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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15 作者:工作汇报网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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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1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打印,内部办公场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信访接待等除外);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横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管理,桐拾袋覆盖区域采用网上预约回收,单位员工参与率达到80%;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源头减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我市国家文明城市首创和国卫复查之年,垃圾分类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局上下要争当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引领城乡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精心谋划,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准提炼经验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成果通过工作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亮点。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宣传教育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

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三、活动实施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20xx年底前,辖区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年计划。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动员发动,上半年完成辖区全行业、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11-12月实现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查漏补缺。全年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8

为持续改善济源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把《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济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严格考核、长效运行”的原则,夯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化服务+市处理”的处置模式,取缔敞开式垃圾池、垃圾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卫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坚持“五有”标准

一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或市场化保洁机制,各行政村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口的2‰,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二要有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三要有完备、足够、正常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确保所有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济源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烧或进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控“四个环节”

一要扫干净。保洁员或市场化保洁队伍要履职尽责,提高群众参与度,让村民当“主角”,确保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二要转运走。各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三要处理好。要做好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各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免费处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设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农户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备一组垃圾分类箱。各镇、村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大型垃圾分类桶及运输车辆要密闭、卫生;有条件的镇、村可配备小型洒水车和洗扫车。规划建设山区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个镇至少配备两台设备。规划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规划建设市垃圾静脉产业园,加大对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进垃圾分类

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各镇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要足额配备垃圾分类各种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承留、思礼两镇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要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搭建活动载体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树立“卫生环境大家创,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创建办、爱卫办、妇联、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展“清洁农村,爱我家园”、“垃圾清零”、“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四美乡村”、“美丽小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利用国庆、春节、夏收、秋收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创建办、爱卫办、农办、妇联、团工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

农办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发动、指导督导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创建办、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创建办、爱卫办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载体,创建干净整洁家园。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各类垃圾的“出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尽快投入运营;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监管力度。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收运处置体系“一环不落、一处不漏”,实现“环境干净净,群众乐悠悠”。

四、督导考核

一是实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每月互查的形式,对问题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评三通报”。二是实施适度补贴制度,对山区镇垃圾治理工作达标的,示范区财政按年生活垃圾从镇区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所需运输费的30%予以补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垃圾处置量具体确定。三是实施问题重罚制,对督导中发现的成堆生活垃圾,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并按清理价格的3倍,经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区财政扣减所在镇、街道财力。全年考核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9

20xx年,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逐步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模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各责任主体及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采取购置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等方式,统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垃圾桶等。并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是分类处理,减少污染,有效利用。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填埋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垃圾分类需要。因此,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逐步探索改变垃圾处理模式,以适应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体市民之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我们绿色美好的家园!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XX年工作要点》和《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龙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化、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参与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营造龙岗居民垃圾分类新时尚,并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推行全覆盖的分类投放

1.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的通知》,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做好上述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行政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办、龙岗教育办)

2.巩固花园小区垃圾分类成效。重点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精细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并推进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杜绝混投混运。(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3.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完成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解决以往桶点脏乱现象,提升环境品质。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4.推进工业园区等其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遵循“创建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酒店、农贸市场、公园景区、餐饮场所、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等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指导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运动场馆等场所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并督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经济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龙岗卫生监督分所、各社区)

5.落实住宅区(含城中村)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设置。在花园小区、城中村设置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并及时收集、暂存居民投放至误时投放点的家庭厨余垃圾,解决误时投放问题。(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6.落实垃圾分类桶长制。机关事业单位、花园小区、城中村等场所的每个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负责环卫管理的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桶长,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的'管理,确保桶点设施外观(标识)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清运及时,并将信息公示在相应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类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桶长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单位:行政事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7.建立住宅区(含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楼栋管理人制度。以网格管理中心为主体,依托网格化管理,积极发动楼栋长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和推动楼栋长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由街道组织培训楼栋长,确定各楼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上门指导住户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二)全面开展宣贯督导,营造全民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8.坚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开展针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全员线上或线下培训。所有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和督导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街属各单位、各社区)

9.组织开展公共宣传。组织实施《条例》宣贯方案,持续发挥“龙岗第一课”平台宣传教育作用,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发布、推送垃圾分类内容。通过新闻发布、媒体解读、志愿引导、普法活动等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垃圾分类立法宣传力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0.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进一步更新提升垃圾分类科普场馆硬件设施,加强科普教育场馆日常运营工作以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预约系统”“志愿讲师预约系统”等宣传推广,面向公众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讲、社会实践等内容纳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家庭等进行宣导。开展蒲公英志愿讲师培训,继续扩充志愿讲师队伍,组建热心环保、热衷志愿服务的垃圾分类志愿讲师,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宣讲活动,带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团工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1.强化社区宣传教育。各社区工作站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和城中村实际,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及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各社区,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12.深化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教育内容,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开展校外参观体验、志愿活动等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全覆盖。建立小学四年级强制学习垃圾分类制度,四年级新生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参观垃圾分类教育基地或体验馆、志愿督导活动。动员五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小小践行者、宣传员和监督员。联系、协调各高校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与高校的社团组织对接联动,落实辖区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扩充垃圾分类蒲公英讲师(分类讲师团讲师)队伍,组织学校教师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实操培训,大力开展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责任单位:龙岗教育办,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3.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4.强化正向激励。落实《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评选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对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推动工作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联合媒体策划连续系列报道,反映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和亮点等。(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15.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组建素质较好、专业性强、积极负责的督导员队伍,在物业督导为主导的基础上,加大志愿督导占比,扩大督导队伍规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稳定督导员队伍,持续系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有效督导水平,深化定时定点督导成效。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优化分类收运体系

16.优化厨余垃圾二级收运体系。结合街道实际,组织收运单位将零散投放点的厨余垃圾转运至二级收运暂存点,做好“最后一公里”收运工作,推进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

17.推广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委托、招标时,要结合实际,逐渐淘汰非电动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占比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20XX年底前达到60%以上、20XX年底前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四)建立稳定的末端处理体系

18.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根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统一部署,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领域互通互融合,做好市场化回收台账统计和规范化收运处理,有效提升可回收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程度。深入花园小区、城中村回收利用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现全量回收,推动可回收物回收量稳定提升,使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率20XX年底达36%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XX年底达5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五)建立源头减量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19.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星级酒店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大力倡导“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理念,从源头减少产生厨余垃圾。(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经济服务办、行政事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龙岗教育办)

(六)推进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

20.推进垃圾分类智慧监管。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安装AI摄像头,实现住宅区(含城中村)分类厨余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深化垃圾分类督导监管平台功能提升,使督导员有效履职率20XX年底达90%以上、20XX年底达92%以上、20XX年底达95%以上。(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力度,贯彻落实“四抓两推一量化”,协调、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考核监督。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月月有进展、季季有变化、年底见实效。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做好执法保障。综合执法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活动代罚”等法规配套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12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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