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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障通知

汇报资料|河道清障通知(汇集十五篇)

时间:2018-07-11 作者:工作汇报网

河道清障通知(汇集十五篇)。

▲ 河道清障通知 ▼

华庄街道落霞苑第二社区河道保洁协议

甲方:落霞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乙方:

我社区为了落实好建设新农村,推进城市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社区两整两创卫生环境整治质量,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和河道家塘管理无盲区,进一步加大河道家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管理长效群众满意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甲方特招聘乙方为河道保洁员。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朱巷上浜(蠡河至朱巷上河浜)

2、谢湾里浜(前谢至后谢河段)

3、薛甲里浜(沙金江至姚甲里河段)

二、保洁标准:按照上级河道、家塘长效管理评分。

三、保洁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每周6个工作日,“春节、元旦、国庆”长效期间隔天工作,每日工作6小时以上。(河岸两边每天清理1个小事,河面每天清理5个小时)。

四、保洁工具:甲方提供乙方街道配发河道保洁专用船一只,救生背心2件,雨衣1套雨鞋1双,其他所需工具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背心、雨鞋,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六、乙方的工作及其它包干费用:乙方的工资、奖金全年 壹万 元人民币,奖金按上级考核情况定,如曝光一次扣50.00元、曝光二次扣100.00元,每季领取1000元。余额年终结清。

七、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区、街道、社区三级检察监督,如发现达不到保洁要求连续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聘请其他人员。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既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甲方需继续清理河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乙方:

▲ 河道清障通知 ▼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 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 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 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八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 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二)市区的钢筋砼防洪墙,临水侧所有的坡地、滩地,背水侧从原土堤脚起不得少于10米,从防洪墙起不得少于15米;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 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

(二)擅自在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取土、采砂石、爆破、开展集市贸易;

(三)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 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二十七条 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一)严重束水危及安全泄洪的桥梁,未经批准在河道内修建影响安全泄洪的码头、栈桥、泵房、船台、渡口等;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 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三十条 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一)侵占、毁坏堤防、护坡、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及其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 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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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主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移交资料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经催告超过28日仍未支付的,欠付工程款自催告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息。

▲ 河道清障通知 ▼

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让我们共同行动,还家园碧水,蓝天。

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让我们共同营造优美的水环境。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

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保护环境常抓不懈、保持清洁持之以恒。

改善民生,共享水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果。

锁住黑龙保蓝天,治理污水护家园。

加强水环境保护,建设水乡魅力之城。

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污染环境,害人害已。

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

请保护河道、维护生命健康。

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全民开展河道整治,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努力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改革开放功能。

搞好河道环境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监护水源——保护水源就是保护生命。

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加强农村水务建设,保进城乡协调发展。

全民参与、全员动手、整治环境、建设人水和谐的新农村。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大力整治河道水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科学防御洪涝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保护环境常抓不懈,保持清洁持之以恒。

搞好河道环境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要做保护环境的有为之人,不做污染环境的负罪之辈。

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

积极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弘扬优秀水文化,人水和谐利万家。

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水是生命的源泉,珍惜水源也就是珍惜人类的未来。

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推进水环境整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依法保护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水是生命之源,爱惜水源,珍惜生命,珍惜未来。

大力搞好河道整治、努力改善河道环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积极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保护河流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加强河道管护,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请勿乱倒乱抛,保护河道环境。

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

保护母亲河,爱护大自然。

一水多用——让水重复使用。

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保护青山绿水,营造美好家园。

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提高水环境质量,共建生态美化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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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维修企业:

建国周年庆典及全运会日益临近,消防安全保卫进入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平安全运”的工作目标,各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促使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根据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要求,单位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全面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以正式文件公布并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消防建设标准悬挂统一化。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建设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等按要求悬挂火警应急处置程序;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至每一名员工,便于员工学习和掌握。

(三)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按照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在消防设施和器材周边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管理责任标牌”,明确巡查频次、巡查责任人、维保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在消防设施器材放置地点喷涂或粘贴黄色标志线,严禁放置杂物,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化。将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和禁烟、禁火标志,实施重点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标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五)消防培训、演练经常化。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为每一名员工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情况,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接受消防培训。建立严格的消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六)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常态化。实行消防安全自查全员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单位的普通员工,防火巡查人员,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值班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都应当认真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性场所在营业期间内,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此,该类场所要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达到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畅”,即保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必须按照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并明确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两知”,即单位员工知道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性。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每一名员工做到“两知”。

“三能”,即单位员工具备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在确保每一名员工具备引导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的基础上,还要通过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都要具备发现、确认和整改身边常见的火灾隐患的能力,减小由于各类火灾隐患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

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要组织、督促和指导辖区或行业系统内各单位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一)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单位都要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实际效果。自查自纠工作要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把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章行为一一详细记录在案,确定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形成日常固定的和逐渐完善的工作机制,防止各类小的火灾隐患发展形成重大火灾隐患。

(二)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电气线路故障是引发火灾的一种常见原因,为加强电气防火管理,各单位要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电气检测单位对电气线路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线路方面的火灾隐患,保障电气线路的敷设、维护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有效预防电气火灾。

(三)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9月份,发动所有社会单位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9月底前必须全部演练一遍,确保社会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常见火灾隐患的“三个能力”。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和全运会安保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疏忽。对此,各单位必须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各项消防安保措施的落实。

二是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局属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于9月8日前把本部门、本单位国庆和全会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报安全科。

▲ 河道清障通知 ▼

我的家乡从前有一条非常美丽的河流,一年四季,河水都清澈见底,很多人还会把衣服拿到河边洗,大人们在洗衣服,小孩子就跟着去抓小鱼玩,这条河流也变成了我们玩耍的圣地。

可是自从河流的上游开了一个采石场以后,小河的河床越来越高,河流也变窄了,河水不再清澈,变成了黄色的泥沙水,从此再也没有人来河里洗衣服了,我还经常看到几条死了的鱼飘在河边的沙子上,小河再也没了以前的样子。

真的好怀恋从前的河流啊!

▲ 河道清障通知 ▼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5)检查和监督乙方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

(6)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

2、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 河道清障通知 ▼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由于去年降雨偏多,地下水充沛,目前我区水库蓄水量较多、水位较高。另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雨较常年仍然偏多。年汛期将至,防汛形势比较严峻。

为进一步完善河道行洪功能,保障防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河道清障工作。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清障。现就河道清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责任。各有关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河道清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河段、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不折不扣地完成清障工作。

二要彻底清障。对河道内垃圾杂物,要按照河道行洪标准进行彻底清理;对河道管和保护范围内的树木和养殖小区、藕池及其他建筑等要全部清除;对河道过路涵管过细的,应一律拆除,重新放置符合标准的涵管,以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

三要加强管护。河道清障疏浚工作完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关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加强对河道的管护,确保河道畅通。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将加强对河道清障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导。各有关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防汛指挥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巩固清障工作成果。

▲ 河道清障通知 ▼



尊敬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大家好!为了保障社区和周边地区的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我街道办事处计划于近期对河道进行清障工作。现将清障通知如下:



一、背景介绍


我街道地处一条干流河道附近,这条河道长年累月承载着大量的污水和固体垃圾,严重影响了河岸两侧居民的健康与生活质量。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改善河道的环境状况,清理困扰居民的河道垃圾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清障目的


1.保障居民和周边地区的安全:河道堆积的垃圾容易引发火灾、恶臭等卫生问题,并且给附近居民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此次清障工作旨在通过清除垃圾,消除隐患,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宜居的环境。



2.改善河道的水质:河道污染不仅会严重影响河道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清障工作将有助于净化河道水质,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提升沿岸景观品质:清障工作不仅仅是简单地清除垃圾,还包括修剪河道两侧的植被。通过整理、美化沿岸景观,我们将努力打造一个宜人、宜游的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清障工作范围及时间


清障工作将针对我街道范围内的主干流河道和支流进行,具体包括河床、河岸、河道两侧的杂草、水生植物、固体垃圾等清除和修剪工作。工作将分为数个阶段进行,预计完成时间为两个月。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地点请参见下表:



| 工作阶段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


| 第一阶段 | 8月1日至8月15日 | 主干流河道 |


| 第二阶段 | 8月16日至8月31日 | 支流1、支流2 |


| 第三阶段 | 9月1日至9月15日 | 支流3、支流4 |


| 第四阶段 | 9月16日至9月30日及之后 | 河岸、河床 |



四、居民配合事项


1. 居民在工作期间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若遇到施工现场,请尽量避免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2. 若居民需要使用河道水源,请提前做好水源准备,以免受到影响。清障工作期间,河道水源可能暂时中断,并且在工作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会有水质短期变浑的情况,居民需提前做好储备工作。



3. 清障工作期间,居民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请遵循社区的垃圾分类政策,将垃圾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五、安全措施


1. 清障工作期间,我办将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和相应的工具设备进行作业。



2. 工作期间,河道附近将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居民的街道安全。



3. 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清障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持续关注环境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河道的整洁和安全。



最后,倡导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态环保习惯,不随意乱扔垃圾,共同为创造一个美丽、舒适的社区做出贡献。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街道办事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河道清障通知 ▼


一、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持续增长,河道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河道水质的恶化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更对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大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校积极参与河道污染治理实践活动,以期为保护河道水质和美化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实践目的


本次实践活动的目的是调研当地河道污染状况,分析污染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善和净化河道水质。


三、实践过程


3.1 调研污染状况


我们选择了当地一条主要干流河道作为调研对象。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河道存在以下几个主要污染问题:废水直接排放、工业排放、农业污染以及非法倾倒垃圾等。


3.2 分析污染原因


通过调研与实地考察,我们发现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工厂和农田的污染治理不力以及居民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够高。


3.3 提出解决方案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我们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


3.3.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政府增加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提高河道周边工业和居民区的污水处理能力。


3.3.2 完善工业与农田污染治理机制:政府应加大对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力度,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排污标准和处罚机制。


3.3.3 强化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使每个人都能自觉地采取环保行动。


3.4 实施河道治理行动


为了将提出的解决方案付诸行动,我们组织了一次大型的河道治理行动。活动中,我们邀请了志愿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环保组织的成员共同参与。我们利用专业的设备对污染源进行了清理,植树造林,并在河道两岸设置了环保提示标识,提醒市民保护环境。


四、实践成果


4.1 河道水质改善


经过我们的努力,河道水质得到了显著改善。在河道治理活动结束后,我们对水质进行了多次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水质指标逐渐恢复正常水平。


4.2 美化环境


我们通过移除污染源、植树造林等行动,使河道两岸恢复了生机,呈现出绿意盎然的景象,有效改善了当地环境质量。


4.3 提高环保意识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不仅做了具体的行动,也向社会公众普及了环保知识,提高了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许多市民都开始关注环保问题,并主动减少对河道的污染。


五、


通过本次河道污染实践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河道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积极的变化和成果。为了持久地改善和保护河道水质,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河道污染问题,为保护水资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河道清障通知 ▼

20xx年7月xx区xx沙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xx沙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xx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经省发改委以x发改城环发【1173】、【1174】、【1177】号文件批复立项。自项目开工以来,在局领导和工程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工程进展顺利,经过治理的河道面貌焕然一新,河道的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防洪标准提升到百年一遇,取得了良好的防洪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承认与好评,现将三河治理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20xx年6月xx日,xx市水务局委托我局负责三河工程治理,我局于20xx年8月份成立了三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部并配备了工程管理人员,我们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程序,在工程开工之前积极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批、

工程规划许可、环评影响评价及开工许可手续,现在三河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并报xx市发改委审批,等待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已委托xx市市政规划设计院进行设计,待完成后上报市规划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经完成,并通过省环评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已上报省环保厅待批复;工程开工许可已上报xx市水务局。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前期成立了三河治理工程项目领导组,确定了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成立了三河治理工程部,配备了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建立了工程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工程开工前委托招标单位进行招标代理,对所有参建单位均实行工程招标,择优选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了落实工程监理制,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我们严格国家监理制度的要求,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及进度管理授予监理单位,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职能;合同管理制是工程建设四大制度的'核心,在工程建设中我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方责任,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工程完成情况: xx沙河治理工程总投资xx万元,xx沙河治理工程总投资xx万元,xx沙河工程总投资xx万元。20xx年我们已进行了三河综合治理工程

一、二期工作,工程完成情况如下:

xx河一期工程已完成河道治理1000m,完成投资xx余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栏杆安装、抢险道路、绿化带、水工砖护坡和坝体填筑等;二期工程已完成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工程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000m。

xx河

一、二期工程共完成河道治理学校xxm,完成工程投资万元。主要工程内容有:河道清理、浆砌石坝体、绿化带、抢险道路和栏杆安装等。

xx沙河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580m,完成投资xx万元。工程内容为:河道清理、浆砌石坝体、栏杆安装、c20混凝土压顶等。

三河治理期工程已完成工程投资xx万元。

四、20xx年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下达资金,我局拟完成工程投资及治理长度如下: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20xxm。 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500m。 xx沙河计划完成投资xx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000m。

五、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xx沙河省级下拨资金xx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00万元;xx沙河省级下拨资金xx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00万元;xx沙河省级下拨资金104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为抓好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我们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建立了三河治理工程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了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以

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标准,并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程序进行支付,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并附工程计量资料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现场复核工程量后进行支付,做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不支付,计量支付资料不齐全不支付,经过以上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程序,有效的控制了工程投资,为工程建设把好了资金关。

总之,工程建设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很多不足,我们的项目管理经验还很少,项目人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验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希望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工程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三河治理工程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河道清障通知 ▼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3、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 河道清障通知 ▼

甲方责任

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乙方责任

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 河道清障通知 ▼



一、试用期背景



作为一名清障人员,在试用期内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我所工作的领域与安全息息相关,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试用期是我展示自己实力的机会,也是我不断学习成长的阶段。



二、工作内容与挑战



在试用期内,我主要负责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确保交通的顺畅和安全。这个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1. 身体素质要求高:清障工作需要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且需要不断提起和搬动重物。试用期中,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身体素质的不足,努力加强锻炼以提升体能水平。



2. 快速反应和稳定心态:清障人员需要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如交通事故或者突发状况。在试用期中,我学会了保持冷静和稳定的心态,并制定了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3. 高度的警觉性:清障人员需要时刻关注周围环境,并做出及时反应。试用期中,我加强了对道路上各种情况的观察和判断能力,提高了自己的警觉性。



三、自我总结与反思



在试用期中,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积极主动地进行改进和学习。以下是我在试用期中获得的经验和收获:



1. 学会了与团队合作:清障工作需要团队合作,而不仅仅是个人能力。在试用期中,我与同事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不断练习和改进,我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工作节奏,并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学会了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更高效地完成任务。



3. 加强了问题解决能力:在试用期中,我遇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难,但通过学习和请教他人,我不断提升了问题解决能力,并积极寻找改进方法。



四、个人成长和展望



通过试用期的学习和努力,我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进步。我已经具备了一名合格的清障人员应有的素质和能力。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交通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在试用期中给予我的支持和指导。他们的帮助和鼓励使我在试用期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成长。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清障工作将更加出色,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 河道清障通知 ▼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评比办法。

一、机构设置

省住建厅成立考评办,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二、考评机制

(一)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省级每季度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看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季度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已考核过的县、乡镇不重复考核,各县、乡镇、村庄考核名单分别由考评人员到所属市、县、乡镇后当场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不通知地方,检查过程中市县有关人员不得陪同。

(二)评分方式。考评办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评办法,明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1、2),考评人员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所负责考核的县、乡镇和村庄进行评分。

(三)排名方式。设区市对县(市、区)要在省级考评前组织进行考评计分,并公布县(市、区)得分,被抽查县级最后得分由省、市两级对该县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占70%和30%。省级考评按县级15%、乡镇15%、村庄50%、县(市、区)推进PPP工作落实情况20%的权重计算分值,作为被抽查县(市、区)得分,每季度对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其所属被抽查县(市、区)最后得分进行排名,年终根据各季度得分通过简单算术平均进行总评,作为当年度各设区市(含平潭)最终排名依据。

(四)通报方式。省级每季度通报并约谈全省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并将年终总评后三位的`名单在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由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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