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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范本十六篇)

时间:2018-10-31 作者:工作汇报网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范本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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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十分关注现代轨道交通用关键材料问题

什么是现代轨道交通?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快、稳、安全、舒适、经济等,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有很多指标,如高速、重载、能经受严酷环境、减震、降噪、高效等等。

现代轨道交通的关键材料问题十分重要。我国提速和重载列车运行历史还很短,高速铁路的发展才刚刚开始,而已经需要解决和即将面临的问题已很多。这些问题的解决是现代列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例如:

(1)列车提速和重载运输,使弓网振动加剧,受流负荷加大,离线率增加造成电弧烧蚀,使接触线出现大量硬点,弓网/滑块磨损进一步加剧,甚至造成接触线熔断。

(2)提速使机车车辆的转向架振动加剧,疲劳寿命和安全可靠性问题突出。多次出现电机悬挂的转向架构架端梁断裂和牵引拉杆断裂等十分危险的事故。

(辋裂及车轴等构件断裂严重: ――时速为200km的车组车轮使用不久就发生严重剥离。

――提速和重载使钢轨出现了波浪型磨损,

――提速和重载还使钢轨出现压溃和疲劳开裂等问题,

――年均重伤轨数增加,国产铁路道岔使用寿命只及国外的1/3。我国每年为更换破损的钢轨所需费用达10亿元。

(4)高速重载对制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强烈制动,使制动盘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此外,冰雪环境下增摩材料的使用也会对轮轨的损伤产生影响。

二、材料的服役行为是我国材料科学技术部署中的严重薄弱环节

材料科学和工程包括成分、组织、性能、制备和服役行为(performance)诸要素。

服役行为恰恰是材料科学和工程的“制高点”。所谓服役行为是指材料在使用状态的表现,也包括经济性和社会满意度。归根到底,服役行为是检验材料是否合用的最终判据。

但是,在我国材料科学技术的部署中,材料的服役尤其是长期的服役行为包括疲劳、老化、腐蚀等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相当惊人,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举不胜举。我们认为,造成材料服役方面理论、技术、队伍薄弱的主要原因是短期行为、急功近利。科技政策导向上只注意新材料,而很多年以后能否长期稳定使用这些材料常常被忽视。

实际上脱离服役行为来研制新材料、追求高性能往往事倍功半,人所共知,硫和磷是钢中的有害杂质,但硫可改善钢的切削加工性(易切钢),硫化物包裹氧化物可提高轴承钢的接触疲劳寿命;磷可提高钢在大气中的抗蚀性(耐候钢),还能提高汽车钢板的强度和冲压成形性(回磷钢),因此,材料的`服役行为是材料研究和应用的决定性因素。

三、必须下决心解决高速重载轨道交通材料问题

鉴于现代轨道交通关键材料(包括钢轨、摩擦副、弓网材料等)大多依赖进口的情况,我们提出要以现代轨道交通关键材料和零部件为应用背景,将材料的服役行为放在第一位,从材料

的使用条件与环境及破坏失效现象与模式出发,探索服役行为的表征方法与技术,研究动态下材料成分、组织、结构的变化及其与服役行为的关系规律,据以制订制备工艺以实现材料的优化,由此可开辟全面发展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的新途径。

1、提出关键技术问题

其中有些国外已经解决的问题,在我国则正开始研究,如:

(铜渗碳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自润滑金属化碳滑板等发展过程,日本的受电弓滑块采用碳纤维渗金属来制造,有很好的耐磨性及不易起电弧的优点。

(2)轮-轨摩擦副。国外在高速铁轨上正在开发贝氏体钢轨,以提高耐磨性和抗疲劳性。

(特种铸铁发展到合成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

制动盘的材料已从铸铁、铸钢、铸铁-铸钢复层材料,发展到碳/碳纤维、铝合金基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闸片材料已有了合成材料、粉末冶金材料和复合材料三种。

2、解决关键科学问题

鉴于铁路系统主要构件的失效约摩擦学和动力学有机结合起来。

(高应变率致脆、约束致脆及其与疲劳破坏之间的交互作用。

(2)材料表面亚表面微结构动态演变及损伤机理。

(3)材料服役过程中性能动态衰退及性能与组织结构超稳定合金设计。

目标:

(1)材料动态服役行为理论在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的进展,即:材料动态脆性断裂理论,材料表面动态失效理论,材料性能动态衰退理论。

(相变、孪生动力学之间的量化关系,为抗脆材料合金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在材料逆向设计上建立抗低温致脆、高应变率致脆、约束致脆材料设计技术。

(3)揭示材料动态下微观组织结构演变及其与材料表面损伤破坏的关系规律,阐明润滑材料组成结构对材料高低温性能和服役行为的影响机制,建立磨损表面损伤的自修复理论并形成相关的实用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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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人驾驶的意义

目前,许多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都实现了无人驾驶,如哥本哈根、巴黎、新加坡等。在国内,香港的迪士尼线也实现了无人驾驶。无人驾驶已逐渐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一种趋势。无人驾驶的意义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幅度提高运营服务质量:由于无人驾驶的应急处置难度增大,为了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应急处置次数,加快了技术设备的革新,管理模式也不断创新,大大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和应急处置的效率。此外,无人驾驶避免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延误)、疲劳、伤病、罢工等人为因素对运营的干扰。因此,运营服务质量可以大幅度提高。

(2)降低运营成本:由于列车不需要司机驾驶,在人力资源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节约了运营成本。

(3)促进乘客文明素质的提高:由于列车没有司机驾驶,乘客不再有对不文明乘车行为“人性化”操作的心理依赖,有利于促进乘客文明乘车习惯的养成和文明素质的提高。

2无人驾驶的线路选择

无人驾驶虽然有诸多优点,但并非所有线路都能适用。采用无人驾驶的线路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人力资源成本:由于列车上不安排司机驾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营工作人员的数量。因此,人力资源成本成为是否采用无人驾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地区,无人驾驶可以大大节约运营成本。

(2)运营时段:运营时段长的线路对作业人员要求相对较高,更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比较适合采用无人驾驶。

(3)乘客文明程度:无人驾驶可以大幅度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但如果乘客文明程度不高,运营服务质量非但不能提高,运营还会因缺乏司机的现场监控和处置而面临巨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在人力资源成本高、运营时段长、乘客文明程度高的地区采用无人驾驶比较合理。

3设施设备保障

无人驾驶线路的设施设备及其功能通常并非是其所特有的。只是与有人驾驶线路相比,部分设施设备变得不可或缺,其功能得到了强化,可靠性要求也大大提高。

3.1功能保障

3.1.1列车在正常情况下无人驾驶列车无需跟车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包括开关门作业等)。因此,列车除了具有自动运行(包括开关门、折返作业等)功能以外,为保证运营质量,列车还必须具备智能化的故障自检、自愈功能。在发生故障时能主动通过故障诊断系统进行分析,阻断故障源,启用备用设备,带故障运行,直到有工作人员来处理或退出运营。列车应具有点动退行对位功能。当列车越过停车位置一定距离以内时,可以自动退行对位,办理上下客作业。列车应具有对线路积水或障碍物的探测功能。当线路积水或有障碍物时,能够及时反馈信息,启动排水系统或自行排除障碍物,进行简单应急处置。列车还必须配备防脱轨设备,保证安全。列车应在每节车厢安装能够观察到整个车厢内情况的视频监控系统,使中央控制中心可以随时掌握车厢内的情况。在车厢的车门旁安装无线对讲电话,发生异常情况时,乘客可以与控制中心直接取得联系。

3.1.2信号信号系统的安全、可靠是实现无人驾驶的重要基础。在正常情况下,信号系统会准确、及时地向列车发送运行、开关门、折返作业等指令。如果信号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无人驾驶往往只能被迫中断,暂时改为人工驾驶。当然,信号系统是有冗余的,这样就降低了因信号系统故障影响运营的概率。

3.1.3疏散平台无人驾驶与有人驾驶相比,当列车在区间隧道内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时,处置难度要高很多。因为列车上没有工作人员,所以工作人员从车站赶赴列车迫停地点,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如果区间隧道内有疏散平台,当运行中的列车故障迫停,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疏散平台快速到达列车上排除故障或驾驶列车;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及车内乘客安全的险情时,可以让乘客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通过疏散平台转移到站台等安全地点。

3.2可靠性保障

无人驾驶技术大量运用并依赖于设施设备的功能。当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且无法通过自检自愈或将故障隔离继续自动运行时,只能安排工作人员上车处置。这将比有人驾驶时耗费更多的时间,效率大大降低。因此,设施设备的可靠性保障对无人驾驶更为至关重要。表1列举了法国无人驾驶线路对设施设备可靠性进行控制的部分数据标准。可以看出,法国无人驾驶线路对设施设备可靠性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4管理模式创新

采用无人驾驶以后,当列车自动运行受阻而又无法由行车调度员在中央远程控制时,需要车站派应急处置的多职能队伍上车处置。由于车站派人上车需要较长的时间,也不可能象司机那样自发地对故障进行处置,原有的司机与调度之间相对独立的.平行管理模式对无人驾驶线路的车站人员与调度显然已不适用。无人驾驶线路需要更为高效地指挥以满足快速处置的要求。调度对多职能队伍直接进行指挥的垂直管理模式更适合无人驾驶线路的情况。无人驾驶没有司机,司机原有的一部分工作转移给了调度,使得调度的工作内容增加,专业分工更趋细化。掌握行车基础知识、具备较强沟通与心理疏导能力的乘客调度应运而生。他们不但要时刻监控客流的情况,还要负责接听列车上乘客的呼叫,直接与无人驾驶列车上的乘客通话,帮助乘客解决问题。无人驾驶没有司机现场判断、处置故障,虽然有行车调度员可以代替司机进行一部分的操作,但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且多职能队伍又无法在短时间内赶到时,势必会影响运营。所以,有必要配备维修调度为行车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主要解决车辆及信号等严重影响列车运行的技术问题。由于乘客调度、维修调度需要与行车调度密切配合,保障运营安全、秩序,控制中心应该将乘客调度、维修调度纳入调度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5人员素质提高

采用无人驾驶以后,原来司机的工作被转移到了设备和其他工作人员身上。这里的人员主要涉及控制中心和车站。这些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无人驾驶线路运营的安全和质量。

5.1控制中心

在通常情况下,列车自动控制运行。当列车自动运行受阻而又无需车站派人处理时,原来由司机进行的简单处置改由行车调度员在中央远程控制。这使无人驾驶线路的行车调度员要比有人驾驶线路的行车调度员承担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因此,在管辖相同范围的情况下,无人驾驶线路要比有人驾驶线路需要配备的行车调度员数量多。行车调度员也不仅是负责对运营的监控和调整,必须对车辆设备有一定的了解,掌握驾驶列车、简单排故等技能。

5.2车站

无人驾驶线路的车站配有多职能队伍,对发生故障的列车或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多职能队伍不但要能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也必须掌握驾驶列车、简单排故、简单维修等技能。

6乘客配合

6.1概念认知

无人驾驶在很多地区还是新鲜事物,乘客对无人驾驶的认知有一个过程。乘客既要了解无人驾驶的优点,消除不必要的担忧,逐步接受这种全新的运营模式,又要认识到无人驾驶的特殊性,更好地遵守运营规则。如列车停站点超出运营标准停车点一定距离,为了提高运营效率,列车将不会象有人驾驶那样退行对位进行上下客作业,而是跳过该站并直接运行至下一站停车。

6.2减少干扰

无人驾驶相比有人驾驶更容易受到乘客的干扰。因为大部分工作将由设备自动完成,电脑很难进行类似司机那样的“人性化”操作。一旦受到干扰,要利用辅助设备远程处置或由车站人员前往处置,影响将会扩大。因此无人驾驶比有人驾驶更需要乘客的“呵护”。

6.3协助施救

由于列车上没有工作人员,当列车遇到突发情况,特别是在区间隧道内时,等待车站工作人员进入区间至列车上施救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极有可能错失最佳救援时机。如果乘客能按照车厢内应急信息的指示协助处置或进行疏散,不但有利于运营的快速恢复,而且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自身和列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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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2 月 26 日,我来到 XXXXX 交通运输局进行为期六周的实习,实习自 2 月 27 日开始,至 4 月 6 日结束。在这短短的六周的时间内,我学会了很多在学 校所不知道的东西,学会了如何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工作中。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 XXXXX 交通运输局及 XX 县的基本情况。山东省 XXXX 市 XXX 县位于 X 河入海口, 地处 XXXX 腹地。

总面积 2204 平方千米。

2007 年底, 总人口 21.5 万人。XXXX 县区位优势明显,是山东省跨世纪工程——XXXXX 开发 的前沿阵地。基础设施完善,境内有 XXXX 大桥、XXXX 飞机场、XXXX 海港,公路 四通八达。XXX 县交通局现有干部职工 70 人,下设 5 个股室,5 个乡镇运管所, 1 个稽查大队,负责全县交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县乡路的修建、管理 和养护,落实国家交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宏观调控管理全县的运 输市场和运输车辆,管理汽车维修业和搬运装卸,水路运输和水上安全监察,依 法征收交通规费。全县公路通车里程已达 1622.2 公里,实现了村村贯通,乡镇 互联,有 97.48%的村通了客车,交通规费征收年突破千万元。目前 XXX 县交通 局被省文明委、省交通厅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连续十四年荣获 XXXX 市“文明 单位”称号,连续十四年被省交通厅表彰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先进单位和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我这次实习主要是在三个部门:

办公室 (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财务股、 、 XXXX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2 月 27 日早上我们到达 XXXX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报到,正是开始我们的实习。28 日,我们开始到办公室实习,主要是负责下属单位收集来的资料的系统录入存档 工资,当时正好是 2 月末 3 月初,只是下面各直属单位数据上交处理的时候,我 们当仁不让的担当了这个重任,以五天多的时间完成了这一任务,一刻苦认真的 工作态度赢得了前辈及领导的认可。处理完这些数据,我们被安排去公车管理办 公室学习一天,在那里我们知道了公车使用规章制度,都是提前预约,然后听从 车辆办公室主任安排,并不像外界说的那样。

3 月 13 日,我们开始到财务科实习。说真的,刚去时还嘀咕财务科与我们 交通工程专业能有什么关系,不过既然安排了,还是要去的。去了才知道,这是 对我们之前办公室工作的认可, 让我们过去帮财务科的哥哥姐姐们整理以往的财 务档案资料。工作内容和之前大致相同,显示将纸质文档归类,有用的留下,不 再需要的整理出来销毁,有遗漏的补录入办公系统。财务科的哥哥姐姐还有领导 人都很好, 平时说说笑笑倒也过得很愉快, 紧张的工作之下丝毫没有感觉到压力。

我们的工作完成的很好,他们对我们交通学院的学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是我 们最自豪的事情。

3 月 26 日,我们开始了在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实习,这也是我们这次实习的 最后一个单位。在公路运输管理所我们学到了很多与专业相关的东西,不过真要 让我们与所学知识联系在一起,做到融会贯通还相差很远,我相信在我以后的工 作过程中随着我阅历的增长这不会再是难事。我在实习过=过程中自认为做的最 出色的是在公路运输管理所时对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

当时的业务培训主要是进 行安全驾驶方面的.培训, XXXX 油田主产区就是 XXXX 县, 当地运输石油、 汽柴油、 天然气及石油化工原材料及产品的车辆很多, 并且大部分都是二十吨以上的拖挂 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教育工作事关重大,丝毫马虎不得。这份道路运输安全教 育工作正好与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相同, 做起来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从车辆、 道路、 驾驶人员感受三方面下手,深度讲解如何保证道路行驶安全,最后介绍了恶劣天 气及紧急情况下的驾驶技巧,并请老司机进行举例介绍并分享他们的经验,最终 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驾驶员安全培训告于段落后, 我们又来到接待大厅学习经验。

期间接触到了客货运输业户、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开业、停业、歇 业及车辆转户等有关事项和证件的审核和办理工作, 了解了这些证件办理的一般 流程,还了解了集装箱、零租、大件、危险品、特殊物资道路运输的经营资质审 核办法。经过不到十天的实习,我对公路运输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认 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交通人的不足,确实欠缺了很多。

这次实习确实学到了很多,但是没能与预想一样去交通稽查大队、县乡公路 管理所、客运管理所、航政管理所实习学习,挺遗憾的。

六周时间转眼即逝,不得已到了和实习单位到别的时刻,希望我们的表现能 让实习单位的领导职工满意,能够对我们交通学院的学生给与较高的评价。

下面说一下实习的感受。最重要的一点,学到的东西不知道该怎么应用,学 以致用看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在和实习单位的前辈们闲聊时也谈到过这个问 题,他们说这是一个熟能生巧的事情,刚开始都这样,随着对工作的熟悉,学过 的东西到时自然能能够应用上,并且会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我感觉应该是 这样吧,所以书本的知识不是白学的,经过这次实习,我纠正了之前我自认为的 书本知识十有八九使用不到的,这些知识都是潜移默化相融相通的,专业课与非 专业课的界限其实没有那么清楚。

第二点,应该是对我以后的工作比较有帮助的,经过这次实习,我懂得了许 多职场规则、在职场为人处事技巧,也明白了只有实在人是永远吃香的,所以我 这一点不需要改变,职场与自己想象的并不太一样,并没有那样极端。我们马上 就走进社会了,以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得体的着装、谦虚谨慎的态度、友好的 微笑一定会助我成长,助我成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 虚心向前辈学习,他们的经验与工作技巧分享与你,你会少走很多弯路,也就是 大大缩短了起点与成功之间的距离。凡事果断严谨,一定不得拖拖拉拉,拖拖拉 拉的也许是自认为很微不足道一件事, 要想到在你拖拖拉拉的时候一定有人在着 急。换言之,这是你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只是工作的失职,工作失职的后果可想 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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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轨道交通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doc正文内容

地铁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重要条款参考范本 陈 述 陈述部分将简要说明本项目的背景。 第1章 特许权 第1条术语定义 1.1 定义 1.2 其他特定术语 第2条特许权 2.1 项目名称、内容和整体协议结构 本项目名称是北京地铁×号线PPP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分为 ,建设任务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融资、设计和建设。并负责×号线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包括在项目设施中从事非客运业务),并依法和依据特许协议规定获取票款和其他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特许经营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 特许权的授予 依照特许协议的规定,北京市政府授予特许经营公司在特许期内独家的权利以: (1)投资、设计和建设×号线项目的建设任务; (2)运营、管理和维护×号线项目设施; (3)根据适用法律和特许协议规定,提供地铁客运服务,并向乘客收取及保留票款; (4)根据适用法律和特许协议规定,利用项目设施直接或允许他人(通过提供、出租、允许转租全部或部分该等空间及/或相关设施或其他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和允许转租)、广告、报纸杂志、通信服务、提款机服务及其他中国法律现时允许和将来可能允许利用项目设施从事的任何其他活动并获得收益。 2.3 特许期 除非依据特许协议的一般补偿延长或根据终止条款提前终止,特许期应为生效日期至特许经营期起始日起的第三十个周年结束之日。 特许经营期的起始日为×号线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期间)并开始收费之日(“开始商业运营日”),预计为:××××年××月××日: 2.4 特许经营期正常终止后的续期和优先权 第3条声明和保证 第4条先决条件 4.1 特许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4.1.1 特许经营公司已经取得以下批准文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特许经营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特许经营公司合作合同和章程已签署,并取得了商务部对特许经营公司合作合同和章程的批复; (3)商务部签发的特许经营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签发的特许经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与商务部所批准的合作合同和章程中所注明的特许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在实质上一致,除非经特许经营公司合作各方另行同意。 4.1.2 融资落实 融资文件已经签署和交付、充分有效并且采用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形式,且遵守特许协议的要求。 特许经营公司已满足或能够满足融资文件项下融资交割的所有先决条件(只能在生效日期或之后方可满足的条件除外),而每一项尚未满足的条件能够在生效日期之后20日内得到满足。 4.1.3 特许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1.4 资产租赁协议签字生效。 4.2 先决条件的放弃 双方有权选择放弃任何一项先决条件,但此放弃并不影响各方在特许协议下的其他权利。 第2章 项目建设 第5条项目范围[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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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我是昆明铁路机械学校20x级城轨车辆班的学生张x,恳请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你宝贵的时间来审阅我的自荐材料,翻开我人生重要的一页。

在校两年学习生活,为丰富中专生活,扩展视野,提高综合素养,为以后走向社会做好铺垫。学习之余,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社团组织,珍惜每次锻炼机会。在学生会劳动部锻炼期间,我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锻炼,有效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交能力。在与同学交流合作过程中,我谦虚诚恳,乐于助人,学到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与技能,懂得很多与人相处的方法,大幅度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

此外,我能熟练的应用计算机完成Word文档、Excel的电子表格及制作精美的PPT等。在专业实践时,我刻苦钻研、虚心请教,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巩固了专业知识,体会到做成每笔单子都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坚定的毅

力,更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我勤奋好学,务实进取,全面发展,多次荣获学校颁发的各种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校园明星”等荣誉称号。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我成长。回顾中专三年,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知识, 并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 面对现在,我努力拼搏;面对将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战胜困难,抓住每一个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在提高自己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使自己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您宝贵的时间阅览我的自荐信!祝贵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张x

20x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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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当前很多施工单位,都未充分认识到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对工程造价缺乏主动控制,而且过分重视施工过程,从而忽视了施工图的预算,这样就无法发挥施工图在控制工程造价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平台,由于缺乏沟通,这样就无法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目标,从而就造成工程项目在施工活动中成本投入过高以及超出预算指标现象的发生。

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很多建筑项目造价管理人员未具备夯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仍然是沿用国家、地方甚至是行业的规定,而且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也停留在定额的审核以及工程量的计算方面,未能够充分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对建筑工程造价实施全面管理,造成建筑工程的造价过高。

对工程造价管理缺乏有效控制主要表现为:第一,对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未作出有效控制,是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往往会出现问题,这样就使得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情况的频繁发生,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造价的控制;第二,施工单位未做好竣工结算工作。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工在竣工结算的时候,由于建设单位结算的数目较小,而施工单位结算数目较多,这样就容易导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互推脱,对工程项目造价的确认产生不利影响。

一般而言,建筑项目造价管理和控制通常为项目的决策环节、设计环节以及实施环节,从而就要求施工单位严格依照建筑项目的进展,对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以及预算造价所造成的偏差及时记性纠正,以便确保投资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要对建筑项目建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确保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合理配置,以便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这样就要求施工单位要逐步建立起科学且完善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以便实现工程项目在审查、计价、结算等过程中达到规范化以及制度化的管理,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整个环节都能够控制在合理范畴内,这样不仅确保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工程的顺利开展,从而实现了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由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技术、经济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就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过硬的财务预算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要了解工程设计、机械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胜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在对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差错。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责任心也是很重要的,这样在能够在多元化经济形势下,为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提哦给你重要的参考依据。所以,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是很重要的,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的同时,应该对工程设计的方案逐步进行优化,凭借精确的数据来对建筑工程的空间设计以及平面设计进行分析比较,以便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及合理性。与此同时,在选择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方案的技术方案的时候,要求建设单位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将提高效益作为重要前提,通过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案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来切实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的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工程项目的指出,以便更好地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除此以外,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造价也是很有必要的。在施工前期建筑工程要实施造价监理制度,通过限额设计的方法来建筑工程造价实施有效控制。而且建设单位需要认证衡量造价方案的实用性、经济性与先进性,以便合理控制建筑工程造价,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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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专业就业前景和专业介绍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是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之一。

本专业培养掌握自动控制理论、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技术、传感器及检测技术、可编程控制器原理及应用、电力电子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专门 知识与基本技能,在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既有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信息和控制专门人才,以适应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

1、主修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外语、模拟电路、数字电路、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高级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微机与接口技术、现代通信原理、自动控制原理、 自动检测技术、车站信号自动控制、区间信号自动控制、列车运行控制、地铁与轻轨控制技术、铁路信号远程控制、编组站自动化系统等。

2、就业方向

本专业具有国家行业需求的鲜明特色和较完善的培养体系。毕业生主要从事高速铁路、既有铁路、地铁和城市轨道交通、厂矿企业铁路等领域中信息和控制方面的研 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施工和经营管理等工作。毕业生可在国有铁路各路局、城市地铁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等部门从事技术开发与管理、工程设计及设备维 护等工作。

3、开设院校

南京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湖北理工学院、郑州大学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主要

学习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建筑材料、工程机械、土力学与基础工程、结构设计原理、线路工程、地下工程、桥梁工程、工程经济及管理、工程测量等课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养护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养护技能。

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养护部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

毕业生

主要在城市轨道工程施工单位、勘测设计部门从事城市轨道施工、勘测、造价文件的`编制、施工组织与管理等技术

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担任城市轨道勘测设计部门的技术工作岗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其现场管理工作岗位、试验检测部门的技术工作岗位、城市轨道土建工程的养护维修工作岗位、城市轨道相关监理单位的技术工作岗位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养护部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铁、轻轨和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从事城轨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技术或管理工作。当前“珠三角轨道圈”、粤港澳城市群的轨道交通迅猛发展,城轨工程建设占有巨大的基本建设投资份额,技术人才的需求旺盛且人才紧缺,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合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115,392,45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长沙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从罐子岭站至杜家坪站,线路长33.5km,设车站25座;设星城车辆段、黄榔停车场;设主变电站两座;与1、2、3、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1、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的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的接口设计、设计联络、设备生产、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督导、安装验收、系统调试与试验、功能验收、系统验收、系统试运行、预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随机附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本次中标,是公司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又一收获,体现了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业务的技术实力和综合实力,是公司深耕行业与区域战略的体现,持续巩固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竞争地位。本项目中标金额为115,392,451.00元,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74%,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截止到公告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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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越来越发达,为了让人们上下班方便,所以苏州建设了轨道交通来帮助我们。语文课上,老师想让我们多了解一下,所以就让我们开了个讨论会,就以“苏州轨道交通”这个话题让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讨论会开始了,大家纷纷举手。有的讲了1号线、2号线,设立的站点;有的介绍了2号线开通时间、标志和意义;有的介绍了苏州轨道交通的形象标识和口号……

林果笑呵呵的说:“有一次,我觉得无聊,爸爸就带我去坐地铁,时间一恍,我把1号线的站全坐光了。”

王宗耀惊讶的说:“我坐地铁到苏州乐园去,竟然只用了8分钟就到了。”

陈子昂笑着说:“我从星塘街那的地铁进去了,我就到一台机器面前点了1号线,然后点了钟南街,上面显示了3元,我就把3个硬币放了进去,它就出来一张票。”

王嘉乐一本正经地说:“进站时,要把卡放在感应器上照一下,然后开门了就可以进去了,但要切记:一定要在横线外面!”

王宗耀又迅速地说:“要出站,也要把卡放在感应器上照一下,然后赶快走出去。”

讨论会的最后,语文老师点点头说:“这次讨论会开的很好,竟然大家都知道地铁好处多,就把这次讨论会写下来,大家一定要绿色出行。”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想要取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不容易。而在中国,轨道交通行业成为了就业市场中备受瞩目的热门职位之一。作为一名轨道交通人,转正是每个新进入职场的人都期待的事情。以下是我根据自身经验和心得体会,为那些怀揣梦想的轨道交通人整理出来的一个转正申请总结。



一、工作态度决定一切



首先,作为一名轨道交通从业者,对工作需要有思考,对事情需要主动思考。在工作中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岗位并踏实做好本职工作,是业内人士共同的观点。对待工作不要心浮气躁,以稳重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个工作,才能做到不止自己满意,更得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二、人际关系与团队协作



人际关系和团队协作是工作中不可忽略的重点。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在今天这个团队合作极为突出发展的时代,团队协作的意识和能力同样非常重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多和同事交流,帮助同事,化解同事之间的矛盾,学会相互谦让和信任,协作完成任务。



三、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实践



随着行业的发展,轨道交通人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术,以应对新的变化和挑战。对于有个人特长的同事,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我水平,为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能够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学习和实践,掌握更多的技能和知识,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



四、好的心态引领你的职业生涯



在平凡的工作日常中,我们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出现一些不如意事情时甚至受到挫折感的打击。此时,理解和控制自己的心态变得尤为重要。要敢于面对现实,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坚定自己的信心,为心中的目标和梦想而努力。同时,把困难转化为机遇,不断求新求变,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的职业生涯铺平道路。



总之,作为一名轨道交通行业的从业者,想要顺利升为正式员工,绝不只是看成绩单和听取评价,更需要的是各方面素质的积累,体现良好的工作态度、关系处理、学习能力和心态引领,才能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支持,成功转正,迎来美好的职业前景。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1]孙宁.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中国铁路,2008(4):51-55.

[2]欧阳洁,钟振远,罗竞哲.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及趋势[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2):32.

[3]李耀宗.关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规模的反思[J].都市快轨交通,2005,18(4):83-85.

[4]孟迎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模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9.

[5]杨京帅.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合理规模与布局方法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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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参与前期信号系统投标工作;

2.参与信号系统合同谈判、设计联络;

3.负责联锁系统工程设计;

4.负责ats、mss系统工程设计、接口谈判、码位表制作;

5参与分包商管理、沟通等工作;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铁路信号、计算机、自动控制、电子、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2、熟悉tcp/ip、udp、snmp等相关网络知识;熟悉电路原理知识;

3、有铁路信号(联锁、ats、ctcs、微机监测等方向)设计、调试经验优先;有综合监控设计、调试经验优先。

第9篇 轨道交通产品设计评估工程师(车体、转向架)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内容:

1.负责轨道交通车辆、车体、转向架、门体等结构件的产品结构设计及疲劳强度分析;

2.负责轨道交通车辆车体、转向架振动模态分析;

3.负责轨道交通产品cae仿真分析,包括强度、疲劳、噪声、流体、热仿真等;

4.根据项目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能力要求:

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工程、轨道车辆、载运工具工程等专业本科学历;

2.熟悉城轨车辆机械结构设计、有限元分析(强度、动力学、疲劳、振动、冲击等);

3.具有二年以上轨道交通车辆设计经验(总体设计、转向架总成、制动系统相关设计工作优先);

4.具有使用有限元软件(ansys、adams、fe safe、marc、ls dyna等)进行城轨车辆及部件产品分析计算经验的优先;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cad、catia、pro/e,solidworks等。机械方向人员要求。

第10篇 bim咨询工程师(机电/轨道交通/桥梁方向)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要求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机电/轨道交通/桥梁方向bim实施,包括制定项目bim技术执行标准,独立或配合完成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bim模型的搭建,组织项目bim模型整合等;

2、基于bim模型,指导机电/轨道交通/桥梁方向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应用,如bim出图、性能化分析、工程量统计、施工模拟等;

3、负责项目的技术对接、现场bim技术支持工作,与服务方做好bim应用标准的沟通,保障项目bim技术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4、完成项目阶段性汇报;

5、关注bim市场动态,挖掘市场需求,为客户制定轨道交通专业bim解决方案,提炼bim应用价值点;

岗位要求:

1、铁道、隧道、路桥、交通工程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或以上bim咨询经验或施工现场bim应用经验,熟悉机电/轨道交通/桥梁方向项目建设,熟悉机电/轨道交通/桥梁方向相关行业规范,有相关设计或施工经验者优先;熟练掌握revit或bentley等bim相关软件,同时具备其它bim相关软件操作能力的优先考虑,对bim在设计或施工阶段的应用有较深了解者优先;

3、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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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和高铁设计人员、运营管理、实际操作人员……这对大部分人来说都不陌生,他们只是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的一个群体。

方建军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累计运营里程将达到7395公里。到2015年,北京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将增至约561公里,本市5年后将需要新增城市轨道交通中高级职业人才2万余人。

人才需求旺盛,毕业生供不应求。我国轨道交通发展迅速,相对而言,对中高层人员需求较一线工作人员少。北交大与很多地铁运营公司有很好的合作关系,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方向本科毕业生可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部门就业,每年就业率达97%以上。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魏晓东介绍,该学院实行订单培养,学生就业情况较好。在实训环节,学生可到企业实习演练,进一步贴近企业需求,20xx年毕业生中,除了升学因素外,其他学生都被企业提前预定,这些学生大三最后一学期就要到企业实习,毕业后直接上岗。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办主任李大泳介绍,目前,该校20xx届52名毕业生中,2名学生继续深造,其他大部分学生被北京地铁运营公司4公司录用。

就业前景好带动招生报考热

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就业好带动了招生报考热。北交大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校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方向录取分数在学校所有专业中处于中上水平,20xx年该专业在京录取最高分为635分,最低分为609分,平均分为619分;2009年录取最高分为624分,最低分为599分,平均分为606分。

方建军还介绍,交通管理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供应和服务公司等都是学校交通工程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单位,20xx年该专业首次在全国计划招收70人,由于报考的学生多,该专业扩招10人,实际招收80名学生。录取学生中,第一志愿报考率达81%,其中京外录取的生源中,都是在第一志愿录满,北京地区一志愿录取率达50%以上,录取最高分高出二本线47分,在该校工科专业的招生中,录取分数较高。

与本科招生一样,该专业在高职院校中录取的生源情况也较好。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该专业今年在京录取最低分均高出分数线200分,最高分达340分左右,在所有专业中名列前茅,而这与高就业率是分不开的。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该专业录取分也在线上几十分。

有关专家提醒,报考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方向的考生要具备吃苦精神,踏实的工作态度,数学基础要好。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到相关高校招生网站,详细了解专业的培养目标、师资力量、课程安排、就业去向、录取分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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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营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客乘车环境,依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凡进入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 乘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应当遵守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序排队购票。免费乘坐和享受票价优待的乘客,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禁止持伪造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

(二)持单程票乘车,应在购票车站上车,限乘单程一次,当日运营时间内进站有效,出站时车票由出站闸机收回;持储值类车票乘车,车费由出站闸机自动扣除。进站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闸机离开付费区,超时的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乘车超程的,出站时应补缴超过部分票款。

(四)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应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无票或持过期票乘车的,应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加收票款。

(五)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应当有成人陪同乘车;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须按超过人数购票。

(六)符合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乘车优惠群体,凭有效证件享受乘车优惠政策。

  第六条 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七条 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

(一)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

(二)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全部下车。

(四)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等。

(二)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躺卧、多占及踩踏座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者播放音乐干扰他人等不雅行为。

(四)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乞讨、演艺、派发印刷品(广告),擅自摆摊设点、从事销售活动等。

(五)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使用滑板(轮滑)、溜冰鞋、平衡车、骑独轮车。

(六)在车站范围或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

(七)携带重量超过20千克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2米的大件行李乘坐自动扶梯。

(八)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屏蔽门、安全门及车门或者阻挠其正常开关;随意启动消防、紧急停车设备。

(九)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十)攀爬、跨越或者推挤围墙、栅栏、栏杆、闸机、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十一)在车站出入口外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二)在通风亭(井)、冷却塔外侧五米内堆放和晾晒物品。

(十三)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高架桥五十米范围内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十四)损毁轨道交通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或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

(十五)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运营的行为。

第九条 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老、幼、病、残、孕以及怀抱婴儿或者有其它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条 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第十一条 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可向客服热线进行反映或投诉。

  第十二条 乘客不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乘客守则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企业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者责令其离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本守则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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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全文)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于2002年6月3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修正案通过,沪交法(2007)520号发布。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于2016年6月6日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守则。

二、凡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守则。

三、乘客应当遵守以下有关票务管理的规定:

(一)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二)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合理时间内出收费区,超出合理时间的,应当按照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

(三)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四、残疾军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离休干部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盲人凭本人《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有轨交通免费证》、革命烈士家属凭本人《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伤残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五、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当注意站台间隙;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车到终点,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六、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七、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八、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九、凡进站、乘车的.,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四)强行上下车;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

(六)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七)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

(十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十二)携带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十三)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四)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十一、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

十二、乘客应当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公共交通卡充值验票机及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乘客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三、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企业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遵从服务、应急设施的使用提示,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企业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十四、乘客违反《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守则自2016年6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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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 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公安、房管、人防、安监、园林绿化、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第七条 轨道交通发展所需资金以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筹集。

市人民政府设立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开展轨道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轨道交通发展,爱护轨道交通设施,遵守轨道交通运营秩序。

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第十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等轨道交通规划。

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沿线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以及专家的意见。

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统筹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以及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和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衔接,按照科学合理、疏密有度、高效便捷的原则设置站点。

第十一条 市规划部门在规划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用地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预留换乘枢纽、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站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和紧急疏散用地。

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土地储备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和周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提前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三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第十四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本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规划,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的范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市规划部门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后,依法作出审批。

第十五条 鼓励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与周边建筑整体设计,相互融合。

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用地尚未出让或者划拨的,市规划部门应当将整体设计要求纳入土地的规划条件;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建设项目因整体设计要求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不计入容积率计算标准。

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合理连通周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公用设施等建筑,保障出入口的数量和功能,满足紧急疏散的安全需求。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从事房地产、广告、物业管理等综合开发活动,其收益应当纳入本市国有资产预算管理,用于轨道交通发展,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安排和同步规划公共交通枢纽、商业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依法予以补偿。

轨道交通设施用地(含地下空间)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给轨道交通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并控制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噪声、扬尘等污染。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做好轨道交通建设期间的道路维护工作,并负责建成后道路和相关设施的恢复。

第二十一条 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交通疏导方案,避免或者减少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空间的,不受其上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属的限制。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占用地下、地上空间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对轨道交通工程上方和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和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管线等设施造成损害,保障其安全。

第二十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使用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管线和人防工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工程技术及档案资料的,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当负责协助提供。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涉及管线迁移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经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管线迁移方案及时迁移,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迁移费用;迁移中,管线产权单位要求提高标准或者增加管线容量、数量的,提高或者增加部分费用由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组织工程验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不载客试运行。

试运行期满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轨道交通设施及相关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评审合格的,进行不少于一年的试运营,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试运营验收合格的,交付正式运营。

第二十六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市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

(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车到达、间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

(三)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车站工作人员在接受乘客问讯时,应当及时准确提供解答;

(四)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或者发生非正常情况、设施故障影响正常运营时,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对乘客进行告知。

第二十九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保证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

(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车辆运行时的噪声污染;

(三)合理设置自动售票设施和人工售票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引导乘客购票、乘车;

(四)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

(五)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车厢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专座;

(六)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七)宣传安全、文明乘车知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在车站周边、车站出入口以及车站内设置轨道交通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运营服务标志,并做好运营服务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标志齐全、易识别。

第三十一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驾驶、调度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运营要求、客流量变化等情况编制和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并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和运营情况,设置、调整公共汽车线路,实现公共汽车客运与轨道交通的有机衔接和功能互适。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价格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本人有效乘车证件乘车,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时应当将车票交还。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加收五倍票款。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加收票款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及时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十五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乘客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出具延误证明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予以出具。

第三十六条 乘客应当遵守乘客守则,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文明乘车。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闸机;

(四)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乘车;

(六)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七)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揽客拉客;

(八)使用滑轮鞋、滑板乘车;

(九)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乘车;

(十)携带充气气球或者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乘车;

(十一)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残疾人携带有识别标志的助残犬除外;

(十二)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三)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十四)躺卧、踩踏座椅;

(十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十六)在车厢内进食;

(十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七条 在轨道交通车厢、车站内拍摄影视剧、广告、宣传片等,应当征得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受理乘客投诉。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未答复或者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乘客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诉,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市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审核,界定其营运的合理成本,提出补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市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轨道交通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一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消防、防爆、防毒、报警、救援、疏散照明、逃生、视频监控等器材和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持其完好、有效。轨道交通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相关系统连接。

第四十二条 本市设立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其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五十米内。

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出,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三条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时,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基坑(槽)开挖、取土、地面堆载、桩基础施工、顶进、爆破、地基加固、灌浆、锚杆、钻探、锚索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

(五)在过江、河、湖隧道段疏浚;

(六)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

施工单位作业时,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

第四十四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时,可以要求作业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拒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 在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新建、改建建(构)筑物或者种植树木的,不得妨碍行车瞭望,影响行车安全。

第四十六条 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二)损坏车辆、隧道、轨道及其设备、路基、车站设施;

(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四)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并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测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第四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编制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建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

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乘客限量进站等临时措施,并及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条 因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及时疏散乘客,向社会公告,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一条 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先抢救伤者,排除障碍,维持现场秩序,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维护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安排未经考核合格的驾驶、调度等岗位工作人员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四十一条规定,未设置和维护轨道交通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五十条规定,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未及时疏散乘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路基、桥梁、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及冷却塔)、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等土建工程,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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