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资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集锦十九篇)
时间:2023-08-11 作者:工作汇报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集锦十九篇)。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
尊敬的环保行政复议委员会:
我是一位关注环保问题的大学生,通过阅读新闻和研究报告,我了解到当前我所生活的城市在环保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不仅给我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也对我们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我决定向您提交一份《环保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予以解决。
首先,我想针对我所在的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环保部门的数据,我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一直居高不下,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每当空气污染指数处于严重污染时,我们都无法正常呼吸,甚至无法外出活动。我希望有关部门在控制源头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引入先进的空气净化设备,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
其次,我想对我所在城市的水污染情况提出复议申请。水是生命之源,但是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却是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水质的恶化。我们所在城市的河流和湖泊变得污浊不堪,甚至不能提供安全饮用水。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而有关部门对其监管不力,导致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我希望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企业的排污行为,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们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此外,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我也提出申请。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在不断增加,但是垃圾处理设施却没有相应提升,导致垃圾无处可去。一些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行也存在问题,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并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环保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最后,我申请针对我所在城市的森林破坏问题进行复议。随着城市的扩张,许多森林被砍伐或者被开发成建设用地。这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使得城市的环境变得单调和不宜居。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砍伐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大力推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工作,确保城市的绿化面积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尊敬的环保行政复议委员会,我希望您能够认真审议我的申请,并派相关专家对我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我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数据,以期达到解决环保问题的目标,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和宜居。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年 月 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2)
申请人:XXX 性别:女 年龄: 岁
单位: 职业:
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 120 幢 35号
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XXX 市 XXX 路 X 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
认定结论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20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XX公司于20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2
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XX的妻子,我申请XXXXX市**撤销XXXXX市X年X月X日作出的(X劳工伤认字量(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XXXXX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10份。
需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复议书一式3份。
二、附件材料:
(需准备)
另需准备:
申请人XXX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王XX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3)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的人民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合法权益而向具有管辖权的旗舰机关申请复议时所提交的一份申请书,那么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书又该怎么写呢?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在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候,也需要具备申请条件。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该符合以下几项条件。首先,申请人是让我来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其次,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应当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除了这些以外,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只要复议机关经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都会给予受理,行政复议程序将会正式启动。
在行政复议申请书里面的申请人要是自然然,首先就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的信息。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是相关其他组织的话,那么就应该写明全称,地址,法人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在写复议申请书的时候,要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日期具体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参照行政复议有关程序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决定。一定要金属最近写明行政复议的目的和要求,也就是云雀的提出撤销或者是便宜个一,或者是在一定期限之内履行具体的行政行为,比如说撤销卫生防疫站撤销处罚等等。
在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候,也要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最核心部分,进一步放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进行描写,首先是事实要客观的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也需要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和客观情况不服。第二点就是证据,这也是为了证明陈述的事实所罗列出的相关证据,最后就是理由要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援引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4)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x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xx】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xx】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xx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XX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XX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
20xx年X月XX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5)
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市安监局:
申请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6)
申请人: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号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13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一个具有山城特色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xx)江字第0008号》原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被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就华新都市花园规划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如下:
一、华新都市花园的建设方案设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被申请人无权自行进行变更许可。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条之规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
二、被申请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程序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之处。
1、根据《规划管理公示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进行变更规划许可证时,应当进行公示,而被申请人未进行有效的公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四十七条、建设部《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重庆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四、五条、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此行政许可程序中,应告知广大业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非但未履行听证告知义务,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业主提出听证申请后,对其置之不理,依然不举行听证。被申请人的此种行为已经损害了申请人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3、被申请人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
三十三条。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渝规建证(20xx)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看到被申请人为开发商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居住权利。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申请人: 年月 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8)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市建湘路******号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得胜南路,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国清不属工伤。
事实及理由:******、******两人在xxxx年11月挂靠申请人的名下在岳化05厂接了个小工程,申请人并没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费用。他们于该月的22日将没有技术含量的SBS车间变压站土建工程交由陈******施工队承包施工,签订《工程包工合同》。该《工程包工合同》约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担。李******不是******、******两人请来的民工,更不是申请人的职工,与******、******两人及申请人都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是由施工方陈******请来临时做事的民工。李******的受伤,应属雇员工伤,而非劳动法范畴的工伤。
申请人认为,李******只是被临时受陈******的雇佣,为陈******工作,在工作中受伤应属雇员工伤,属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并非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工伤。其受伤只能向雇佣者主张权利,与******、******并无关系,更与申请人无任何关系。到目前为此,申请人也从未收到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虽然在xxxx年6月24日在xx市仲裁委出庭时向该委提出过此事,但并未得到该委的`说明。直到xxxx年9月17日该委向申请人送达《仲裁裁决书》后,我们到被申请人处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时才发现******、******两人在《xx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一栏内,冒充申请人名义签署“同意申报工伤认定”意见,并加盖伪造的申请人印章。并在毫无申请人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特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不属工伤的决定。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x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岳市劳工伤认字[xxxx]516《工伤认定决定书》一份;
3、证据四件件:《工程包工合同》;陈******出具的《证明》;真假公章对比图、《工伤认定书送达回证》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常住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常住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只写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_________________(写明证据名称)共___________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1)
申请人:景德镇__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景德镇市____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5月6日作出的景×罚字[20__]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罚款壹拾万元之决定,依法提出行
政复议。
请求事项:依法撤销景×字[20__]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事实和理由:
一、依据《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法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被申请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告知申请人该项权利,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程序而无效,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二、依据国家__总局《____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省辖市级人民政府____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5万元的罚款,报上一级____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罚款高达10万元,而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其已得到江西省____厅的批准,显而易见,被申请
人越权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效力,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此 致
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景德镇__有限公司
二○○九年×月×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2)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局长
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申请撤销**(2014)**号工伤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了“**(2014)**号”的工伤认定书,然而,该工伤认定书中的当事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仍有着争议,申请人已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号。申请人已将该案的受理通知书传真给被申请人,该案于201*年*月*日进行开庭审理,至今仍未作出生效判决,但被申请人在未确定申请人与工伤认定书中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情形下作出该认定书,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我国**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上述法律的第二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然而当事人是无法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被申请人也应当知道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已由**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当中,因此,被申请人在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之时所作出工伤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是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处理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希望**市**区人民政府能够重视以上问题,撤销**(201*)**号工伤认定,从而避免我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致
**市**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3)
申请人:姓名张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449711________联系电话138_______住址_X_市X_X_X_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刘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名称___市__区人民政府地址___市__区___路__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市__区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4)
申请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赵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a—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_(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向________(受理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写明申请复议的要求、目的)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当写明全部案件事实,提出复议申请的理由以及列举出有关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_(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份
2、证据_____份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6)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 xx]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xx乡xx村三队村民,xx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xx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xx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xx年xx月xx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xx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队同意的,但年当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时,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村与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 xx ]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 xx]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现向你局(厅)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和行政赔偿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8)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xxxxxxxxxxxx。因申请人不服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xx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xx)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请行政复议。
一、从程序上论,被申请人不能立案处理本案。
1、被申请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本案,但《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只有当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亦即在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申请时是无法受理本案的。对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22、23条均有严格规定。而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所谓《投诉书》并非商标注册人的请求。
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如果是外国企业或外国人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本案被申请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国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提出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请求,被申请人又何来管辖权?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如涉及涉外商标侵权案件,被申请人除向其上级报告查处工作情况外还应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但至今申请人未看到被申请人有类似的报告材料,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被申请人无权管辖本案。
4、听证中,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电动车”这种行为是由于使用不当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本田”商标专用权,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规定,“本田”商标注册人在日本国,被申请人也无权管辖。
5、在听证结束后,被申请人以存在笔误为理由撤销了“高工商听告字(20xx)第12号”,重新作出了“高工商听告字(20xx)第21号”听证告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此行为显然属于滥用行政权的恶劣行为,该行为无法使其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法有效。
二、从实体上论,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1、申请人认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标不存在任何不妥或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在自己生产的电动车上标明和告知消费者车辆系“金本田一电动车”,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标也不构成对“本田”商标的侵权。理由为:“本田”商标与“金本田一”商标在客观上不近似,两个文字商标不仅在设计理念、图形含义上完全不同,而且在视觉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个汉字组成,且字体、大小、颜色均一致,结合汽车、摩托车产品与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公众在市场中的感知规律和注意力程度、对比“本田”与“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异以及不同产品的差别程度等因素,可以综合判断出两个商标不近似,相关公众对商标或产品不会产生混淆或对其来源产生误认。
3、“金本田一”商标已经由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7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公司同意申请人使用此商标。申请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申请人生产的“金本田一”电动车是符合《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试行备案制的通知》的产品(见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xx〕61号和〔20xx〕189号文件),在省内任何地区均能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申请人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同类行业中生产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处理行政机关,无法举证充分的证据证明“金本田一”商标存在侵犯“本田”商标的行为。听证中被申请人的案件调查人认为,由于有两辆电动车商标印制的“金本田一”的一字错印为1,故认定申请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三个字系“鸡蛋里挑骨头”的行为,如果申请人要突出使用“金本田”,为何销入高淳县境内的28辆电动车只有两辆用“金本田1”商标,而其他26辆均用“金本田一”商标?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申请人是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有违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故申请人特向贵府提起行政复议,望能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xxxxx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代理人:xxx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稽查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申请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不服,现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一)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分期开发,应分期清算没有事实依据.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申请人在建设过程中是分栋审批许可,统一规划,陆续建设,如拆迁补偿费、配套设施费等相当大的成本是难以准确分割,时至今日仍在发生。被申请人以**年底的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为基数,再按建筑面积比例法在各期之间分摊,将会导致一期工程可扣除的成本减少,增大一期工程的增值额。基于成本无法准确确定的原因,该项目完工之前采取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方式符合税法规定,并不影响最终的税收清算,且被申请人的下级机关也是按此规定实行预征的。被申请人在稽查中否定下级税务机关的预征行为,实行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是错误的。以上是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具体应该怎么写的解答-
更多精彩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请访问我们为您准备的专题: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本文来源://www.gsi8.com/huibaoziliao/1574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