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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墨结缘作文

与墨结缘作文(合集20篇)

时间:2024-04-22 作者:工作汇报网

与墨结缘作文(合集20篇)。

⍟ 与墨结缘作文 ⍟

人总得喜欢点儿什么,比如烧菜,比如养花,再比如玩游戏、搓麻将、看肥皂剧。这是一种对生活寻求依附的姿态,因为生活太容易跌入平庸,所以我们在某些“喜欢”里建构只有我们自己可以身临其境的国度。

忘记当初为什么会喜欢阅读,留在记忆里的是贴在冷硬墙壁上的后背,以及手中捧着的一本《鲁滨逊漂流记》。那是我至今唯一读过两遍的书,后来计划重读的书越来越多,可是终究一本也没再重读过。

尔时住在小姨家,爸妈外出打工,一年见两次面,暑假和春节。古往今来的“寄人篱下”大抵都有昏昧的哀伤作底色,那是你呼朋引伴快乐兴奋后的睡眠之前,忽然想起妈妈还有一百二十三天才能回来的揪心滋味。我捧着《鲁滨逊漂流记》背靠小姨家蔬菜店的外墙,夏天的风偶尔造访,阴凉砖墙于是成为降温利器,我用后背紧紧贴住。

小说里的鲁滨逊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之上,徒手建起他的“房间”、他的院子、他的田产,那时八九岁的我是不是一直在想着盛大的逃离?就像鲁滨逊,把一座岛屿开垦成庭园。记忆没有给我任何暗示,八九岁的小男生哪儿也没去成,他背靠冰凉的墙,竭力缩小身体以求进入书中海岛,全然不顾一个人生活的鲁滨逊其实已经被孤独蚀空。

逃离。对,逃离小姨家,逃离妈妈不在身边的现实,逃离成为自我保护机制,逃离成为阅读的引荐人。于是阅读顺理成章,用方块字填补小小心房里因为思念而焦灼出的孔洞。一本本买回来的书像雕刻时间的凿子,我躲在用书重新定义的沙漏里,一边翻页,一边数秒。

直到阅读成为日常。小时候的隐形寂寞,催生阅读的欲望,没成想它越长越茁壮,如茂盛的瀑布浇了我一身爽凉。我早已不是当年想妈妈想到泪湿枕巾的小男孩了,甚至大多数时候依然固存逃离的寄望,阅读犹如永恒的他方,我要不停不停的跋涉,才能到访。

有人把书比作朋友,甚至比作情人。而我把书当成堡垒,收藏每一个读书过程里的自己。那随着年月而开始发生变化的脸与四肢,保存不当而霉烂的书页,阳光暴晒后褪色的书脊,它们成为时间的脚注,成为我平静如水有时难免过分沉闷的性格画片。

与书结缘,我觉得幸运。书有千万种,永留余地给我探寻,就像一面爬山虎,无风时叶面青翠有风时叶背银灿,你有权保持随时发现惊喜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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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呱呱降生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这些书便陆续闯入我的糊口。

记得小时侯,我还不识字,妈妈就耐心的教我背唐诗,茶余饭后,妈妈便教我读《唐诗三百首》里的唐诗,妈妈说一句我就鹦鹉学舌地模仿一遍……因此上小学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

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良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厚厚的几本,宇宙景象形象,人类文明,世界地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每个问题书中都说得非常具体,真使我爱不释手。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少儿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一次,老师在《锦绣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详细地先容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纪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糊口习性,便滔滔不绝地先容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现在六年级了,我当然会更留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披发文、作文集、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徐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月下花前、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收留,学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糊口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宽大旷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一笑:“都是书的功劳。”

读书是积累,知识的大小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年华如水,一去不复返,怎样才能不让它白白流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捉住了知识,捉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捉住了未来。书将继承伴我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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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弹琴的路是坎坷崎岖的,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有不少困难,但是电子琴对我还是有着神奇的吸引力。

如愿以偿

什么,你想报电子琴班,不行,绝对不行!从客厅里传出这样的声音。我想报一个电子琴班,可是妈妈不同意,她总是说太费钱了,上电子琴班学费1000多,又要买琴,不行。可是我死缠烂打,每天都要说一遍,妈妈终于同意了。耶!我一蹦三尺高,赛过窜天猴。我憧憬着未来电子琴班的生活,我得瑟极了。

蓝瘦香菇

啊――我躺在沙发上,望着刺眼的天花板,大喊一声。我心情很烦躁,想发脾气又难受,我的手怎么这么笨,连最基本的曲目都练不会。我左抹一把泪,右抹一把泪,把手重重地垂到沙发上。这时还有人在捣蛋,在沙发跳来跳去。去别的地方玩去,别烦我,我想静静。静静是谁?你为什么想她?我真的是疯了。

欣喜万分

yes,我终于学会了!在辅导班里,我心里正想着,突然,我感觉到别人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原来是和我弹奏同一曲目的人。我心情更好了,幸灾乐祸地看着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虽然这一路上有很多困难,但我还是一一挺了下来,因为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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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华大地,历经数千载演变,而伫立不倒得是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看滚滚红尘,历经数千载更换,而被人称叹的是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看天地之间,历经数千载风雨摧残,而始终强大的是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

身为一个炎黄子孙的我,愿与民族精神结缘。身为一个中华儿女的我,愿与民族精神结缘。身为一个热爱祖国的我,愿与民族精神结缘。

人人都说:“我爱我的祖国”,人人都唱献给祖国的歌,人人都诵赠给祖国的诗。有人说:“长城是脊梁”,有人歌唱:“黄河是母亲”,有人朗诵:“祖国是我们的生命”。登泰山一览众山微渺,下江南满眼妖娆妩媚,长江万里奔流,两岸猿声欢啼,喜马拉雅高耸……如同女神降临。

仰望自然的天空,亲近厚重的土地,拥抱清秀的大自然。自然推动民族精神飞扬。

在面对日寇的铁蹄时,中华民族显现出异常的凝聚力,“国家主权高于意识形态,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对待日寇,枪口一致对外,中国人民用自己的鲜血捍卫民族利益,捍卫自己的领土,捍卫国家的主权。为民族流尽自己的最后一滴血,将五星红旗装饰得更加鲜艳,更加光彩照人。

天南地北,斗转星移。看世事变化,天风浪浪,海势苍苍。而我们的民族精神不因任何风雨而飘摇,而民族精神就是天山上圣洁的雪莲花,引导祖国走向美好的明天。让东方雄鸡报晓一个新的黎明,让沉睡的雄狮苏醒撼动寰宇,让高傲的雄鹰俯首称臣。让祖国的未来成为一颗光芒四射的明珠,成为一道绚丽的彩虹,成为一棵永摧不朽的参天大树。

一个中华儿女的我,愿与民族精神结缘,传承祖国的民族精神,让祖国的民族精神千秋万代永传下去。令世人仰望它、称赞它。让我们的民族精神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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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暖暖地洒在小阳台上,玻璃窗穿上了金色的战袍,花盆里的植物在每一片叶子的掌心炫耀着金币。我坐在小板凳上,静静地看着书,时间,似乎停止了。

风,吹起书的一角,我不禁想起小时候,书对我来说,是一支神奇的风筝,它带着我飞向蔚蓝的天空,带着我走进童话的世界。小时候,妈妈经常坐在我的床边,翻开一本色彩鲜艳的书,给我讲故事。从妈妈动听的嗓音里,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遇见了骄傲倔强的女孩儿英格兰,认识了青蛙王子和拿着金球的小公主妈妈,我还想听一个。我把嘴凑到妈妈跟前。那你可以自己看啊!妈妈把书递给我,我翻着书,兴奋地指着书上的图案大叫:这个是国王,这个是骗子。妈妈微笑着看着我,目光柔和得像清晨阳台上的阳光。

渐渐地,我不再满足只看书上的童话了,那些黑蝌蚪似的小字争着给我讲更多更生动的故事。学会认字之后,书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大大的水晶球。我踮起脚,努力着,尝试着去触碰它。这个水晶球有着无尽的魔法,总能一次又一次帮助我渡过难关。一场考试之后,盯着成绩单上鲜红的分数和下降的名次,我的心中乌云密布,是书,让我想起那个在黑暗世界中摸索前进的海伦·凯勒,她告诉我不要放弃希望,前面仍有光明。这句话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

当我和朋友大吵一架,准备就此放弃一段友谊时,是书,让我看见非雅和卡尔手牵着手,他们笑眯眯地望着我。我惭愧了,我知道了友谊的珍贵,友谊的美好,友谊的来之不易。当我被人冤枉了,哭得一塌糊涂时,又是书,书中走出了长袜子皮皮和尼尔松先生,他们笑哈哈地从我的身边走过,安慰我,劝导我,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照暖了我的心窝。我轻轻合上书,那些可爱鲜活的小人物便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们和我交朋友,我也试着用心去理解他们。他们既是我的小伙伴,又是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身处孤独的角落时一道最美的风景。

与书结缘,我学会了做笔记,我会把自己的感受以及想对小主人公说的话写在题目旁。在《宋史演义》里,我写下了对文天祥的钦佩;在《水浒传》里,我把我最喜欢的智多星吴用圈了出来,并在旁边写下了他的事迹。我也要做一个像文天祥那样爱国的人,像吴用那样聪明的人。

与书结缘,我真正爱上了读书,走进了书的世界,我喜欢在书海里快乐地遨游。我愿一生与书结缘,终日与书相伴,让书香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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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纸张都会在岁月流逝中,由白色变为淡黄,且易脆裂,就如深秋的黄叶一般,但由纸所印成的书中的知识却会印在我们的脑海里,那些知识与我们如影随形。

从小我就有一个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教会了我坚持不懈;教会了我脚踏实地;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它就是书。

小时候,望着墙壁上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心中一阵茫然,只觉得读起来朗朗上口,愿意读。而后来,知道了它是一种学习方式。所谓“笨鸟先飞”,你不够聪明,那么你就要勤奋。所谓“成功的人身下总会有两摊水,多的那摊是汗水,而少的那摊是泪水”,这说明一个道理:勤奋使人成功。

长大后,我就像一块海绵,汲取着各科的知识。那时,我总有一股冲劲儿,似乎是“拼命三郎”,只不过是为了书罢了,后来,我知道了一个四字词“习惯使然”。当时,我很纠结,什么是习惯呢?怎样去养成习惯?一次,我翻着一本杂志,无意间,看到一句话:“勤奋是指个人毅力好,但你又怎么知道,你不会是那个将变懒的人呢?所以,你要把勤奋养成习惯,就像强迫症患者,不做这件事觉得心里不舒服。”那时,我恍然大悟,得知“习惯使然”的真正含义。真想感叹一句:“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现在,我望着窗外的鸟儿,想起先生所著的《白鹭》中的一句话: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分则嫌白,黛之一分则嫌黑。听见鸟儿清脆的叫声,“好鸟相鸣,嘤嘤成韵”在心底悠悠滑过。有人说过一句话,“书中的知识来自于生活”,而此时,我觉得书是有灵魂的,无处不在。

我们要走进书的世界,去感受书的魅力,并和它成为朋友,这会令你受益终身,一辈子书香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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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杯香茗,嗅一瓣花香,读一首好诗,与诗结缘……

夕阳与晚霞如一对情侣,手挽着手,在天边散步,淡淡的白色薄纱为他们添上一抹神秘。你一边欣赏这对情侣,一边欢快地划船。你迎着晚风,误入莲花深处,雪白的鸥鹭打量着你这个外来者。你望着美景吟唱: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画面定格于此……再见你时,已是数年后的晚春,时间将你的青丝染成白发,你望着湖边的小舟,回首旧日的种种不堪,晶莹的泪从沧桑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滑过,随风滴落到地上,你独自低吟:“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李清照,我曾经不屑于你的愁苦,但是,自从与你的诗歌结缘,我开始能理解你的“凄凄惨惨戚戚”里的无处诉说的孤独。

你与好友出门游玩,可天公不作美,豆大的雨滴从天空落下,如瀑如帘,狂风大作,沙石卷起,友人劝你回家,可你却淡然一笑,披上蓑衣,向风雨中潇洒地走去,迎着风,渐行渐远。空中回响着你豪迈的声音:“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苏东坡,我曾心疼你的“黄州惠州儋州”,但是,自从与你的诗歌结缘,我知道,我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

夜墨如玉,凉如水。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如三军吼叫,而你静静地进入梦乡:千军万马拼杀着,嘶吼着,血流成河。你骑着马,不断地厮杀,看着你的敌人一个个倒下,你用尽全力挥舞武器,战斗到最后一刻,鲜血喷洒。凉意透心,寒冷将你从梦中唤醒,你只能叹息一声,用你那因劳作而布满老茧的手写下千古名句: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陆游,我曾惊讶于你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自从与你的诗歌结缘,我理解你为国而生为国而死的执着。

与诗结缘,我认识了李清照,看到了她戏剧化的人生,也看到了她那份坚强。虽叹息人生的艰苦,却依旧坚强的活着,并留下一首首好诗。

与诗结缘,我结交了苏东坡,佩服他不服老的精神,赞叹他敢于与时间赛跑的勇气。

与诗结缘,我认识了陆游,看到了他对国家的忠诚和他的忧国忧民。

与诗结缘,我穿越时空,与诗人促膝长谈,与墨客品茗而语。

香茗已尽,花香已淡,吾与诗,缘未了。

⍟ 与墨结缘作文 ⍟

知识造就智慧。你听知识,其实是在听智慧,老师是传道者。

当钟声响起,意味着一场知识的盛宴即将开始。当你以吃山珍海味的心态去倾听和吸收知识,知识就属于你了。

在我看来,倾听是一种投入的状态,但叙述者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你的状态。

这部分是数学课。

这是一堂结合了函数、立体几何和空间几何的课,组成了关于数字奥秘的一章。带着倾听的欲望和理解的欲望,我认真地听完了老师的智慧。

像往常一样,班里还是只有极少数人听得那么认真,老师也不想打扰听者的愉悦,对听的人就不理不睬。

前排听着手中钢笔的沙沙声,作曲工作仿佛进入了高潮,那优美的旋律一定会从笔尖流出,立刻响彻云霄。

但就在这时,一些不合时宜的噪音打断了作曲工作,听众的不满情绪顿时高涨起来。当优美的乐章被打断,听众手中的笔静止不动,老师手中的指挥棒突然裂开。

就像一个美味的蛋糕要放进嘴里,你突然发现上面有一只苍蝇。肮脏的苍蝇挥舞着邪恶的翅膀,发出刺耳的声音,像细针一样插入你的胸膛。

当聆听智慧的过程被打断时,听者不知如何是好。老师好像听明白了听者的声音,大声喊叫,但效果令人失望。

此时的我很迷茫,听的时候被打断,理解的时候被打扰,听智慧的过程只是片面的,断断续续的反映出片面的智慧。

我一直希望听的时候能心安理得,没有顾忌,全心全意投入。

倾听知识、智慧和传道授业的老师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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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与长笛见面了,我报了长笛特色班,当时,我非常的好奇,长笛到底是什么?,长什么样?我带着重大的好奇心,来到了长笛特色班。

刚来时,我有些胆怯怕老师说我笨,老师递给长笛,先教我怎样装笛子、拆笛子、放笛子。整整半节课过去了,我连吹都没有吹。一会儿弄懂了后,老师让我把笛头拔下来,试着吹一吹,看看能不能吹,我试着吹了吹,不一会儿,就学的差不多了,老师夸我非常棒,我得意的笑了。

第三次来到特色班,我就可以把所有的音记了下来,并且,有时还会吹响两三个音,我学会的速度,让老师觉的我非常的用心。

一个月过去了,所有的音我都学会了,并且,都能吹出声音来,老师看到我这么的用心,就非常的注重我,让我每天加紧练习,说让我两节课把一首曲子练下来,我每天光想着练习曲子了,在不到两节课我便练了下来,老师让我继续练。直到暑假的时候,妈妈让我去老师家里练曲子,我很快就成为了鼓乐队的成员了。

很快,我成为了大班,和老师的交流时间也多了。

⍟ 与墨结缘作文 ⍟

今年我已经八岁了,可是和书交朋友却超过六年了。

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爸爸经常带我去新华书店,我每次都抱着许多花花绿绿的卡通书不肯放手。后来我上了幼儿园,每个周末都要去书店看书,刚开始,我喜欢看一幅幅图画组成的故事书,到后来一些有拼音和图画的故事书吸引了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文学作品产生了兴趣。现在我上小学三年级了,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已经能够阅读没有拼音的青少年版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我爱看书,已经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妈妈说老看书不好,叫我多出去活动,可出门没几分钟,又觉得还是看书好。别的小朋友喜欢逛食品店,我却喜欢逛书店,每到一个书店,我就象被磁铁吸住了,一步都走不动了。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现在我有了好几个雅号“小书虫”“小书迷”,看书让我的生活不在寂寞,让我的知识丰富多采,让我变得更坚强,妈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虽然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但我知道了读书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 与墨结缘作文 ⍟

在我认识的所有女孩中,几乎没有一个是喜欢黑夜的,这也是我的特殊之点,因为……我喜欢黑夜……

或许,大家并不是真正的了解黑夜这个有趣的名词,我之所以觉得它有趣,不是因为孤单寂寞,而是因为我深深喜欢黑夜的这份神秘的气氛所带给你的深深地回忆。

有人不喜欢黑,因为他会觉得黑色这种颜色沉重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但是,我要告诉你,别把它当负担,习惯就好!

喜欢黑夜的那一阵子,我的心情很不好,郁闷极了!整天打不起一点精神来,用一个词来表述就叫做“颓丧”,因为累,所以我喜欢上了黑夜的宁静和静谧,其实,我是一个和黑很不般配的女孩,因为实际上每一个人见到我之后,对我的评价都是“活泼,阳光,可爱”可是黑夜给人的感觉和我给人的感觉是完完全全的不一样的,可是,我还是打心眼里喜欢黑,因为喜欢它的不明不白的感觉,因为喜欢它沉浸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恐惧中的心情……

有时候,我的脑子里总是很乱,于是,我就学会了静静地躺在床上思考着一个总也望不到边的问题,可是,却总也琢磨不透,这时候,我就会试着和黑夜对话,就像面对一个知心朋友,把心底所有的秘密都泄露出来,其实,这时候的我才是最真实的,因为我无论说什么话都没有必要担心这段话回传到老师的耳朵里。或许这样也是对心的一种释放吧!

⍟ 与墨结缘作文 ⍟

与书结缘作文600字<\/h2>

我与书的结缘,是从幼时便开始了的。书像一缕缕清风,淡雅迷人。入水的岁月,入水的光阴,全部注入在书中。而书中,浮动着我梦中期待的白莲。

初识书,约乎识我两三岁时,在如同星辰大海的书中,我指向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外表华丽的连环画,镶着金边,我的眼睛也随着书中精美的图画而渐渐着迷:啊!多么活泼的一本书,好像会说话似的!我逐渐沉迷在其中,当母亲叫我吃饭时,我还流连忘返。

初识书,让我明白了读书是快乐的。

再识书,我已经由稚嫩的孩童变得成熟了些,我上小学了。我的慈母为我买了两本书:《格林童话》、《海的女儿》。当我双手触碰到这两本书时,我清楚地明白,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书!我迫不及待的跑到沙发上,还光着脚丫,嘴角挂着一丝丝笑意。当我看到美人鱼为了心爱的王子而喝下毒药时,心扑哧一下便凉了,美好的结局是每个女孩子都期待的,但是当美人鱼毅然决然为心爱之人付出一切时,我的泪水像风吹过的下雨后的树叶般,刷刷全部落在地上。

再识书,让我明白读书时会让人流泪的。

三识书,我已经成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变得安静悠然,我逐渐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林徽因传》、《海子传》。最让我难忘的便是林徽因了,我不得不承认,林徽因是个可以令春风失色、令百花换颜的女子,仿佛只有她才可以在滔滔不尽的尘世里淡定自若,可以令徐志摩为她写下最美的诗章,令梁思成和金岳霖两位才华横溢的男子相安无事地甘于为她守护一生。

三识书,让我明白读书是淡然优雅的。

我不喜欢辞藻过于华丽的文章,因为我相信,只有平平淡淡才是真。有时候,一杯茶,一本书,便能享受一下午的时光。与书结缘,是我的荣幸。

与书结缘作文500字<\/h2>

书,对大家来说,大部分是好的,常言说得好:“开卷有益”嘛!当然,也有不好的书,这在于你如何去选择它,以怎样的思想去读它,如何吸取书中有益的“营养”,屏弃有害的“垃圾”。总之,只要是对我的学习和我的成长进步有益的书都是好书。

记得,那是我还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对书不太感兴趣,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配了画的儿童注音读物,书中的画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睛,翻开读物,美丽的插图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那时,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我根据拼音还是能够读懂这本书的,于是,我每天中午、放学后、晚上,总之一有空就读这本书,书中的故事吸引着我,仿佛我自己成了童话的主人!不久就读完了这本书,接着我就找书看,去书店看,买书看,从那以后我爱看书了,喜欢书了,新学期开学的新书我会仔仔细细的用包书的塑料封面包好,从此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我会看好多课外书。我国的四大名著,国外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特别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受益菲浅,保尔那种不畏艰难险阻,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深深的影响了我,保尔精神让我在学习中从此更加勤奋努力,刻苦认真。

几年来,我与书结缘,在读书中成长,大家与书结缘吧!冰心老人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 与墨结缘作文 ⍟

“什么苗,什么口,什么什么什么?这是什么啊?”哟!这是谁?这又是在干什么呢?让我们回到5年前,重温这段旧事。

5年前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某一天,这天恰好是礼拜六,虽说今天是周末,妈妈却还要上班,不能陪我,假如妈妈今天不上班就好了,天天这天,才六岁的我老是会这么想。就在这时一年三年级的大哥哥来了,他手上拿着一本书。

“大哥哥,这是什么书?”我无邪地问。“这是《笑猫日记》,很好看的!”“那,这些字怎么看啊?你能教教我吗?”“行!”“学习看书要先学汉字,要熟悉汉字就得先学拼音,所以我们先学拼音……”

经由他半天的教育后,我试着去读第一页,嘿我会读了!

从那以后,我喜欢上了读书,与书结下了深挚的缘份。

从那时起,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我最喜欢的是晏菁的《我是你的守护星》让我落泪,叮当,主人公正义的大狗,它有着世界上最贞洁善良的灵魂,不可思议的神奇气力,它也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个想要害自己的人。

可是他却选择去参加必死无疑的“决斗”;好不收留易有了一次让自己重生的机会,却又拱手让给了别人…….这样的精神着实令人敬佩!

书使我懂得了许多,对书的阅读,将来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现在为自己加油打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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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就要回老家过年了,这让我忍不住想起了以前回去时的美好事情。

记得那次回去时候,雪还没有下完,整个六安城都披上了动人的银装。放眼望去,无论是屋顶,还是大地,或者是小树上,都换上了雪白的“西装”。不仅是万物换了衣服,人们也随着天气的寒冷换上了棉衣。天上还不时飘下一点点小小的雪花,让我总是忍不住去接来尝尝,呵呵冰冰凉!如果把糖和雪一起吃,还真有种吃沙冰的感觉呢!如果你顽皮要去踢一下树,你要赶紧闪,不然树上的雪都会掉下来,你就等着变成“雪人”吧,真是好玩。要知道,在重庆,我还没有去玩过雪呢!

当一看见几个小孩在欢天喜地地打雪仗,我和表哥立马也参战了。我们各自揉了好多小雪球,躲在庞大的雪堡垒后面,不时向对方扔去。经过一段时间的战役,我们都变成雪娃娃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瞧瞧你,都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打完雪仗,我们拍了拍身上的雪,又加入到堆雪人的队伍中。等雪人的基本造型完工,我们分头去找来树枝、胡萝卜和大小不一的石头等等,给雪人打扮起来。树枝变成了雪人的手,胡萝卜是它的鼻子,石头自然就是眼睛和嘴巴了。大功告成,我们做好了一个差不多有1米高的雪人,看看我们的杰作,真是很自豪!

现在回想起来,老家真是个好地方,我真想快点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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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们一家骑着单车去深圳湾玩,骑了有一个小时,终于看见了蓝色的大海呢。

我们把车子停好后,就奔向了金黄色的沙滩,到了那里我看到了许多白色的海鸥,在空中翱翔,它白色的羽毛,好似披上了一件洁白的大衣,再走近看看,它的嘴巴尖尖的,两条腿又细又长,似乎两条细细的竹竿。

接着我又来到海滩边,我蹲在水堤边,把手放在水里,让我感觉到一阵清凉,一个大浪打来,给我浇了一个透心凉,海水真的不好喝,又咸又涩的。岸边的沙地湿了,浪潮又退了回去,浪花一个接一个的拍打过来,锦绣极了,好似一条白色的缎带,连绵不中断的从远方飘过来呢。

我忽然看到了海面上,闪烁着迷人的光点,似乎洒上了一层锦绣的荧光粉,我又去玩堆沙堡,我坐下来,摸着柔软的细沙,一阵海风吹来,我仿佛感觉在仙境里,我听到了海水拍打细沙的声音,我摸到了柔软的细沙,我看到了波光粼粼的大海,我一边堆沙堡,一边倾听着海水拍打细沙的声音······

⍟ 与墨结缘作文 ⍟

云卷云舒,推开窗户,阳光洒在我脸上,柔和极了!空气中弥漫着土壤的气息和茉莉花特有的香味,清新极了!看着手中的书,竟不知不觉陷入了回忆……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书是神圣的。

我不知道书有多大的魔力,能将爸爸迷住,于是只要我一有时间,就会跑到爸爸的书房,缠着爸爸谈论关于书的问题,爸爸回答完后笑笑,伸出手在我鼻子上点了一下,说:“你真是个十万个为什么!”

在我九岁生日那年,爸爸把我叫到他的书房,他的手中拿着一本书,爸爸郑重地把书递给我,我低头一看,是本注音版的《简·爱》,爸爸叮嘱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回到房间,翻开《简·爱》,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她性格坚强、独立自主、积极进取。虽出身卑微,相貌平平,但她却不以此为卑。她蔑视显贵的骄横,冷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其自立自强的人格和夸姣的理想。她从不向命运低头,终极也拥有了自己所向往的夸姣糊口。

合上书本,我被简·爱的信念和步履打动到了,即使是一株野草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春天。

第一次看如斯深奥的书,我感同身受,简·爱影响着我们,她聪明、勇敢。

窗外的鸟鸣声把我带回了现实,桌上一样的书本、一样的茉莉花……但改变,也许就是那久违的自豪感吧!

⍟ 与墨结缘作文 ⍟

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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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爸酷爱书法,只要他一听到“书法”两个字,平时不苟言笑的他,会一下子眉飞色舞,滔滔不绝。

如果你到我家来做客,一进门,就仿佛到了书法店,我家客厅里的沙发上、空调上、墙壁上……,到处都是老爸的'“杰作”。

爸爸每天早晚都要练好几个小时的书法。每天清晨,我还在睡梦中,老爸就已经在摆弄着自己的文房四宝,练起字来。爸爸写的那些字似乎是从字帖里跳出来的小娃娃,一个个安安静静地躺在爸爸的宣纸上,又端正又美观。爸爸不仅字写得好,水墨画画得更逼真。爸爸画的虾栩栩如生,每次看到那几只在画上玩耍的小虾,我都恨不得捉上一只,“亲”上一口。

爸爸爱书法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一天夜里,我被尿憋醒,从卫生间出来后,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打开书房的门,一看,爸爸居然还在埋头写书法,连我开门都不知道。

“爸爸,你怎么还没睡啊!”我轻轻地问。

“你先去睡,爸爸再写两个字就好。”爸爸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都睡醒了,爸爸!”我叫道。

爸爸猛然一抬头,看了看时间,不好意思地笑了:“啊?这么晚了,都凌晨一点钟啦,我写着写着就忘记时间了。”

我刚要转身离开,爸爸忽然叫住我说:“书漫,过来过来,帮爸爸看看这几个字写得怎么样,明天,我要把它们刻起来。”我睡眼朦胧地走过去瞄了一眼,说:“好,很好,我去睡觉了。”爸爸兴奋地说:“去吧,去吧,我再写几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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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是我们接触的第二种语言,我们从三年级开始学习英语,有的人一辈子会用到英语,也有的人可能过了学生期之后就不再用到它了。英语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一开始也没有意识到,知道中考结束我才深刻认识到。当我们是学生的时候,英语最主要是帮我们来得到分数的,正是这个分数改变了我对英语的看法。

当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被惊呆了,因为一百二十分的英语,我仅仅考了八十八分,就连平时学习比我差的同学的英语成绩都比我好很多,我因此很失望,并下定决心要改变我的英语。

等我到了高一,我每天都认真的听老师讲课,努力的记单词,被词组,可是到了期末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依然没有什么起色,先不说记住的东西都记住了,即便是这样也不一定用得上。因此,我又迷茫了,我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回报,空有一番热血。

高二到了文科班,竞争力更加大,这激励我不能放弃。

到了高二还是那样,但是我并没有放弃,而且我很幸运有一个英语同样差的同桌和拥有一个奇特的老师。当时我的同桌英语跟我一样,这个老师喜欢把考得好的和考得不好的人的名字当着全班的面读出来,每次读完我的名字就是她的,要不然就是先她后我,有时候还挺搞笑的,但是开心过后,就是我们俩的反思,我们两个决定一起改变英语。

每天早自习一到教室,先拿出英语练习做英语题,高中的复习资料很多,有时候甚至把高一的练习题拿出来做。可是每次做完之后对答案就错了很多,严重挫伤了我们的积极性,但是我们依然坚持着,但是没有放弃,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等哪天没有做反而有些不习惯呢。

终于,功夫不有心人,在高二的期末成绩英语有了显著提升,或许以前那种方法并不适合我,多做练习题也是有用的,英语成绩的提高更加激励了我们,并且直到现在我也一直保持着做练习题的习惯,并且逐渐加强联系的强度。

希望我的故事能有所启示,当你有偏科现象的时候,可以试着喜欢它,爱上它。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这就是我与英语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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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每个人都要上一个特色班,我傻乎乎的,啥都不知道。

上二年级了,老师把我拉到一个教室里,教室里面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坐着。这时,老师来检查我,看我能不能上这个特色班。上第一节课时,我才知道这时长笛特色班,这是我的学艺之路的开始,也是我和长笛的开始。我只好坐在教室里,默默的练着每一个音阶,这时上五年级的大姐姐,看我是一个好苗子,就让我赶着学。

上三年级时,刘媛媛也来上长笛特色班。教我门的老师也换了,是孟老师,是音乐学院的,那吹的非常溜,我非常羡慕。要是我拿着我最心爱的长笛,站在舞台上,给观众展示我的技艺,我是不是乐开了花了呢?心里默默的想着。孟老师也看我是一个好苗子,着重培养我,我每天比他们要吹得快,并且要吹得好,每天比他们要累。

上四年级了,我几乎可以上元旦了,元旦的谱子又是五线谱,又难练,我费尽了心思,每天下课,都打着节拍,自己默默的嘟囔。一边默默的嘟囔着,一边想象着,我拿着对心爱的长笛,端端正正的坐在观众面前,吹起曲子,是多么光荣的事情啊!

眨眼间,就上了五年级,这时最后一年上特色班了,我要加油!老师让我们练圆舞曲,我几乎比他们练得早,也比他们练得快。我认认真真,看准音阶一个一个的吹,可是我有的时候还是磕磕绊绊,我急得直跺脚,把地跺塌了,我来满意似的,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旋。告诉我练曲子的技巧,我终于练成了。

必须要练熟,而且还要吹的有一定的感情。这是最高的境界。第一回我自信满满的去找老师,想:我吹的这么好,肯定会通过的。我们来到空无一人的小屋里,放下曲子,端平长笛,吹出了第一个音,好难听,我的耳朵几乎被锯烂了。吹完后,老师说:“吹得是什么啊?慌什么慌?“我被老师痛骂了一顿。过了几天,我去找老师吹第二次,这回我没有那么大的自信,结果又被老师骂了一次,我的自尊心一次次的削弱,我不敢去找老师,也没有脸去找老师了。过了一周后,我觉得练得可以了,去了空无一人的屋子里。”呜呜呜呜——“屋子里传出来好听又优美的音乐。老师没有对我大大称赞,而是说:”加油!下次继续努力。“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长笛陪伴了我五年,他让我接触到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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