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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

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集合12篇)

时间:2019-10-09 作者:工作汇报网

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集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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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黄色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通知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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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筑系统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对建设行业防暑降温工作再部署、再落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和露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因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防暑降温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合理安排,加强防护

各用人单位对防暑降温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劳动者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当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要按照要求抓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三、多措并举,防暑降温

1、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技术交底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训练。项目部要配备具有急救经验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

2、施工期间围挡喷淋装置持续开启抑尘降温,有条件的工地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同时要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

3、要加强对现场作业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4、保证工人宿舍隔热通风透气,并配备空调、电风扇等必要的降温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责令整改。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协调配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抢工、赶工作业,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协调工作,同时,督促项目部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6、各工地要加强管理,对基坑及废弃水坑做好围挡,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止学生进入工地发生溺水事故。

四、全面排查,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确保高温天气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一要做好供气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供气设施的安全巡查,特别要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泵、喷淋管线的使用状况和安全阀、放散管、压力表的完好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站、供应站点要合理摆设液化气气瓶,增设遮阳蓬,完善供气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击、防爆燃、防泄漏等措施,防范因高温暴雨导致燃气安全事故;二要做好供水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市自来水公司要精心编制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科学调度,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切实做好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故障的抢修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单位用水。

五、健全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加强值班管理,促进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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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中央管理大型企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强度较大,中暑甚至死亡事件频频发生,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高温来临前进一步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高效有序运转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预防和处置高温中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接受工会监督意见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特别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例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四、落实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

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预防高温中暑的宣传工作和对高温作业场所的检测技术服务。

(二)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一线力量配备,改善就诊环境和条件,加强对中暑患者的救治,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

(四)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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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炎炎夏日已经来临,为了确保大家的身体健康,提醒您注意防暑降温措施。炎热的天气容易导致中暑、中暑引发的其他健康问题,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为了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特发此通知,希望大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大家的安全和健康。



首先,针对户外工作的员工,请务必做好防晒工作。尽量避免在10点至16点的阳光最直射的时间段进行户外工作。如果不可避免,建议大家选择合适的防晒霜和帽子,以避免阳光对头部和皮肤的伤害。同时,请大家务必做好补水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喝一杯水,并持续补充水分,避免脱水。



其次,针对室内工作的员工,请确保工作环境的通风和降温。为了缓解炎热的室内温度,我们会增加通风设施的供应,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合理调节空调的温度。在室内工作时,请注意穿着合适的衣物,避免过于厚重和不透气的服装,选择适当的着装方式,有利于保持舒适和清爽。



此外,为了提醒大家防暑降温的重要性,我们还会在公司广播和公告栏上贴出相关提醒。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希望员工们养成良好的防暑降温习惯。请大家留意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在工作和休息中注意个人身体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大家的健康和安全。



最后,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照顾,确保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有效执行。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互相关心和帮助,及时向上级汇报出现的问题,以便我们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公司将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如饮用水、防晒用品等,并安排专人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培训和指导。



防暑降温是一个关爱员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每个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都是公司最关心的问题,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清爽宜人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空间。



祝大家夏日愉快!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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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亲爱的员工们:



大家好!随着夏季的到来,高温天气逐渐临近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健康和工作效率,特发布本次的防暑降温通知。



一、预防中暑,有效降温



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在骄阳炎炎的中午时分进行户外工作,可以考虑错开高温时段进行工作交接或完成非紧急任务。建议员工在早上和傍晚时段进行户外工作,并注意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



2.加强防护措施:外出工作时应做好防晒、防蚊、防滑等措施。大家还可佩戴宽边帽、墨镜和遮阳伞等降低紫外线的照射。在工作场所,使用防尘口罩或湿毛巾等方式,有效减少吸入空气中的尘埃和热气。



3.合理安排服装:选择透气性好、颜色浅的衣物,尽量避免穿着过于紧身的服装。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携带换洗衣物,确保整洁、干爽。



4.增加补水:炎热的天气会导致人体大量流汗,容易出现脱水症状。因此,每人每天都应适量补充水分,多饮温开水、绿茶、果汁等含水量高的饮品,避免过多饮用咖啡、红茶等利尿性较强的饮料。



二、提高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效率



1.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根据个人情况调整工作节奏,适当安排休息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轮岗、分流、人员调整等方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其它资源。



2.改良办公环境:保持室内温度宜人,合理开启和关闭空调,以保持室内温度在适宜范围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建议定期进行空调清洗和消毒,确保空气质量。



3.合理安排饮食:经过高温工作后,员工的食欲有时会减退,但要注意营养的均衡摄入,多选择富含维生素、蛋白质和矿物质的食物,增加体力和抵抗力。尽量避免暴饮暴食和辛辣刺激食物的摄入,以免影响消化和吸收。



三、紧急救援措施



1.中暑症状:如果同事出现头晕、恶心、呕吐、面色苍白等中暑症状,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处休息,饮用温开水并请医生进行检查。



2.热射病处理:如果同事出现皮肤燥热、面色潮红、意识不清等热射病症状,应立即报告领导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将其移到阴凉处休息,使用湿毛巾或冰块敷在腋下、脖颈等大血管部位,并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在这个夏季,我们更要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希望大家严格遵守防暑降温措施,正确对待高温天气,共同打造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公司领导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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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xx〕44号)同时废止。

20xx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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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关爱”等慰问活动。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xx〕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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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容易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为切实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从贯彻落实“学整树”活动的高度,把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高温天气施工作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以人为本,落实防暑措施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含35℃)时,原则上每天的上午11时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进行室外作业,谨防中暑。

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要求;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生熟食品应分开,并配备冰箱;各类生活垃圾每天按时清理出场;工人宿舍要保证良好通风,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和空调设备等,对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同时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工人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切实履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要结合《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xx年214号)要求,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预案、预警,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也将通过在建工程远程监控中心及时转发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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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天来了,如何在高温中保持健康?这时就需要防暑降温的知识了。在高温季节,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饮食方面



1、保持水分。在炎热的夏天,人体大量流汗会导致体内水分流失。因此,保持水分十分重要。每日饮水量不少于2000毫升,可以饮用白开水、果汁、啤酒、茶等。特别提醒的是,避免喝含咖啡因和糖分过多的饮料。



2、吃易消化的食品。高温天气容易导致食欲不振,但是必须保持正常的饮食。可以选择易消化、质量轻、富含营养的食材。蔬菜、水果、蛋白质食品和低脂肪、低盐分的食品都是好的选择。



3、避免食用过于油腻的食品。在高温下食用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会导致消化不良、口渴、胃肠道不适等问题。



二、生活方面



1、避免在高温时段外出。在中午的高温时段,减少外出活动,可以选择在室内遮阳降温,或者选择室外比较凉爽的地方去活动。



2、保持室内通风。在住宅、办公场所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可以降低室内温度,减轻身体不适症状。



3、穿着合适的衣服。选择透气、吸汗的衣服,避免穿着紧身、不透气的衣服,可以更好地排出汗液,减轻体温升高的症状。



三、运动方面



1、尽量避免进行剧烈运动。在高温天气下,选择温和的运动方式,如慢跑、瑜伽、散步等。



2、适当的休息时间。在运动后要及时休息,避免过于劳累,造成身体不适症状。



3、注意防晒。在运动时要涂抹足够的防晒霜,避免因紫外线曝晒而引发皮肤问题。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有效地防止暑热对身体的危害。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关注气温变化,注意防暑降温,以保持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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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2、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3、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4、前述三个概念需要用到的标准:

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

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

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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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高温时间外出:夏秋季的中午至午后温度较高,这个时候尽量不要外出,或者减少外出的时间;

2、出门做好防晒工作:出门时要戴上太阳帽,穿上防晒外套,防止直接暴露在阳光下,使机体水分被直接蒸发;

3、适当补充水分:天气炎热时要多喝水,应当多次少量补水,避免脱水和中暑,必要时还可适量喝一些淡盐水;

4、注意饮食:在夏天的时候可以喝些绿豆百合汤,可以起到清热消暑的作用,还可以多吃哈密瓜、葡萄、香蕉、番茄等食物,有利于清凉解渴。

如若必须高温作业或外出时,应当做好防护,随身携带缓解中暑药物,如藿香正气水等,有不适时及时到阴凉地方休息,并散热、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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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近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往年偏多,未来一段时间本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以上。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消防、绿化市容、环保等部门要重点关注项目工地、管线设施及市政保洁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高温慰问。走访慰问重大项目在建工地以及市政工程建设、“五违四必”整治等一线人员。加强露天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协调区域内水、电、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应急抢修,确保正常供应。调整保洁作业方式,尽可能增加机扫冲洗作业班次,加强上门收集和机械巡回保洁力度,为环卫工人配齐防暑降温用品。

三、民政、城管执法、残联等部门要快速启动高温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加强高龄、独居、困难、纯老家庭老人结对关爱服务频率,以及其他老、弱、病、残等救济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不间断开展街面巡查,加强对高架、桥洞、公园、绿地、车站等夏季重点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在区救助管理站内设立避暑室,满足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避暑需求。

四、国资、旅游、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企业、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各教育、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督促各级企业严格贯彻执行高温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职工夏天医疗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要求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及星级饭店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游客和职工的身体健康。要求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爱心暑托班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暑预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建立中暑病例日报告制度,畅通各医疗机构中暑患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一线医疗救护力量,增加中暑抢救药品储备。

五、各街道、镇要加强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的众号等平台向社区居民和园区企业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醒居民在高温天尽量避免进行户外活动。加强巡查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居委干部和社工等要加强一线走访,密切关注各类人群生产生活安全,全面掌握社区高温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情况,对重点人群落实关爱措施。

六、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20xx年7月17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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