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方案(分享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态环境整治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态修复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二、主要目标
1. 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现象基本消除,村庄环境整洁有序。
2.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
3.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村庄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功能完善。
三、工作重点
1. 生活垃圾治理:推广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实现村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2. 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
3. 村容村貌整治: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禽畜散养等现象,提升村庄整体形象。
4. 河道沟塘整治:清理河道沟塘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5. 绿化美化工程: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补植绿化树木,建设公共绿地和休闲场所,提升村庄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对村庄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整治重点和任务。
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生态环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意义,调动村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4. 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5. 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2.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3.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生态修复方案 篇2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和新举措,努力将永靖县建设成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根据我县开展生态文明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4月1日至30日,永靖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人员先后深入到部分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生态文明项目建设点,就永靖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北,是国家扶贫开发和“三西”建设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移民重点安置县,1986年正式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全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50个村(居),总人口20.4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63万人,农业人口16.07万人。总耕地35万亩,年平均降雨量260毫米,蒸发量在1500毫米以上。县内地理和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存在两个极端;全省最好的地方在永靖,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镇水资源丰富,景色秀丽,土地肥沃,是发展旅游业和高效农业的理想之地;全省最差的地方也在永靖,地处东西山区的11个乡镇苦甲陇上,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山大沟深,十年九旱,是典型的雨养农业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永靖县在全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林草植被的保护与建设力度,着力实施了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和生态移民工作等综合措施,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
一是加快推进了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2011、2012年草原补奖、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秸秆饲料化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县已落实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42.89万亩,共确定禁牧草原面积102.87万亩,设立基本草原保护区标识牌20个。2011年,草原补奖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共计资金649.0965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永靖县的草原生态状况。二是实施了以县城南山绿化为主的生态造林工程,南山绿化总规划面积3.2万亩(一期计划在阴山完成2.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2.1万亩,花椒经济林0.3万亩;二期工程计划阳山完成0.8万亩),总投资2.2亿元,涉及刘家峡、岘塬、三塬3个乡镇。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6亿元;二期已完成整地工程和架设上水管网,高标准完成了水平台整地工程,并投资3520万元完成造林2.4万亩。三是完成投资1945万元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991万元的红岘子、黑方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3.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430亩,川塬区农田灌溉条件极大改善。投资1.5亿元的大盐沟生态绿化综合开发项目,县城周边环境正在得到优化。投资1780万元实施了黑方台灾害治理四期工程和二房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滑坡险情得到有效治理。
(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一是严格监管,确保污染企业达标排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切实加大了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在审批中坚持做到了四个不审批,即: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予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审批,永靖县环境容量不能承载的项目不予审批,黄河三峡湿地内除环保型建设项目和湿地保护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不予审批。严格落实重点污染源每周1次、一般污染源2周1次的现场检查,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排污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二是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污染减排能力。自2007年以来,先后投资6000万元左右,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刘家峡水库污染综合治理、20家铁合金企业除尘设备升级改造、6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等项目和工程建设,大大提高了永靖县污染减排能力。三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淘汰“两高”落后产能企业步伐。紧紧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先后淘汰关停县城周边和景区内污染企业5家,淘汰拆除落后产能生产线16条,争取落实国家补贴资金1300万元,经过以上努力,每年永靖县的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控制在州上下达的指标以内。县城周边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
(三)城乡环境极大改善。
一是集中力量加快古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古城新区道路、给排水、供暖、供气等市政设施全面完成,同时动工建设投资3.3亿元的川北后山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程,完成大庄道路改造、川南临夏路口排水、假日花城至嘉龙小区河堤治理工程,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川塬区每个乡镇确定1—2个村实施以村社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为主的新农村建设,基本实现了“巷道水泥化、民居砖混化、村庄园林化、环境整洁化”的目标,并投资5016万元新修改造农村道路42条、96.7公里,推广普及农村新型能源,完成沼气池1022座,完成“三改”612户,目前全县37.9%的农户用上了清洁的沼气。此外,投资1000多万元,对盐锅峡、陈井、三塬、杨塔、王台、川城等集镇、市场等进行了改扩建,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改观。
(四)特色产业不断壮大。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动工建设投资9723万元的三马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县新建高效节能日光温室368座,新增蔬菜面积2200亩,建成“高原夏菜”示范面积6500亩,2000吨蔬菜保鲜库1座,发展核桃、红枣、花椒、苹果经济林1.2万亩。新修改造暖棚圈舍3150座,新发展规模养殖户100户,养殖场14家,新发展网箱养鱼6亩、池塘养鱼100亩,水产品供应量达到2200吨。东西山区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百合种植,普及推广“六个一”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补助资金1400多万元,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22.9万亩、脱毒马铃薯16.65万亩,新增百合3000亩,发放揉丝打捆机30台(套),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生态修复方案 篇3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一论述,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方面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实践在不断深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未来目标和方向的把握越来越明确。赣县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实施“融入中心城区,提升‘四化’水平战略,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进程,走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努力建设“四个赣县”,全县生态环境意识持续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进赣县生态文明建设,笔者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现状分析
(一)有利因素:一是政策支持。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布局,并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同时,赣县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推进生态与经济融合,打造生态文明先行区”的要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振兴发展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优化生态环境,围绕加快创建省级生态县,大力推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工作,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政策理论依据;二是环境支撑。县域内拥有获省“先进湿地公园”称号的大湖江国家湿地公园、马口森林公园、赣南“小庐山”——宝莲山等优质生态资源;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8%;全县地表水资源量为20.88亿立方米,人均和亩均水量分别为4910立方米和5153立方米,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市、全省前列,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资金扶持。近年来,赣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显著,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前提;四是组织保障。近年来,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与农业融合,坚持生态为重的`理念,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区三园”,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建成美丽宜居赣县”,实现永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不利因素: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较粗放。我县经济的结构性等矛盾比较突出,粗放型增长的特征比较明显。工业仍以劳动密集型、轻加工型为主,转型升级难度较大;农业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二是生态文明理念较肤浅。由于农村经济滞后,百姓在山靠山,想到的先是养家糊口和发家致富,因而还存在生态文明意识不强的问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也一时难以彻底改变。少数企业推行绿色生产的自觉性不高;三是生态开发开放较单一。生态开发开放程度比较粗浅,生态价值既没有在开发中体现,生态文明的内涵也没有在开放中提升,社会各层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概念理解不透、重视不高、执行不力,导致生态文明效应较弱。
二、对策建议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是大势所趋,亦是民心所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我省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对主要污染物减少排放要求。从县情看,赣县着力打造“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随着大项目、大企业日益增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对企业的产业技术升级和淘汰落实产能的要求日益紧迫,而保护优化生态环境的责任也越来越重了。在这种形势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赣县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突出重点,巩固成果。
一是在领导决策层面。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坚持科学、可持续发展理念,继续推行工业项目立项和审批工作联审联批制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予落地;二是在工作方法层面。第一,着力抓好生态文化宣传。组织文艺骨干创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文艺作品,结合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生态文化进基层、农村和企业的活动;第二,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大乡村环境卫生督查力度;扎实开展“和谐秀美乡村”创建工作。将“和谐秀美乡村”创建与环境综合治理有机融合,扎实推进79个省市县共建点和44个市县共建点,重点抓好村庄整治、农村清洁工程、农村能源工程、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推进茅店江口吉埠南塘和谐秀美乡村示范带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新村、生态文明新村、文明和谐社区,最大程度地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三是在工作落实层面。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出台《关于赣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考核办法》等可行性文件,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领导有力、分工明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要强化统筹协调。编制《赣县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要》、《赣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使赣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赣县县直机关、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和问责制。同时,建议赣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调研、考核、奖励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以奖代补;四要强化法治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调机制,强化环保、林业等资源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加大对破坏资源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能力。
(三)注重结合,扩大效应。
一是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村副业经济有机结合,如家畜粪便转化沼气利用,树木栽种发展林下经济,河塘清淤发展养殖业等等,让农副经济与生态建设协调推进,共同发展;二是把加大投入与长效治理结合起来。根据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加,不断加大生态资金投入。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等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严格落实处罚整治措施。并将环保考核与政府考核、企业贷款资质评定等事项挂钩,促使部门和企业按照生态环保要求,加强治污减排和生态修复,促进生态保护的长效性和持续性;三是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打造生态板块结合起来。打造生态板块,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全力打造清溪现代农业示范园,同步加快桃江、大湖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坚持生态为重,建设生态家园,为我县打造江西绿色崛起的重要一翼和生态经济、生态文明示范县,着力建设绿色家园、生态赣县贡献力量。
生态修复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县农村实际,紧密结合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指导,坚持以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为出发点,以污水分类减量、就地就近治理、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坚持生态治理优先,充分发挥农村生态系统,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先建管护机制后建治理设施,强化规划先行,选择适宜治理模式,全力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达到全覆盖,全县完成x个村庄、累计实现xx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建设,累计完成xxx个村庄(不含治理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彻底改变村庄污水横流现象。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根据省委农办等x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要求,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坚持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治理措施为优先,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运维管理、资金筹措等。(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部门及乡镇)
(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我县x个村的治理任务涉及到x个乡镇,已全部确定具体村庄、治理模式。具体分三种情况:一是南营乡xx村(受益人口xxx人,日处理xxx吨,治理资金xx元)、xx村(受益人口xxx人,日处理xxx吨,治理资金xx元)、xx村(受益人口xxx人,日处理xx吨,xx元)三个村庄为山区异地搬迁村庄,由政府统一建设居民楼小区并同时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治理模式为集中式治理,工艺采用先进的生物(AO+MBR)法进行处理。二是慈峪镇慈峪村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受益人口数为xxxx人,集中式治理模式,工艺采用“细格栅调节池+旋流除砂器+AAO+MBR+絮凝过滤+紫外线消毒”的`组合工艺,日处理污水xxxx立方米,治理资金约为xxx万元。三是x乡西孙楼村将结合当前农村改厕,利用县人居办争取到的省级专项资金,建设三格式收集池,全村完成改厕xx%以上,受益人口数为xxxx人。(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政府)
(三)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全覆盖。落实《xx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在推进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中,主干道路应配套建设排水、排污沟渠。坚持以存在污水乱排乱流、影响水生态环境等问题的村庄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发放明白纸,加强村民节水、用水,尊重和提倡村民通过泼洒庭院、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及喂养家畜家禽等原位消纳的方式对生活灰水进行原位消纳,对排水量大的用户,要规范其排水方式,杜绝乱排乱倒,基本上实现生活污水不出院、不出村,彻底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实现农村污水乱排乱倒管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工作的“回头看”工作。
做好评估验收备查工作。组织对本辖区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做好迎接省级抽查的准备工作。
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对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xx个村庄和xxx个管控村庄逐村进行排查。对存在治理设施建设不能正常运行、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治理村庄,存在管控措施未落实、污水横流等问题的村庄,逐一建立问题清单。
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订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积极推进落实,确保在x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
现场检查,逐一销号。x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完成整改工作的村庄进行现场检查,对完成整改任务的村庄逐一销号,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效果,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工作考核评估。xx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全面对照工作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运行维护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工作成效等情况,及时做好自考评估工作,对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部署等工作,建立完善“月调度(检查)、季通报、年总结”制度。
(二)积极统筹筹措资金,完善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协调指导用好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统筹好中央改厕专项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发挥资金“组合拳”作用。探索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及农户付费、以工代赈等制度,落实捐赠减免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需求,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研究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收费和补助机制。
(三)完善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治理和管控效果。坚持县政府为主导,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污水治理县组织、镇实施、村具体落实的组织制度,村民监督、媒体监督、乡镇检查、县抽查的监督制度,住户付费、社会扶持、集体补贴和财政补贴相结合设施管护运行经费保障制度,明确已建成治理设施产权归属、运行管护责任单位、监督考核单位,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建设运维一体化制度。
(四)广泛宣传发动。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农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及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加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保护环境责任,节约用水,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发挥村民污水治理参与权、主动权,积极参与污水治理谋划、建设、运维、管理,依靠群众对污水治理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生态修复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1. 环境质量提升:显著改善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2. 生态功能恢复:恢复和提升重要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3. 绿色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4. 公众参与增强: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三、工作重点
1. 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减少扬尘污染。
2. 水环境治理:实施河湖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3. 土壤污染修复: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实施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防止土壤污染扩散。
4. 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的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5. 绿色发展转型:推动产业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与规划制定: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
2. 宣传动员与公众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 重点任务推进:按照规划要求,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4. 监督检查与评估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确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整治。
3.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整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果。
4. 完善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修复方案 篇6
根据省、市、县“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专项行动的部署,为全面实施畲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规划和畲族自治县深化“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安排,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以发挥水优势、治理水污染、美化水环境、恢复水生态、严防水灾害、倡导水文明、建立水机制为着力点,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花最少的钱、尽最大的努力、发动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建设质量最佳的民心工程,确保完成三年和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建设“魅力毛垟,边界集镇”。
二、工作计划与目标
全乡7个行政村中全部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三年(2014-2016年)完成,第一年实施三个村;第二年实施炉西、两个村;第三年完成、两个村(具体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安排表)。地处偏僻且在家人口较少的村、以实施农民异地搬迁工程为主,部分不异地搬迁的农户,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其做卫生厕所,或集中连片以稳定塘的形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全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100%,农户受益率提高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洁净村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乡农村污水治理办公室按照工作计划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全面推进新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人口聚居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池,纳管户数大于50户,可选用微动力处理模式;纳管户数在10户至50户,可选用人工湿地和无动力厌氧组合模式;在个别人口散居区、纳管户数少于10户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⑴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对于毛垟、沙垟、库头、炉西四个村,建设污水管网并实现纳管排放。
⑵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毛垟、库头村及沙垟的移民点,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并达标排放。
⑶对毛垟、沙垟、库头村(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纳管户数大于50户的已建无动力厌氧设施,对处理效果较差的、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村庄),增加人工湿地或微动力,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⑴各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⑵各村住村干部既为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员,综合指导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⑶清掏沉淀池、管道和窨井内杂物,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四、工作计划与步骤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4月)
每年度,列入年度计划的村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户调查,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时,要对全村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扫,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养、乱占、乱排、乱丢”等“八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洁净村庄、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6月)
乡政府于6月份之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各村要配合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地“截污纳管”,把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工程管道,没有完成卫生改厕的农户必须加快改厕进度,确保与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向乡政府申请改栏、改厕、改路、绿化、清水绕村、阴水沟治理等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并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实施这些惠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全村上下的共同努力,让村容村貌发生根本变化,为建设美丽乡村、洁净家园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每年度12月,乡政府对实施村工程进行验收,各住村干部指导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并制作好工程项目验收材料,报县农办统一备案。对以奖代补项目,乡政府根据各村实施的工程量,综合考虑资金量大小、重要性和绩效高低等方面因素,统一报县农办争取以奖代补资金。各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后,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乡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吴丽平同志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吉祥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和推进农村“五水共治”。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政策处理原则上采取“零处理”。各村要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惠及每家每户,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确保本村干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实施时间进度。各村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户收集制度,修订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农村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有明显改进。各村每月3日前向乡政府上报建设进度,由乡政府统一汇总报县农办。
六、资金补助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共建设资金统一安排;户内建设部分以农户自筹为主,根据各村实施情况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清水绕村等附属工程,由各村上报到乡后,再由乡统一上报县农办争取以奖代补资金。
生态修复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环土壤〔20xx〕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指导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xx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指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xx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