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主持稿(范文15篇)_股东大会主持稿
时间:2017-12-24 作者:工作汇报网股东大会主持稿(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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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审议企业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企业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审议企业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企业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5.审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年审计机构的'方案;
7.审议企业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审议修改《企业章程》的议案;
9.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截至——年——月——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企业登记在册的本企业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
3.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公司各位股东:
经股东罗小聪、杨健山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2月20日上午8:30召开湖南省湘龙实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议,讨论决定公司有关重大问题。
请公司各合法有效股东和罗武震的股权合法承继人按时到会。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多元食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多元食品股东会决定于 7月 11日召开20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特通知各位股东出席于年7月11日 上午 10时在(地址:青岛市彰化路2号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0.49%]B1楼商务中心)召开的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请准时到会,会议议题为:
1、因原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改选新一届董事、监事;
2、变更公司经营管理机构;3、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4、参会股东提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请根据本通知书按时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亲自出席,请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本次会议。
股东:韩国株式会社三元食品、姜廷勋、吴圣美监事:卢恩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多元食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多元食品股东会决定于2016年 7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特通知各位股东出席于2016年7月11日 上午10时在(地址:青岛市彰化路2号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B1楼商务中心)召开的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请准时到会,会议议题为:
1、因原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改选新一届董事、监事;
2、变更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3、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4、参会股东提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请根据本通知书按时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亲自出席,请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本次会议。
本人不能出席,又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则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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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xx中心A座16层xx股份会议室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xxxx年5月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xx中心A座16层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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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公司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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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所审议的提案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对所审议的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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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修改并遵守公司章程;
2.同意本公司股东________将其持有的占比_____%的股份全部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同意本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比____%的股份全部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4.同意股权转让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5.免去_______原执行董事职务即法定代表人一职,解聘______经理职务;委派_______为新一届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一职,聘任______为经理。
新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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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是捷龙公司项目兴司的关键的一年,在总公司“集中优质资产大力做大做强物流主业”的发展方针指导下,捷龙公司认清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奋起直追,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做强做大”为全年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 “发展订单、打造团队”作为业务发展的基础;始终坚持把“创新体制、实现双赢”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把“狠抓清收、开源节流”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心;在全司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年累计实现各项收入3078 万元,实现利润126万元,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20xx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公司实现各项收入3078万元,其中物流收入2886万元,其他收入192万元,本年实现利润126万元。截止本年末,公司总资产3314万元,净资产1371万元,未弥补亏损203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7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38万元;应付总公司借款1088万元、应付运管局借款34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以项目为基础,探求多赢模式。
20xx年公司将物流订单项目的开发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心,把“做优老项目、开发新项目”作为业务发展目标,为此成立市场开发部,要求我们的业务员“走出去,请进来”,目前已达成意向的新订单3笔;成立项目营运部,主要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在项目数量上:现有晨鸣、长飞、海波等物流订单项目 9 个; 在项目质量上:各个物流项目本年实现收入1929万元,利润72万元。在项目引进的方式上:在总公司“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发展原则的指导下,我公司采取了灵活的操作模式,力求实现双赢,例如采用加盟方式经营的项目4个,实现年收入845万元。这些项目的成功运作,为实现主营收入成倍增长、提升公司在物流行业知名度和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实事求是,对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打造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引进后,为了管理好项目、培养一批项目操作团队,让项目为公司创效,我们将每个项目部作为一个核算单位,针对各个项目部规模、特点进行分类并分别制定与项目经理收入挂钩考核的绩效指标(收入、利润和入库率),与项目经理签订经营责任书,并严格按月考核兑现。对特殊的项目,我们“区别”考核,采用不同的定薪考核方式。例如我公司对晨鸣项目率先实行“项目年薪制”,从薪酬上给予项目操作人员最大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晨鸣项目实现年收入992 万元,利润24万元;针对长飞项目亏损现象,捷龙班子成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该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分析后,进行瘦身、减亏,实行“项目定薪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亏损。
3、注重成本管理,强化清收工作,确保效益和效率最大化。
项目引得进、管得好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成本控制也是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一环,公司在与各个项目经理签订经营责任书前,有合同评估小组对每个项目的保本点、毛利率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因素,让项目经理学会读懂财务报表,让他们在项目的日常操作中做到心中有数。
随着捷龙公司对外狠抓订单,对内加强基础建设工作,不可避免的将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从以往的经验教训中清楚的看到,开拓订单需要资金,操作订单更需要资金,没有资金链的保证,再好的经营目标和美好的愿望都无法实现。
由于公司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流动资金的不足亦然成为常态,捷龙公司重组后,流动资金基本来自于汽运总公司的借入,重组八年间,捷龙公司累计向总公司借流动资金1088万元,为公司扭亏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我们坚持“创收和清收必须两手抓”、“清收工作必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经营策略。从提高业务员清收意识入手,将入库率和业务员考核严格挂钩。另外,捷龙公司专门成立“清收办”,由公司领导组成清收专班,每周办公会议上把“清收”作为“老生常谈”的话题,把清收工作作为常年日常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使之常态化,不留死角,不留呆账死帐,本年各项目累计入库率为86 %。
4、开源节流,盘活场地资源,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让捷龙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总公司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了拓展物流仓储面积,总公司投资 1500万元兴建了4928㎡高台物流仓库和600㎡简易仓库,将仓储面积由原来的1800平方米扩建为6728平方米,每年增加仓储收入188万元;为了盘活场地资源,新建小型物流市场,新增新增物流门面22间,吸引了青岛、深圳、北京、石家庄、长沙、广州、乌鲁木齐、天津等多条专线入驻,20xx年创物业收入173万元、停车收入19万元。
为了让已经停止运营多年的沃尔沃车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捷龙公司投资 43 万打造高低板挂车四台,对公司沃尔沃车头逐步修复启动,现在这些都是捷龙公司耐以生存和发展的优质资产。
5、预防为主,落实措施,安全工作不放松。
俗话说“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企业生死存亡。捷龙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集运输、仓储、市场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公司,场内现有租户及商户十余家,场地小、流动人口大,安全形势不容忽视。为此,捷龙公司成立“安全与保卫”专班,按照总公司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四个不得”(即不得发生行车伤亡、不得发生火灾火警、不得发生恶性治安事故、不得发生工伤事故)为安全目标,预防为主,狠抓细节,成立相应紧急预案专班,排查隐患,并不定期对职工和商户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让安全警钟长鸣。20xx年公司组织场内安全综合大检查8次,安全用电例行检查12次,本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在安全工作中,作为物流企业,行车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又一重要工作。由于车辆老化,延用车辆数量多,行车安全是捷龙公司整体安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隐患,针对这一现象,安技部作为捷龙公司车辆主要管理部门,20xx年先后召开安全例会12次,车辆安全大检查12次,并制定安全行车制度、行车前例行检查等制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节制事故的发生。20xx年,捷龙公司全年无行车重大事故,车辆年审通过率为100%。
6、完善管理结构,创建企业文化;
总公司控股捷龙的这些年,也是从传统运输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从单一运输模式向第三方物流模式转型的探索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复制,期间为了尽快提升物流收入、弥补前期亏损,在短时间内投入大量资金在全国主要城市布设物流网点,由于管理和物流人才未能同步跟上而成为发展中的短板,因此,未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没有放弃努力,而是认真分析调研了捷龙公司的现状和亏损的原因,及时调整思路,断臂求生,关停了管理难度大、难以控制营运成本的专线运输,将公司发展定位于向中高段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大型订单的开发上。
面对捷龙公司目前现状,20xx年新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实事求是,从调心态、转观念入手,在职工中树立“捷龙发展靠大家、发展成果大家享”的发展理念,在总公司的支持下,公司逐步完善、健全了党委班子、经营班子和工会组织,结合实际,重塑了“踏实做人、用心做事、求实创新、争做一流”的企业精神,并提出“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切实创先争优与经营工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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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现通知你(公司)准时参加会议,并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先生
四、会议议题:略
请你(公司)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法人股东的,可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会议的除外。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会议的一切权利。
通知人: 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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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 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9日上午10:00前,即会议召开
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福建绿色生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福建绿色生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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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西百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广西百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二、会议地点:
公司南宁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全体股东
主持人:
列席人员:
会议记录:
四、会议拟审议事项
1、XXXX议案
2、XXXX议案
五、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股东本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六、会议登记办法
1、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即日起至月
日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传真/信函/电邮亦可办理)。
2、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未出席会议、又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的,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权。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箱:传真:
请届时按时参加,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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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xx年度经营情况的简要回顾
20xx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外延式扩张及内涵式增长的发展目标以及20xx年度工作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强化投前管理,推进实施更多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投资项目,提高投资回报率,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市值良性增长;
2、提高投后管理能力,向所投资企业赋能,提升被投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被投企业的技术升级、促进被投企业产业链协同,帮助具备条件的被投企业开展上市准备工作;
3、深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加强B2B商业模式的研究与探索,促进商业模式创新;
5、深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6、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关键人才招聘、完善培训体系、强化以目标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系统;
7、加强研究和学习,提升公司融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8、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打造信息化共享平台;
9、推动内部共享职能市场化,提高组织活力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同期下降32。88%。
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4次股东大会,17次董事会。报告期内,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20xx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xx年3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20xx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20xx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xx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召开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4、20xx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20xx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xx年5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20xx年5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7、20xx年6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xx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9、20xx年7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2亿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0、20xx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1、20xx年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20xx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xx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4、20xx年10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15、20xx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20xx年12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7、20xx年1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20xx年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商业保理业务会计估计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对象的议案》、《关于召开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1月9日,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与金海顺20xx年1—4月份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xx年3月22日,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3、20xx年5月16日,20xx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4、20xx年9月28日,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已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程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均对审计部的当季度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审议,跟踪、督促、审核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快报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把关。
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其薪酬设置进行了检查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跟踪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重大战略制定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与建设积极发表意见,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作用。
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高管侯选人资格,依据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 股东大会主持稿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中,第1、3、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20xx年x月x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20xx年x月x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xx年x月x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039、临2015-040)。第8、9项议案已经公司20xx年x月x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9)。此外,公司在刊登本公告的同时,将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刊登《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xx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股东大会主持稿 ⬙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2-XXX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合规性:2012年XX月XX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XX月XX日(星期X)上午9:00(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科研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
4、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
5、审议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XX月XX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述五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2年XX月XX日《证券时报》及。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2年XX月XX日(星期XX)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均以2012 年XX月XX日下午5:00 以前收到为准。
其他事项:
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元勤辉 联系电话:0931—4862482
传 真:0931--8497112(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政编码:730046
六、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通知。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XX月XX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股东大会主持稿 ⬙
20xx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20xx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xx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2,736.3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98.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10%。
(二)报告期公司分行业运行情况
(1)有色金属资源开发:报告期内,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收入553,764.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29%。20xx年对有色金属行业来说是丰收的一年,受全球经济复苏和中国供给侧改革的影响,锌价实现大幅上涨。公司借助于有色金属价格上涨的有利外部环境,矿山和冶炼企业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子公司鑫都矿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选矿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生产经营保持稳定。中色锌业一方面克服部分生产系统老化、资金紧张、原材料采购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平衡和优化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实现了经营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创新营销方式,采用现货和期货相结合,随机点价的销售方式,实现了锌锭套期保值的盈利。中色矿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因环保标准的提高导致珠江稀土停产、南方稀土项目未投产影响公司稀土业务未实现盈利。
(2)工程承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稳定增长,工程承包业务收入707,290.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36%。20xx年是一带一路推进的关键之年,随着一带一路的大力推进,同时得益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成本管控和经营计划执行,公司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刚果金rtr项目正式启动,并收到首笔预付款,项目进展顺利。哈萨克斯坦硫化装置项目于20xx年12月顺利投产达标,业主提前释放了全部的质保金。印度skm竖井项目顺利完成了竖井永久井架的主体安装工程,目前现场正在进行井筒装配安装施工阶段的准备工作,国内设备制造及出口发运工作已基本结束。哈铜阿克托盖铜矿厂项目于20xx年3月3日正式竣工,项目进入调试收尾及质保运行阶段。哈铜巴夏库铜矿厂项目已达产达标。越南老街铜冶炼项目设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业主审核,设备订货招标工作已完成70%。目前项目现场工作尚未开始,预计将于20xx年4月份开始现场工作。
(3)装备制造:报告期内,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收入55,810.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17%。受下游行业投资及改造增速减缓、市场需求低迷、产能受到较严重抑制等外部因素和体制僵化、历史包袱重、人员冗余、固定成本高、债务负担重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惨淡。20xx年,沈冶机械亏损局面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扭亏脱困任务艰巨。中色泵业出现较大亏损,营运质量亟待提高。针对公司产品相对单一,特别是服务领域相对集中的现状,公司积极推进新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创新升级,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力争减少亏损额。
(4)贸易: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217,76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13%。贸易业务是以公司国际工程承包和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两大主营业务为基础发展的业务,是对两大主业的有益补充。通过贸易业务可以发挥公司与出资企业的整体优势,增强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议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20xx年,贸易板块由于向“依托主业、服务主业”转型,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品种的贸易业务,转向公司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项目项下相关的贸易品种和贸易服务,营业额大幅减少。
(三)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1、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2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99项,会议内容涉及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多类重大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xx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实现了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职能,强化了董事会决策职能,规范了公司经营行为,防范了公司经营风险,确保了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做到了事前防范,专业审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范围、职责和重要性拟定20xx年的薪酬考核分配方案。本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客观,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执行。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20xx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董事及经理层人员提供建议和意见,对公司董事和高管换届选举等事项作出决议。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20xx年度,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先期审议了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xx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24项,临时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5项,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收益权。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20xx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公司总股本1,969,378,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xx年6月21日披露了20xx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以20xx年6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已于本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五)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护投资者利益。20xx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全年共发布公告79项,信息披露做到了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0xx年,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各项决议的顺利实施。
(二)确保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
20xx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
(四)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运行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提升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严格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参加培训,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
20xx年,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着手,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员工,回馈社会。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4月20日
股东大会工作报告
⬙ 股东大会主持稿 ⬙
尊敬的公司股东们:
大家好!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应对公司发展中的一些紧急情况和重要决策,我们决定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充分发挥股东的权益和作用。现特向诸位股东通知相关事宜,请大家务必准时参加。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在公司总部举行,请各位股东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并按时赴会。公司总部地址为XX市XX路XX号。
二、会议议程
1. 关于公司战略调整的意见征询和决策。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对公司的战略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并就战略调整方向进行意见交流和决策。
2.关于新增投资项目的批准事项。
为寻找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机遇,公司拟对某项目进行投资,并求得股东的批准。本次大会将由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投资项目的背景、潜在收益和风险,并听取股东的意见。请各位股东带上自己的决策分析,加强讨论。
3. 关于股东权益保护的建议征集和决策。
作为公司股东的你们,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着极高的关注度。本次大会将开展针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建议征集工作,并就相关提案进行深入讨论和决策。请各位股东将自己的期望和建议提前准备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三、参会方式
1. 普通股东可以亲自参会,提前登记,按时到达现场。
请股东提前填写好参会登记表格,以便我们为大家做好接待和安排工作。在现场,将设有签到处,请各位股东提前到达,与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并领取相关资料。
2. 若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表参会。
对于部分股东因事不能亲自到场的情况,可填写委托代表授权表格,并委托他人代表参加本次大会。请注意,委托代表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并需要提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3. 无法亲自参会且无法委托代表的股东,可通过其他方式提前提交意见和建议。
对于一些无法亲自参会且无法委托代表的股东,我们将开放其他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等,接收股东的参会意见和建议。请在开会前将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告知大家。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让会议顺利进行,我们建议股东做好以下几点准备:
1. 提前了解本次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请大家提前浏览和熟悉本次大会的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以便于更好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充分沟通和交流。
在会议中,我们鼓励股东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其他股东展开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3. 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和材料。
股东参会需要准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以避免因身份认证问题导致无法参会的情况发生。
尊敬的股东们,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您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通过本次大会的交流和决策,我们能够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谢谢!
公司董事会
日期:XX年XX月XX日
⬙ 股东大会主持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出席股东大会的还可包括,非股东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规另有规定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授权董事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单个项目投资;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15.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6.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7.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即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6.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及通讯表决方式两种。股东大会的召开一般为现场表决方式进行,通讯表决方式仅适用议案少、议题简单的特殊情况。
第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7.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8.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9.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应将大会议题全文进行公告,并注明有权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表决的时间和方式及通讯表决单的格式等。通讯表决单至少应具备下列内容,股东账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表决结果(同意、反对或弃权)。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有权参加表决的股东应按公告的表决时间将表决结果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传至指定的地址。没有按规定填制的表决单、字迹模糊难以辨认、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或因任何其他意外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表决单视为无效表决单。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2.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3.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4.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5.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简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日起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第十五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或XX)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第十七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十日通知登记公司股东。
第二十一条 会议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名称、具体时间和地点;
2.会议审议事项;
3.出席会议人员;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5.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并附授权委托书;
6.会议登记具体时间、地点;
7.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传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后,不得无故延期召开会议。必须延期召开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刊登原公告的报刊上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后,不得随意更改会议议题。确需更改会议议题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在刊登原公告的报刊上发布公告,说明更改后议题。
第二十四条凡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已办理出席会议报名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手续继续有效,无须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未能作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应向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并有义务采取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六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授权代表签署。
第二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持股凭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二十九条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三十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与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可根据本规则,针对某次大会的具体情况制订××次股东大会注意事项。对该注意事项或对本规则应进一步明确之处可由董事会秘书在会前宣读、说明。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大会主持人可责令下列人员退场,
(1)无出席会议资格或未履行规定手续者;
(2)扰乱会场秩序者;
(3)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4)携带危险物或动物者。
前款所列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令工作人员强制其退场。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给予协助。
第四章 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第一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三十七条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第三十八条 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章程第五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第三十九条 对于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四十条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账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改变募股资金用作的原因、新项目的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第四十二条 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当作为专项提案提出。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四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进行的步骤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股份占总股本的比率;
3.董事会秘书主持选举监票人(以举手的简单表决方式进行,以出席大会股东总人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4.逐个审议股东大会提案并给予参会股东时间对大会提案进行讨论(按一个议案一讨论的顺序进行);
5.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
6.进行表决;
7.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及见证律师的监视下对表决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统计;
8.会议继续,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9.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公证员宣读股东大会现场公证书(如出席);
12.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第三节 大会发言与质询
第四十九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可以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和提出质询。股东的发言与质询包括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
第五十条 股东发言和质询应紧紧围绕会议审议议题进行,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前进行登记。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发言顺序按登记顺序或持股比例大小安排。
2.在审议过程中,有股东临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由主持人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股东要求质询时,应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要求质询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3.股东发言和质询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或代表的公司名称和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4.股东发言和质询应言简意赅,不得重复;
5.股东要求发言和质询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6.每一股东发言和质询一般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
第五十一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应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质询。回答质询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五十二条 对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临时提出的发言要求,会议主持人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股东发言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无关,而是股东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2.股东发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如本次股东大会系年度股东大会,并且该股东发言内容按本规则规定可作为临时议案提出的,建议该股东或联合其他股东(保证其持有股份占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将该发言内容作为新的提案提出,经大会主持人召集到会董事讨论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则建议其视其必要性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提出;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发言和质询,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
第五十四条 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质询。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投票与表决)
第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股东大会就大会议案进行审议后,应立即进行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第五十六条 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
5.回购公司股票;
6.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二条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监票人参加表决票的清点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监票人应在表决统计表上签名。表决票和表决统计表应一并存档。
第六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四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六十六条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说明。
第五节 会 议 记 录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六十九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或按决议的内容交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具体实施承办;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监事会办理的事项,直接由监事会组织实施。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并由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涉及监事会实施的事项,由监事会直接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认为必要时也可先向董事会通报。
第七十二条公司董事长对除应由监事会实施以外的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第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后,应按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由董事长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由董事会秘书依法具体实施。
第七十四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董事负责。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表决结果以及聘请的律师意见。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与公司法、证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进行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XX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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