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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悟

《刀锋》读后感悟

时间:2023-05-18 作者:工作汇报网

《刀锋》读后感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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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悟(篇1)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悟(篇2)

本书非杜撰,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

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他近六旬,一表人才,仪表堂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如果不是译者疏忽,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是个自律讲究的人。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没有妻子没有情人,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或去赴宴。他总是风趣幽默,让宴会从不冷场,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

我不是个残酷的人,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毛姆从远方来看他,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还差遣保罗·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

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说他搬弄是非,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成了个老厌物。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

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理由是“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忘掉礼貌”。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

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

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拉里不一样,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从行走获得指引,去过很多地方,最终在印度获得了心中的安宁。去思考那些宗教和人的关系,去思考上帝和轮回,让自己的意念来得到改变,明白任何外在的金钱,权利,拥抱等从实质上都给不了人们满足,只有在自我灵魂中找到安慰才能回归生活的真实状态。

他也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活着,不结婚不生子,抛弃财富,摆脱束缚。毛姆之后见到他脸上充满了满足的笑容就知道这种自在的生活让拉里更富足。这让我想起他的《月亮和六便士》里面那个抛家弃子的主角,最后如愿做了最喜欢的事,并获得了认可。毛姆总是在跟我们假设各种活法,我们没法评论说哪种好,哪种糟糕,最终的评判标准还是我们内心的满足感。电影《芳华》最后刘峰和小萍来参加婚礼,话不多待人温和,心理充满了满足,比起我们这些对生活失望的样子似乎岁月在他们身上宽容了很多。

毛姆初见伊莎贝尔她有健康的体质,对生活满足,从内心里流露着幸福感但不能用美艳来形容她。后来再见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变得十分美丽,身材苗条品味不俗。经常在午后读着书品品酒。之后为了阻止拉里娶索菲她设计让重燃生活希望的索菲彻底幻灭,以至于最终被杀害赤身裸体抛尸大海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伊莎贝尔一丝丝的悲伤很快被快乐代替,被毛姆拆穿的她依旧穿着时髦准备去赴宴。

毛姆咄咄逼人的话没有引起她的一点点激愤,可说到拉里还有别的女人她一反常态怒目否认。明明是她自己主动放弃结婚嫁给格雷却还要控制着拉里的拉里。想起来《延禧宫略》里面的魏燕婉抛弃凌云澈后还不能接受他爱上别人的事实。最后也如舅舅艾略特一般只能通过别人的恭维和肯定来活着。

以前的苏珊与一个有钱有车因为没有才华果断分手,到现在变得学会享受金钱乐趣,让人些许震惊。毛姆评论她的画“画也如人一般,像浮光投影,不踏实,但是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当她知道拉里的遭遇后第一反应是觉得他可怜,就知道毛姆和苏珊的这次再见估计就是永别了。

虽说造化弄人但每个人也都如愿以偿。艾略特最终按照他描述的告别方式体体面面的入葬。拉里写了本书继续过着自己自在的生活。伊莎贝尔忙于赴宴请客乐此不疲。苏珊与情人修成正果,让女儿过上有钱人家的富裕的生活,马上将在办自己的第一个画展。

《刀锋》读后感悟(篇3)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悟(篇4)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若每个人都象拉里如此站在角落看世界,冥想,静思,内心平静,那世界谁去创造价值,经济如何循环,社会如何发展……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刀锋》读后感悟(篇5)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悟(篇6)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平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悟(篇7)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中国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悟(篇8)

毛姆笔下的拉里,无论是在其所身处的那个年代还是如今,都算是一个太过“特立独行”的人。

在《刀锋》一书中,艾略特终其一生都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追求一份所谓的上流人士的虚荣感,直至其频临死亡,依然不忘罪恶地诅咒没有邀请他参加上流人士聚会的老女人,一口气没咽下去,走了;伊莎贝尔深知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住在简陋的房子里面终日思考如何存活下去,她追求物质并且愿意为了物质放弃自己深爱的人,也愿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带着面具生活更甚是在最后变成一个狠心的女人;当然,包括毛姆,作为一个写书的人,他更有自己的追求和执着,到处打听他人的故事以便加以润色放进自己的作品,还固执地喜欢欣赏美的东西并且没理由地偏袒……

当所有人都是那么明确地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拉里在他们之中,显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因为他追求的是无边的知识,无际的自我,无求的人生。

谁也不知道拉里在其战友舍身相救之后存活下来,心里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思想冲击,书中没有详谈,无法确切得知。但是通书可以感受到,他心中所受的动荡不是一般的小。他说道:”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而后他又说:“……我曾经有过很多时间在思索。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我不懂得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地读起书来。”

拉里把不断探索求知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自我救赎,其实是一个孤独的长路。看另一条俗世的独木桥上,熙熙攘攘摩肩擦踵,不断有人被挤落桥下跌入河中,但依旧不能阻止后面的人继续涌上。反观拉里自我救赎之路,却更加显得空荡寂静。

不仅是孤独,而且前路一片雾霭重重,伸手不见五指,少了一丝一毫的勇气和笃信都走不下去。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拉里在自己的小破房间里面跟伊莎贝尔进行”最后一次的谈判“,伊莎贝尔企图劝拉里跟她回美国,结婚、生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但拉里沉浸在自己的”求知“世界中无法自拔,在讨论留或走的问题之中,伊莎贝尔说道:“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拉里答道:“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此刻的他已懂得,在救赎自我的同时,是无法迎合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的,这条孤独之路,注定无法赢得多数人的赞赏和理解。探索真我的求知欲和对世界之恶的探索欲让拉里的内心滋长出巨大的韧性和动力去前进。于是,拉里走过千山万水,当过矿工农民等各种不同职业,在真切体验生活中他渴望最真实地感知自己,从自己平静的内心出发,获得对真我的了解和对自我的救赎。

拉里把不断解惑他人的曲解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在拉里的救赎之路上,出现了太多太多人对他的疑惑或者曲解。不仅是伊莎贝尔对他的深深不解,还有笔者(毛姆)几番遇到他都不断提出的各种心中疑惑,当然还包括和拉里一起同路的大个子、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画家女人等。面对这些不断袭来的问题和曲解,拉里选择了认真对面,耐心回答,不论是对自己内心的疑问或者对朋友的疑问,拉里都选择了最宽容的态度去解惑。对他来说,包容他人对自己的曲解,包容自己对自己的不明,更是这自我救赎之路的必经过程。

有很多人,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不忘了把自己放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摆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以为坚持自己就是追求真我的人太多。忘记了人最大的成长其实是包容。不仅是你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各种不同的自己,更甚是,你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包容别人的不同。当你把众多的不同化为自己内心的大同的时候,真正豁然开朗的境界自会来临。

每个人心中都有“恶”,都有“痛”,无关宗教信仰,皆因我们存在这世上总要亏欠谁一些什么。当你心中担负的那些“恶”、“痛”超出了你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你会如何救赎自己?

我想,在不断追求真我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知道了自己的无知,这罪恶,这苦痛,也许可以减少那么一点吧。

《刀锋》读后感悟(篇9)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平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悟(篇10)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平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暂且写这么多吧,时间,时间,时间,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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