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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全集有感

读鲁迅全集有感

时间:2023-05-02 作者:工作汇报网

读鲁迅全集有感(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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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全集有感【篇1】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2】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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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或许是由于从小学到高中,鲁迅的文章都是老师课堂强调考试的重点,在课堂上老师们对鲁迅的文章一再详细讲解分析。于是一提到鲁迅就头痛,尽管老师一再推荐鲁迅的散文,却没有兴趣去看。现在,少了考试的束缚反而有心思去看看他的文章。看了《朝花夕拾》,最喜欢《狗·猫·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印象深刻。从文章中鲁迅对猫的仇恨可以感觉到鲁迅疾恶如仇的刚强性格。我没有看出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真正意思,在这篇文章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对少年时代关于猫和老鼠的一段富有情趣的回忆。我只是想把我看完这篇文章所想到写出来。

猫和老鼠是天敌,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玉皇大帝召集众生肖开排名大会,当时,猫和鼠原是好朋友,在赴群众大会前,它们一起睡并约好谁先醒就叫醒谁。岂知,老鼠第二天起得早,竟然静悄悄地独自赴会,不理会猫。等猫醒来赶赴大会时,佛陀已经将十二年号分配好了。猫和鼠便从此结下深仇。至于猫和老鼠成为仇人的真正无从考证,我想世间万事万物相克相生,而猫和老鼠只是其中一组而已。

老鼠很可恨,专偷吃农作物,我一向讨厌老鼠。小时候我喜欢看奶奶用灭鼠器捕捉老鼠,通常用一个带钓钩的铁笼子,在钓钩上穿一小块炸过的猪肉作诱饵,只要老鼠咬住猪肉,笼子就会“嘣”的一下关上。等晚上睡觉就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地去观看老鼠是否上钩。如有上钩的老鼠,就用钳子夹出来把它打死,虽然有些残忍,不过一想起老鼠干的坏事,就解恨了。开始一两次这个方法还挺有效的,待多用几次就不行了,老鼠渐渐地变聪明了。

前段时间宿舍闹鼠灾,把我们买的早餐都糟蹋了。最可恨的是偷吃就算了,它们只是咬一小口,看着被糟蹋过的食物心痛不已,为了健康着想,只能选择扔掉。宁愿它们全吃掉!也不至于浪费粮食啊。逼得我们只能把吃的东西全藏起来,食物问题是解决啦,可是老鼠却没消停的迹象,改在清晨的时候啃床板,嗦嗦声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差不多两个星期我们都备受折磨!我们还想过要来它个灭鼠大行动,不过几个星期之后老鼠已没了踪迹了。想想老鼠真可恨!我又想起姑姑告诉我的一件事,跟她合租房子的舍友在睡觉的时候给老鼠咬了脚,于是第二天马上去医院打消毒针,后来姑姑辞掉了工作。老鼠专干坏事,偷吃就算了,还伤人,这是不可容忍的!

至于猫,我也不喜欢,虽然有些白猫很可爱。我一向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尤其是在晚上,在黑暗中闪光,让人不寒而栗。家里从没有养过猫尽管家里有老鼠。猫的天性是抓老鼠,可是我却没有看过猫抓过老鼠。养了猫不抓老鼠还不如不要。邻居家有只猫,灰色的,忘记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了,没听说过它有抓过老鼠,不过倒偷吃了我家里的鱼很多次了。一到半夜就喜欢在我们窗户外面乱叫,我不知道它是在笑、在呼唤、还是在哭,反正声音很讨人厌,像婴儿的哭声,听着很难受。尤其在睡觉时,怎么也无法将之拒之耳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起来赶它走。后来那只猫又生了几只小猫,睡觉又更受折磨了,很想将它们掐死!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很多猫出没,听说都是些被人遗弃的小猫,它们在学校里自由出没。很猖狂,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时常不经意间跳上饭桌,吓人一跳。晚上睡觉时候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经常会有无法容忍的同学的骂声贯穿猫叫声中。有同学觉得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被遗弃很可怜,于心不忍,于是弄来一个小纸箱给几只小小猫作窝,可是她们又不放她们宿舍而放我们宿舍外面,我一向讨厌猫,一气之下好几次把纸箱连同小猫扔下楼。不过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猫有九条命。它们竟然安然无恙!我想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猫的了,它们让我头痛!

相比之下,比较喜欢狗,一谈到狗就让人想到忠实二字,而且比起猫狗确实可爱很多。

西方人最爱将狗作为他们的宠物和朋友,给予它们很好的照顾,宠物医院很受欢迎。甚至还把它们看成家庭成员,可见他们爱狗之甚。尽管有些狗也很凶恶,但是对于主人它们时绝对忠诚的!

在去小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户人家,他家有很多只狗,都属于很剽悍的那种。每次我们从那经过都要大声犬叫还要跑到我们跟前,经常让我们害怕。为了摆脱它们,有时候没办法一看见它们,我们就猛跑,可是我们跑它们也跑,后来听大人说只要慢慢走它们自然就安静了。在现在想来,那种经历还真有趣。

曾经家里也养过一只小狗,是西洋狗,很小很可爱,那是七年前伯父的朋友送的。陪了我们六年,很忠诚地帮我们看家,去年七夕那天死了,是被鱼骨头呛的,它痛苦地嚎叫了好几天。那几天我们心里也挺难受的,没想到最后它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关注它,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现在狗已经不在了,每次瞥见门角的那个角落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里的狗,少了它空空的,很想念它。每次看得狗很自然地就想起它。

这些都是看完鲁迅的《狗·猫·老鼠》我有感而发的。写完上网找了有关这篇文章的评论,才知道鲁迅写的虽是回忆性散文,但却是托物喻人,特别是通过对猫的描写,揭露出反动派及其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但是我不想深究了,实在是本人水平有限。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4】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5】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鲁迅全集》读后感。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读后感《鲁迅全集》读后感》。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牐牪恢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

读鲁迅全集有感【篇6】

“博大胆识铁石坚,刀光剑影任翔旋。龙华喋血不眠夜,犹制小诗赋管弦。”

“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

这是1961年9月25日,在纪念鲁迅诞辰80周年时,毛泽东热情洋溢写下的两首诗词。

诗中评说了鲁迅的人格和诗品,热情赞扬鲁迅在国民党反动派黑暗势力统治下勇于周旋和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歌颂了鲁迅伟大的人格和刚烈的血气。其实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他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喜欢读鲁迅,喜欢他的文章及文风。虽然上高中的时候学得有点涩,但他的傲骨和不训,深情和执着让人感动。喜欢他的百草园,喜欢他的孔乙己,喜欢他的雪,更喜欢他的刘和珍君。其深沉的目光、泼辣明快的语句、高亢的笔调、犀利的文风,都让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笔力足以力透纸背,将那个特殊时代所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的阴暗描绘得入木三分,不仅悲天,而且悯人。带给我的绝非只有震撼,而是更多的思考。

《鲁迅全集》一书收录了包括鲁迅小说、散文、杂文在内的全部作品。其中,《呐喊》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后期作品,风格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但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展示了鲁迅内心深处最为柔和的一面;《野草》诗集以曲折幽晦的象征表达了二十年代中期鲁迅内心世界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争;在《热风》《华盖集》、、《且介亭杂文》等文集中,鲁迅运用杂文这一“匕首”、“投枪”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

鲁迅的伟大在于敢于剖析民族的劣根性,敢于剖析自己,我们现在谈论鲁迅,更多的是谈论他的一些精神:正直,勇敢,忧国忧民,敢于牺牲的爱国情怀。鲁迅不仅仅是一个文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他所做的,不仅仅是创作,而是在“为一群行尸走肉注入灵魂”。他以文为剑,“刺入一切腐朽思想的心脏,从中剖出国民的劣根性,然后血淋淋的丢到国人面前,用那刺眼的红色来震动人们麻木的灵魂,来惊醒所有沉睡的梦中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对敌人,他犀利如匕首,口诛笔伐,声声呐喊;对民众,他恳切如师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以一己之力提升了整个时代的高度,他的呐喊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我以我血荐轩辕!然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只信仰现实,还有几人在谈论奉献、敢于牺牲呢?还有多少人在阅读经典、在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呢?不只是鲁迅,在学校里读老舍、钱钟书、茅盾等文学书籍的又有多少人呢?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不容回避。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一定要继续学习和发扬鲁迅的爱国精神,韧的战斗精神和博采众长、敢于牺牲的精神。虽说我们生活在和平社会,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象鲁迅这样的文化巨人以让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鲁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全体炎黄子孙的骄傲。毋庸置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一个强大的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

鲁迅精神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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