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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鉴定申请书

利息鉴定申请书|利息鉴定申请书(汇编十一篇)

时间:2019-07-02 作者:工作汇报网

利息鉴定申请书(汇编十一篇)。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申请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纺织二路牡纺河东小区9栋5单元601室的房屋漏水的影响成度及经济损失数额进行鉴定、评估。事实和理由:

原告王福田与被告樊国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与被告系楼上楼下关系。因被告20xx年6月26日开始私自改造房顶,将墙盖上排水管堵死,只要一下雨,雨水直接顺着墙体往下流,屋里刚出现漏水时,就告之被告处理,被告置之不理。才导致原告家2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同成度严重漏雨,严重时水都成水溜往下流。原告从入住8年来从未有过漏雨现象。从20xx年6月28日早7点30分开始漏雨到此刻,以使原告家无法正常生活和正常居住。特申请贵院委托专业人员对损坏房屋做出公平公正的'鉴定和评估。

申请人:xxx

20xx年1月15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xx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xx 职务:董事长

办公 地址:xx区共和新路xxx号泛欧现代大厦xxx室

通讯 地址:xx市中山南一路xxx号xx室,邮编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就被告提供的 xxxx年3月16日与案外人xx宝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宝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xx宝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以证明此证据是被告伪造的.。

实事和理由:

1、申请人实际支付被告工资从其入职之日起至xxxx年12月份

被告自xxxx年入职至xxxx年1月29日一直在申请人公司工作,直至其xxxx年1月29日短信提出辞职,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实际支付被告工资至xxxx年12月份。因申请人与xx宝陀在xxxx年10月17日之前为合作关系,合作范围和内容为:业务由两公司以各自名义分开经营,但在人员和资金上两公司共用。所以才有了被告的社保自xxxx年3月起由xx宝陀缴纳(但最终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一直支付被告工资至xxxx年12月份,xxxx年1月份的工资被告至今未来领取。

2、xxxx年7月至xxxx年1月,被告的住房公积金关系在申请人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即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存在住房公积金缴纳关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本案被告xxxx年1月29日提出辞职,申请人于xxxx年2月16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办理了被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封存手续。

综上所述:申请人有理由怀疑被告提供的与xx宝陀xxxx年3月16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系xxxx年12月份劳动仲裁程序开始后补签的一份虚假文件,即该劳动合同及印章的形成的真实时间并不是xxxx年3月16日,有可能系被告想通过非法手段达到非法的目的而故意制作的。

如若司法鉴定证实被告上述伪造证据行为真实存在,鉴于被告在仲裁、一审中屡次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情节极其恶劣,为维护司法的权威,申请人恳请贵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被告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陈xx律师

xxxx年4月1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松江区人民法院:

孙健楠,男,19XX年11月15日生,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6日被被告梁亨科砍伤,经治疗现伤情基本稳定,现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误工期限无法确定,特申请你院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做司法鉴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重新鉴定申请书一: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徐绍洋,男20XX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蚌埠市凤阳东路383号28栋1单元9号。

法定代理人:徐如平(系徐绍洋父亲),男,20XX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新华(系徐绍洋母亲),女,20XX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鉴中心[20XX]临鉴字第3002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认定的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过失的参与度建议为20%-30%,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对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过失的参与度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理由: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已分析说明认为:“新生儿期的各种因素中,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是引起脑性脑瘫的重要原因”。而申请人却并不存在早产(见病历)、低出生体重(系巨大儿)、无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相关病历及检查证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胎儿期间存在脑瘫的隐患,即应认定导致申请人脑瘫的原因系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申请人母亲产前、产中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对申请人娩出后的治疗抢救措施严重不当造成。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分析说明认为:“被鉴定人存在出生时重度窒息,后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是脑瘫的危险因素之一。由于脑瘫的危险因素很多,尚有不明原因的脑瘫,其他危险因素无法一一排除。因此,医疗过失的参与度难以明确界定,建议为20%-30%。”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导致申请人出生时重度窒息、后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进而直接导致脑瘫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申请人母亲产前胎儿体重估计偏差较大,在申请人母亲分娩过程中处理不当。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于对申请人母亲产前宫高腹围测量不准确,致使对胎儿体重估计偏差较大。产前估计胎儿体重3000g,申请人出生时体重却重达4000g,属于巨大儿。巨大儿可造成分娩困难的并发症,对其分娩期处理,可行剖宫产。但在申请人母亲分娩极度痛苦时,强烈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其实施剖宫产,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助产士却对产妇的要求臵若茫然,态度十分恶劣,对产妇极度不负责任。对于巨大儿的分娩,即便选择阴道试产,也应仔细观察产程,认真汇至产程图,防止宫缩乏力、头盆不称等产程异常。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理应估计胎儿娩出后可能出现窒息,分娩时应安排儿科医师在场以便及时抢救,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2、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申请人之母无明确催产指证等情况下,擅自使用静滴催产素,并且程序不当。

使用催产素时,必需要有明确的引产或催产指征。使用前需做阴道检查,确认无禁忌证,并作好宫颈评分,选择给药方法。应用时必须认真观察密切监护,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记录。然而,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助产士在无催产素指征、未能预测系巨大儿、忽视申请人之母系高龄产妇(43岁)等相关禁忌症且无医嘱的情形下擅自静滴催产素。并且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使用催产素时未依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在催产素使用过程中也未按常规进行胎心电子监护。

3、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依据申请人母亲于20XX年9月17日在外院做的医学影像报告单分析说明认为:申请人存在脐带绕颈。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未对申请人母亲进行医学影像、电子监护、录影资料等产前、产中检查保护措施,进而导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申请人母亲分娩时实施方案不当。

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申请人出生后的抢救措施不当

医学教科书认定:“Apgar(阿氏评分)在15分钟0~3分者,脑瘫发生率为9%,在20分钟0~3分者,脑瘫发生率为57%;HIE(缺血缺氧性脑病)Ⅱ度死亡率为5%,致残率20%,Ⅲ度死亡率为75%,致残率100%,癫痫91%”(详见《产科工作守则》)。“经过呼吸机治疗的婴儿中,发生脑性脑瘫的危险较一般人群增加15倍以上”(详见《小儿脑性脑瘫》)。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申请人出生后17分钟才予以气管插管,系插管不及时,存在对申请人窒息的抢救措施严重不当,延误了申请人最佳抢救时机。申请人出生后半个小时转入儿科时Apgar为二分(转运时,天气寒冷、体温下降,气道阻塞、供氧不足,也没使用监护仪器),在重症监护室使用呼机机治疗。由于申请人缺氧、缺血,脑细胞大量坏死,昏迷9天,发生Ⅲ度缺血缺氧性脑病。因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申请人出生时的窒息抢救不及时,加重了申请人的病情,导致发生Ⅲ度缺血缺氧性脑病,进而直接导致申请人为脑瘫。

综上所述,因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上述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申请人脑瘫,责任应全在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而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以“脑瘫的危险因素很多,尚有不明原因的脑瘫,其他危险因素无法一一排除”为由。认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过失的参与度难以明确界定,建议为20%-30%”,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更不应该将不明原因的脑瘫推定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认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过失的参与度应为90%。

此致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徐绍洋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重新鉴定申请书二:重新鉴定申请书>>(2249字)

申请人(被告):XXX,女,汉族,20XX年5月12日生,住上海市嘉定区XXXX号。

被申请人(原告):XX,男,汉族,20XX年6月29日生,住安徽省寿县XXX组。

申请人对(20XX)残评字第XX号鉴定意见书不服,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请求事项:

依法对(20XX)闵少民初字第XX号案件中,上海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对被申请人出具的沪东方(20XX)残评字第XX号鉴定意见书中关于原告詹诺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事项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按此规定,鉴定前应征得人民法院同意,并与被告协商。而本案原告方既未征得人民法院同意,也未按规定与被告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是在被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闵行分安分局交警队单方委托鉴定,完全剥夺了被告的知情权。本案是诉讼案件,而不属于简单的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伤残鉴定只能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自己委托,而不能由公安机关单独代为委托鉴定,因此程序违法。

(二)沪东方(20XX)残评字第2XX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委托人严重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该规定的4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申请人作为本案被告,显然属于本案的当事人,对本鉴定意见书有关事项有权申请重新鉴定。而实际情况是,鉴定委托人和原告,并未通知被告鉴定事宜,也未在取得鉴定意见书的2日内通知被告鉴定结果,被告在20XX年7月26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时方才得知原告已做鉴定,而鉴定意见及结论早在20XX年3月17日已作出,至今已超出4个多月被告才得知情,剥夺了鉴定人在交警部门处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这样的鉴定报告不能使被告信服。

二、沪东方(20XX)残评字第XX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人违规,鉴定内容欠缺真实、客观,前提依据不足,致使最后鉴定意见(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缺乏说服力。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XX)关于鉴定最基本的评定原则及评定时机的规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受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明确要求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作致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而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员在无任何医疗机构出具治疗终结的依据的情况下,在不能排出原告仍在医疗期内,伤情尚不稳定的情况下断然接受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明显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XX)3.2条的规定。

(二)本案原告是因锁骨骨折而引发司法鉴定,鉴定人作出最终意见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XX)第4.10.10.i条。而在该标准的十级伤残等级目录下,关于锁骨骨折并未明确列入该范围内。鉴定人却以肢体丧失功能10%以上为理由得出鉴定结论,缺失准确计算肢体丧失功能比例的科学数据。在整个鉴定报告及附件中,关于原告右肩关节的上举、外展、伸展、内收、外旋、内旋、水平异屈曲、伸展的角度数据来源无记录原始文本也无附件照片或录像作为参照依据。鉴定人并未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3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因此,鉴定人存在严重违规。从而致使在鉴定意见书“五”中关于右肩关节丧失活动度百分率的平均值测算公式既缺乏原始依据,也缺乏参考的标准角度,因此该结论的依据明显不足。

(三)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XX)的标准,经仔细分析,原告确难以构成十级伤残。被告为此案专门到相关医疗及鉴定机构中了解到,其它锁骨骨折的案例中,构成十级伤残的情况极为少见,且均属伤者发生过内固定手术以后的情形。而本案原告在受伤后根本没有也无需进行内固定手术,仅进行外固定术,既无开刀,也无缝合,更难以致使肢体活动受限达10%以上,在得出受限10%的依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告实难信服。

三、重新鉴定有利于本案公平、公正处理。

被告作为一方当事人,也希望公平圆满的化解此纠纷。由于本案已进入诉讼程序,不再是交通执法阶段,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公平地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在此次人身权纠纷中,伤残等级的有无和级别是本案需查明的重要、核心事实。被告作为事故的当事人,也是主要责任人,在电动自行为无法入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所有赔偿责任所带来的经济损均由被告本人承担,因此,有权要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本案的重要事实予检验、鉴定。为公平、公正起见,防止鉴定权代替审判权以致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被告对不符合程序的鉴定意见提出重新鉴定并不妨害原告的任何权利,相反正是原告诉权得以实现的体现。申请人也许这辈子只发生这一次诉讼,十分期待司法公正的出现,如能获得重新鉴定的机会,申请人表示对依法重新鉴定而得出的任何结论均愿意接受,赔偿也心服口服。现申请人依法提出书面申请,恳请人民法院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闵行区人民法院

>重新鉴定申请书三: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656字)

申请人郑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住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

申请事项:对原告xxxx是否构成伤残,若构成伤残,其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与被告xxxx健康权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现被告xxx不服xxx司法鉴定所法医【20XX】残鉴定第28号司法鉴定书的鉴定结论(xxx的伤残等级为:“交通”拾级),并认为该鉴定书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证据使用,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申请是由原告父亲进行委托,鉴定材料为伤者在医院治疗时的病历材料,在场人员为伤者亲属。整个鉴定过程只有原告一方的参与,且鉴定机构只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即原告提供什么材料,鉴定机构就根据材料作出鉴定结论。该鉴定的准确性、真实性、公开性都得不到保证。

二、原告xxx是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院,鉴定结论是于20XX年1月13日作出,相隔43天。原告xxx的出院记录记载:“出院医嘱:

1、门诊随诊,一周后复查X线;

2、太高患肢功能锻炼;

3、石膏外固定6-8周;

4、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根据该记载,原告xxx的伤情应于“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期间结束后才是治疗终结,而原告在未等治疗结束就进行伤残鉴定,违背伤残鉴定时机上的规定;

三、到起诉之日止,原告xxx行动毫无障碍,日常活动能力毫无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也未见下降,已在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现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请允许。

此致

xxxxxx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签字鉴定是一种法律行为,用于确认签署某一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我们怀疑某份文件的真实性时,可以通过申请签字鉴定来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申请签字鉴定申请书。


尊敬的鉴定机构领导:


我是某公司的员工小明,我在此向贵机构申请签字鉴定,希望能够确认我与公司的合同书在签署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事情的起因是,我在去年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我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近期公司出现了一些经营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内部纠纷。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公司的经理似乎想更改一些已有的合同内容,以逃避一定的法律责任。这使我开始怀疑起我的合同是否被篡改过。


鉴于此情况,我决定向贵机构申请签字鉴定,以确认我的合同书在签署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希望通过鉴定,能够为我和公司之间的纠纷划定清晰的界限,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提供以下材料供贵机构进行签字鉴定:


1. 我与公司签署的原始合同书一份。该合同中包含了我的个人信息、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核心内容。


2. 公司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这些文件涵盖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可以从侧面证明我的合同真实性。


3. 与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比如,我与公司员工、业务伙伴之间的通信记录、加班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明我在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我相信,通过贵机构对上述材料的审查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可以准确地判断出我的合同是否真实有效。同时,我也愿意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以保证鉴定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签字鉴定工作完成后,我希望能获得以下结果:


1. 如果确认我的合同书未被篡改且具备法律效力,希望贵机构能出具鉴定证明,以作为我与公司之间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2. 如果确认我的合同书存在篡改,希望贵机构能提供详细的鉴定报告,指出篡改的内容和方式,并为我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以解决纠纷。


请贵机构告知我需要缴纳的费用和办理手续,我将按照要求尽快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同时,我也将配合贵机构的工作安排,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在这个案件中,我背负着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代表了诸多与我类似遭遇的人们。如果得到贵机构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将能够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衷心希望能得到贵机构的认可和帮助,期待鉴定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谢谢贵机构的关注与支持。


敬礼!


此为申请签字鉴定申请书的范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鉴定机构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王志,男,19XX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西市上海花苑11号,身份证号码:35190 联系电话:134802

被申请人:韩,男,19XX年日出生,汉族,住西市青岛路1,身份证号码:3519021508。

请求事项:

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起诉书关于“韩”的手印指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名义上被申请人提交实际完全是是伪造的,被申请人在起诉书中无本人亲笔签名,仅有手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多次沟通其均表示无奈,起诉并非其本意,表示并没有在起诉书上签过字并暗示手印也没按捺过,更何况实际情况是被申请人已经通过陈收回了借给申请人的50万元借款,所谓的“被申请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公然伪造被申请人按捺的手印,其行为已严重干扰了本案的司法审判,应追究行为人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查清本案的客观事实及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请予以准许!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测量鉴定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到关于土地、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测量和鉴定工作。这篇文章将介绍测量鉴定申请书的定义、作用和申请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这一重要的文件。

一、测量鉴定申请书的定义

测量鉴定申请书是指在进行土地、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测量和鉴定时所需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件。也可以说,它是一份重要的申请书,用于申请对某些物品或建筑进行测量和鉴定,以便对它们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测量鉴定申请书的作用

测量鉴定申请书在土地、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测量和鉴定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相关机构、专业人士和业主,对某些物品或建筑进行准确的测量和鉴定,并提供可靠的评估结果。同时,这份申请书也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所需的一种必要文件,用于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地进行测量和鉴定工作,同时满足法律要求和行业标准。

三、测量鉴定申请书的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确保所有信息都完整、准确和清晰,以便申请人能够顺利地进行测量和鉴定工作。

2.提交相关文件

除了填写表格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一些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图纸、房屋证明文件、房产证明书、土地证明书等。这些文件将帮助机构和专业人士对申请进行准确的测量和鉴定工作,并确保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等待审批

一旦申请人填写完表格和提交相关文件,机构和专业人士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行业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发布审批结果。如果申请得到批准,则机构和专业人士将会进入下一步工作阶段,即进行测量和鉴定。否则,申请人可以选择重新提交申请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诉。

四、总结

测量鉴定申请书是土地、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测量和鉴定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能帮助机构和专业人士对某些物品或建筑进行准确的测量和鉴定,并提供可靠的评估结果。此外,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交相关文件,并等待机构和专业人士进行审批和测量鉴定,以确保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_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与对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同住在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村,是邻居。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_____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____打伤,随后被送到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________________元。对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________________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________________不能只赔偿_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_____________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致

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附:

1.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诊断书复印件1份;

2.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关于患者_______________的病志复印件1份。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xxx,女,20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是XX有限公司XX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是X有限公司职工,于20xx年X月X日进入公司,在XX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xx年X月X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年xx月xx日

★ 利息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男,19年1x月x日出生,汉族,住区村()巷号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中担保人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gsi8.com/huibaoziliao/111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