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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城记》有感

读《双城记》有感

时间:2023-08-06 作者:工作汇报网

读《双城记》有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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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城记》有感【篇1】

The tale of two cities is a historical story, one of Dickens’ long fictions。The background to the novel is the revolution of France 。It portrayed a brutal and bloody story , but it also contained love and friendship。搞笑说说大全

In the novel, Dickens sarcastically described a typical cruel nobleman―marquis of Evermonde 。 When he was young he and his brother stole a countrywoman by force and killed her family 。What’s worse , he used his power to imprison Dr Manette , a kind and honest man who knew all the things they had done and wanted to disclose their crimes 。 In order to hide their crimes。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threw Doctor Manette into prison for 18 years 。 During these 18 years,Doctor Manette lost his freedom and suffer a great in spirit 。

I felt unthinkable that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killed people just as easily as they killed chickens。 They deprived other people’s freedom as they liked and they thought it was normal and unremarkable。 They had never realized that they had done something wrong or something improper。 Because their nature was cruel and evil, like demons。 There is an old saying which means: People who mit too many crimes will kill themselves。 After all, there is justice in the world。 The demons can’t be rampant forever。 Because the world will not forgive them。 They will pay their lives for their crimes。 Let’s see the consequence of the Marquis,’’He lay there like a stone with a knife pushed into his heart。” I think it was just what he ought to gain and it is a real exciting scene。

The Marquis’ death was just the beginning of people’s resistance to the nobleman。 Gradually more and more people joined in the revolution。 One after another nobleman were sentenced to death and their heads were cut down 。 However, some innocent people were implicated in the revolution。 Charles Darney was one of them He was the nephew of Marquis of Evermonde。 To the opposite of his uncle, Darney was a kind and independent young man。

读《双城记》有感【篇2】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gSI8.cOM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该小说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英国社会处于爆发一场社会大革命的边缘,这与18世纪末法国的社会现状极为相似,狄更斯通过对两个城市的对比,给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借鉴及警醒。

读《双城记》有感【篇3】

在读《双城记》的时候明白一个道理,原来贵族对穷人的优越感是不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古老的中国:高贵者高高在上的践踏着位卑者的一切。有时候自己会可悲的想一想:历史的钟摆来回的摆动,是为了前进,还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贵族和穷人的对立,仇恨在日复一日的苦难中累积,然后变成黑夜里最桀骜最狂暴的烈焰,肆虐一切,火与血,骨与泪,留下一片灰烬。狄更斯是公平的,他写出了贵族令人发指的暴行,他也写出了被压迫和仇恨扭曲了的穷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不管是少数人的专制还是多数人的“民主”暴力,都是人类身上显露的令人惧怖的劣根性,只不过前者的温床是财富,后者的培养皿是贫穷。

“仇恨”这一主题贯穿了《双城记》的全文,然而文章两条线索中的人物对待仇恨的方式是截然不同。德法奇太太是那些早早就被贵族的暴行毁掉现实的肉、被自己的仇恨毁掉心中的灵的穷人的典型代表。她憎恶贵族草菅人命、憎恶贵族使得她家破人亡的一切所为,可是最后,当她拥有了权和力,她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的人:明知道曼内特医生一家的无辜,仍然停不下复仇的渴望,期待着能够如愿的用权与力去碾压其他人的生命。而曼内特医生则是经受过巨大的苦难后,依然保持着自己的良知,并且因为对于女儿的爱,放下了心中的仇恨。最终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代表的'是那些身陷苦难,却拥有着伟大人格的穷人。

仇恨带来的是毁灭和虚无,爱带来的却是新生。

读《双城记》有感【篇4】

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将巴黎、伦敦两大城市连接起来。小说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以及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最终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

小说既有波澜壮阔的历史,也有感人肺腑的故事。作者在书中使用了大量的对比,尤其是开篇就使用最高级进行排比对比,仿佛再现了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昌盛又衰微;笃诚又多疑;光明又黑暗;希望又伴随着失望;感觉无所不有,又好似一无所有,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其实不仅是小说的情结扑朔迷离,我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是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读了,好像什么也没读。

虽然对于这本书只是一知半解,但我也太会重读的。从古至今,留给我们的经典有太多了,你想要全都读懂是很难的,品尝经典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除非自己的工作需要对其研究。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读这本书是被开篇所吸引,后来又被其字里行间所展现的人道情怀所征服。如西德尼卡顿所言——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看到这些话,我相信没有人会不为所动吧。

其次就是曼内特,他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在经历残酷的磨难后愿为女儿放下心中的仇恨,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这不禁让人感叹爱的伟大!

小说是这样结尾的:我现在正在做一件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既然决定了要做,那么就整装待发,积极面对。

当然我们在阅读时,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虽是大师所做,但毕竟时代在变,我们应用当下的眼光进行批评阅读。

精选阅读

[精]读《窃读记》有感精选集锦


您是否正在考虑怎么样才能写好自己的范文呢?大家好像都对文章写作感到力不从心,一篇优质范文是我们写作的好帮手,以下主题为读《窃读记》有感精选,为工作汇报网的编辑特意向您推荐的。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1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一课《窃读记》,文中讲述了作者经常下学后去书店看书,但是都是只光顾从不购买,时间长了作者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驱逐她,所以在看书的时候她总是躲在一个大人身后让书店老板以为是他的女儿或是妹妹。在天气下雨时是我们比较烦恼的时候,而对于作者而言下雨却是她最快乐的事情。因为在下雨天作者便有充足的理由说:“这雨下得太大啦!我回不去。”这样书店老板便没有理由赶她离去。当饭菜的香味已经传到了作者的鼻中,她已经饿的饥肠辘辘、两腿发软,但是她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还未吃饭,而是把书当成了粮食,一字一句的读着认真地读下去,就像把知识和智慧一同吞进了肚子一般。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体会到了,在作者那个年代,大多数家里都买不起书,想要看书的'话就只能像作者一般,偷偷的躲在书店的某一个角落,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书中的精华,汲取书中的知识,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再来看看我们,家长每天求着我们看书,而我们却一次一次的在逃避、一次一次来找理由推脱,从来没有主动的去看。每天书店开着门供大家来读书,我们不去,如果放在作者那个年代,他们一定高兴的天天来读书,天天来汲取知识。

所以我们也要像作者一样,去书海中遨游,去书海中收获知识,去感受知识的力量。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2

我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感受极深。一个勤奋好学的小女孩的形象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久久不能忘怀。

这个小女孩可能和我是同龄人,不难想象这个小女孩必须很聪明、机灵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主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哟,把我的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这些句子在我面前勾勒出了酷爱读书和机灵朴实的小女孩的形象。

这个小女孩刻苦勤奋学习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她的家境贫穷清苦,因而买不起书,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她克服了种种困难,没有钱买书就偷着到书店看书,有时为了读完一本书,要去好几家书店,并且还要经常忍饥挨饿。我的学习条件比小女孩要优越的多,但我的学习精神却远远不如她。我的书橱图书十分丰富,各类的书也很齐全,但是因为贪玩常常忽略了它们,有的书已经买了很久了,但却没有看过几次,这些书到了我的书房,不久,那股喜爱的热情也随之消散,一次也不再动它。和笑女孩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

小女孩确实值得我学习,学习她的勤奋好学,学习她的坚毅刻苦,我必须会努力赶上她,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认真读了以后,我被林海音那刻苦学习的精神所感动了。

本文主要写了林海音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而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因为她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并赶走她,所以她到书店读书的时候总是把自己隐藏起来,或许是贴近一个大人,或许是混在人群之中,然后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饥肠辘辘为止。有时,为了读完一本书,这家完了就得去下一家,以至于她要跑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林海音热爱学习的精神是多么让人敬佩呀!她家里没钱买书,就到书店里偷偷看书,由于她的刻苦学习,最后成了著名的作家,而我们出生在幸福的家庭,吃不愁,穿不愁,比林海音那时的条件好的太多了,我们却不知道去珍惜。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就像没看见一样,有时只随便翻翻,像过眼烟云一样,就说看完了,我和林海音的差距是多么大呀!这样下去,我将来会有什么成就呢?

林海音,我要向你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4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由于家里穷,买不起书,所以每天放学后,她只好到书店里去偷偷地读书。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特别喜欢读书,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以后,总是打开书柜,找出自己喜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有时竟然连妈妈喊我吃饭都听不见,直到妈妈火了,揪着耳朵把我拽出来,我才知道要吃饭了。可我总是草草吃几口,又回到书房,继续看我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上街买东西时看到一家书店正在推销一批新书,就急忙走了进去。我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一本感兴趣的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正当我读到精彩的地方时,一位阿姨对我说:“小朋友,你明天再来吧,我们要关门了!”我抬头看了看,发现天已经黑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要把所有的知识都吞到肚子里,然后才把书放回书架。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这是古人的一句话。但是现在我们的条件好了,可以很轻松地买到很多书,也可以上网阅读,再也不用像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窃读”了。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5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

里面讲的那个小女孩让我非常敬佩,因为我看书都是躺在家里的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而她却要胆战心惊地躲在人多的书店里偷偷的看书。

我觉得我好幸福但又不知足,那个小女孩在那么艰难的条件下还坚持读书,而我呢?别提了,她让我好惭愧啊。为什么她条件那么差,却又那么好学?为什么我条件那么好,却总是不爱学习呢?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多的反思,把我小小的心都占得满满的。

我心想: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条件再好也没用,如果心中想着学习,那条件再差也没有关系。条件好不好并不能说明能不能好好学习,对于学习,人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没有那么热爱学习,没有努力学习,我真的不如那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

我想,从今天开始追赶,还不算晚吧!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6

从入学直到现在,我学过很多篇课文,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窃读记》这一篇课文。

课文主要记叙了作者小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寒而买不起书,于是在书店里“窃读”的经历,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们的腋下钻过去。在一片花绿封面的队列里,找到了昨天读的那本书。”这段话中有着一连串的动作描写:“跨”写出了步伐之大,可见书籍对作者的召唤是多么强烈;“踮”“挨蹭”“钻”说明尽管书店人多,但作者对环境和路线非常熟悉,目标明确。从这些动作描写中足以体会到作者的急切心情。

作者是没有条件买书,而有一些人只要说出书名,他的爸爸妈妈一定马上就会卖给他看;作者是如饥似渴地读书,而有一些人却是家里书到处都是,却没有认认真真地看完过一本,这样做好吗?这样做应该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关于书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大家也都懂,可又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呢?明白没有用,只有付之于行动才会有用。

读《窃读记》有感精选 篇7

以前我有个不小的坏习惯——不爱看有用的课外书,父母苦口婆心地叫我看课外书,我却坚定的回答一声“不”。父母见我不爱看书,着急得很,便把《窃读记》一文推荐给我,让我喜欢上看书。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窃读记》,我发现,这一文主要写:一名女孩——林海音因为小时候家中太穷,没钱买她喜爱的课外书,便偷偷地溜进一家书店偷偷地读。她害怕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跑到人多的地方,有时会躲在大人的身边,好像她是那位大人的小女儿或小妹妹,这样就不会被书店老板怀疑。如果她在书店看书时,门外在下大雨,她就会想:下大些,再大些!。因为她觉得书店老板不会没有同情心,在雨天赶我出去吧!林海音读着读着,忽然,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她这时才发现她站在这里已经读了两个多钟头了。她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店,走出了书店。

这篇文章的作者——林海音为了能读到书,居然偷偷地读,这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读书是有多么得重要!

在文中,“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作者读书时的认真状态已经完全融入了书中,如果是我,我才读了一个钟头就觉得累了;“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中,让我知道,我们是靠吃饭长大的,可是,也要靠精神上的力量

我要感谢这一文的作者,她让我爱上了读书,让我知道读书的真正含义。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精选6篇)


我们选出了一篇非常实用的“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供大家参考,现在有关于范文的写作思路了吗?制定不同形式的文档是我们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范文越来越不可或缺。范文影响着我们的方方面面,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1)

我这个暑假读了许多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它是18世纪初的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福迪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是英国一个富人家的儿子,(也就是鲁滨逊)他一心只想着航海探险,他的父母都不同意。在他19岁时,他不顾双亲反对,毅然离开了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他拒绝平庸,当了一名海员,经历了千幸万苦,谁也么有想到,他竟落在了海盗头子的手上,沦为奴隶。在他被救后,他逃到巴西当了一名种植园主。当他再次出海时,遇到了更大的浪,船上其他的人都去见了上帝了,而鲁滨逊却幸运活了下来。踏上了新大陆,他除了一把小刀和一点烟叶外什么都没有他通过勤劳的双手,用工具造了一个窝有卫生间和帐篷。不仅如此,他还治好了自己的疾病,收养了一只鹦鹉为伴并给他取名为“波儿”他们相依为命。

他在沉船中找到火药,枪,衣服。并养了许多只羊,用它们做羊奶和烤羊肉,给自己补充能量。又奇迹般的救了吃人一族的成员,并教他英文,种植等活。35年过去了,他无意中帮一位船长收复了失船。并回到了老家英国。

这部小说成功的树立了一个自力更生,勇敢的小伙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2)

塞尔柯克在航行途中与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在荒岛,在荒岛生活了4年多才被过往的船只救起,这件事极大地震撼了笛福,写下了他第一部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的离奇遭遇。鲁滨逊不顾父母的劝阻,执意航海,后来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在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为了能生活下去,他发挥个人的全部心力才智,修筑堡垒,兴建别墅,开辟良田,种植葡萄,圈养山羊,驯养鹦鹉,枪扫野人,掠来家仆,征服了自然,把海岛变成了人间乐园。

鲁滨逊的举动让我很佩服,他只身一人竟然可以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那么多年,他肯定遭遇过困难打击,他也一定对生活失去过信心,但是,他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书上说,鲁滨逊是新兴中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他凭什么活了下来呢?是顽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不屈不饶的精神,他内心有一种不屈服于恶势力、不屈服于生命的冲动。催促着他去冒险,他的潜力、精神,是我们想象不到的,也是很少人能及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勇敢、顽强、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才会离目标更近一步。而且,在生活中,我们不能一遇到困难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不知所措,应该要沉着镇定地面对解决难题。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3)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有这么一本好书,它让我爱不释手,它告诉了我无论在怎样困苦的环境里,都要坚强不屈,不能向命运屈服。这本书就是家喻户晓的《鲁宾逊漂流记》。

书中的英国青年鲁宾逊,从小就喜欢幻想,渴望出海远游。为了达成梦想,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离家出走,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漂流生涯。可不幸的是,

在一次航海中,他乘坐的大船在大西洋上遇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人被巨浪卷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搭起了房子,种植小麦,圈养山羊……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野人斗勇。他还搭救了一个土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收他为仆人。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屈的劳作,他在孤岛上一直生活了28年,不停地劳作生息,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直到第28年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踏上了回归祖国的历程。这个在孤岛上艰辛生活了28年的英国水手,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从此,他幸福地生活着。

这本书不但描绘了西方古代水手的传奇生活,也讲述了一个人在命运折磨下的艰辛历程。它告诉了人们一个道理:

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命运,但更不能向命运屈服。来吧,把握住你的船舵——勇气,拉紧你的风舤——毅力,迎着凉爽的海风——信心,面向金黄的朝阳——希望,向幸福的彼岸驶去!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4)

这几周,我一直都在看一本经典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出版于1719年,至今已快300年了,但书的内容却毫不乏味,反而引人入胜。

本书作者丹尼尔.笛福巧妙地把故事的主角“鲁滨逊.克鲁索”描绘得淋漓尽致,而且他的冒险故事也十分精彩,让读者看了就不想放下。主角鲁滨逊先是不听从父母的意见,执意要航海,后来被俘为奴隶,紧接着船只失事,只有他一人幸免于难,独自一人被困荒地28年之久,可他并不放弃生的希望,从采集野果、捕猎野兽和饲养羊群、种植粮食到制造工具、器皿甚至是船。后来救下野人“星期五”,帮一名英国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才回到文明社会。

鲁滨逊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他在逆境中不放弃,坚持不懈,努力求生的精神,以及他那惊人的毅力也让我们十分敬佩。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珍贵,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要做到临危不乱,冷静沉着地面对困难,要坚信,有毅力就可以创造奇迹,同时我们也要学习鲁滨逊面对困难时的乐观心态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5)

三年级读后感300字篇一_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人鲁滨逊坐船出海经商,结果在一次海难中,他乘坐的船被巨浪打翻。他被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从此他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孤岛生活。

鲁滨逊克服了悲观绝望的情绪,靠自己的双手,战胜了无数的困难,改变的自己的生存条件。他挖凿山洞;修筑棚栏驯养山羊,种植谷物,制造独木舟,烘烤面包,是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有一天,他从野人的手中救出了一个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后来,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并带鲁滨逊返回英国。他的父母都已去世。鲁滨逊收回了巴西种植园的全部收益,并把其中的一部拿出来感谢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乐观坚强,拥有战胜任何艰难险阻的勇气、力量。

三年级读后感300字篇二_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近几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感悟深处:我感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素十分勇敢,还很聪明。

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相当一名航海家,可是他们的父母不同意。终于有一天,主人公独自到海上闯荡。他在海上遇到了种种困难,遇上了海盗、遇到了凶猛的海浪。最终,他漂到了一个孤岛上,独自在孤岛上生存,并且用理智、勇敢、智慧、坚持不懈来解决在岛上遇上的一切困难。经过他的努力,终于有一天,一艘来自英格兰的轮船把他接回了他的家乡。我十分佩服他。

我认为做人就要这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尝试。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话,要理智,多动一动脑子,用自己的机智克服困难。总之,只要做到我说的几点,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的。

每本书中都蕴含着一个做人的道理,我以后要多读书,读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学到许多道理,我喜欢读书。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篇6)

上午,我读完了刚买的《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心里给出牢无限的感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鲁滨逊十八岁的时候十分想到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无探险。可是,他的父亲可能是怕他到海上出危险,不允许他到海上探险。直到有一次,他的知心朋友药出海赚钱,做一笔生意。于是,鲁滨逊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便瞒着他自己的父母,借着这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和朋友一起出海去探险。可是,他们全都没有聊到,船在行驶的过程中突然撞到了海中的礁石。所以,船上的人全部掉到了大海中淹死了,只有他一人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鲁滨逊虽然没有被淹死,可他漂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三十年。

看到这个惊人的数字,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在晚上,即使家里有许多人,我也不敢独自一人到房间里看书或是拿什么东西。可鲁滨逊独自一人在一座荒岛上生活,是多么孤独,多么寂寞呀,没有人陪他说话,如果是我,我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还会像鲁滨逊那样沉着、冷静。晚上我一个人在家里,都会会被子包住头或是看看输给自己壮壮胆子。看,我是多么地胆小呀!

鲁滨逊在困难中从来不向困难低头,如果他当初不努力克服种种困难,说不定早就上西天了呢!想我做奥数,这一题思考了一会儿,不会做,觉得很难,便会把这一题空着,思考下一题,却不知道这一道题始终是要做的,先思考和后思考都是没什么两样,只会挑简单地做。

《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变坚强了,知道了要克服困难,永不放弃。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益。

【热】读《变形记》有感(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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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变形记》有感 篇1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我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我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我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仅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终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研究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我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坚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完美,而心中的的梦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可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我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可是,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样办呢,应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最终理解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可是,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此刻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我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我,写自我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我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仅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终,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样貌,或许还比原先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读《变形记》有感 篇2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尤其写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

结尾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看了《变形记》以后,我觉得有种黑色幽默的悲哀,这让我想起最近一篇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新闻报道,现实中一位女植物人在丈夫的请求下被法院判处安乐死,执行时遭到了大批美国人民游行反对,他们认为法律没有权利在没有经过植物人自己同意就判处其安乐死。此时,女植物人的弥留之际,她心里也象那只大甲虫一样释然吗?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她还算不算是一个人,是否她的家人也会如大甲虫死时那样由衷的觉得快乐,好象没有,但是显然美国人民愤怒了。他们不管女植物人家庭承受的苦难,他们只相信人的生命是不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女植物人是否还是生存的权利和价值?

这也是《变形记》要回答的,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它还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吗?他还是一个人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他已经不再能为这个家庭带来财富,不能承担他的责任,甚至不再能说话,他只能默默的倾听,羞怯的张望等待着家人对它的判决。它的家人最后再也不能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和打击,而打算把它抛弃,而它提前的夭亡,也解除了家人最后的顾虑和心理负担。没有人为它唱一首挽歌,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是一个人。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即使是人间的至爱,最真切的亲情也无法挽回一个人的沉沦。人生活在世上,当无法承担做为人的义务时,也同时失去了他作为人的.权利,即使他曾获得家人最初的同情,但最终将被无情遗弃,这不是个别家庭的冷漠,而是人性一次真正的裸露。

相对温暖的家庭尚且如此,社会恐怕对这种个体的不幸遭遇会更加残忍,他们会把他送进实验室,每天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而且会引起无数的眼睛好奇地逼视他,无数张嘴巴无休止的讨论他,他生命的每一秒种将暴露在惨白是日光灯下,直到他死去还要被制成标本供后人研究。他作为人的资格和尊严被完全忽视了,没人在乎他心里的感受,群体只在乎他们的好奇心可以获得满足,他们拥有做为幸运者的活生生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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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变形记》有感 篇3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夫卡的短篇小说。

这篇小说被分为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一名叫做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推销员变一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身体变成了甲虫,但他的思维却仍然是人类的。他的变化使他自己与他的家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他出现在他的秘书,母亲与父亲面前时,他的秘书开除了他,他的母亲吓坏了,而他的父亲十分生气,将他赶回他的卧室。

第二部分:格里高尔虽然成为了甲虫,但他渐渐地还是习惯了这种生活。他的妹妹仍然很关心格里高尔,愿意每天给他送食物。虽然格里高尔变成了一只甲虫,但是仍然很关心家庭状况。虽然他已经失业,但仍然关心父亲的债务问题以及送她妹妹去音乐学院的事情。因为他的变化,他的妹妹决定将格里高尔的卧室里的家具全部搬走。格里高尔看见他喜欢的所有东西被搬走,他很伤心,于是冲出了房间,试图拯救她他心爱的家具。结果,他吓晕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愤怒了,用苹果不断的攻击格里高尔。他的妹妹的态度则从关心转为厌恶。

第三部分:为了继续生存,除了格里高尔的一家人四处打工赚钱。母亲为陌生人缝制内衣;仍在上学的妹妹当上了售货员,她甚至将从前用作娱乐活动的首饰也卖掉了;而父亲则为银行职员送早餐。妹妹也懒得关心格里高尔了,只是偶尔为他送上食物。在数日之后,全家人对格里高尔忍无可忍了。就连平时最关心格里高尔的妹妹也主动提出将他的亲哥哥踢出家门。格里高尔在亲情冷漠下饥饿又沮丧,他身患重病,身上伤痕累累,在凌晨时,头垂在了地板上,鼻孔中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这是一个悲剧故事,我们一般都会觉得变成了一只甲虫后会有不同常人的能力,然而在卡夫卡的笔中,他没有得到超能力,只是身子变成了甲虫罢了。结局是最令我意想不到的,在这个故事中,这只甲虫最终竟然没有变回人类,而是默默地死去了。一般我们都会认为,他们最终变回了人类,然而当我看到这个结局时,我惊呆了。这位推销员格里高尔竟然是以甲虫的形式死去的,这是最难以想象的。卡夫卡的变形记里没有格里高尔变形的过程,只是告诉读者他变形了,这本书里没有“魔法”,只是格里高尔变形后的不便与痛苦。

格里高尔是无辜的,每次他受到伤害都是因为他想做正确的事,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观察到。

当父亲想让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进入他的房间时,虽然格里高尔完全服从父亲的指挥,父亲也许察觉了格里高尔的良好意愿,但仍然不停地发出‘嘘嘘’声,令格里高尔十分烦躁。他看到格里高尔在转身,但是却挤不进一扇房门,从父亲的表现来看,他没有耐心等待格里高尔做烦琐的动作。格里高尔十分了解父亲的心情,于是挤进了房门,但是父亲却毫不在乎格里高尔的处境,只在乎把他赶进房间,没打开另一扇门,把他硬是推了进去,使格里高尔血流如注。从这个情节不仅可以看出格里高尔是无辜的,也能看出他的父亲的没耐心,对他儿子的遭遇没有感到焦急心痛,只是觉得这是一只可恨的怪物。

当格里高尔的妹妹要求妇人们搬掉格里高尔的家具时,格里高尔觉得惋惜,因为这是他用了几十年的家具,以及所有他喜欢的东西。他试图抢救,却吓坏了他的母亲,遭到了父亲苹果的轰炸,受了重伤。从这里也同样可以看出格里高尔的无辜,以及父亲的狠毒,他不在乎格里高尔的感受,只在乎其他人的感受。

卡夫卡的变形记是荒谬的,故事的内容令我们震惊。卡夫卡的变形也可能是真实的,在现实社会里,我们人人都在变形中——作业人、考试人、空心人、稻草人、金钱人、迷惘人、物化人——变形是异化的具体过程,是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剧变。一旦产生变形,周围的整个世界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形后的格里高尔在发现自己成为甲虫后,只是显现出了一点惊讶,没有显现出丝毫的恐慌,那是因为他只在乎工作,最终他的个体性被社会性渐渐吞噬。

所以,在格里高尔变形后,个体性是无关紧要的,只有工作是重要的。因此在他醒来后,没有恐慌,第一个想到是他的闹钟没有及时叫他起床去赶火车上班。他只是从家人和社会的角度思考问题,在家人对它冷漠时,他同样持有这种态度,只有在受到伤害或屈辱时,才考虑到自身。

社会性和个体性是一个完美的人必须存在的两方面。文中的秘书与家人们只有个体性,忽视了格里高尔对他们的友善,理解。而格里高尔太注重社会性,忽视了最重要的个体性。因为太过于重视工作,虽然他获得了父母的尊敬以及美美的爱戴,但是最终因为缺乏个体性遭到了毁灭。

要成为独立的,完美的人必须不能忽视社会性以及个体性。

格力高尔终究是悲惨的,虽然他缺乏个体性,但是他是可怜的,他变形了,而且再也不能变回来了。

他的结局就是,身上嵌着腐烂的苹果,冷漠的死去。

读《变形记》有感 篇4

“城里有游乐园,我们不羡慕,田野就是我们的游乐园。城里有少年宫,我们不羡慕,水鸟、兔子就是我们最好的伙伴。可是,要是我们没有了妈妈,我们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要问我们的妈妈哪里去了,这个问题,城里的小朋友最清楚。”

——题记

在家闲着没事,便打开电视,随手调到了湖南卫视,电视荧幕上的图像便吸引了我的眼球——《变形计》城市孩子与山里孩子7天互换。记得在几年前这个节目播出过,只是并没有去注意。现在又开始播这个节目,便也有了些兴趣。我便迫不及待地盯着荧幕,时时刻刻等着节目播出。

节目播出后,节目中出现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城市公子哥易虎臣从叛逆,顽皮,喜欢恶搞甚至有点儿早熟变成了温柔、可爱,有一颗温暖的心的“男子汉”了。而山里孩子的代表吴宗宏则由腼腆变得大方,由内向变得开朗。

通过城里学校同学与老师们的爱心捐赠,山里的学校宿舍已由只能8个小朋友挤一张床变成了有上下铺的单人床铺,学校的面貌也从破旧不堪变成了焕然一新。孩子们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慰藉,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愉悦的、发自内心的微笑。还记得山里孩子吴宗宏说他更喜欢城里的爸爸,我的心不由得一颤:他不会忘本吧?他该不会喜新厌旧吧?原来,在这背后隐藏着他不为人知的身世秘密:他的身世很不幸,在他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便永远离开他了。他父亲前一天去世,他在第二天就生下来了。他与父亲之间的距离是那么遥远:他总是会做一个梦,在梦里,父亲总是离他很远,向他挥手,他拼命地往前跑,想追上父亲,可怎么努力也是无济于事。父亲终究离他那么遥远。通过山里孩子吴宗宏含泪讲述,同学们一个个也都哭了,这些从小就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被他所感动,他的身世很快便传到了其他年级中,全校各班的其他同学也都来看他,来看看一个从小就坚强懂事的孩子,有的还跟他定下了约定。

看到这里,眼眶里的小水珠全都冒出来了,汇聚成泪,一个接着一个,永不停歇。一股暖流瞬间涌向心尖,双颊旁划下了一串不知名的液体。

也许会很任性,把父母的爱当包袱,把朋友的爱当愚昧;也许会逃避,把学业附之脑后,对家庭置之不理。但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不能违背的,一个人是拥有一颗温暖的心的,就像城市公子哥易虎臣一般,一个人也是会拥有爱的,爱心汇聚起来,才是胜利。

爱是可以传递的,把爱分享给他人,他们也能得到爱,好东西应该一起分享。游戏而需要爱,需要我们的呵护、关爱,我们应该把我们对他们的爱付诸于行动中,将爱传递下去。

泪意,像幽泉,不可遏制地涌上心头。

读《变形记》有感 篇5

《小猪变形记》是一本很好看的故事书,它讲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当它觉得烦恼无聊的时候,它想办法去寻找快乐。当它看见一只长颈鹿的时候,很羡慕它一伸长脖子就能吃到树上的叶子,于是就回家做了一对高跷,踩上高跷想把自己变得像长颈鹿一样高。做长颈鹿失败以后,它也不灰心,又快乐的去扮演斑马、大象、袋鼠、还有鹦鹉,它想尽了各种办法,但最后都不成功。为什么呢,因为它发现还是做小猪比较快乐,做小猪可以在泥巴里打滚,滚得越脏心里越快乐。

我觉得这只小猪很勇敢,它会想办法去寻找快乐,不管别人怎么嘲笑它,它也不灰心。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不用刻意去模仿别人做自己才是最快乐的。

也许这只小猪接下来还想变成猴子、兔子、小熊、孔雀……也许还想变成我们人类呢!

今天下午我们小梅花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你们猜她是谁?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原来是陈宏霖的妈妈来给我们小梅花讲故事了!

她给我们带来的是《小猪变形记》。

我非常喜欢听她讲故事,因为她和我们宋老师讲的都非常好,感情丰富,一会是小猪,一会是长颈鹿,一会又变成了斑马,……

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猪非常羡慕其他动物。

所以它踩着高跷变成了长颈鹿。他对斑马说:“瞧,我是一只了不起的长颈鹿。”可是话音刚落,他就扑通摔倒了。

接着他又回家把颜料涂了全身,又变成了斑马,他又去给大象炫耀了,大象一下子就识破了他的诡计,用长鼻子吸了很多水给他一洗澡,颜料都消失了。

他回到家又经过改装,用大树叶当耳朵,用长长的管子来当他的鼻子。可是因为一个“阿嚏”“鼻子”竟然掉在地上了。

接着又找了两个弹簧绑在了脚上,又去学袋鼠跳了,这次他一跳,竟然把他都挂在了树上。

看见小鸟在天上飞,他又想变成小鸟了。这次他有没有飞起来,“扑通”他掉在了泥土里。

他在泥土里打着滚儿,快乐极了!这时他想:还是做自己,最幸福!

所以,我们不能事事学人家,自己要有自己的特点,要做独一无二的我!

读《变形记》有感 篇6

最近看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作,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变形记》主要写道,格里高尔作为一名旅游推销员,在父亲公司破产,全家陷入困境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受到尊重和爱戴。当一个人被依赖时,他与他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然而,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突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显示出一幅极其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画面,家庭感情和伦理感情消失了。小说的结尾更有趣。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生活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一家人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住在一起的人。很容易忘记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只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可能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的时候,人们放弃了他的负担。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即人们无法生存,最终只能在社会压力下变形。事实上,与其说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他选择了变形。格里高尔为了不继续昨天的噩梦,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因此,格里高尔异化了。但这并没有让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走向光明,反而加速了他的灭亡。和甲虫一样,格里高尔只能面对这个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痛苦,解释痛苦,逃避痛苦,然后陷入更深的痛苦。生存越痛苦,越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一个不满意的环境中,我们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以获得暂时的`心理平静。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感到悲伤,不断感到悲伤。社会压力几乎可以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和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和生活。住房、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屈服于社会,社会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承受能力,不断适应社会,以便生存,而不是被社会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只是一种赚钱的工具。如果他们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们会选择放弃。事实上,感情是如此的便宜,人们不禁感叹。

读《邻居》有感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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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邻居》有感 篇1

人们常常说出门遇见乌鸦,得赶紧往自己的脚后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会碰到倒霉的事,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因此,乌鸦是一只不祥之鸟。

刚开始我也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自从看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这本书主要讲作者沈石溪搬到了乌鸦居住的大树旁,每天,沈石溪出门都要往脚后吐口水,免得招来霉运。然而有一天,乌鸦们突然神色慌张,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乌鸦头领慌慌张张地来到沈石溪的茅屋前,拼命地喊叫,并时不时地往外飞。刚开始作者感到很奇怪,后来害怕渐渐涌上了心头。沈石溪决定到村长家去。乌鸦见沈石溪走了,才东倒西歪地飞向森林深处。沈石溪刚到村长家的门口,只见一个闪电射到了乌鸦之前居住的大树上,随后,大树正好倒在了作者的茅屋上……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地惭愧起来,我一前总说乌鸦是个不祥之兆,然而现在,乌鸦救了作者一命,表示它不是不祥之兆,我能不惭愧吗?

乌鸦虽然外表丑,歌声那么沙哑、那么难听,但是内心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人们常说乌鸦的坏话,,可乌鸦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地生活着,当人们遇难时,尽可能地帮助人们。

看来,人们该改改对乌鸦的看法了,也不能以外表看人了。

让我们给乌鸦一个宁静的森林、一片美丽的天空,我们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对待乌鸦了,我们要给乌鸦一个舒适的家。同时,让我们一起学习乌鸦的高尚品质吧!

读《邻居》有感 篇2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中讲了许多动物比如:老鹰,洁白美丽的天鹅,相思鸟。

从这里我知道许多动物,并且也学到了许多好词好句。也了解到动物的习性。我记忆最深的是作者与乌鸦的趣事。

我也知道乌鸦还是个“小偷”还偷作者的纽扣作者把它的毛给剪了,他还不服气还在作者门口拉屎,来报仇。然后乌鸦一叫有许多乌鸦来冲作者拉七八泡粪便,在做着四周开花。读到这我感到乌鸦很淘气,也很记仇。

作者也扔石头也想反击。可是乌鸦一叫,作者一个也没扔住。这使我感到好笑。

作者去了外国让我大开眼见,外国夸赞别人的话就说:“聪明得像乌鸦。”“像乌鸦一样勇敢。”在我们眼里乌鸦是不好的,但在外国乌鸦却是好的。

从作者中那优美的句子和词语生动的描写出作者和乌鸦在一起的时候。也让我感受到作者去了外国是非常的怀念自己以前的邻居——乌鸦。

以后我也要发现乌鸦的一举一动。观察它们说不定有回报。

读《邻居》有感 篇3

愉快的`寒假来了,每天读课外书是我心最静、最舒服的时刻。这个寒假,我爱不释手的书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一部动物小说,里面有许多令人感触深刻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作者沈石溪因为工作需要,搬到了乌鸦居住的大树旁,每天,沈石溪出门都要往脚后吐口水,免得招来霉运。然而有一天,乌鸦们突然神色慌张,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乌鸦头领慌慌张张地来到沈石溪的茅屋前,拼命地喊叫,并时不时地往外飞。刚开始作者感到很奇怪,后来害怕渐渐涌上了心头。沈石溪决定到村长家去。乌鸦见沈石溪走了,才东倒西歪地飞向森林深处。沈石溪刚到村长家的门口,只见一个闪电射到了乌鸦之前居住的大树上,随后,大树正好倒在了作者的茅屋上……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地惭愧起来,我一前总说乌鸦是个不祥之兆,然而现在,乌鸦救了作者一命,我不止一次也听说乌鸦出现不是好兆头,事实证明它不是不祥之兆,乌鸦虽然外表丑,歌声那么沙哑、那么难听,但是内心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人们常说乌鸦的坏话,可乌鸦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地生活着,当人们遇难时,尽可能地帮助人们。我的内心有了一丝惭愧。

看来,人们该改改对乌鸦的看法了,也不能以外表看人了。

读《邻居》有感 篇4

最近,我看了一部宫崎骏的动画片,叫《我的邻居山田君》。这部动画片讲述了山田君一家平日里发生的趣事。山田家里有一个爱虫子不爱花的姥姥、最喜欢在家里喝茶看报纸戴眼镜的爸爸、胖胖的妈妈别看她胖,但她每天干家务买东西;还有个不爱读书的哥哥,他就是山田君,不爱看书还带个眼镜,你说奇怪不?妹妹叫野野子,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她和哥哥可不一样,她可爱看书了。

有一次,他们一家五口开车去超市买东西。姥姥年纪大了,所以姥姥要买的东西都由妈妈来买。爸爸、姥姥、山田君和野野子坐在长椅上等她。一会,野野子就睡着了。妈妈回来了,爸爸、姥姥、山田君抱怨了一会就走了。粗心的他们竟把野野子丢下就开车回家了。

野野子醒来,发现眼前除了陌生人,她认识的人一个都没有。她在长椅后面发现了一个小弟弟,野野子问:“你是谁?”小弟弟没有回答。野野子又问:“你是谁?为什么不回答我?”小弟弟开口了:“我和妈妈走丢了。妈妈说不能和陌生人说话。”野野子说:“你刚才没和我说话,所以你做到了。咱们一起找,我妈妈、爸爸、姥姥和哥哥也都走丢了。”野野子就和他手拉手跑到服务台对服务员阿姨说:“我们的家长迷路了,请广播帮我们找一下。”阿姨说:“啊,你是姐姐吗?你和弟弟是不是都走丢了?”野野子说:“不,我们不是一家的。我的爸爸、妈妈、姥姥和哥哥已经出商场了。小弟弟的妈妈可能还在超市。”找啊找,只找到了小弟弟的妈妈,所以小弟弟的妈妈带着野野子回家了。

这时候,野野子的爸爸、妈妈、姥姥、哥哥在超市怎么也找不到野野子,妈妈急得大哭了起来,爸爸和哥哥也很难过……那个阿姨回家后,打电话给野野子的妈妈说,孩子很好,不用担心,你们来接她吧……最后,爸爸妈妈接了野野子回到了自己家。

《我的邻居山田君》告诉我们了一个小道理:平时做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粗心。粗心大意的话,就像超市里面的爸爸、妈妈、姥姥和哥哥一样,把野野子丢下。我们一定不能粗心哦!

读《邻居》有感 篇5

最近我经常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和乌鸦做邻居》深深的吸引了我。作者在西双版纳插队落户,跟乌鸦做了一回邻居,才有了今天的故事。

乌鸦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正是这个习惯,造就了它们和作者仇家一场:有一次,这群乌鸦的首领---高帽子看见了作者闪闪发亮未缝好的纽扣,便毫不犹豫地叼走了一串纽扣,正巧作者看见了,拿一块石头把高帽子打落下来,高帽子痛苦的呻吟着,纽扣也掉了下来,高帽子歪歪扭扭地飞进了灌木丛里。可没过两天,高帽子就带领鸦群把作者身上当成了厕所,地毯式的向作者喷粪便。

又是一次红嘴蓝鹊袭击乌鸦的事件,让作者成了乌鸦的恩人:有一天,一群红嘴蓝鹊乘大乌鸦出去览食之际,疯狂的滥杀小乌鸦,有三分之一的小乌鸦慌不择路,拼命的从大青树上的巢穴上跳了下来,作者正在临近大青树的小池塘边上洗衣服,见许多小乌鸦从天而降,便欢喜地用箩筐装了许多小乌鸦,准备回去杀了下酒菜,碰巧,乌鸦群览食回来了,他们先把红嘴蓝鹊赶走,又让作者把小乌鸦交出来,作者只好就范。有一天,忽然狂风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还夹着闪电和雷鸣,高帽子“呱戈儿哇------”的叫声惊醒了作者,作者感到了一种恐惧感,连忙穿上雨衣,去了村长家,到了村长家,作者站在屋内,看着窗外的他住的茅草房,一声惊雷,正好劈中了作者住的茅草房外的.菩提树,菩提树正好砸在了作者住的茅草屋上,作者虚惊一场,多亏了高帽子的帮忙,才幸免于难。

在这里,我想说:“人类有多少人忘恩负义,知仇不报!再看看这些乌鸦!他们一个个都比忘恩负义、知仇不报的人好多少倍!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些乌鸦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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