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资料|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集锦十七篇)
时间:2023-05-10 作者:工作汇报网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集锦十七篇)。
✦ 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 ✦
《何以不负那颗善良的心用心!》读后感
《何以不负那颗善良的心?用心!》读后感
7月4日,一篇题为《何以不负那颗善良的心?用心!》的文章在微信群里发表,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细细品读,感触颇深。
文章通过市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朱启湖,和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的一个普通老农——傅老伯的故事。牢记母亲:用善良的心,百姓善待的遗言。
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践行,胸怀一颗为民之心,把百姓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办,把百姓的困难当作自己的事情去解决,展现出“南孔圣地,衢州有我”的大爱精神。
作为我们身边事,身边人,我为衢州有这样的干部感到高兴,为傅老伯遇到这样的干部感到欣慰,同时也希望有更多这样为民所想,为民所急的好干部。对照自己,在大整风活动的契机下,更加要加强学习,增强意思,为衢州大花园建设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 ✦
这个暑假,在翻阅文学书籍的时候,无意间读到一篇小说:《拔掉那颗蛀牙》,虽然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却让我受益匪浅。
文中讲述了一位小女孩,在家中的地位十分尴尬,连她在夜里开灯看书,母亲都觉得浪费,因此,她的心里渐渐滋生了仇恨。为了复仇,她便拼命读书,而且成绩优异,但是她的心却是冰冷的。后来,她考上了外国的大学,在国外留学期间,她还是一如既往的从不向人敞开心扉,她感到无比孤独,于是去找心理医生。经过医生的指点,她第一次和家里通了电话,重新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亲情,内心无比轻松愉悦。第二题,她便回家报答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感受到无比的幸福与快乐。
为什么小女孩后来变得开心快乐了呢?是因为医生帮她拔掉了那颗蛀牙。这里的蛀牙有着深刻的含义,是指小女孩心中对家人的仇恨以及她自己自闭性格的畸形发展。因为有了那颗蛀牙,所以她不开心,也因为拔掉了那颗蛀牙,小女孩变得快乐。
在我的生活中,很可能不只会出现一颗蛀牙,让我心力憔悴,而且随着时间的积累,蛀牙的情况也越来越糟,我自己也觉得很累,但是却不愿意拔掉那颗蛀牙。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愿意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所以,我会用各种方法,去努力使自己也把那颗蛀牙拔掉,每拔掉一颗蛀牙,我就会轻松很多。
我相信,不只是我自己,可能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有长蛀牙的时候,但是只要我们愿意去拔掉那颗蛀牙,我们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
✦ 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 ✦
那是一个到处是红布标语的年代。“插队”“知青”“标语”“语录”等等,几乎成了那个年代的象征,是那个年代的典型标志。
《棋王》讲的是一个关于“吃”和“下棋”的故事。主人公王一生,他对吃的要求很实在,从他吃相的几个细节描写便可看出。他棋艺高超,小有名气。在极其艰苦的岁月里,它都时刻想着下棋,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已经升华为一种信仰。在倪斌用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机会时,他拒绝了;在在艺压群雄,胜利在望,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道,道家的“无为”;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他用生命保护,像性命一样存着的母亲留给他的无字棋;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信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一种,人要有,才叫活着的信仰。
“吃”和“下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凭借着极其简陋的“吃”和“下棋”,亦即物质和精神的最低层次需求度过了许多动乱的年代,这便是中华民族的韧性。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才可能在漫而长的路上走的更远,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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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坚持最少两次的刷牙
这种方法是最常规的,也是人们容易忽视的,其实任何妙招都不如踏踏实实的认真刷牙来的实在。并且要用正确的刷牙方法进行刷洗。
2、养成好的作息
这个看似和牙齿美白没有关系,但是其存在的关系是最大的,上班族喝咖啡或浓茶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夏天瞌睡,影响工作。那么我们通过提前预防,即养成好的作息,把自己的精神调到最佳状态,那么我们完全就不需要咖啡或者浓茶来提神。这是最根本的方法。
3、定期洗牙
如果上班族们的牙齿已经出现发黄等现象了,建议定期洗牙,把牙齿清洁干净了,然后再养成好的习惯,让自己洁白的牙齿一直保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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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话说得好:“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当我想到这句话时,就会想到刚刚学的一篇课文《匆匆》,这篇课文的作者是朱自清,虽然课文很长,但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字概括,那就是“珍惜时间”
文中有一句话说“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是没有声音的,而且很快,时间就是这样的,没有声音,转瞬即逝。
读了这篇文章后,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有时我会合理的运用时间,而有时却只会浪费时间,我明白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珍惜时间,多用点儿时间在学习上,如果现在不好好学习,到老了的时候就会后悔,有句古话也是这样讲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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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读书。因为书可以**愚人,教会我做人,满足我好奇的心。
我与书相伴多年了,我能为它如痴如醉。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心灵之汤》中的拔掉那颗蛀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使我很震撼文中的她因为内心充满了恨,在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
所以她自己失去了爱。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她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也没有花团锦簇的童年。
她得到的只是父母的责骂。连看书都说她浪费了电。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她的性格是如此坚强,她不会因为一件小事而流泪。也是这样磨练了她坚强的意志:
我要努力学习,离开这个贫穷的地方,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她要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读到这里,我为她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而流泪。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的家庭。爸爸妈妈赢了我和我妹妹。他们不会因为我们是女孩而鄙视我们。
在生活中关心的无微不至,以身作则。学***在两边。我为有这样幸福的家庭而感到满足,我为有这样好的父母而感到骄傲。
她读书读的很优秀,她是一个考上县的高中。因为钱的父母不想让她去。为了上学,她自己带了馒头来做饭上学。冬天馒头硬如冰,夏天馊到臭。
为了不放弃扔掉她吃的痢疾,又吃了整整三年才考上北大。
我不禁眼泪如丝一样的流下来。生活对她来说太残酷了,残酷的父母就是不给她一点爱。我佩服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心。
她把自己交给了读书而更勤奋,更努力考到美国。但她没有回家就去美国留学了。
最后,她一个人在美国,心里一片空白。生活的一点也不快乐。直到心理医生打开她的心灵那扇窗,拔掉那颗心灵中的蛀牙。
她下定决心回国和家人团聚。原来只要自己的心放松一点,就要爱自己一点。亲情原来是那么可贵,生活原来如此快乐。
心中只要有爱,没钱也是幸福的。
我想学习坚强的精神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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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养花》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做自己喜欢,值得去做的事。不需要成为这一件事的专家,不需要做实验。让自己快乐,让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属于自己的乐趣。就像文章中老舍先生写的: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一种乐趣,花开的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
做每一件事情都有各自的好处,从中获取到知识。老舍先生不是有腿病吗。他养花后,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和朋友来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那是多么有意思啊!
克服困难也是一种乐趣,你越过了这个困难,也相当于越过了自己的极限。俗话说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见彩虹。即使花被砸死了令人忧伤,那也说明养花能带来情感体验,充满乐趣。
养花其实快乐!它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为一体,有益身心,更重要的它也是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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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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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这是我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感慨。整部小说的主要价值,正在于塑造了保尔这样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典型形象。然而十九世纪英国的运动中,虽然早以出现了无产阶级文学的萌芽。但那主要是诗歌。至于其他的古典作家,他们对旧社会腐朽黑暗的揭露尽管非常深刻,但他们没有塑造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正面人物形象。保尔的出现,无论是形象的高大或形象的纯真质朴而言,都是一个新的高峰。主人公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一度苦恼不能自拔。他也曾经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但很快地,他对自己的行为想法感到可恶,恶狠狠的骂了起来:“……即使到了自己生活已经无法忍受的时候,也要设法活下去,要竭尽全力,使生命变得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就这样,保尔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的情况下,重新找到了“归队”的力量,开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文学创作工作。保尔以自己的毕生精力,实践了自己的生活原则:“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全部经历,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保尔战斗一生的真实写照。我想,我国的创业者和建设者与他们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辛劳的劳动者和革命者用血汗换来的,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炼好本领,为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不怕困难、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的精神;在劳动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当我们失败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分析原因,鼓起勇气,重新开始;当我们成功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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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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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就特别喜爱吃糖,喜欢它放在嘴里甜甜的滋味,仿佛那样我就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知克制的我,长了颗蛀牙,它在我嘴里毫无肆惮地群魔乱舞,搅得我疼痛难忍。果真“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父母要我去把那颗牙齿拔掉,我坚决不愿——那位白大褂先生就是个天使和恶魔的结合体。
渐渐,那颗不知克制的蛀牙在我的牙齿里慢慢扩散,大半颗牙齿已经被它吞噬了,迫不得已,我随父亲去了医院。扑面而来的药水味,让我想转身而逃。可瞬间,便到了牙科房,那位穿着白衣服,带着黑框眼镜的医生严肃地坐在凳子上,父亲拽着我到了医生旁边,他让我张开嘴拿着一个镊子伸进我的嘴巴里,我吓得头连忙往后仰,他放轻了声音:“别怕,不痛的。”我竟不知道一位男士的声音能这么温柔,我父亲的声
音就没这么好听过。我乖乖地不动了,他轻轻拨动了一下那颗蛀牙说:“糖吃得太多了,把这颗牙拔掉就好了。”
“拔牙!”这个词一下就让我脑袋一片空白,我焦急地抓着父亲的衣袖问医生:“疼吗?”医生说:“有点痛。”可我不怎么相信他的话。我拉着父亲就想往外走,听话!”父亲凶狠的声音把我给吓住了。只好老老实实地张开嘴,医生拿着镊子夹住了那颗有点松动的蛀牙,我感到一阵疼后,那颗蛀牙就这样被简单地拔了下了,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惊奇地看向那发黑又有点血迹的牙齿老实地躺在铁板上,我才发现拔牙原来并不恐怖。
回到家后,嘴里早已没有一点痛觉了,我觉得全身轻松了许多,看到父亲已经放心的眼神,我也想做他嘴里的牙齿,它难受时,我来疼。原来不吃糖,也会变成世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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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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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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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舒婷的《在那颗星子下》,我深深地感到了林老师在她心里所占据的位置。星子正从她的身后川流成为夜空,最后她自己也成为一颗最亮的星星,在记忆的银河中,我的老师。她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也在文章的最后点明了这篇文章的中心。想一想,老师对我们所起的影响,或者说是教诲,也许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我也不例外,也有那么一件小事,像一只小铃,轻轻然而分外清晰地在记忆中摇响。
在小学四年级,我也有不错的记忆。那时,教我们语文的薛老师叫我们每天背一篇散文,隔天早上抽背。记得那时,作业特别多,作业做好,通常已经到了晚上9点多,哪还有心情背那些散文啊!所以,我总是晚上不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抓紧了分分秒秒背散文。背下应付老师的背诵任务这是最好,要是实在不行,就用我的必杀技(当然不能说),争取时间。但有一次,我连续两天用了这招,还有背书的效果不理想,在我的临时抱佛脚地当场被擒获(那叫一个惨哦!)被老师抓到只能认倒霉,当场我就声泪俱下,心里还一边盘算着怎样对老师解释,因为我认为老师一定会大发雷霆在先,撤我的中队长职务在中,告诉我家长在后,外加还要在全班面前批评通报,我算是彻底完结了。但没想到的是,她说不会再追究下去,不过想找我谈谈,下课到她那边去。哇塞!我是一阵欣喜,心里不住地在谢天谢地,最大的还是要谢薛老师。
下了课,来到薛老师的办公室,刚进门,我想先说些什么,但薛老师却先开口了:我是不是布置的作业太多了?我感到莫名其妙,但嘴上还是回答着:是有一点点多我还没说完,薛老师又话锋一转,说:你的记忆好像不错嘛,背了那么多次我都没发现。说完笑了笑。我心里想:老师啊,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啊,可嘴里没吱声。沉默了一会儿,老师又说:我让你们背散文,是为了让你们能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能把每篇散文都映在心里,不是让你背出来应付老师的,否则我让你们背还有什么作用呢?记住,这些背的文章都要映在心里,这样,才能用到紧急的时候。你有那么好的记性,还是用在记忆永久的地方吧!这时,我第一次发现,老师的心是那么贴近我,我用力地点了点,擦干了眼泪。
读了《在那颗星子下》,使我想起了这件事。我发现,薛老师也像在我记忆的银河中闪光的星星,我就在那颗星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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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是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讲的是一对夫妻和珠宝之间的故事。
丈夫是个职员,和妻子结婚虽然已经六年,但他们的感情却比初恋时更加甜蜜牢固。妻子精打细算,聪明能干,对丈夫关爱备至,温柔体贴。唯一让丈夫不满的是,妻子爱看戏,还喜欢假珠宝。有一次,妻子去看戏患上风寒,最后因肺炎而死。丈夫迫于穷困,去卖“假珠宝”,却意外发现珠宝竟然是真的。当知道珠宝是用妻子的贞洁换来的,丈夫悲痛欲绝,羞愧难当。可是转眼就觉得还是做有钱人好,不但心安理得地卖掉珠宝,而且还厚着脸皮以此夸耀于人。莫泊桑以巧妙手笔表达了夫妻情爱名誉都是假的,只有金钱珠宝才是真的。作者在文章开始就埋下伏笔。结果是:妻子去看戏,从而认识更多的有钱人;才会把自己打扮的光鲜漂亮;妻子爱珠宝,才会千方百计地去获取,哪怕不惜失去自己的贞洁,以假珠宝来蒙骗丈夫,由此我们能看出人真奇怪!
读了故事,我知道了在一些人心中,亲情,爱情都不重要,只有金钱最重要。但是对于我,我觉得亲情友情才是最至高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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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学习成绩不错,但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一个人如果学习成绩优秀,那么他在体育方面多半会很差。另外,我经常感冒,这让我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体质弱的人,不适合竞技类的运动项目。
有一次学校举办运动会,我很想报名田径比赛,但你知道,我是不会报的。
那天,体育老师找到我:“你怎么没报项目?”我把心底的担忧倒了出来。体育老师的话,刷新了我小时候的“常识”:“你错了,人都会感冒,不时地感冒一次,恰恰证明你的免疫系统是敏感且运转正常的,反倒可能说明你体质好;跑步是可以练出来的,也许你在耐劳方面出色,来试试吧。”
你完全能想象当时有多高兴,猛然地发现自己的先天条件并无缺陷,甚至有优势,那些被我看得比山还重的束缚,仅仅是因为过去的我孤陋寡闻。
我最终报名参加了长度最长的长跑比赛,拿了第三名。
高中二年时,学校文理分科。从小到大,我的数学成绩没有语文成绩好,虽然也不低,师长们多年来在耳边不停提醒我:“你数学需要提高啊!你偏科啦!”我渐渐也承认了这个现实。我脑子不灵,就报了文科班,但依旧对数学怕得要死。分科后,教我們数学的是当地名声赫赫的老师。
有一次他问我:“你成绩那么好?为什么不把数学也兼顾一下呢?”我说:“老师,我从小数学就偏科。我不擅长学数学。”
他接下来的一番话刷新了我读高中时的“常识”:“你错了,咱们现在学的内容跟以前的知识并没太大联系,从前学得不好,现在可能学得好;你刚刚的表达不准确,什么叫‘我不擅长数学’?数学领域分为代数、几何等好多部分,涉及的能力有人的空间想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我看你的逻辑能力就很强,可能擅长数学中的一部分。”
我听到这话别提多高兴,感觉整个人都解放了:原来“科学表明”,我在数学领域不但不是废物,而且非常“有戏”。那学期的考试,数学150满分,我拿了142分。
参加工作后,一位读者朋友过了不惑之年,想学外语,但恐于年龄大学不成,问我怎么办。说实话,我没法盲目地激励他。众所周知,人岁数一大,大脑会退化。后来,我偶然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最新研究结果显示,中老年人计算速度及注意力方面确实下降了,但脑细胞丝毫没减少,在模式识别、逻辑推理方面不降反增,年纪大了也不存在“舌头变硬学发音会吃力”这一说。我赶紧把这喜讯告诉他,他像我小时候一样欢喜,如今已经学有小成了。
人的很多恐惧和心理障碍,都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抑或是早年间被别人在脑海里围起来的篱笆。你经历得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发现很多自己以前觉得是问题的地方其实都不是问题。另一个方面,可能这世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难以逾越的篱笆,有时候,脚下的障碍就是一排娇弱的花。
✦ 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 ✦
《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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