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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读后感(经典十六篇)

时间:2022-09-09 作者:工作汇报网

读后感(经典十六篇)。

❖ 读后感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 读后感

圣经读后感

对人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有人说:我想有所作为,创业,赚很多钱。老师教育我们:人活一口气,要证明自己。

去年7月,我写了一篇日志《我的自白书》,那是我过去对于人生的看法:人的生命不过只有百年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如此的渺小,出生而后死,最终等于0。所以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死后永生的人,让人们记住,才能真正得到永生。

因此,即使我在未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似乎也不应该感到骄傲,因为我的成功是建立在比别人优越的命运之上的。就像1000米赛跑一样,我在200米的起跑线上向前冲刺。与那些站在0的起跑线上的人相比,我的成功对他们有多不公平???

因此,世界本身是不合理的,如果真正的英雄应该去非洲和贫穷的孩子们一起工作。

所以,人生最大的目标不是像世俗人所说的要有多大本事,而是如何做一个好人!就像《圣经》里提到的,如何做一个义人,这是我们人生的目标。

我今天的人生观是:让我的成功建立在比非洲儿童更美好的命运之上,回到命运本身。也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之后,他应该帮助更多的人获得这种成功所带来的价值,把财富给那些需要它的人,把财富还给命运、大自然和造物主。

就像《圣经》里所讲的:将荣耀归于神。

正如我在高中作文中所写的那样,无论我有多累,我都要用温暖的双手写下壮丽的诗篇;我要用跳动的心**熄灭永恒的火焰,让世界感受到我永恒的温暖。不,那不是我的温暖,而是神的温暖。

一个成功的人生不应该在死后永远存在,而应该表现出上帝的荣耀,并最终将荣耀归还给上帝。

正如牛顿所说:我的成功是在巨人的肩上。

范文二——读《圣经》有感最初读圣经的时候,感觉像在读一个个瑰丽而充满想象力的神话故事。联想到中国上古的神话中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故事,再看圣经中上帝七日创造世界、用尘土创造亚当的典故,不经感叹中西人类文明何其相似,我不禁在想:其实信仰的源泉**于人类无穷的想象力,如果人类没有这样奇幻多彩的想象,那这世界将会多么黯然失色啊!

正是因为想象力,才有创造的空间。从最初的文明到今天,我们认为想象力的提升不容忽视。

❖ 读后感

这是一部伟大的寻根文学,阿城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某个时代的精神。李劼先生说同为知青,阿城悟出人生,史铁生悟出命运。《棋王》应当属于阿城的成名之作,也是开启悟道人生的里程碑之作。

初读阿城的《棋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鲁迅先生写的。不过这神似鲁迅先生的文笔也不是《棋王》叫我惊讶的地方,我喜欢《棋王》是因为作者竟然可以透过一副棋盘,演绎出人性最根本的东西:精神上胜利的至高的欲望,生存下去的基本欲望。这些欲望很简单、很平常,是最基本的,在那样晦涩的青春里,毫不张扬,却震撼着我的心。

阿城对知青生活的抒写,发掘了这种在当时应该是相当广泛的知情记忆,主要是知青下乡时的艰苦生存状态。《棋王》花费大量的笔墨在讲述和描写王一生、“我”和脚卵。主人公是王一生,最主要的就是讲述两样事,一是“吃”,另一个是“下棋”。王一生自小家贫,生活很艰苦,所以他十分注重吃,但是他也痴迷于象棋。王一生真性情,不趋炎附势,他坚决的拒绝了脚卵用乌木棋交换参赛的资格,并且还师从于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在其以上融入了道家的文化,也就是棋道。最后和九大高手的九局连环车轮大战,以胜出告终。结尾作者想要表达的时棋呆子在下棋中终于找的自己的归属,从普通的生存之道上升到生活之道,而另一个主人公“我”也在棋呆子的影响下,完成了对生命价值的追求。

《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的拾破烂的老头授予的绝妙棋艺就到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

恰恰通过棋,可以读人生,即使不懂下棋,然而看到《棋王》依然有自己的感触,人生不恰恰是一种态度?看懂人生和看懂下棋姿态完全有共通之处,否则魅力不会感染到你。人生不是靠拯救,不是靠救赎,而是靠坚持,靠淡泊。欲望往往令人进步,而后使人堕落。人类存在一是性欲,一是思想。性欲创造了人,思想则承载了记忆,以及创新。如何让普普通通的自己保存与大众不一样的性格,需要物质,也需要思想。《棋王》也许能告诉你。

❖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走进经典人物》这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被中国人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他的成就不仅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世界的骄傲,他的成就给人类带来了福音。

从一棵天然杂交水稻开始,袁隆平开创了水稻育种的新历史。作为“杂交水稻之父”。他是中国的英雄,也是有着世界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他获得的一系列国际奖励可资证明。若回答“下个世纪谁来养活中国人?”没有哪位科学家比袁隆平更有资格回答了。

关于超级杂交水稻,不善言辞的袁隆平有着讲不完的故事。当别人问他成功的秘决时,他以“知识+汗水+灵感+机遇”作了精辟的回答。为了杂交水稻,袁隆平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他和新婚妻子连续两年顶着烈日永不放弃地寻找稻穗,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植株。

向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我们学习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放弃了就不会成功。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让我们回去做一下,我想了好久还是做不出,最后我想放弃了。我突然想起老师说过的话:要像袁隆平一样坚持。想到这里,我续继做下去,终于我功破了这道难题。

所以只要坚持不懈,任何困难都不会难倒自己,终究会成功。

❖ 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名叫《毛毛》的书,非常有趣。它让我知道了:合理安排时间,不浪费时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毛毛是一个孤儿,住在一个废弃的露天剧场里。谁也不知道她几岁了。在这个小镇里,她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老贝波、吉吉……他们都很喜欢毛毛,只要有什么事就会去找毛毛说,毛毛便认真地听他们说话,说完后他们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没过多久,毛毛就发现了一个令人惊奇的秘密:原来灰先生一直在偷偷地盗取别人的时间。凡是见过灰先生的人,他们就没有笑容,天天就知道工作挣钱,把时间当成财富,没有时间和别人交谈,也没有快乐。有一天,毛毛跟着一只乌龟——卡西欧佩亚来到了侯拉那里,认识了时间花,知道了如何打败“灰先生”。毛毛和“灰先生”的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最后毛毛胜利了。她把灰先生抢走的时间还给了大家,人们便快乐起来。

记得有一次,我到张泽泰家做客。他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从中午11点一直看到下午5点,连午饭都没吃,作业也没写,整整浪费了一个下午。而我呢?也好浪费时间,一般吃饭、写作业也会磨磨蹭蹭地多浪费二三十分钟。可是,我的爸爸却很勤奋,他一天到晚都忙工作,常常连午饭都顾不上吃。

由此我认识到“时间就是生命”,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关键是看你是否珍惜时间。如果你珍惜时间,时间也会珍惜你,如果你浪费时间,时间也不珍惜你。

❖ 读后感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 读后感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 读后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 读后感

我闲时常看《名人传》。看得多了,就觉得那些名人也不咋的,有的小时候还不如我呢!还有的更是“孺子不可教”。可是,长大后,差别咋就那么大呢?着名画家达·芬奇小时候,专门有人逼着他画鸡蛋,而我呢?好不容易有兴趣画张画,却被老妈一把逮住,直逼着我去做作业。

结果,人家达·芬奇画啥像啥,而我呢?画匹马怎么看都像只骆驼。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曾经,有一支中国考察队去美国考察美国初级教育的情况,回来后写了一篇考察报告,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的初级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10以内的加减法还在扳手指头。上课毫无纪律,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在教室里逛来逛去。

20年后中国的经济水平一定会超过这个经济大国。同一年里,美国也派了一支考察队来中国,也写了一篇考察报告:中国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最认真的。起得最早,睡得最晚,估计20年后,中国一定会超过美国。可是25年过去了,美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却培养出了几十位着名科学家,一百多位知识型的富翁,而中国呢?却瘳若晨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贝多芬小时候,他父亲玩命似地逼着他练琴,完不成目标就不能睡觉,还要棍棒伺候。我也有琴,不过,人家玩的是钢琴,我玩的是口琴。甭管啥琴,反正都是琴。可是我一不注意,妈妈就把我的口琴拿去送给了别人家的小孩。后来,人家贝多芬闭上眼睛都会作曲,而我呢,闭上眼睛只会作梦。牛顿因为苹果落地而发现了万有引力,而中国的学生就发现不了。

❖ 读后感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有唱歌、跳舞等等。其中,我还是离不开我的最爱—阅读。

我非常喜欢看曹文轩写的书。比如“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岩石上的王》、《一条大河向东流》、《山羊不吃天堂草》等等。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歌王》。

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满怀着情感的书:一只鸟窝为了找到它的主人,不惜一切代价,牺牲了自己;第八号街灯对周爷爷和他的狗十分思念;子月对死去的哥哥满怀的思念……

但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篮子》这篇文章,它记录了马林冰在秋忙假时在马水清家是如何度过的。

原来的马水清十分憎恨自己的爷爷,恨爷爷自作主张从异乡之地带回了自己的母亲,恨爷爷总是不停地咳嗽、喘气……

后来,从一件事开始,马水清慢慢开始喜欢上爷爷:一天晚上,天空下起了大雨。毕竟是在农村。爷爷到镇上买了些鸡、鸭、鱼给马水清吃。但不巧在回家的路上摔伤了,马水清想:

爷爷虽然有些做的不对,但他还是为我着想的。渐渐地,马水清开始帮爷爷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谢谢曹文轩大叔。你让我知道了很多。

❖ 读后感

狐狸爸爸真了不起,它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和力量挖开了一条通道,挽救了所有的动物。而那三个人也太可怕了,竟然想要把狐狸爸爸杀死,幸亏狐狸爸爸反应快,虽然失去了一条尾巴,但是保住了性命,没让坏人得逞。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人有的时候只拥有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只有同时拥有了力量和智慧,才是最强大的的。

❖ 读后感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乐趣,做自己喜欢,值得去做的事。不需要成为这一件事的专家,不需要做实验。让自己快乐,让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属于自己的乐趣。就像文章中老舍先生写的: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一种乐趣,花开的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

做每一件事情都有各自的好处,从中获取到知识。老舍先生不是有腿病吗。他养花后,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和朋友来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那是多么有意思啊!

克服困难也是一种乐趣,你越过了这个困难,也相当于越过了自己的极限。俗话说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见彩虹。即使花被砸死了令人忧伤,那也说明养花能带来情感体验,充满乐趣。

养花其实快乐!它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为一体,有益身心,更重要的它也是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一种表现。

❖ 读后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养花》这篇文章,学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知道了:学习不能学太久,要写一会儿,就要出去运动一会儿。

老舍爷爷每天都是这样,她每工作一会儿,就要到院子里浇浇这棵,搬搬那颗,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老舍爷爷做什么事情都不放弃,我以后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干什么事都要做到底,不能半途而废。

我长大以后要向老舍爷爷一样不放弃。

❖ 读后感

内容简介:《母与子》是托宾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所收九个短篇小说均围绕母亲与儿子的关系,捕捉一个转折性时刻,在那一刻,母与之间微妙的平衡被打破,或者他们对彼此的认识发生改变。托宾细致、优雅、流畅地刻画了各色男女,他们受制于习俗,受制于难以言说的情感,走不出过去的阴影。许多人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生活的泥淖,别无选择。一个男子埋葬了母亲,用一夜放纵冲刷内心的悲伤;一位著名歌手征服了满场观众,但无法取悦在场那个多年未见的儿子。而在本书最后可能也是最出色的短篇小说《长冬》中,一个年轻人在大雪覆盖的群山中,搜寻离家出走的母亲。托宾透过这些故事,准确展现了人的脆弱和渴望,震撼人心,令人难忘。

母与子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阅读《母与子》,常会让人想起同为爱尔兰人的伟大文学家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在某些方面,托宾和乔伊斯运笔相似。长久埋藏伏延的情感线索、主人公的爆发与行为转折、失落和孤独的时刻、一个微小的言不尽意的句子,大师们对那些隐秘、疼痛的症结敏感而细致,描写深刻,却又对整整一群人、一类人倾注了温情。

母与子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母与子》的优势在于它不失托宾作品一如既往的优秀品质,亮点在于证实了托宾同样具有创作短篇小说的非凡才华。所以我期待着托宾更为成熟老道的短篇作品,他的绵密的语言,他对于人类情感边界的探摸,他的扎实和温情,都将有可能成为另一类优秀短篇的风格标签。

❖ 读后感

这个世界上有3%的人是成功者。

3%的这些人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有强烈的动机。强烈的动机就是拥有充分足够的理由。

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

有一个人他做洗发精,他做了十二年,依然不赚钱。他第十三年赚了五千万美金,第十四年一年就赚了一亿美金的净利!不是他一年赚了一亿美金——我想这个世界上上帝是很公平的,而是他在前十几年没有放弃,所以他所有的报酬在第十四年一次给予了他!美国电影明星,比如汤姆。克鲁斯、汤姆。汉克斯,比如喜剧天王金。凯锐,这些人都已经练了好几十年,才到达他们的成就;比如说看我们的亚洲巨星成龙,成龙从七岁开始练功,已经接近五十岁的人了,他还在卖命还在拼搏。成龙花了三十几年的时间累积到现在的成就。成龙也有失意过,也有失败过?任何人之所以会成功,因为他失败的次数比你们还要多!但他们失败之后呢,他们保持坚定的信念!他们坚定地相信,过去不等于未来,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

成功者之所以成功,因为他第一个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第二个他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第三个他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大量的行动。

世界最顶尖的寿险从业人员柴田禾子,她是日本的推销女神,她拥有世界吉尼斯世界记录,她一个人业绩,可以抵八百零五个推销员的总和。柴田禾子一天拜访三十位顾客。一般寿险从业人员一天拜访的顾客可能不超过五位,假设他真的拜访到五位的话,柴田禾子一天,顶他六天的工作量;一年,这个人要做六年;柴田禾子做五年的话,这个人要做三十年;假设柴田禾子做三十年的寿险,这个人要做一百八十年,才会有同样的业绩。所以成功的人,他不是比你聪明,他只是以最短的时间采取了最大量的行动。

假如你天天想如何赚钱,各位你就赚不到钱,天天想如何成为行业最顶尖,成为行业的No.1,这时候,你的钱就会像浪潮般地涌到你身边来。

你有见过放弃的成功者吗?你有见过哪一个坚持的人不成功的吗?所以今天你唯一可以让你失败的,就是你选择了放弃,只要你不放弃,你就有成功的机会——这就是成功的秘诀。

❖ 读后感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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