望而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救助对象,应当实行重点帮扶。
第四十四条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第四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四十六条 就业救助对象创业,相关部门应当简化立项、审批手续,通过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承诺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开业和立项设立“绿色通道”。
第四十七条 就业救助对象创业应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一)就业救助对象创业,相关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救助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就业救助对象灵活就业后进行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救助对象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就业救助对象创办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国家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应依法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三)就业救助对象创办的微型企业,应当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公益性服务,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就业救助人员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十八条 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用人单位与就业救助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对临时救助对象中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给予急难救助。
县(市、区、特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救急难对象的发现机制,主动依法提供救助。
第五十一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采取后置审批的方式救助,先予以救助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原则上一年只批准一次。
市(州)、县(市、区、特区)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临时救助报告制度,定期将救助金额较大的临时救助事项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临时救助标准由市(州)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情况、困难类型、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期限,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分档确定、公布。原则上保障救助对象家庭1个月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急难家庭的救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五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管理机构登记,向救助管理机构提出求助需求。对因年龄、智力等原因暂时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先行救助。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做好受助人员身份核查和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鼓励成立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引导规范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拓宽募集渠道,组织发动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十六条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成立以“救急难”为宗旨的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慈善组织,鼓励已成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拓宽急难救助资金筹集渠道。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救助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信息平台,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急难救助的渠道,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六十一条 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六十三条 申请社会救助,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当及时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第六十四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六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受理举报、投诉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十七条 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员,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贵安新区管委会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责,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参照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责执行。
第六十九条 履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的社区服务中心及其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责,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责执行。
第七十条 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考 核规定(试行)》和《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人发〔2007 ] 98号)以及省、市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行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l。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的方法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由本机关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副职及工作人员由所在内设机构正职负责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天考勤,每周工作记实,每月一次小结,每季度量化评分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考核进行。
2、考核的程序
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名工作人员,把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由被考核人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 工作任务认定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审查后存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一份由本人自存。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1)日考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各单位每月的考勤情况于下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2)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将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在周工作记实表上。个人工作周记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并进行自我评价。
(3)月小结。每月末,被考核人填写《月工作小结表》(附件4),单位内设机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
(4)季考评。每季度末,被考核人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评价量化赋分,填写《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5),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依据本机关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量化赋分情况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五、考核奖惩赋分
各机关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加分或减分要素的规定。
1、加分要素:主要为本职工作在国家、省、市领先;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在上级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工作经验或举措被国家级媒体或内刊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2、减分要素:主要为因工作有较大失误,受到通报批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质量不高,造成较大影响;违反部门(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占“考核总分”的40%。
2、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3、平时考核结果与考核及奖金挂钩。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再享受考核奖金;出现两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预警制度。各单位都要建立平时考核预警机制,对在平时考核中发现的缺勤、迟到、早退、离岗、外出、请假、休假等情况及时上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时向被考核人发出书面预警;对达到旷工连续超过5天,累计超过10天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对执行不力、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6、对平时考核中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机关要建立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并设立平时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人事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未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的机关,当年发现一次,则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发现两次和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则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认真准备,稳妥实施。各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科学设定本机关“平时考核量化赋分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于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3、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各机关要将《***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传达到每个被考核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健全平时考核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本机关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1,***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2、考勤情况汇总表
3、周工作记实表
4、月工作小结表(月份)
5、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第季度)
6,***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标准(试行)
中共***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搞好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在年度考核、平优树先工作中更加趋于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为今后教师聘任制奠定基础,特制定《洪村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为全面了解、掌握每位教师工作及个人素质等情况,计划从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特色教育、考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办法
每学期末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特色教育、考勤等方面进行量化;第一学期量化预计在1月中旬左右,第二学期量化在7月上旬左右。
三、量化考核评分及评分标准
(一)、教师职业道德100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有改革进取的精神。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教改经验,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潜能生发展。
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和学生,团结合作,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举止堪为学生表率。
按时参加学习,并做好记录者,得2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学习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每缺一次扣5分,扣满20分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当学年不能评先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较坏、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得分,且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⑴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⑵向学生兜售商品、推销复习资料、乱收费和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⑶虽未构成犯罪但对学生有明显不正当行为;
⑷拒不服从分配、威胁恫吓学校领导;
⑸拉帮结派,拨弄是非,影响团结、稳定、发展的
⑹工作时间中午喝酒,或业余时间酒后滋事;
⑺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二)、考勤(
教师每人每月基础分,当月20分全扣;一学期旷工累计5节课,5个月考勤分全扣;旷工累计8节以上16节以内,年度考核最高为基本合格;旷工累计超过16节,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婚、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在出勤考核范围之内。
①哺乳期女职工在不耽误上课的情况下,每天给予两节课的哺乳时间。此段时间不在出勤考核范围之内。
②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病假累计超过病假累计超过病假累计超过病假累计超过180天,学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③将教师参加考核的5个月的得分相加后为教师出勤的最后得分。
(三)、教学常规(
制定的学科教学计划目标明确,进度合适,符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能够充分体现新课改的要求,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学期末有总结,总结能对教学质量客观分析,经验教训符合实际,能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上交。
(
(
(90
按课程表上课,目标明确方法灵活,体现新课标精神,凡迟到或早退一次分别扣串岗、接打手机一次扣5分;办公室内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次每人扣10分,办公室负责人扣5分
(
(
(
按要求及时辅导,有特色辅导,凡迟到一次扣0.5分,空堂一次扣1分。
(
(
按要求组织各种检测(单元、期中、期末)和质量分析,一次不合格扣1分。
(四)教师专业化发展(
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无故缺席、镇级优质课加(分、区级优质课加(分,市级以上依此类推。
(五)、教学质量诊断性检测(
按期中期末检测试卷的卷面整洁程度、答题规范程度、优秀率、合格率等方面分为四个等级赋分即A等150分;B等130分;C等100分;D等70分。
(六)、学校特色教育(
。
二等奖的,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街道级校级
10 8 6 4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此奖项累计加分。)
二等奖,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街道级
5 4 3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此奖项不累计加分。)
教师参加论文、案例比赛获一、二等奖,奖励如下: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
4 3 2 1
获三等奖按照以上分数的50%加分。
书法、唱歌、英语、阅读、体育等且取得良好效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者加5分。
《数学速算》、《普通话》、《英语口语》、《小学生书法》、《班级阳光体育》等且在所任教班级率先实施,有一定效果者,加5分。
四、惩罚
行政处分的不能评优。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能评优。
2、累计病假超过半个月,累计事假超过1周,累计旷工超过1天者不能评优。
3、普通话不达标者不能评优。
4、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不能评优。
五、合计全校教师最后得分。
本考核方案在考核小组量化考核后分五个等级,(按照学校总人数每档各占。一等5人,效益奖400元;二等5人,效益奖350元;三等6人,效益奖300;四等5人,效益奖250元;五等5人,效益奖200元。
✧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这学期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 思想工作方面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人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以便使自己更快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通过阅读大量的道德修养书籍,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在抗“非典”时期,能够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防治宣传工作。 二、 教育工作方面 这学期,本人担任一年级语文教学工作,班级人数众多,又面临着新课程改革。面对首次接触的教材,我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了不少困难。针对这些情况,我在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新教材培训的同时,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及兄弟学校的同行讨教经验。在教学中,认真钻研新大纲、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的等能力。另外,本人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很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有了心得体会就及时记下来与同事交流,本学期撰写综合活动案例《翱游花海》以及论文多次参加市级交流、获奖、发表。 三.遵守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业务进修方面 随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学之余,还挤时间自学中文本科并积极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初步掌握了多媒体课件制作。 优秀的班主任工作总结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老师分四种类型:智慧爱心型,爱心*劳型,*劳良心型,良心应付型。 记得一个优秀班主任在做经验报告的时说::班主任在,学生能做好,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班主任;班主任不在,学生能做好,是一个优秀的班主任;班主任在,学生仍不能做好,则是一个失败的班主任。 多年以来,我一直积极思考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希望自己成为一名智慧爱心型的优秀班主任。 下面,我就谈谈我的具体工作和具体做法。 一.开学三步曲 在新生入校的第一天,我设计了三个活动: 1.自我介绍,就是给每个同学一分钟的时间介绍自己,姓名,年龄,爱好,特长,愿望。主要是给学生一个锻炼机会,让每一个学生敢于站在讲台面对大家讲话,要讲的精练,生动,精彩,令人难忘。 2.竞争班干部。每个同学都可以来竞争一个职位。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挑战意识,领袖意识和参于意识。 3.给每个学生一封公开信,在信中,我首先对学生进入我的班级学习表示欢迎,也介绍了我自己的情况,并且对学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营造家的氛围 1.学唱班歌,“因为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有缘才能相聚,有心才会珍惜,有福就该同享,有难就要同当,用相知相守换地久天长。”歌声把大家的心连在了一起,把家的氛围营造了起来。 2.生日祝福,鲜花,值日生档案 在同学过生日的那天,由班长主持,大家一起给他唱生日歌,让他感受来自同学的祝福;教室里要保证每天有鲜花,让自然的美带给大家好的心情;在后面的黑板报上有一个值日生档案,让值日生写上自己的生日,爱好,最想说的话,让同学们更多的了解他。 3.图书角:由每个学生志愿捐书,集中起来构建了一个小小的图书角,现在已有藏书一百余本。图书角大大的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更加热爱我们的“家”了。 4.写日记 我要求学生每周写三篇日记,有一篇是写给老师的心里话,每周一我会收上来认真的阅读和批改。这样,即可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又开辟了一条师生沟通的渠道,同时还增进了师生的感情。学生有了说心里话的地方,感情也就有了归属了。 争当文明班级 在军训的时候,在学校组织的文明礼貌月的活动中,我们都力争做到最好,无论是在艰苦的训练中,还是在平时的学习中,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做最好的自己,创最好的集体。 我们获得了军训队列比赛的一等奖。 我们获得了文明礼貌月的优秀班级的称号。 二.创特色班级 特色之一:明确育人的目的:正直,善良,智慧,健康。 我认为,成人比成材更重要,要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要让学生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团队合作精神,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以及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设计并在班里开展了“五心”活动:忠心给祖国;爱心给社会;诚心给朋友;孝心给父母;信心给自己。 我给同学们介绍了一篇一位台湾教育工作者的文章-----“天下兴亡,我的责任”。让同学们明白我们是国家的主人,祖国的兴亡和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很密切的联系,爱国,就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不闯红灯,帮助同学,遵守纪律,爱护集体等等,都是爱国的行动。 通过这样的教育,同学们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运动会结束的时候,同学们看到草坪上有很多表演时留下的彩纸,就主动要求留下来捡,全班同学都自觉的参加了这次活动,受到了大会的表扬。 特色之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1.规范早读,午休,自习课的纪律 早读:在老师来之前,听写英语单词,每天十个,由英语课代表负责。 午休:分时间段安排学生复习功课,写作业,休息。由指定的学生负责。 自习课:要求学生必须安安静静的上自习,不准说话,下位,开始的时候要求要到位,处理要严,等学生养成了好习惯就可以放手让值日生管理了。 2 力争在升旗,做早*和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在升旗的时候,要求同学们站队要快,静,齐,要站的挺,直。要有饱满的热情和向上的精神。 在早*的时候,要求同学们每次都要争取第一个站好队,要求动作整齐,标准。我们已经很多次的受到体育老师的表扬了。现在同学们已经养成了处处争第一的习惯了。 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我们都力争做到最好,同学们心里都有一个信念:我要为集体争光。 我们在板报评比中,广播*比赛中,运动会的比赛和评比中都得了奖。 3.狠抓课堂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要求学生“学会倾听”,在课堂上,尊重老师的劳动,尊重知识,也遵守了纪律。 要求学生要放得开,收得住。要配合老师上好每一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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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在教学工作岗位上,我认真执行教师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一切从整体利益出发,为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到坚持早到学校,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无故请假,认真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与学生和睦相处,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要使自己的教学取得好成绩,就必须要想方设法使学生喜欢自己,亲近自己。所以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师爱是一种无私的爱,爱得深沉,持久,学生对老师的爱往往刻苦铭心,终身难忘。我在实践中找到了"对症下药"的良方,就是:管理好班级的学生,要让学生都喜欢自己。首先是深入实际,从每个学生入手,一有空我就常到班上去,除了尽快地认识学生的名字,避免弄错学生的现象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中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实际情况的。如他们的兴趣、性格、学习情况的、家庭情况的等,同时知道了哪些学生的性格是内向的,哪些学生的个性是好动、顽皮的。从中找到制订帮助学生上进的方法,做到有法可依。确实,沟通与交流成了师生之间的一条重要桥梁。由于我常与学生促膝谈心,和睦相处,逐渐地我与学生的关系更为密切,从中也物色了一些得力的助手协助我顺利地开展教学工作。
三、自订学习的奋斗目标,增强学习信心。
学生的学习成绩相差悬殊,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是不可能的,老师靠硬手段去压更是不行。怎么办好呢?我一改以往的教育方式,争取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由家长协助监督。让学生自己订出每一单元测试的目标成绩,每个人都以第一单元测试成绩为基础标准。指导学生订目标成绩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订出的目标成绩要明确,要紧紧围绕自己的目标成绩去学习。每次订出的目标成绩都先由家长过目、签名。每次实现]了目标成绩都在班上给予表扬、鼓励,并向家长报喜。不能实现]目标成绩的则鼓励他继续努力,直到达标为止。在实施学习目标时,我还用了"一帮一"的方法,以优带差,营造一种互相学习,互帮互助,你追我赶的优良学风。诱导他们明确学习目的,明白个人成绩关乎到班整体的荣誉,能否取得先进班,班级的学习成绩是最重要的。因而我通过各种途径,鼓励学生为班整体的荣誉而共同努力,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成绩而奋斗。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强了,学习成绩也提高了,学习成绩终于能达到学校的成绩指标。
四、拜师学艺,改革课堂教学。
为了提高课堂教学的艺术,探索教学的新路子,在一年的学习时间里,我不辞劳苦,主动去听课学习,研讨教学方法,还常常在晚上,通过博客和有经验的同行交流,探索取经,逐步去掉自己陈旧的教学方法,认识到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就必须讲究课堂教学的艺术,必须教会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使学生能在轻松愉快中学习。所以我不再照搬以往的教法,重新审视,定位。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的,学习态度,深入挖掘教材,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的精心钻研教材,设计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紧扣教研专题,做到因材施教。珍惜课堂的四十分钟。课堂上,做到教态自然亲切,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平等的气氛。争取多种教学手段来调动学生学习的欲望。每一节课,我都尽量以表扬,鼓励的方式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学习。我感觉到:两个班的学生都比较聪明,积极动脑发言的人次较多,课堂气氛很活跃。同时,我注重优生和差生的搭配,设计的问题难易适中,尽量让差生有机会发言,让他们感受成功的喜悦,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法的指导。教给他们自学,预习课文的方法,围绕课文的主要内容进行大胆质疑,并通过"合作学习"的方法去解答问题。诱导他们如何读懂每一篇课文,启发他们用不同的读法朗读课文,在读中表情,读中悟。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竞争意识。班里的学生形成了一股“你追我赶,互相促进”的学习风气,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同时我还注意过好每单元的知识测验关。因此,学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成绩指标。教学效果比较好。
五、家访工作。
我深深地体会到:学生取得好的成绩,除了他自身的努力,老师的教导外,也离不开家庭的教育。我非常注重家访工作,除了利用电话与家长联系,互相沟通教育孩子外,还利用节假日、晚上亲自到学生家中与家长座谈。我觉得家访工作做得好,是教育学生的成功之路。
以上是我本学年度在思想,工作,学习上所下的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课堂教学质量有所提高,有待认清形势,更新观念,不断地挑战自我,努力向上,争取更大的进步。
✧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春风得意马蹄疾”投稿了5篇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下面给大家分享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篇1: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h2> 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
为切实提高职工安全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规范和量化职工安全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经矿研究,特制定《某某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矿成立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有关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变动,其岗位职能由继任者履行)
领导小组于每季末前后5日内召开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研究解决下一季度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事项,部署季度工作重点。
办公室于每月的10日前,组织安监部、群工部、企管部、财资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矿基层单位上一月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排名、考核和通报。
二、考核形式及流程
考核采取周、月考核两种形式。
(一)周考核及流程
1、每周五由机关部室指定相关人员带着“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到包保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打分。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于周六前将考核结果连同“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及时反馈给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3、需要提供的考核内容包括:包保单位安全活动主持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应参加活动人数(指当班出勤人数)、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出勤率、上周缺课人员补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4、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根据包保人员反馈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由部室负责人在早调度会上通报。其中某某井由政工部部长在每周一早调度会通报,张小楼井和东城井由两井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每周二的早调度会上通报。
(二)月考核及流程
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牵头,安监部、企管部、群工部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分三井进行检查、考核。
1、月考核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
2、月考核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资料和安全教育效果两方面。基础资料包括安全活动次数、安全活动时间、安全活动主持人、安全活动内容、安全活动点名、安全活动备课簿、安全活动出勤率、缺课人员补课、安全活动记录簿等,安全教育效果包括抽考成绩、“三违”治理、安全事故、生产事故、安全重大隐患、安全教育创新效果等方面。
3、月考核的.方式分为:听汇报、查资料、翻记录、打分数、抽查考试等,重点放在通过考试考察职工安全教育取得的实际效果方面。考试分以下五个程序进行:
(1)编发复习题。由政工部、安监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分门别类每月编发20道复习题供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复习题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安全基本知识、“三违”界定范围、煤矿三大规程、相关文件精神等。
(2)编印试卷。由督查小组出题,考试题目全部为复习题内容,考题数量不超过当月复习题数量的50%。为做到温故知新,以前安排下发的复习题或曾经考过的内容可以作为题库根据实际情况重复选择。
(3)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对象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技术人员、普通职工。其中单位党支部书记由矿党委书记点将;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矿长点将;技术人员由矿总工程师点将;普通职工由政工部根据财资部提供的单位职工花名册随机点名。
<1><2><3>
(4)考试方式。由督查小组安排人员到矿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由答卷人独立完成,或者采取问答的形式现场进行打分。
(5)阅卷。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独立阅卷,并按照单位和得分高低对考试成绩进行统一汇总。
4、排定名次。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在三井分别评出各三个得分靠前和靠后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矿领导审核。
5、部门通报。企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在矿企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6、考核兑现。奖励及包保人员补贴费用从矿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由政工部做账,经财资部审批后发放,罚款由企管部统一执行。
7、总结表彰。年终矿根据月度名次排序评出职工安全教育优胜单位,予以综合性表彰奖励。
四、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部门
周考核由各包保部室组织实施;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由政工部、群工部、生产部组织;复习题编发、试卷编印、阅卷和汇总成绩由安监部负责;各类材料提供由对口部门(单位)负责,其中考试成绩由安监部提供、“三违”治理情况、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由安监部提供;生产事故由生产部提供,创新项目由基层单位提供;考核结果提交由安全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考核通报由企管部负责。
(二)奖罚细则
1、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实行月度补贴,每包保一家基层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0元补助。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与包保单位实行捆绑考核,即凡月度内被矿通报嘉奖的单位,其包保人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否则每人每月罚款100元。
3、检查、考核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搞打击报复和打人情分,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一年内出现三次按一般“三违”程序处理。
4、凡迟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不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迟交报表论处。
5、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提供安全活动汇总情况(两井每周一前派专人到办公室拿该井的安全活动情况汇总表。凡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通报不及时或无法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部室负责人未按时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
6、凡在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由单位进行补课,安监部组织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参加培训班学习。同时单位一次出现不及格率30%(含)以上给予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
7、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教育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严格按庞矿发[xx]9号文件精神要求进行考核。
8、对三井月度排名靠前的三家单位,按照得分高低分别奖励xx元、1000元、800元;对排名靠后的三家单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凡连续三个月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对单位集体罚款3000元,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提高职工安全教育效果上做好做足文章,开动脑筋,想方设法,与贯彻落实《某某煤矿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为安全生产服好务。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自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类基础性工作,主动配合矿组织的检查、考核,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
(二)政工部门要适时举办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年初都要制定具体的计划,排出活动时间、进度、内容和所要达到的效果,做到全年有总目标、季度有主题、月度有高潮、每周有活动、每天有任务。同时各包保部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职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收集整理反馈信息,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推动我矿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本实施细则自xx年10月1日起执行,凡以往文件、规定与本细则相冲突的,一律以本考核细则为准,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篇2:煤矿职工安全保证书<\/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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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自觉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团结协作,落实责任,狠反三违,爱护设施设备环境,保障安全生产。
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牢固树立“零工亡,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新理念,为了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和公司的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保证人:unjs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篇3:煤矿职工安全保证书<\/h2>
煤矿职工安全保证书
作为一名员工,我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矿规矿纪,并郑重保证如下:
1、自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意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真正做到“上标准岗、做标准活”。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自觉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6、团结协作,落实责任,狠反三违,爱护设施设备环境,保障安全生产。
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牢固树立“零工亡,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新理念,为了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和公司的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篇4:煤矿职工安全保证书<\/h2>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马上要迎来新的一年,同时又是我矿“保稳定促发展”、“保安全稳产量”技改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信心百倍,全矿干部职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的持久攻坚战。
说起安全,永远是一个恒久而沉重的话题。说安全“恒久”,是因为安全和幸福永远相伴,惟有安全才能幸福。说安全“沉重”,是因为我们以前所听到和看到的真实案例,那一幕幕带血的悲剧,给伤亡职工及家属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和重大损失。感悟安全,启迪人生,安全是我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安全是构筑幸福大厦的坚固根基。没有安全我们将寸步难行,没有安全我们将会失去一切,安全就是生命!
作为一名普通的煤矿工人,我们都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责任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我们更应该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我们都知道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我们要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逐步消除“三违”、重大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自己每天都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凡事都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操作,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在工作期间不私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与未然,逐步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防线,为了西马煤矿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长城,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我的责任”的安全管理新理念,
以公司开展节约年活动为契机,把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到细致入微,落到实处,节约利费,为我矿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价值,我保证,为努力完成新目标产量,完善技改优化升级,贡献出自己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奋进,建功立业,为共同打造我矿本质安全性煤矿和实现矿区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而共同努力奋斗。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相龙印,在采一工区从事采煤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本人保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工作期间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时刻铭记“三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
20xx年10月17日
篇5:煤矿职工安全承诺书<\/h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机构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4、严格执行基建矿井领导“双带班”下井的八项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带班领导做到与职工同上同下,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害场所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煤矿安全承诺书范文5篇承诺书。
5、认真组织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争创精品工程、亮点工程、一流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