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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集锦十九篇)_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时间:2020-09-23 作者:工作汇报网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集锦十九篇)。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开始策划整个活动,确定演员和分工,并编写剧本。

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我们不应该忘记指导员的功献。

二、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我们班在这个模拟法庭上的收获如下:

1.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

最后,在指导员的指导下,我们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在多次编写剧本和排练的过程中,所有的学生都对审判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

2.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虽然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这个班的大部分学生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在当天的作用下,开始自己准备法庭材料。

首先,检察官和合议庭成员开始设计总体脚本框架。公诉人作证、撰写民意;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做好法庭辩论工作,检察官和辩护人还多次交换了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演练。

其他角色也有自己对角色的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学生喜欢自己的角色,也为自己的未来指明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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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文明社会,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城市人来说,诉讼已经不再是一件“大事”。而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诉讼依旧是一件稀罕事。为了让农民更好地了解我国法律的相关程序,更为直观地了解诉讼程序,知道什么是“打官司”,以及怎样“打官司”。我们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一形式,以宣传诉讼程序为突破口,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知识。

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之一,作为“211”高校的兰州大学,站在时代的前沿,创新亦是必然之举。法学院也应该把好时代的脉搏,勇敢创新。

本次模拟法庭力求在继承以前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希望有所突破,哪怕迈进的只是一小步。

具体来说,本次模拟法庭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参与度更高。

本次模拟法庭采取以13,14级学生为对象,以团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把13,14级学生分为12个团小组(各级6组),可以分成十二个组(A-K)对战,使得同学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模拟法庭的角色中来

2. 模式新颖,规模大。

本次模拟法庭将有六场,历时两个星期。努力把模拟法庭由以前的表演为主到现在的以实战比赛的形式为主,使同学们更热情,更认真地对待模拟法庭这一法学院特色的活动。

3. 评优评奖。

本次模拟法庭将有评委组评出表现突出的部分同学,分别颁发最佳导演,最佳审判长,最佳陪审员,最佳辩护律师,最佳表演等奖项,授予证书和奖品,物质奖励虽然有限,但荣誉可贵。

1.参与人员通过书籍,网络等资源,并适当地咨询老师,确定案例。

2.团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排练等事项,通过磨合形成雏形,并通过向老师请教进一步完善。

3.参与人员彩排就绪,准备正式开打。

从3月20日开始,每天打六场,分3个教室进行(每个教室上下午各一场)。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到场评委和嘉宾以及活动目的。

我们将在模拟法庭开赛前一周的时间开始宣传,通过海报,条幅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以使同学们能够提前了解并如期参与。

2.我们将联系院内外媒体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充分报道,通过媒体扩大本次活动宣传力度,使我们的活动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并借此机会,进行法制宣传,维权宣传。

五.物质准备和资金预算:

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次活动的实际情况,需学院领导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

在校团委、政法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亲切鼓励,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力协作下,我们举办的20XX-20XX年度模拟法庭大大超出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受到学校领导、师生的一致好评。

为了进一步弘扬法律精神,宣传法律知识,丰富广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能够更好的了解我国司法程序,树立法律权威,增进大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支持我国法制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校广大师生的广泛期待呼声下,经法学社第四届常委会研究决定将 模拟法庭 作为本社的精品活动在20XX年11月29日再次隆重举行。

为了使本次活动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保证活动能够顺利圆满地达到预期效果,不负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期望,特做此策划书:

2.角色: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被告、被告辩护人、主持人、公诉人、法警、证人。大学生法学社模拟法庭活动策划书大学生法学社模拟法庭活动策划书。

1.安排演员对剧本进行了解,将其中发现的问题作以修改;

2.使演员对自己的角色有更加深入地认识;

3.告诉演员在模拟审判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排练由罗宏伟总负责;

2.根据大家的时间安排一个合理的排练时间;

3.对剧本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将演员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1.组织部对会场进行布置;

2.秘书处负责向各级领导和各兄弟社团发出请柬和活动申请的制作;

3.外联部负责对外请求援助和拉取赞助补充活动经费;

我们为尊敬的赞助商做什么?

4.宣传部负责本次活动的对外宣传和本次活动经费预算:

5.考核组负责排练期间考核和维护活动会场的秩序。

5.审理结束后,主持人请旁听同学谈谈自己的感想;

6.请嘉宾,老师对本次活动作总结讲评;

7.请到会领导与模拟法庭参演人员合影留念;

8.委员清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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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下午6时,期待已久的模拟法庭终于庄严地**在模拟法庭法学院。虽然本人没有入选参选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幻想和期待的!带着极大的兴奋,我早早来到模拟法庭的现场。

发现参演人员正在紧张地做最后的排练。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的正式人员一样。这一次,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心里感到敬畏。

本次**审判主要是关于2011年1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nicheng镇居民马汉桥、胡民的量刑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赔偿的认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后,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进入法庭。

本次模拟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抢劫罪。犯罪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实际量刑。检察院首先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抢劫。虽然书证、物证、证人等证据相互印证,证明事实清楚,但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法官综合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定罪意见,最终宣告故意伤害罪成立。

庭审继续进行着,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法庭辩**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发表看法和宣判,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然后,在审判结束,审判结果即将公布的时候,我们可爱的女审判长宣布判决时忘记了在全场起立。

这可能也是整场最大的一个漏洞。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通过这次观察,我初步掌握了庭审的基本过程,了解了诉讼中每个角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了法律专业学生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但庭审过后,我同时产生了一些疑虑,一是马汉桥、胡民、刘林为共同犯罪,马属于主犯,其他二人为从犯。在我认为,主犯和从犯的罪名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最后定罪的时候,承认他们的从犯身份,却分别定了不同的罪名。

主犯为故意伤害罪,从犯却为寻衅滋事罪?这一点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此外,审判长宣布三名被告人有罪后,询问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定罪是否有异议。

当然,本庭中辩护人的回答是没有,那万一辩护人说有异议的话,那审判活动要怎样进行呢?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通过这个模拟,我也认为枯燥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就像别人说的:

“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把课本知识和实践机会结合起来,做到易学易懂,事半功倍,自然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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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总支

院学生会

2012年5月4日

一、活动目的

院团总支学生会举办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旨在增强我校学子的法制观念、权利观念和民主观念,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名师点评,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同时丰富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校园学子;增强法制观念,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地点

学院教学楼(具体待定)

四、活动时间

2011年5月

五、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六、活动流程

(一)前期工作

1策划:权益部完成本次活动策划文件;

2宣传:宣传部制作横幅等形式

秘书处将通知班长通知全班同学

部长、副部长通知本部门成员;

三。地点:权益部向学校申请教室(超过**);

4材料:案件由权益部、普法协会筛选印刷,租用服装、音响、摄相机、锤子等;

5、角色选择 ①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参与,选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法警等相关角色;

由权益部门和协会选定演员,确定角色

③邀请法律专业老师,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

6准备诉讼文件(起诉书、起诉书、证据和说明、辩护词、证人和保证书),明确诉讼程序(**审判**);

7制定活动规则,安排排练。

(二)中期工作

1宣传部负责4月上旬制作实习部活动板和横幅,告知师生学习;

2安排相关人员搭建舞台,招募模拟法庭的重要角色;

三。通过相关访谈选择合适的角色;

4将案例分发给相关人员,并进行多次演练,以达到最佳效果;

5邀请其他部们的教师、社区领导和学生会领导作为嘉宾,为我们的活动提出宝贵的意见;

6悬挂横幅,让全体师生关注模拟法庭活动;

7、进行场地的布置;

8、向嘉宾发放饮用水;

9主持人介绍了相关人员和嘉宾,介绍了审判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宣布活动开始;

10、请专业人员进行模拟法庭的拍摄工作;

11、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

(三)庭审现场

模拟法庭分为四个部分进行:

1、入场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然后请公诉人、辩护人依次进入法庭,按规定的位置就座;最后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在首席法官敲响木槌后,法庭正式**审理。

2、法庭调查阶段

(1)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带被告,公诉人、辩护人发问及讯问;

(3)证人作证;

(4)举证质证;

(5)法庭调查阶段结束。

3、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2)被告人自我辩诉;

(3)被告人辩护人辩护;

(4) 首席法官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作了最后陈述。

4、宣判阶段

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合议庭进行审议。

(1)敲响法槌,继续**;

(2) 审判长作了口头判决,全体起立;

(3)审判长宣布闭庭,庭审结束。

(四)后期工作

1全体员工、演员、嘉宾合影;

2、送走嘉宾;

3、对场地进行清扫整理并保护好现场相关财物;

4、及时进行活动总结会,具体思索工作中不足,编写活动总结并整理成书面材料上交团委,完成宣传稿写作和**的整理送宣传部。

八、注意事项

1活动前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安排场地;

2注意现场秩序,保持安静;

三。在活动中,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活动;

4注重与社区的合作和客人的邀请;

5活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整理资料,讨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院团总支

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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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总 结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x月x日

目录

实习目的 .................................................. 2

实习时间 .................................................. 2

实习地点 .................................................. 2

实习内容 .................................................. 2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 2

案件 ...................................................... 3

案件分析 .................................................. 3

法庭模拟存在的问题 ........................................ 5

总结 ...................................................... 5

实习目的

培养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们的法律文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实习时间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6号

实习地点

社会科学系601教室

实习内容

实习的第一天,主要进行了模拟法庭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观看法院审理案子的视频。模拟法庭的相关知识主要有:模拟法庭的目的,模拟法庭的组成,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的组成:每组8人左右;组员包括审判长(王宁)、合议庭成员(张业龙、范小琳)、书记员(陈蕾)、原告(吴国静)、被告代理人(董淑瑶),杨利利负责纠正庭审错误。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深入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依据,按不同角色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二、申诉、答辩及有关辩论要做到语言简洁、条理清晰、理由充分,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严禁恶语中伤对方;三、审判结果要基于已经认定清楚的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适当,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作最后的陈述。

评议和宣判 由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评议时间为十分钟,恢复开庭后,书记员要求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案件

20xx年x月x日上午10时左右,刘江、薛原、两人去同学家玩耍。回家途中,行至政府办公楼后的河边,看见河对面张路在河边洗鞋。这时刘江提议两人用石子砸鞋子。于是两人纷纷用石子砸。池塘中的张路见有石子砸来,欲取鞋子避让,不料被一粒石子砸中左眼。张路当日到市人民医院治疗,诊断左眼球破裂伤,用去医疗费1620.23元、交通费256元和住宿费126元。为赔偿问题,张路的父母亲分别与刘江、薛原的父母亲协商,但两个孩子的父母亲均以不是自己的子女打伤为由,拒绝赔偿。

于是,张路的父母亲以张路的名义将刘江、薛原、告上法庭,要求两位被告赔偿损失。 案件分析

本案两被告均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玩耍中抛打石子,在主观上既没有共同致伤原告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同时也不存在共同加害原告的过失。但两被告扔石子砸同学应当说是一种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有危险的行为,主观上存在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并且该共同危险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实际损害。对这种共同危险行为,可以认定其属于《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的共同侵权。

在学理上,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共同过错的另一种形式,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条件是:①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②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③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④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在本案中,两被告共同用石子砸原告,并将原告砸伤,但是原告只是被一粒石子砸伤,而这粒石子到底是谁砸的又不知道,因此相对于此上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条件,三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本案中两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因此应该确定两被告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实习心得

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法庭模拟存在的问题

? 原、被告在自由辩论阶段,语言过激,举止不当。

? 案件分析不正确,错把民事案件当刑事案件处理。

? 准备不充分,证据不齐全,根据当事人口述难以断案。

总结: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并且对法院审判活动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强化我们所学知识,并且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使我们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并且对法院审判活动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强化我们所学知识,并且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使我们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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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

活动地点:

多媒体电教室

活动主题:

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共建法制社会

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参加人员:

各班主任老师;各班团班干部

承办部门:

八年三班团支部

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参与人员的公开报名要求.

(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

(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6名,限男性。

(4)当事人4人(被告3人,原告1人),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二、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

(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

(3)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4)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

A、庭前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合议宣判

(5)主持人宣布结束

三、时间安排:

(1)筹划准备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开始公开报名,并进行统计人数;确定开庭审理案例;确定参加庭审人员及角色分配

(2)演练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形成模拟法庭的雏形,大家一起排练演习;联系乡法院领导进行指导,以求进一步完善;在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对剧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人员多次组织排练改正,准备正式演出;进行模拟法庭的彩排

(3)正式演出阶段:(10月)

正式演出时间令行通知。届时将面向全校师生,并邀请乡法院领导、派出所相关领导参加,尽展我校学生的新风采,突显我校法制实践教育特色。

(4)活动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本次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将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优点与不足,在今后的系列活动中,注意扬长避短,使我校模拟法庭特色活动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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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总结

为促进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统一,提高我班同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我班于2011年是12月21日上午十点在新综合楼304教室举行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

本次活动是围绕原告图尔荪江诉被告人陈安、刘星、毛琛财产纠纷案进行的模拟法庭。我班同学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并积极的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

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是非常好的,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法律实践。

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从主持人的介绍和介绍开始。双方当事人进入法庭后,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旁听,准备工作就绪,开始审判,提供证据,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在法庭上形成了原告与被告针锋相对的气氛;然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对案件的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是非责任做出结论,由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各环节程序紧紧相扣。

五十分钟里在10-4班同学的精心准备下,在法政系法学教研室胡娅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活动圆满结束并获得了老师极大肯定。付出,有回报,这个模拟球场我们班收获如下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我们有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同时也有去法院旁听的经历,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民事诉讼**的程序很陌生。在剧本的编写上,我们犯了一些错误,对程序中的问题定性不清。

最后,在指导员的指导下,我们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在多次编写剧本和排练的过程中,所有的学生都对审判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

2. 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这是学生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在当天的作用下,开始自己准备法庭材料。

首先,原告和被告、当事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设计剧本的整体框架。委托**人提供证据,撰写控辩意见;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提问;其中,为了写出一份好的起诉书和答辩书,我们还认真研究了其委托人在本案中的具体情况,并参考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为做好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还多次交换意见,加强法庭辩论的行使。

其他角色也有自己对角色的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学生喜欢自己的角色,也为自己的未来指明了道路。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我也意识到了一些不足,如认识到自己对教材过于死板,对实践缺乏了解;在庭前准备过程中,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延期审理、第三人地位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想到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却忽略了角色中现实的职业精神,法官应当考虑到普通公民的文化素质,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作以强调,并作说明,如是否申请回避等;同时,还应指出,当事人的每一项主张都应得到裁决,无论是支持还是拒绝。

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在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

活动结束后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同时,应当培养自己做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和态度。

法政系10-4班

2011年12月21日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今天早上,我们班举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我们班同学积级参加,扮演法官、证人、原告、被告等等这些角色,而我则当旁听,但是我获益匪浅,让我明白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等等这些内容;我们是以李杏英告上海大发这个案件来模拟的,同学们都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让我感觉真的在法庭旁听一样。

事件经过:2000年 11月 1日下午,原告李杏英在被告大润发超市处购物,并使用该店设置的自助寄存柜。下午 5时 30分左右李杏英购物结束后,持该店自助寄存柜号码为 1250719748的密码条找到大润发超市的工作人员,称其购物前曾将皮包一只(内装从原告聘用单位上海航空旅行社刚领取的旅游团款 4660元及个人钱款 650元,计 5310元)、雨伞一把存入该店 22号自助寄存柜的寄存箱内,现因无法打开箱子,要求解决。

大润发超市工作人员将李杏英指认打开门,发现里面是空的。工作人员告诉李杏英,她识别的箱门与密码条上显示的箱门编号不一致。但是,当工作人员将与密码条号码相符的另一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也是空的。

当晚,李杏英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报案

我当时作为旁听者,我个人认为,超市要求消费者将自己的财物存入超市设置的自助寄存柜内,双方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超市应当对保存的消费者财物承担保管责任。由于大润发超市对自己给消费者提供的自助寄存柜的安全、可靠性过于轻信,疏于管理,以致原告存入柜内的钱物遗失。自助寄存柜是超市为吸引消费者到其店内购物,同时又要保证其店内货物安全而设置的,这是因购物而派生出来的保管服务。

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托管合同。现因被告大润发超市的过错或者说未尽到管理责任,致使本人寄存的财产丢失,大润发超市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在后来,法官的解释下我终于明白了,我开始的想法是错误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对保管寄存物品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而且还需寄存人向保管人移转寄存物的占有。

被告大润发超市作为一家大型超市,为消费者提供两种储袋方式: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在大润发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上,印制着“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通过“寄包须知”中关于“本商场实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的内容,大润发超市已经把只愿将自助寄存柜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不愿对柜内寄存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的意思明白表示给消费者。

原告李杏英看到自助寄存柜上的明示后,仍不用人工寄存而选用责任自负的自助寄存,说明李杏英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交付给大润发超市保管,而只愿使用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暂时存放。因此,双方未达成保管合同。另外,李杏英按照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步骤,通过“投入硬币、退还硬币、吐出密码条、箱门自动打开、存放物品、关闭箱门”等人机对话方式,直接取得对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权,实现了存放物品的目的。

在这一过程中,李杏英的货物没有转移到大润发超市,大润发超市也没有收到李杏英送来并保管的物品。李杏英只是借助使用自助寄存柜继续实现对自己物品的控制和占有,而大润发超市由于没有收到交付的物品,也无法履行保管职责。他们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转移占有的事实。

因此,使用自助保管柜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款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被告大润发超市通过印制“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已经将自助寄存柜的正确使用方法告知消费者,对可能危及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事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根据证人李鹤鹏的证词以及当时自助寄存柜箱门没有被撬痕迹等情况,可以认定大润发超市的出借物无瑕疵并具备应有的使用效能。对无偿借用给消费者使用的自助寄存柜,大润发超市已经尽到了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勘验证明,原告李杏英持有的密码条所对应的柜箱,与李杏英指称其放置皮包的柜箱不一致。在此情况下,李杏英既不能证明其确曾将所称钱款放入自助寄存柜内,也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自助寄存柜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更不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大润发超市在提供寄存服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

因此,李杏英要求大润发超市和被告大润发公司承担其所称物品遗失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难以支持。

综上所述,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李杏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222元,由原告李杏英承担。

在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中,我获益匪浅,这也是一次很好的司法实践活动,让同学们都有所收获,希望以后有更多这样的活动。

09法律文秘

苏伟彬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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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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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1、经学院团委同意此次活动的进行,并报告此次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2、人员安排,所有工作人员由学生会负责选拔。

3、开会落实各协会任务,各部各司其职,可以灵活调整。但必须确保各项工作认真彻底落实。

4、海报,横幅具体摆放位置落实,并张贴。

1、宣传准备:通过海报,出板,广播,网站等途径,进行宣传。

2、参赛准备:各队自行组队(每队15人左右),请法学专业教师进行统一指导,根据所选择案例进行准备。

4、物资准备:包括道具、音响器材、摄影器材、演员名单、节目单、请柬等。

3、礼仪接待:引导评委就坐和提供饮水;活动结束后引导评委与演员、工作人员合影;

4、严格按照庭审流程进行庭审;

5、庭审现场拍照与摄像;由摄影组负责;

6、庭审现场秩序维持:引导观看人员正确出入和就坐,维持会场秩序,确保庭审期间没有闲杂人等随便出入和走动;

7、休庭期间评委评选获奖演员,由礼仪收集评委评选结果交给主持人;

8、颁奖,邀请评委上台颁奖,生活部后台安排奖品,安排引导员;

9、评委与演员、工作人员合影,由办公室负责;

1、活动结束后引导评委退场、引导观众有序退场,清理场地;

由书记员先入庭,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行使告知义务。

经审判长允许,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宣读起诉书,然后由被告对发生的民事事实进行陈述,审判长应要求各诉讼参与人必须按顺序提供证据以支持本方的事实陈述

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诉讼意见,提出案件应如何认定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再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见

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庭全体人员退庭,审判庭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本案的最后判决结果。

由主持人主持场面,可让同学们自由发问,活跃现场气氛。

1. 冠名权本次活动可以“××杯”模拟法庭等来命名。 赞助总金额要过半数方有冠名权。

2. 传单宣传传单上公司以赞助商的身份出现或同时派发公司的传单(协会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免费提供人力资源),该项目可独立。

3. 小册子宣传如公司有自行的宣传册子可协助派发,由商家自己提供。

4. 海报宣传海报上商家以赞助商的身份出现,并可印上公司标志物,商家自行设计也可。

5. 展板宣传展板上可贴部分赞助商自身的1-2张海报, 本板不受其他组织宣传影响。

6. 宣传栏宣传赞助商的传单和海报我协包办在校内和公寓宣传栏内张贴。

7. 横幅宣传在学校各食堂正门过道可悬挂带有商家特色的横幅,但不可太商业化(可行实例:****预祝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其中****为赞助商名)。

8. 升空气球横幅:如商家有能力,在学校各大食堂正门过道可悬挂带有商家特色的横幅,但不可太商业化。

9. 网站宣传本次活动的网站宣传与报道中均可融入公司信息与文化,最好商家有电子资料。

10. 广播台宣传:如商家有能力,本次活动的校广播台宣传与报道中均可融入公司信息与文化,公司资料信息可以在校广播台专栏播出,但可能要另收一些宣传资金。

11. 刊物宣传  本次活动的校报宣传与报道中均可融入公司信息与文化

1)奖品宣传活动当天奖品由商家赞助或商家可提供印有公司标志等的纪念品用以奖品发放。

2)现场鸣谢晚会期间,公司名称以口头鸣谢形式出现,并由主持、表演者,游戏者等宣传商家口号、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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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模拟法庭”

哈拉苏农场学校“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活动目的:

以拓宽视野,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进一步扩大白蒲中学的影响力,我校特组织德育活动之一《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审判》。通过现场模拟法庭再现和生动幽默的法庭演绎,加深、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为培养同学们的法律素质,成长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法律的公民做必要的储备,从而促进法律氛围的进一步扩散开来。

【活动主题】《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审判》

【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

【活动地点】教室

【参加对象】1-6年级学生

【活动准备】长袍、木槌、国徽、节目组织、话筒、场地桌椅准备等。

【活动形式】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原告、被告、被告、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审判程序

【活动1】**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准备、场地布置、受邀观察员、参加试验人员的服装准备。

【活动二】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使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保持肃静,提醒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必须将随身携带的寻呼机、手机关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活动三】法庭调查:原告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并宣读民事起诉状,被告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并宣读答辩状,保险公司宣读答辩状。

【活动四】举证:首先原告举证,被告和原告质证,然后被告举证,原告和被告质证。

【活动五】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事实及相关证据的证明及如何适用法律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由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言。法庭辩论结束后,首席法官将作法庭摘要。

【活动小结】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使同学们增长见识,而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通过庭审中诉讼人的陈述,是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类交通安全法规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模拟法庭的审判工作在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完成。

它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总结。通过这次德育主题活动,学生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巩固,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通过实践,我们对法律又了进一步的认识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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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第一中学“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之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模拟庭审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选择容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模拟法庭庭审过程。案例的选择首先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是经常发生在学生中的案件,如因琐事纠纷而引发故意伤害、被他人侵害后又邀约同伙进行斗殴等等,选择常见案例而不是罕见案例,这样更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并且能够有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犯罪。

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能使学生在参与和观摩中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明白要敬畏法律,使其知法、懂法,自学守法。这种法制教育形式还具有亲和力,容易让参与旁听的同学接受,起到“以身说法”的作用。

二、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关注法律,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做一个真正的合法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形**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三、活动宗旨

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3月30日

2.**时间:2015年1月6日至7日,下午4:00

三。地点:博学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参加对象

1.承办班级:

2参加人员:法制副校长、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班团干部。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12月22日至25日,我们完成了模拟法庭的策划和选案工作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

2主要参与者的公开登记要求

(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

(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若干,限男性。

(4)当事人若干(被告若干,原告若干),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三。召集所有参与者开会并分配具体任务。

a、 审判、公诉、辩护所需的司法文书,应当在演练前完成。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审判方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作出提纲。

b、 向演员讲解法庭程序,并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出场顺序。

(3) 模拟法庭的简单流程安排: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

(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

(3)模拟法庭**审理

部分庭审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正常庭审模式进行的

a、 预审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合议量刑

(4)主持人宣布结束

(四)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是让演员了解具体的出场顺序,熟悉台词。同时,演员要把握角色的性格特点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练前,证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应熟练地背诵台词;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了相关人员和嘉宾,介绍了审判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全体工作人员、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4、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注意:现场人员和负责人将在审判前确定,并将工作分配给该人。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诉讼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的程序问题。增强学生抵御极端思想的法律意识, 牢固树立共建美好家园的思想观念,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

九、后期安排

为了更好的推进2015年3月全校各年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扩大该项活动的影响,本次模拟法庭的观摩活动开展后,要求各年级班主任研讨,制定本班的模拟法庭活动计划。同时,德育处和团委在校内广泛宣传,包括led电子屏、展板,包括新闻稿的发表、庭审**宣传板的展示、庭审过程录制后的光盘刻录、宣传板的制作、网上信息的发布等。

博乐市第一中学德育处、团委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

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1. 法官服3件

2. 犯人服2-3件

3. 刑事案件真实卷宗若干

4. 法锤一个

5. 手铐2-3副

6. 相关证据(制作)

7. 法警服两件

8. 法庭背景

备注:鉴于本次活动所需物品的特殊性和专有性,恳请一中李淑兰老师和楚美玲老师出面联系和解决,同时由李淑兰老师和楚美玲老师指导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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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2日,我在怀化大学政法系611室观看了一场模拟法庭。室观于一个女人失去了14公斤黄金和黄金饰品。通过观看这段视频,我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严肃,感受到了一个法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虽然是从屏幕上看见的,但我还是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在这个模拟法庭上,被告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并被依法起诉。

书记员首先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的到庭情况进行检查,邀请其到庭,然后宣读审判纪律。全体人民起立,请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坐下后,他们将被告人告上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审判开始时,法官应当首先检查被告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然后询问被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具体的拘留和逮捕时间。其次,审判长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告知被害人的权利,包括回避权、举证权、辩护权和陈述权,并在下列情况下作最后陈述:法庭辩论。

下一步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将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法院给予公正、公正的处罚。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表现出良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公诉人出庭作证。证据不真实,也不具有相关性。被告和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逐一举证后,被告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进入下一阶段即法院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为自己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次辩护。

下一阶段,被告人将就事实、证据、犯罪的严重性、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的要求作简要发言。被告没有作过多的辩护,但要求法院免除处罚。接下来,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离开法庭30分钟,到评议室评议案件,30分钟后返回法庭。

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对被告人予以无罪判决。同时问了被告人梁丽是否服和是否要上诉,梁丽并无异议且不上诉。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

在我认为,能够找到这14公斤黄金,就像辩护人所说的“已经是万幸,应该要感谢梁丽”。其中,在这次模拟法庭审判中,法官和律师给我印象最深。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首先,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治理社会,必须把法律作为治国的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倡导法律必须而且必将成为一种国家或公民的精神和信仰;没有这种信仰,依法治国只能纸上谈兵。

所谓尊重法律,就是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有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服务的信念,有负全责、崇尚、相信、尊重法律的精神。因此,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优秀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业适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职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所以我必须走的路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辩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具备良好的辩护才能,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和想法传达给法官,让法官了解自己的想法,从而为自己的一方赢得更多的证据。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也应该培养自己获取证据、分析证据和使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律师应当从各各方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利用证据,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案件审判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我的梦想一直是加入这个专业团体,但此时我不得不说,我茫然不知所措,这可能是我必须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生涯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打的漂亮漂亮!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

这是一场集情感、理性、法律于一体的庭审,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通过全体庭审人员的努力,这起案件才能圆满的审结。

从这次观看模拟法庭的视频中,我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政法系09级法学一班何文魁

学号 ***

2010-12-12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在校团委、政法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亲切鼓励,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力协作下

我们举办的xx-xx年度模拟法庭大大超出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受到学校领导、师生的一致好评。

为了进一步弘扬法律精神,宣传法律知识,丰富广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能够更好的了解我国司法程序,树立法律权威,增进大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能力

鼓励大学生积极支持我国法制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我校广大师生的广泛期待呼声下,经法学社第四届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模拟法庭”作为本社的精品活动在xx年11月29日再次隆重举行。

为了使本次活动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保证活动能够顺利圆满地达到预期效果,不负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期望,特做此策划书:

一、案件征集

1)活动总负责人罗宏伟

2)宣传部协助组织部完成案件的征集

要求:1.案件具有代表性

2.具有可操作性

3具有可辨性

时间:10月20日----10月28日

投递方式:

二、案件筛选

1.由组织部负责

2.第三届模拟法庭决定选用在特殊的离婚协议一案

三、模拟法庭演员招聘

1.范围: 全校

2.角色: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被告、被告辩护人、主持人、公诉人、法警、证人。

3会场布置:宋超

4会场秩序:贺海平

5要求: 具有一定法律基础 责任心强

6. 地点:校学生多功能厅

7.时间:xx年11月29日

四、演员名单

审判长:罗宏伟

陪审员:陈美娟 张晓宇

书记员:韩引弟

主持人: 陈曦

被告:杜遥 贾金峰 被告委托辩护人人:苗琴 洪诗波

原告:薛媛 原告委托人辩护人:谢妮妮 张冰

证人:李金金 温雨丝 胡纪敏 王新颖 任迎春

五、演员培训

1.安排演员对剧本进行了解,将其中发现的问题作以修改;

2.使演员对自己的.角色有更加深入地认识;

3.告诉演员在模拟审判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六、排练

1.排练由罗宏伟总负责;

2.根据大家的时间安排一个合理的排练时间;

3.对剧本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将演员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4.将庭审完整的排练。

七、(一)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部对会场进行布置;

2.秘书处负责向各级领导和各兄弟社团发出请柬和活动申请的制作;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观有感首先,很高兴能融入模拟里面的角色中,虽然这次当的是法警,没有什么台词,但通过对药家鑫事件的了解和对剧本的熟悉,我得到许多体会和反思,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药家鑫的同情。

有人说法律是冬天的火炉,它可以带给你舒适,当你触摸它时,它也会把你烫伤,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法律是一个国家权威的象征,而这权威是我们不能挑战的,一旦侵犯,我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遗憾终身……我觉得在药家鑫事件中,有两个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做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处理问题上为何如此不成熟,在遇到一点小事,就惊慌失措,甚至丧失理智,做出令人无法理解的事,这不得不使我们对教育体制产生质疑,为何一个受过高得教育的成年人,做事还是这么不成熟呢?在我们教育的过程中,我觉得是优秀这把尺子放错了地方,似乎成绩好的就是好学生,从而让学生或家长产生世界观的偏离,人们一味的追求高分数,而为人处事方面几乎为零,这种结果并不是一般的畸形所能导致的,而是经过多年反复的积累沉积。

我觉得跟他本身的家庭背景有关,从小他就处于无童年的状态下,失去母亲,父亲对他要求苛刻,每天就只有练琴写作业,成绩不好父亲就将他关进地下室,童年时的童真就如此被他人剥夺,使他对生活产生恐惧感,心情除了压抑还是压抑,在绝望的情况下,甚至多次想过自杀,身为他的家人难道就不应该反思吗?通过药家鑫事件,我向学校和广大家长、大学生提出了一些建议。

学校要加强道德建设和法律知识教育。

父母应该学会理解孩子,也许他们什么都不缺,唯一缺少的是你们的关爱,要和自己的孩子多谈心,多交流,尊重孩子的特长爱好。

做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知法,懂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多参加公益活动,锻炼自己的为人处事方面的知识,使自己成熟,稳重,做一个有内含的大学生。

第二篇:观梁丽案模拟法庭有感字观模拟法庭有感为响应三位一体育人模式,以及培养我们的实践能力,龚向田老师在实践课中组织我们**了梁丽案的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感想深刻。

有两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学生们的认真表现,当然不仅仅是那么简单。

第二是梁丽案这个本身富有争议的案件。

我不知道那是哪个学校组织的模拟法院,不得不说,除了他们的服装比我们专业外,其他任何的硬件设施都比不上我们。

然而他们的审判过程却做得比我们好,法庭上各个人员的严肃与严谨,我想这不是可以演出来的,而是在心里他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法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

这是我不得不学习的地方。

对于备受争议的梁丽案,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想表达我对此案的看法和态度。

基于已知的大致案情,关于梁丽案的定性,出现了以下争议:盗窃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下面对这些争议进行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大量财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梁丽却不存在盗窃的故意。

盗窃罪的目的是要求行为人以被害人不知道的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然而,我们看到,梁丽并没有使用秘密窃取的方式来拿走这些**首饰,这些**首饰是被包在一个破纸箱内摆在机场候机大厅的垃圾筒旁,候机大厅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并不是私人空间,有理由相信,**首饰已脱离事主的控制,被遗忘在行李车上,梁丽从公共场所公开地拿走自认为是他人遗弃的东西,其行为并不是秘密窃取,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因此,我不认为梁丽犯有盗窃罪。

而对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该罪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遗忘物、埋藏物,仍非法占有。

虽然装**的纸箱属于遗忘物,但梁丽自己的行为也属于职业行为。

但是,有**行为的,不一定是**罪。

本案中,粱丽将金饰带回家后,没有变卖,没有逃逸,失主也没有找到她索要,她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退换或交出,事实上,公安人员找到她后,她已全部交还。

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只说给她做了几分钟的工作,并没有说她明确拒绝交还,即使她一开始没有交出,这多分钟可以视为她的思想斗争,这与拒不交出不可同日而语,拒不交出突出一个拒字,如,逃逸擅自处分公然明确肯定地拒绝等,本案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些情形。

所以,梁丽也不成立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职务侵占罪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而粱丽利用的不是职务之便,而是工作之便,即利用清洁工的清扫工作之便发现并捡拾遗忘物;机场清洁公司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即对捡拾乘客遗忘的物品不得私藏私吞和必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的规定,这一规定只是提醒式的规定,它不是实质性的创设义务,没有这一规定,捡拾遗忘物也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应归还失主;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机场或清洁公司的财产没有受到侵犯,也没有损失。

失主将物品遗忘在候机大厅这一人来人往的公共空间,并不必然就归机场或清洁公司所有或保管,被人捡拾走,机场或清洁公司并不必然需要赔偿失主损失。

因此梁丽也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因此,梁丽的无罪是放是法院对事实的明确确认,证据确实充分。

再然后让我想起的就是梁丽案的未判先议的问题。

诚然,这个现象固然会对判决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

但笔者认为,从许霆案可以看出,它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也可以在司法纠错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级法学一班刘洋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按照xx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检验我们主修法学专业三年以来的学习情况,20xx年5月19日,xx大学兴湘学院04级法学二班的同学在北四阶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同样也是我们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环节的高潮部分。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1、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

2、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

3、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

4、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

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范文模拟法庭活动总结由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总结,活动,法庭,模拟,我们,自己,角色,实践,同学,开始,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 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开始策划整个活动,确定演员和分工,并编写剧本。

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我们不应该忘记指导员的功献。

二、 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我们班在这个模拟法庭上的收获如下: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

最后,在指导员的指导下,我们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在多次编写剧本和排练的过程中,所有的学生都对审判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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