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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活动方案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2023-04-20 作者:工作汇报网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系列。

在发挥自己的才能前,我们要先学会做计划,做准备。当我们因为迷茫错过某些事情时,有效的方案往往可以事半功倍一份优秀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完成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如何制定一份全面的工作方案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系列”,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1】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2】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主题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目的:宣传《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活动时间:20__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____区广场

活动对象:消费者

活动组织者:____学院政治法律系

____区消费者维权中心

活动形式: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宣传资料。

活动分工:

1.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

2.外联部配合主席团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联系

3.秘书处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

4.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院同学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

附:各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任务,在活动中锻炼自己。

____学院政治法律系

.广告宣传及预算 篇五

布置预算:

气氛布置类型规格(米)数量价格(元)备注

喷绘(活动主题宣传)

9X2.7

7.2X2.72

天地柱1.5X0.87

收银台贴士0.21X0.1527

前厅大吊旗2.37 X 0.898 写真布

SP卡0.4 X 0.142000

合计

媒体预算

媒体版面发布时间费用预算

XX电视台XX零距离及其他时段03月09日已付

消费广场整版(一期)03月09日

拱门6个13日,14日,15日

气球20个13日,14日,15日

合计

赠品预算

礼品数量价格

干红葡萄酒100箱/天×10天=1000箱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xx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 信公众 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xx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17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 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 箱(联系人:xx,联系电 话:xx)、消委会邮 箱(联系人:罗xx联系:xx)。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4】

3月15日,涵江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涵江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涵江区局与涵江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5】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本文来源:http://www.gsi8.com/fangan/5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