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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管理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分享19篇)

时间:2024-10-11 作者:工作汇报网

基建管理制度(分享19篇)。

✦ 基建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员工离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离职情形

第三条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可以依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第四条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若公司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且员工符合裁减标准的,公司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应依公司规定提前三十日填写离职申请表提出申请,叙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原因、预定离职日期等事项,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再交由人力资源呈请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三、交接手续

第八条无论员工基于上述何种情形而离职,均应按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第九条员工应于离职前交还所有工作工具,如公司租赁房(包含钥匙、门禁卡、水电燃气卡等租赁房内的物件)、代公司保管的公司印鉴、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公务用车、工作手机、工作手机卡、工作制服、经营借款及其它公司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员工工作配备的工作证、行李箱、文件夹、办公文具等物品),各部门应对交还的工作工具进行登记汇总,并出具确认清单。

第十条员工应于离职前对工作内容进行交接,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信息资料和工作成果,应将其移交给公司指定的其他员工并出具清单,交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品生产制造工艺、供应商联系名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各类合同、网站功能代码、工作系统及网站账户密码、办公软件账户密码、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等等,接收的员工应对照离职员工出具的清单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交接内容无法按时交接的,为不影响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应提出书面延期交接的申请并保证在离职后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因员工延期交接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清算

第十三条员工提请离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财务部门应对其在公司的账务进行清算,核查其在公司借款金额、未报销金额、未结算工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代通金以及其他钱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的借款进行核查后,可与员工申请报销经审批通过的金额进行抵消,并应在___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员工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未能抵消的剩余应还部分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未报销的金额进行核算且经在公司的借款进行抵消后,若有剩余未给予的报销款,公司应在抵消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员工支付该笔报销款的时间,并应于该通知的时间如期悉数支付员工的剩余报销款。

第十六条员工的工资应计算至最后工作日,当月最后工作日之后的日期不再核算工资。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若公司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则公司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该代通金按照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第十八条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依据第四十四条第一、二、四、五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当支付员工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九条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可在提前通知期内安排员工休假,未安排休假或休假未满的,公司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可补偿天数按以下方式计算,

可补偿天数=(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公司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若因员工的原因导致服务期无法履行完毕,则公司可向其主张最高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员工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服务期的,公司向其主张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了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资料费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公司可以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金等项目中代扣。

五、离职证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员工应在领取书面证明时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离职证明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年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若在公司向员工出具书面离职证明后,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离职证明丢失或毁损的,公司不再有义务向其再次出具书面的离职证明。

六、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档案包括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法律而保管的个人机要档案与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而留存的员工所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公司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其他单位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知该保管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及时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自建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应保留___年。

七、附则

第三十条凡本管理制度未能涉及的范围均按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广泛讨论、与工会协商后公告执行。

第三十二条 如需重新修订将另行公告或发文通知,所有条例将遵照修订后之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机密,严禁随意传播。

单位名称,

日期,

文件回执单

文件名称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下发时间

收到时间

本人现已收到公司下发的离职管理制度,并经阅读后充分学习,已明确知晓该文件所传达的公司内部管理的意思表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时间实时接受公司管理监督,并自愿承担违反该规章制度对本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员工本人签收

(签名)

✦ 基建管理制度

膈一、基建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薆1基建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薄直属上级:主管副总

荿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羇职责与权限

蚆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蚁2基建管理部主任岗位责任制

肁直属上级:主管副总

螆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螆职责与权限

肂在公司主管副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基建管理部工作;

蕿3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蝿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主任

袆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蒃职责与权限

芀4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薈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主任

羆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袄职责与权限

蚈工程的造价管理、合同履行及验收管理、质量管理、铁路铺设及部门的外联等工作,配合完成基建管理部其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铁路专用线工程工作;

芆5基建管理部土建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肆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芄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蒀职责与权限

荿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岗位工作;

膆6基建管理部给排水、暖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蒁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膂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肈职责与权限

膆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建筑工程安装分部工作;

袂7基建管理部电气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薀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袇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芅职责与权限

芃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建筑工程安装分部工作;

节8基建管理部造价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蚆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莅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蚄职责与权限

螀积极参加部门工作例会;

虿9基建管理部计划统计岗位责任制

蒅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螁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蒂职责与权限 蒈10基建管理部档案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薅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膂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罿职责与权限

膇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管理工作:

蚅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薂11基建管理部文书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

蚁直属上级:基建管理部副主任

艿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螅职责与权限

羃二、基建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聿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和公司有关决定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羈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螅3严格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工程管理中将安

莄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强调项目负责人就是工程管理安全责任的第一人。

袁4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如若发现

螇安全措施和设施不符合标准及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施工。

袅5在基建施工过程中时刻强调和监督施工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考核。

艿6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薆 7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8检查施工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9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羁 10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蕿 11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肄12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检

芃查施工区域高空危险作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葿三、基建管理部工作标准

莈1基建管理部部工作标准

膄范围

螄本标准规定了基建管理部的岗位责任制及要求。

膁本标准适合于基建管理部管理工作。

膇上级主管岗位:主管副总。

芄工作内容与要求

膅在主管副总领导下,完成公司基建工程,严格按照公司基建制度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工作。

蚈在基建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的有关基建管理的制度、规范。

螄编制的基建工作标准、施工操作规程要满足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实用性负责。

袈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要满足建设需要,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方案要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袆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羅责任与权限:负责全公司的基建管理工作。

螆检查与考核

芁本岗位所列标准,受公司领导和主管副总检查。薀根据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羀附加说明

薅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

莁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羁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部。

莈2基建管理部主任工作标准

莄范围

蒁本标准规定了基建管理部主任的岗位责任制及要求。

莂本标准适用于基建管理部主任工作。

聿上级主管岗位:主管副总

莇工作内容与要求

薁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蒈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任务。

薇责任与权限:对公司的基建项目进行管理。

膅检查与考核

蚁按照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衿按照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艿附加说明

羄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

羅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芀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螇3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羇范围

虿本标准规定了基建管理部副主任的岗位责任制及要求。

芆本标准适用于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工作。

肃上级主管岗位:部门主任

芀工作内容与要求

蝿在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蚆责任与权限:管理公司基建工程。

蒁检查与考核

聿按照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衿按照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螃附加说明

膃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袈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衿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膄4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蚁范围

袁本标准规定了基建管理部副主任的岗位责任制及要求。

羈本标准适用于基建管理部副主任工作。

薅上级主管岗位:部门主任

莃工作内容与要求

蚀在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肈责任与权限:管理公司基建工程。

羆检查与考核

袁按照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葿按照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膈附加说明

膃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

薃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膈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芈5基建管理部土建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薄范围

羀本标准规定了土建工程师岗位的职责、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芁本标准适用于土建工程师岗位。

莈上级主管岗位:部门副主任。

羄工作内容与要求 螂土建管理工作。

罿负责公司土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蒈责任与权限

莅检查与考核

膀负责施工质量、安全文明。

螈根据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蒈附加说明

螆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部提出。

袂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螁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薈6基建管理部给排水、暖通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袃范围

薄上级主管岗位:部门副主任。

薀工作内容与要求

蚇责任与权限

芄检查和考核

肂对照本岗位所列标准和要求,接受部门检查。

荿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螇附加说明

蚅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

螄基建管理部。

肈基建管理部。

袇7基建管理部电气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肆范围

节上级主管岗位:部门副主任。

膁工作内容与要求

荿责任与权限

蚄检查和考核

蒅对照本岗位所列标准和要求,接受部门检查。

莁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葿附加说明

肅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提出。

袃基建管理部。

膀基建管理部。

蕿8基建管理部造价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蒆范围

薅本标准规定了基建部造价工程岗位责任制及要求。

膃本标准适用于基建部造价工程岗位。

虿上级主管岗位:部门副主任。

袇工作内容与要求

肃参与设计交底及施工图审核,审查施工方案,控制工程费用,掌握施工进度。

羂编制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工程预结算,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螈,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进行工程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芈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螅责任与权限

螁协助部门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合同、造价管理全面工作,按基建管理部总体安排组织实施工程概算审核、预算编报及送审、合同管理等项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基建管理部其他管理工作。配合基建管理部完成基建管理部合同、造价管理工作的沟通、协调等事宜,严格按照《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基建管理部合同、造价管理科职能规定开展造价管理科各项管理工作:

袈检查与考核

蒅按照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膃按照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蒀附加说明

袈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部提出。

袆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

羅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薃9基建管理部计划统计岗位工作标准

羈范围

芇上级主管岗位:基建部副主任

莂工作内容与要求

节熟悉工程项目计划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计划台账,做好项目统计资料的分析和整理工作,通过数据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肈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和工程进度,编制项目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蚈责任与权限

肄检查与考核

肀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膈附加说明

肈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提出。

薂基建管理部。

肃基建管理部。芈10基建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膅范围

芄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袂本标准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

莇上级主管岗位:副主任。

薆工作内容与要求

羆档案管理工作。

蚁负责部门施工设计图纸、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蒇责任与权限

羇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蒄检查与考核

莀11基建管理部文书合同岗位工作标准

蒇范围

芇本标准规定了文书合同岗位的职责、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羅本标准适用于文书合同岗位。

节上级主管岗位:部门主任。

蒇工作内容与要求

莄文书合同工作。

蒃负责部门文书工作,合同管理工作。

肁责任与权限

薆负责工程部日志的汇编和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周报、月报的制作;

螅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膅检查与考核 袀确保各类文字材料及时、准确。

袀文件上报及时率100%。

膆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任务。

蚃根据冶炼企业《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袃附加说明

羀本标准由冶炼企业基建管理部部提出。

薇本标准归口单位:基建管理部。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管理部。

✦ 基建管理制度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 基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同时废止。

✦ 基建管理制度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

✦ 基建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 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四、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寒、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 基建管理制度

一、机房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3、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4、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7、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8、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9、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5、应注意节约用电。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用水制度

1、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设施安装在机房内。

2、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六、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5、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6、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7、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

8、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4、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6、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八、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九、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十、团队精神和相互协作

1、机房工作小组人员应树立团队协作精神。

2、任何将要发生的给其他人员工作和安排产生影响的事情,或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互相协调的事情,应先提出和协调一致,禁止个人独断独行的作风。

3、工作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工作计划要清晰,工作总结要具体。

4、小组人员有义务服从工作安排,并有义务对工作安排提出更加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营造民主协作的工作环境,任何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组织、联络其他小组成员、主管领导等展开讨论、开展会议、及时反映问题、做到相互沟通、协同工作。

✦ 基建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相关项目整体指导性工作;

2、负责相关项目设计审查,提出优化意见;

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日常施工管理、质量控制;

4、协助整理项目资料,及时反馈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负责项目外部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的事务处理及协调;

6、工程管控为重心,围绕工程质量、进度、现场管理、过程资料,根据公司规范对工程进行验收;

7、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2、具备1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及对外报建沟通能力;

3、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及执行能力;

4、思维敏捷,善于分析问题,文字功底较好,能承受压力;

5、能够接受出差。

✦ 基建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

资料共享平台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 基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矿,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 基建管理制度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 基建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计划,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2、负责整个项目各种施工方案以及进度计划、月、周工作安排编制和落实;

3、严格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要求;

4、合理的组织、调度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鼓励的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和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5、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6、协调解决处理好与业主、监理、分包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7、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合理使用物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控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

8、按照工程进度的“急、慢、先、后”制定材料申请表、成品及半成品计划应提前计划、提前订购,以不影响施工连续性为关键;

9、组织做好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

10、解决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协调解决、裁决技术分歧;

11、按照图纸、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交付竣工,赢得业主的满意;

12、会CAD画图优先考虑

13.会简单预算优先考虑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精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2、熟悉基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及团队建设;

3、熟悉工厂基建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及报批流程;

4、熟悉基建工程申报外部机构(设计、勘测、规划、环保、消防、市建等);

5、具有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项目总体管理8年以上工作资历

6.本科学历,基建相关专业

✦ 基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能分工

1.公司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记录、统计、报送工作,对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公司员工请休假、出差的备案登记,月末进行相关单据和各部门考勤报表核对汇总,编制考勤报表,发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呈常务副总审批;

第三条 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条 考勤要求

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条 作息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17:00 ;

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质不能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报总经理核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达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过30分钟(含 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

2.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部门考勤管理员按照正常出勤处理,未经请示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 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资,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含),属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条第2款扣除相应工资外,公司还可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八条 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外出办理公务;

2.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于出差前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出差期间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实反映。

第九条 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日、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年假。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条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在请假日(或时间段)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等形式得到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并于三日之内补办请休假审批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未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所有请假期满须到综合管理部销假。

第十一条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 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休假半天;

具体以国家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事假

1.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扣除当日岗位工资;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计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月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事假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 病假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 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期间工资: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资的70%来确定,当天工资=固定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月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3)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必须是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在病假结束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等相关材料;

4.通过假证明、假病历等手段获取假期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间已支付的工资外,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处理;员工医疗期满,仍不能痊愈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工伤的参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进入本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婚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不另补假;

男职工年龄

女职工年龄

婚假天数

小于25周岁

小于23周岁

3天

大于或等于25周岁

大于或等于23周岁

18天

说明: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天数的计算以领取结婚证时的年龄为准;

3.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请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一次休完;

4.员工申请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5天的丧假,如果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职工2天路途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途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条 产假

1.怀孕的女职工,由开始妊娠第3个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产检假;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享有两天产检假;第9个月开始至产前每周享有一天产检假。产检假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2.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 凭医院证明,给予15 天带薪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带薪产假;

4.产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四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6.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 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第二十条 加班及调休

1.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2.除工程现场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对加班员工,应尽可能安排同等时间调休,且应于加班后一个月内调休完成,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予以计算加班工资,加班申请单作为加班计酬的唯一凭证;

4.周末加班的,加班费15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230元/天;

5.员工调休也须办理请休假手续,并于请假事由中注明加班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假

1.职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休年假10天和15 天的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为准。

4.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计算,有效期为一年,不累计到下个年度。

6.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 销假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岗办理销假,否则出勤视为无效。

✦ 基建管理制度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 基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运作规范化的企业组织中,体现其管理模式特性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调控企业行为,保证稳健、快速、健康运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公司要确立企业发展信念:凝聚力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长久动力,作为一个晗瑞的员工要时刻充满自信,对晗瑞的未来充满必胜的信心,真正做到以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己任。公司的发展是双方面的,达到员工的个人事业追求与公司总体目标的真正融合,使公司整体得到可持续发展。创造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平台,达到公司整体和员工个体的全面发展。

把企业做大做强是最终目标。不是片面追求丰厚的收入,而是大家都有一个和谐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环境,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大众对晗瑞的认知、社会对我们的肯定。愿我们的员工融入晗瑞公司的发展壮大,愿晗瑞公司融入创建和谐社会的似锦前程!

企业文化篇

企业宗旨:为顾客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利益

为员工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繁荣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正确处理社会、股东、顾客、员工的相互关系,不可失之偏颇,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晗瑞要做的事,就是让顾客、员工、股东、社会“四满意”。同时,以此作为晗瑞的公开承诺,以体现出晗瑞存在的社会价值。

企业精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艰苦奋斗,是一种美德,没有创业、工作的艰辛和永不停息的奋斗精神,则不能成就今天的辉煌,更不能体会成功的来之不易。

晗瑞将以实际行动鼓励和呵护员工的开拓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是企业能与时俱进的动力和发展的源泉。

对一个人来说,要做到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一个企业来讲,人人都要讲真话、干实事,只有这样才能认识自己、认识别人、认识社会,只有知己知彼,才会明白自己的缺点和短处,也才会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讲真话难,干实事更难,知难而进,既是我们的传统,更是我们要不断延续、永久保持的精神。

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恪守诚信追求卓越务实创新实行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做大做强所应具备的先决条件。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效益。没有规范的管理,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则是一纸空谈。

诚信为企业立足之本,是我们做每一件事所必须遵循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底线。是每一个晗瑞人所必备的美德,是公司对外的一种形象。同时也是企业立足之本、生存之道。

“卓越”是一种永不妥协、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只有不断走在时代前列,企业才能有永远的生命力。从实际出发创建对社会、企业、员工有益的价值,是我们办企业的根本,因此一切行为都必需围绕“务实”二字,不能夸夸其谈;要讲求实效,又必须以“创新”为手段,在组织、制度、决策、管理等各方面创新,形成创新机制,才能使企业获得发展与壮大。

企业目标:树晗瑞形象创晗瑞品牌

我们追求的目标,更多的应着眼于锤炼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扩大企业的影响力。不是单纯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即为抢占市场,因而晗瑞诚信形象的树立和创建晗瑞品牌,则至关重要。不是在任何一个年代都能创造现代公司,而在中国经济欣欣向荣和晗瑞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完全可以创造,机不可失。

制度篇

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遵章守制

2、爱企如家爱岗敬业

3、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4、服从领导服从分工

5、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6、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7、诚实守信严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爱

9、文明礼貌讲究卫生

10、待客如宾服务为本

综合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和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工作程序。

3、负责公司对内、对外文件的草拟、审核、打印,行政文件的收发、传真、档案管理。保证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不外泄。

4、负责会议组织,作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精神的实施予以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公司各项会议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

6、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7、负责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择写总经理发言稿和其他以公司名义发言文稿审核工作。

8、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及会议的安排、组织、会务工作。

9、负责公司的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公司考勤工作,每月月底报总经理处审核后送交财务室。

11、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12、据公司战略发展制订公司培训计划、培训费用、培训总结工作。制订公司培训制度及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 基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四条基建领导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五)基建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基建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建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基建部请示领导组组长决定,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基建技术方面记录由基建部负责记录并整理;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基建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建部提出申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施工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确定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统一汇总后,交由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

第八条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十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基建部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

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工程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基建部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施工图会审

(一)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二)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

(四)在基建部、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基建部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

(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基建部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基建部部长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十四条施工图变更

(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

2、投资的变化;

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

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

2、由基建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由工程管理员根据变更要求重新设计图纸并填写施工变更单,并提交基建部长审核,基建部长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会审;

4、会审通过后,基建部部长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长应与外包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五章、监理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司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条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

(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

(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

(六)负责每日向公司基建部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监理公司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工程质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了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地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并将监理通知单收集在该工程的竣工资料里。如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不起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的监理一定要携带着必需的检测仪器进入施工现场。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对监理公司所监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在巡回检查中有的监理没有这些必要的检测仪器,基建部将通报限期内配置,如限期内没有配置,责令更换其监理或更换此监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对于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要吃喝、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监理采取辞退制;对不能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时沟通、不了解现场情况)并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监理资质。

第十七条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员监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员是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按合同严把材料验收关,同时认真做好详细的能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的

✦ 基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各基建项目的管理,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基建财务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投资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会计核算、记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结账。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因此整个管理可以分为:

①财务人员职责管理、

②支付管理、

③支付流程、

④合同档案管理四个部分。

一、财务人员职责管理

1基建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确保基建财务工作达到应有的深度,使基建财务管理既能发挥对基建工程的有效控制,又能避免基建和基建财务脱节现象。

2、基建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的变更及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效益。

3、基建财务人员负责对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决(结)算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4、基建财务人员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合同进行审查和备案。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

1、因工作需要领取现金时,领取人首先填制借支单(见附件1),写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支付,签字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现金费用报销时,报销人需要填制费用报销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支付,签字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3、付基建工程款时,各款项一律按照合同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批,工程付款申请单(或者对外支付单),收据和工程款拨付申请表(见附件2、3、4),

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有权拒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①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缺少必要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未按合同规定工程进度或超过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工程验收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④施工单位经手人不到场,由其他人员直接在财务办理工程拨付手续的

三、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1、各项工程开工前(分为招标工程和未招标工程)需将签订的合同、协议交财务存档备案(包括各种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根据工程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字),再由监理公司、公司项目部主管签字盖章,无监理公司的,由公司项目部主管签章。

3、财务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收据,办理付款手续,填制工程付款申请单

4、报项目总经理签字

5、出纳对申请单、申请表进行审核无误后(领导签字和单据是否齐全),方可办理工程款的拨付。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预留规定数额的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确认无疑义后在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合同档案管理

1、财务参与工程合同的签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和约定负责审查;

2、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对合同档案留存、归档;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 基建管理制度

基建管理员(j10279)赛轮金宇集团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金宇,赛轮金宇集团,赛轮金宇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新增人员部门所属,赛轮集团人资中心基建工程部,负责范围,越南工厂基建管理(常驻),负责管理越南工厂基础建设、施工、管理等基建部分的工作。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现场土建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场容等方面进行管理控制;

2.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措施)、监理大纲及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发现并及时解决土建专业存在的问题,审核现场工程指令并负责督导实施;

3、配合、协调、监督检查各土建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使各参建单位通力合作,有效配合,及时解决项目进展中本专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及难题,使项目土建质量、安全、工期处于可控状态;

4、工程变更管理,土建工程量审核及土建工程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房地产或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了解项目施工工艺及施工流程;

3、具备现场统筹协调、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图纸审查、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能力;

4、熟练应用建筑cad及常用办公软件;

5、经历过项目开发全过程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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