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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精品18篇)_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时间:2018-03-28 作者:工作汇报网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精品18篇)。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协议范本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辆架号 发动机号 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和行使抵押权。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出售抵押车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售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车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2]

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驾驶员岗位责任,做到用车安全、节约、高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机关服务中心车辆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第一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和单位的各项车辆安全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积极参加驾协和本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行车教育及有关交通法规等方面的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和驾驶技术,加强交通安全学习,增强安全行车观念,确保行车安全。(学习日定为每月1号上午,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 严格遵守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须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无条件服从调度及派遣,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上班时间内未被安排出车任务的,应在休息室等候出车,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机关楼内串动或到会议楼进行娱乐活动,应注意搞好同事之间的团结,做到互助友爱,工作时间衣装整洁、合体。

第四条 严格遵守节日、汛期值班和车辆规定,除上班时间外出入机关大院必须在传达室登记,方可出车。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尤其是汛期及节假日),随时应付突发情况,做到随叫随到。认真按时填写出车纪录和“三检”登记,每月25日按时将出车纪录交车队。

第五条 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和外聘驾驶员必须按时对驾驶证和所驾驶车辆进行年度审验,驾驶证未能按时审验和过期的停止其驾驶资格。

第六条 出车前、行车途中、归队后应注意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出车前要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进行检查,保证证件齐全。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严禁开有事故隐患车辆。行车途中,要自觉接受交警检查,服从交警指挥,遵守道路交通法,严格按章行车,随时观察车辆仪表和行驶状况,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进行加补或调整。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或非职业驾驶员驾驶。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严禁私自用车和开车在外过夜;严禁出车途中私自绕道办私事;严禁不经车队同意私自安排他人代替本人出车,个人有事用车,市内须经车队负责人同意,外环线以外须报中心主管主任批准。

第八条 如遇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雾、冰雪)需要出车时,需请示车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出行。未经请示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责任和费用自负。

第九条 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维护及保养,每天抽适当时间清洁车辆,出车前保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和车辆状况良好。对所驾驶车辆的证件、工具及随车配备用品妥善保管。每周五定为车辆检查日,驾驶员除日常车辆“三检”外,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刹车、转向、灯光等主要部位的检修和车辆卫生清理。

第十条 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须有处室主管领导和驾驶员签字后,车队给予报销,每周五为报销时间,报销前先到车队审核后领导签字,上次报销以前时间的票据不再报销,不得将非驾驶车辆票据混入报销,一经发现,罚双倍报销款。

第二章 车辆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

第一条 为了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辆保养、维护、检查好自己驾驶的车辆。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进行检修。尽量减少维修费用,自己能够维修的自己动手,检查车辆发现问题的,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车队管理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派送单。

第二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产,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办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及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不得私自处理、谎报或瞒报,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第三条 自觉遵守车辆油料管理有关规定,做到用车安全、卫生、节约、高效。收车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立即提前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

第四条 车辆要到非定点维修厂修理,须经车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不经车队管理人员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一条 机关所有车辆晚上和节假日必须停放到局机关院内。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需在外存车时,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经车队负责人同意后,可存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因回单位晚和早出车者一律不准假。驾驶员出车不得随意停放。离开车辆时,要注意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第二条 每日收车后,要按照《局机关车辆停放办法》的有关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随意停放,影响他人出入。

第三条 车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 驾驶员奖惩办法

第一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万公里未发生交通事故和无违犯各项规章制度,每行驶一万公里奖励150元。车队将根据驾驶员日常管理、服从调派以及出车过程中服务情况进行年

终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视具体情况评选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嘉奖。车辆油耗施行奖惩制度,按照百公里油耗指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二条 通知学习教育无故不到和推辞有事不参加的罚款20元,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到和推辞有事不参加学习教育的正式职工停驶两周扣发出车补助,聘用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在机关楼内无事串动或到会议楼进行娱乐活动,劝止不听者每次罚款20元,发现三次不改进的停职检查。发现动手打架者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停驶两周并扣罚半年出车补助,外聘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服务态度较差、乘车单位及领导提出意见者,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扣当月出车补助,聘用驾驶员罚款100元,提出意见二次以上者,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视情况给予待岗或取消本岗位资格,聘用驾驶员扣留车辆风险抵押金,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无故不服从车辆调度,私自用车和开车在外过夜,出车途中私自绕道办私事,私自代替他人出车其中任意一项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二次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停驶一个月,扣罚本季度奖金,聘用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扣留车辆风险抵押金。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私自开车外出或出车途中绕道办私事,私自代替他人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相关责任和费用自负

第六条 按时保证领导用车时间,耽误用车时间或迟到早退二次者罚款50元。工作时间,严禁喝酒(包括随领导外出住宿时,酗酒滋事,耽误次日出车),发现酒后驾车取消驾驶资格,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者,相关责任和费用全部自负。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扣罚半年出车补助并调离驾驶岗位,外聘驾驶员扣罚本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驾驶员因工作不负责、不按时对车辆检查、车辆漏保及操作不当造成人为车辆机件损坏的,处罚实际维修发生的费用50%,造成影响公务用车的,并追究相关责任。车队对车辆检查发现有问题和卫生较差的,一次提出批评并限期改进,二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限期不改进的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扣罚半年出车补助并调离驾驶岗位,外聘驾驶员扣罚本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驾驶员调整车辆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对所驾驶车辆随车物品清点,如有丢失的,按购买时同等价钱赔偿。

第八条 凡年内交通违法记分汇转二次以上者,驾驶员停驶一周,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并扣发一个月奖金。因交通违法记分汇转和车辆摄录罚款,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担负。发生交通事故,经发现私自处理、谎报或瞒报现象的罚款200元,发生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后,视其事故性质,因违反道路交通法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个人担负10%;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个人担负

20%。因违反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全部有当事人负责。

第九条 车辆只限到定点加油站给本车加油,如实填写加油单,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和让加油员代填,因填写不清楚和金额与数量不符的罚款100元,若发现给其他车辆加油,罚加油数量两倍的费用。因外出油料不足可在外地加油,油料不足在市内加油必须说明原因,因不按时给车辆加油在市内加油者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与公务无关违反规定随意停放而发生车辆被盗、损坏的,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职驾驶员、借用驾驶员予以待岗,外聘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3]

贷款人:

借款人: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辆评估价值: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____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

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可的

第三方将上述抵押物变卖。

第三方为 ,身份证号码 。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____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 __ 邮编:___ 传真:__ __

2、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系经 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一份、 一份、 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之。

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5]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收取利息,即元,次日者按%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乙方(质押人)

年 月 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6]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以下是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一)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借款人、抵押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第三条 借款利息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第四条 抵押标的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第六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第七条 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第十七条 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二)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 人民币。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整, (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第五条:双方责任: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第九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第十条:、备注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三)甲方, 身份正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第六条、双方责任,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四)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住址, 住址,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 型号 车辆架号 发动机号 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 元。二、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三、如果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和行使抵押权。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出售抵押车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售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甲方(借款人、质押人),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贷款人、质押权人),身份证号,地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一、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车架号码分别是,发动机号码分别是,机动车所有人, 机动车辆照号码分别是,,实际行驶里程 公里,外观内置情况,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 人民币万元整。三、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借款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合计, %。五、本合同约定,甲方按月交纳和综合费用,即每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六、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七、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八、双方责任,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3、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5、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债务为止。7、超期付息费还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5增收违约金。8、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9、乙方行驶质押权处理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的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不接受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变更。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提示条款,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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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机动车抵押借款标准合同书正文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甲
方:乙
方:________年月____日年月____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8]

分期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期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押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_____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____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___________%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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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机动车辆抵的押借款合同正文内容

贷款方:

借款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收取利息,即元,次日者按%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乙方(质押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0]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大架号为:___________,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___________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___________。

⑤其它: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_____%;综合费用___________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___________ %收取利息,即___________元,次日者按___________ %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者,三天以内按___________ %收取利息,即___________元,十五天以内按______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______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

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1]

质押合同

出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质权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和金额分别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质物或出质权利

第四条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或出质权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或出质权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或出质权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质物或出质权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五章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加盖公章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出质人的公司章程或批准设立文件和出质人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出质人合法存续状态的文件;

3.出质人的董事会或者有权决定本质押事宜的其他出质人内部机构同意出质人将质物或出质权利质押给质权人的决议;

4.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原件;

5.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质人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

(3)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审批机关的批准;

(6)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基金份额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出质人在此向质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质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出质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5.出质人合法拥有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质物或出质权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6.质物或出质权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或出质权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或出质权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7.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出质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8.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或出质权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或出质权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9.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10.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或出质权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11.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质物或出质权利在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2.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4.出质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5.质物或出质权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6.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出质人的承诺

第八条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

4.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或出质权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或出质权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

(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任何部分;

(2)对质物或出质权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押或担保权益;

(3)对质物或出质权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采取措施使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或出质权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应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3.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八章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质物或出质权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予质权人保管。

第九章质物或出质权利的处分

第十三条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四条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基金份额或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五条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六条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或出质权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

第十七条在质权人依前条规定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或出质权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条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十九条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而委托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追索。

第二十条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章质物的保险

第二十一条在主合同债务人根据主合同首次使用质权人所提供的融资前,出质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到质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质权人要求的险种对质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质物的价值。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保险单据中均应将质权人列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如果出质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出质人须向质权人补偿质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五条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质物的保险。

第二十六条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出质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质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出质人应当按质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供给质权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质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出质人违反本条之规定,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出质人联名或以出质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质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出质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条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届满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如就质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出质人须依质权人要求对质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第十一章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质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组、破产或是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的改变或是对被担保债务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的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二章违约事件

第三十条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主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主合同债务人败诉,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存在无力向抵押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对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或出质权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质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的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出质人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出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1.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或出质权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质物或出质权利或增加其他担保;

13.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条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九章的规定,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三章质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四章税和其他扣减

第三十三条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五章费用和补偿

第三十四条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六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六条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三十七条在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四十条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主合同债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四十三条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或出质权利的从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四十六条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四十七条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九条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条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十二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自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条在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被担保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支付。

第十九章附件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可另行约定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

二.

第二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质人持________份,质权人持________份,质押登记部门存留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六十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质权人实现债权、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对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1、适用;2、不适用。)

第六十一条第十章质物的保险为可选章节,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1、适用;2、不适用。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中提及的“相关公司”指与质物或出质权利有关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份质押时的关联公司。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出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质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间: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2]

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 ;地址: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 _;行 驶 公 里:________ 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把

3、卖方在如实告知车辆维修记录情况下,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共分为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 %作为定金,第一笔车款在签订合同后 日付款,其余部分车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三、交付及过户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定金,买方交付第一笔车款后,卖方应即时交付车辆(包括行驶证)并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卖方交付相关证件及随车物品。

2、卖方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应保证是无瑕疵的。瑕疵保证期为交付车辆之日起1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3、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承买人负责。

四、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地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则需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2、若因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不能过户,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3、买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卖方将不退还定金。

4、买方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若因买方未及时处理给卖方造成损失,买方需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五、补充条款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并交付买方,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3]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估价报告编号:字第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机动车牌照号码: 数量:台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第四条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

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

此车在转让即日之前所造成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即日之后所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5]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______)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__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6]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甲乙双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为 (月利息),从甲方实际交付款项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物事项;乙方现有 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车辆所有权人 。

1、乙方如逾期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罚息,造成甲方上门催收

的每催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额千分之十的滞纳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把该车辆卖掉或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车辆,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该车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7]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位于 的大院(以下简称抵押物,该大院登记于 名下的,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大院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将本息还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如果借款主体是个人)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如发生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18]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需要资金周转,愿意用名下财产车牌号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一、借款期限为 ,即从 至 止。

二、借款利率为 ,共计人民币 。

三、违约责任:

l、如甲方借款期已到,超过叁天不归还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车辆由乙方任意处理,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不足清还的,乙方仍有权追索甲方其它合法财产,以清偿借款本息直至清偿完本息为止。

2、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提前归还借款,乙方须在甲方还款当日把抵押车辆归还给甲方,如有拖延,乙方应每日支付本金所产生利息的两倍给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车辆作价出让;若要办理抵押延期手续:则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3、甲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来源正当,手续齐全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债权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内容,并根据情况要求甲方归还本息,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其他财产,以清还借款本息直至清偿完本息为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借款人: 债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2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名币 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 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__________(借款人) (盖章)

乙方:__________(出借人) (盖章)

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3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 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4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5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 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6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最新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篇7

甲方(抵押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__年__月__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归还款__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 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 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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