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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貌之殇作文

汇报资料|容貌之殇作文(汇编十五篇)

时间:2018-08-23 作者:工作汇报网

容貌之殇作文(汇编十五篇)。

⬣ 容貌之殇作文 ⬣

伶仃常常属于强人,他们站谢世界尖端企盼所有,心中充满着非常的热情与向往。题记

断崖下是深不见底的阴暗,充溢了未知与挑战,它是唯独一只登上断崖的苍鹰,而今,它鹄立在断崖边上,凝滞的眼光不失丝丝冷淡的幽光,凝视着远处。他老了,不能再空想般的鹰击漫空,不能在享用烈风穿过羽毛的满意,不能独吞极峰企盼所有!

它闭上了眼,北风呼呼,但是他很满意,他思念|万仞高空,他思念|赶快奔驰。他思念|惨烈的斗争,由于那才是生命,只是属于他本人傲慢的生命,利爪刺穿毒蛇的眼睛,腾空的党羽突破晦暗。他不像鹞那样奸猾。不如雁那般刺眼,他老是孤单单的浮现,消逝。让人没办法捉摸,没办法猜透。

面临挑拨,他嗤之以鼻,他老是赶快的抬高,用本人的力量去超出他人的极限。面临告急,他一往直前,拍打着党羽,飞翔冲刺爬升。用本人坚毅的身躯突破困难。面临引诱,他简简明单,他明白啥属于本人,啥悠久不会属于本人。牧羊人,看着他的影子,那只鹰属于高空,那只鹰有魂。"

是的,不是每只鹰都有魂,惟有能打败本人,轻慢所有的强人才能取得豪杰之魂!

他热中挑战,一次次的爬升,都是对本人的挑战,光阴的检验教导了他强壮的身躯,有力的党羽,锋利的目力。打败强人,才会更强,他就云云的生长,持续磨砺,持续变强。

此时,他的眼中泛出泪花,滴滴清亮,这是蓝天的神采。它睁开双翅,振翅翱翔,在最终一次拥抱蓝天,最终一次用生命翱翔。

他飞的极高,化身为一个斑点,消逝在填空。万仞之上,他闭上了眼,中止了党羽,再次凄切的高叫,就这样,它伴跟着惊空遏云生命绝唱,像一颗枪弹,跌进幽谷,没有反抗,没有可惜,就这样寂静地逝去了他的生命。

是的,对他而言,生命的意旨在于无止,在于斗争,在与生长!

这是蓝天上的鹰之殇,鹰王之殇!!!

⬣ 容貌之殇作文 ⬣

时间缓缓,从指尖流过,划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轮回旋转,从心尖漫过,留下的只是过去的不舍,冬去春来,这个春天依旧带的殇意悲感。

拿起一支素笔,想着写点什么,来记录这个春的痕迹,但每当笔尖触及那页白纸的时候,手指总会不由自主的颤抖,内心的抵触又一次的阻止我,我不甘心,笔划落了,当笔尖触及白纸;当笔尖在白纸上留下一个小点;当我望着那点发呆,当那点已是一个轮回时……

轮回一瞬,梦忆千年,这时的脑海我一片空白,过去的碎片不知为何正填补着我的脑海,一点,一点,又一点的汇聚,曾经的回忆还是来了,但带来的不止是殇,还有这个春季的思念。。

弹指如烟暮春雪。岁月的一抹嫣红点缀了悲冬殇春,轮回的一道辗转停留了丝丝回忆。铺一纸素笺,写一脉悠思,倾听心中你曾经的回忆,把对你的思念写成流动的字符铺成香满小径,任寂寥的时光在春天绽放一地花香满径的婉约。

静静的倚靠在那萌芽的柳树下,轻轻的感悟树的心灵,去年的它对叶放手,今年的它是否会挽留?闭着眼,慢慢的聆听风的低语,去年的它带走叶却不能始终,今年的它是否又会那么自私?低头俯视去年那叶停留的.地方,你是否后悔了?

这个春,时间依旧流逝,轮回依旧辗转,抚抚额头,拿起那张白纸,随手扔向了垃圾桶,那涌起的记忆又一次的被尘封了,什么时候还会回来,我不知道,但我宁愿永远也不要记起来。。。

泪,以僵直的躯体坠落,

那是苍天的白色忧伤,

如同破碎的羽毛在空中纷零,

惊怯的雁在北归的途上收紧翅膀,

又如同新开的梨花摇落一地,

沉默的梨树不会渴望一场花葬,

时间匆忙地从我梦想中逃离,

这个春,没有生机,只有一点,一点,又一点的殇意悲感。。

⬣ 容貌之殇作文 ⬣

土蜂是一种营社群生活的小昆虫。

据说,土蜂对生存环境的要求是极其苛刻的,巢居的地方必须安静、背风、向阳,淋不着雨,又有充足的蜜粉源。

二爷家的窑院周围长着许许多多的枣树,向阳的墙面上,凿着一个土窑窝,不深不浅,四四方方,窑窝口用光滑的土坯封着,中间只留一个核桃大小的窟窿。一群黄黑色的土蜂穴居其中,早出晚归,出出进进,忙忙碌碌。这些小家伙很听话,生活很有规律,从不要人喂养,也从不要人经管,每到冬天,便可割下甘甜爽口的蜜来。大家伙不止一次地尝过二婆送上门去的枣花蜜。

似乎是农历四月间的事情了。

艳阳天艳阳地。旷亮的天空下,阳光洒满了沟边的小村子。一天早饭后,二爷家窑院里的那窝土蜂突然间倾巢出动,真正变成了一群“没王的蜂”。一下子院子里到处都是蜂,地上的,空中的,密密麻麻,熙熙攘攘,飞来飞去,不停地撞到人的脸上、手上、身上,简直让人睁不开眼睛。

面对如此异常现象,好些人疑惑不解,嘀咕开了。有人说,蜂要分家分群了,新的蜂王出现了,老蜂王要离家出走了。一直靠在土墙上默默抽烟的二爷,慢慢吞吞地说,“蜂群向着旺处飞。风水变了,它们要全家出逃了。”出逃?逃到哪里去?怎么办呢?怎么办呢?二爷接着话茬说:“天意难违啊,不顶用的。啥事都有个兴和败。万事随缘,还是顺其自然吧。”院子里的蜂越来越多,飞舞着,盘旋着,集结着,慢慢地向前移动着。真正急失火了的是二婆,她说,就你老头子死犟,大伙搭把手赶紧堵啊。二婆的话太有号召力了,大伙儿纷纷跑回家里,从炕洞里、灶膛里抓出草木灰来,提着笼,端着盆,急煎煎奔上窑脑脑。须臾间,整个村子里哗然骚动起来,所有的闲人都投入到了围追堵截蜂群的战斗来了。只见成群结队的蜂群像一股黑风,扶摇而上。“过来了!”“快扬!”“又过去了!”“快扬!”人们一边呼叫着,一边抓起灰迎头就扬。刹那间,村子上空烟山土雾,天昏地暗。无奈,蜂群像一条被天兵天将包围了的黑色虬龙一样,尽管忽上忽下,左冲右突,还是被拦截了回来。

蜂群回旋着,回旋着,慢慢地落下来了,落下来了。最终落在了三爷家门洞前沟边的一棵歪脖子枣树上。成千上万只土蜂围着蜂王,密密麻麻粘在一起,紧紧抱成团儿,蠕动着,蠕动着,慢慢地凝结成向日葵头大的一堆,远看仿佛一团晒干的黑牛粪。周围的土蜂显得烦躁不安,飞舞着,喧闹着,似乎不知所措。

许多人蹑手蹑脚围了上去。二婆挤进人群,嘴里喃喃地说,这可咋办呢?

三爷喜出望外,一下子来了兴致。他摆出了一副先下手为强的架势,毫不犹豫地对身后的.家人说,“快去拿笊篱!赶紧收蜂!”几个孙子连颠带跑,端来一碗白糖水,递给他一把笊篱,将一顶旧草帽扣到了他的秃脑门上。三爷接过碗,猛喝一大口白糖水,噗的一下就喷到了笊篱上。他十分麻利地将笊篱贴了上去,用一根长长的棍子,小心翼翼地把蜂团拨到了笊篱上。不一会,三爷的帽子上、羊胡子上、胳膊上也爬满了蜂,他被蜇得龇牙咧嘴,嘿嘿直叫,眼尖手快的孙子赶紧咬破蒜瓣,在他脸上擦了几下。接下来,三爷便像端着一疙瘩火焰似的,端着一团蜂,洋洋得意地走进了自家深深的门洞。进了院子,三爷爬上梯子,非常小心地把蜂群安顿到了自家院子的旧蜂窑窝里,三下五除二就封了口。此后的几天里,听说三爷好像病倒了,脸肿得好长时间不敢见人。

话说,当时三爷把蜂收走了,头也不回地走进自家院子,二婆的眼睛都绿了,脸色蜡渣黄,很不好看。也许她在想,这蜂本是她家的,凭什么三爷就要收回他家去呢。对于三爷来说,也许他在想,蜂落在了自家的枣树上,就应该是自家的。所以,他才不管二婆乐意不乐意呢。

其实,二爷和三爷是很亲近的堂兄弟,两个院子中间被一堵薄墙隔开,两边说话,彼此都能听得见。但仔细看,两家院落的小气候和风水情况还是明显不一样的。二爷家的院子,前边没有围墙,背风向阳,开阔豁亮,窑脑脑和院边边都长满了枣树。那窝土蜂在二爷家的窑院里生活了好些年。可三爷家的院落,阴气比较重,一个深深的幽暗的门洞内,四面高崖壁立,天井窄小,凉风习习,每日之内,太阳总是从头顶一晃而过,很显然,这样的环境是不适合土蜂生存的。所以,那窝蜂在三爷家里,死的死,逃的逃,越来越少,不出半月就销声匿迹了。

不久后的一天,二爷靠在自家窑院空空的蜂巢下晒太阳。等二婆发现时,已经不知不觉间,驾鹤西去了,没有一点痛苦的样子,走得非常安详。后来,人们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那年枣树正在孕育花蕾的时候,村里突然遭受了一场严重的霜冻,那些枣树根本就没有开花。

这时,有人就始终想不明白,究竟是那窝土蜜有先知先觉呢?还是二爷早有预感或者已经参透了玄机呢?

⬣ 容貌之殇作文 ⬣

“那一年,

我以为捉住了一只蝉,

就是捉住了夏天。”

那一年,

我也以为拾起一片落叶,

就是拥有了一片森林。

而这些年,春之落樱,夏之花火,秋之红枫,冬之飞华,它们一个个湮灭在机器的轰鸣中,消散在漫天的尘霭里,恰似在红尘中的惊鸿一瞥,茫茫岁月间,眨眼再无见。

本不是城市中人。我住惯乡下,初入世间,所见尘世繁华,所闻是人事纷杂。只是在城市里从南走到北,霓虹遍地,唯独不闻一声莺啼。

这里是高台搭建的名利场,点点灯光下,木偶人演绎着悲喜剧,僵硬的动作,麻木的神情。其实,一缕和煦的春风便可将他们唤醒。

只是这里,却没有一丝风可以吹进。

我也不曾想过,城市奢华的外衣下,掩盖的是森林之殇。

人类拔起无辜的绿植,在裸露的龟裂的土地上建起广楼大厦;又移平潺潺的溪流,披上琉璃砖瓦,只剩路旁象征性的稀稀落落的小片花丛,凋零成哭泣的姿态。

可欲望得不到满足,这个无底黑洞即使是在吸干森林最后一丝精华后,也不过是发出意犹未尽的喘息。

而我也回不去了。

那个曾经我无比熟悉的,笼罩在绿荫里的乡下村庄,现在只是孤独的矗立在斑驳的土地上,像一座苍老的碑。

昔梦中之景,今森林之殇。

那时候,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林间从不乏有碧水环绕,水畔枯枝缠翠叶,翠叶映红花。你能看到溯溪的游客,他们的故事伴着晨光娓娓道来。

偶尔,会有一丝凉风拂面,那时万物朦胧在袅袅雾气里,游人们闲步、放空。烟雨画江南,繁花映人面。你的脚步会不由自主缓下来,和着熏风,和着淅淅沥沥的雨。

若是傍晚,落英浸在晚霞里,暖橘色的光会透过枝丫,投射出斑驳的光影。行人的脚步声在青石板上响起,森林飘散的幽香化做手里的清茶,甘甜的忘记干渴,清冽的更觉嘴馋。

走啊走啊,走出森林,途经乔木与野花,略过星光与蒹葭,将无边的心事都揉进身后的碧色里。

恬淡游子心,微凉森林雨。

而今的我,站在城市的中央。霓虹亮得刺眼,汽笛嚷得闹心,原来光影交错下,不过是座废墟。

我看着飞机呜咽着坠入灰色的乌云层,似往下俯冲,天上在掉着硕大的雨滴,并不清洌,湮的夜景灰蒙一片。远处的广告牌似摇欲坠,高处的LED灯忽明忽暗。

“这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法兰德斯派的画——阴郁的背景。”我无能为力,我只能掩面而涕。

山水万重,烟雨千声,隔着岁月,隔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我意图挽留着逝去的村庄,逝去的森林,

我想诉说,我在等它聆听。

那天夜里,我沉沉睡去。

在梦里,我回到了森林,回到了葱笼下的村庄。

睁眼是飒爽的晨,闭眼是宁静的夜。

如同鱼儿重回海洋,我开心地跃入林间,穿梭着,路过空中摇曳的飞絮,经过千姿百媚的花枝,径直地,向森林深处走去……

⬣ 容貌之殇作文 ⬣

澳大利亚,大沙漠,库杜阿拉井,全球最干燥的区域之一,每年降水量只有2毫米。

2001年,澳大利亚政府正式颁布“垦荒令”,呼吁沿海居民前往内陆发展农业,并指派专业人员为迁居的居民钻井、安装家用风车发电,每月固定发放津贴且免除所有税款。

45岁的曼联,成为了首批新移民,带着妻儿一家5口来到了库杜阿拉井,成为这片荒漠的第一户人类居民。

当曼联一家到达目的地时,坚实的板房已经就位,地下120米的水源也已喷涌而出,流进了屋后硕大的蓄水池塘,风车欢快地转着,家里灯火通明。虽然风沙依旧,但不能掩盖新家的生机和希望。

曼联制订的未来计划是:先用3年时间在自己的居住区周围种植防沙林,等到防沙林稳固后,再在附近开垦农田种植玉米等高抗旱庄稼,用自己的双手营造一片荒漠中的绿洲。定居库杜阿拉井后,曼联发现,自己竟然还拥有为数不少的邻居—野骆驼、袋鼠、考拉、金刚鹦鹉……它们非常怕人,惊鸿一瞥间便忙不迭地远遁。

曼联对这些邻居产生了兴趣,闲暇时便查阅一些相关资料,于是不禁对它们产生了些许的尊敬和欣赏:为了一点点饮水或食物,它们不惜长途跋涉30公里;没有饮水的季节,它们可以靠着树叶草根中微乎其微的水分,维持生计两个月;它们可以刨开地面的沙土,挖出一米多深的坑,只为吮吸一下带着一丝水分的泥土……在这片水分无比珍贵的土地上,它们个个都是生存专家,坚强而执著地延续着生命和种族。

曼联很高兴自己的到来能改变这些邻居们的生活条件,取之不尽的地下水在风力发电机的汲取下源源不绝地流进池塘,水源独特的声音和味道很快就吸引了那些邻居,它们先是远远看着,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品尝空气中潮湿的味道,终于抵御不住甘甜的诱惑,一步步接近,接近,最终一头扎进了曼联家的池塘。当第一口水终于顺喉而下后,便没有哪个动物再能拒绝如此美妙的享受了。它们沿着池塘一字排开,畅享此生最完美的一次饮水。

半个月后,曼联家的池塘就成为方圆几十公里内动物最集中的栖息中心。

而随着曼联种植的桉树开枝散叶,他家仿佛变成了一个动物园:防沙桉树林外居住着成群的野骆驼,树下躺着袋鼠,树干上趴着正咀嚼桉叶的考拉,树枝上栖息着数以百计的金刚鹦鹉……

清晨,在金刚鹦鹉的鸟语中醒来,入夜,在袋鼠嬉闹的叫声中入睡。曼联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垦荒移民,他非常享受这种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日子。

当防沙林工程终于完成后,曼联开始种植玉米,库杜阿拉井虽然干燥,但日照丰富,因此,几乎所有的农业害虫在这里都绝迹。在充沛的地下水的灌溉下,曼联当年就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收成,且收获的玉米质量全部达到顶级,加上不用纳税,曼联的银行户头很快就丰盈起来。

尝到了甜头的曼联索性贷款购买了一批农机带回库杜阿拉井,开始了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在曼联的农田越来越多的时候,邻居们也随之步入了一个生存的黄金时期:当齐刷刷的玉米地延展数公里的时候,早已解决了饮水问题的它们也就不用为了食物担忧了,肚子饿了,自顾自地钻进玉米地里,甘甜多汁的玉米秆、柔韧口感好的玉米叶、鲜嫩甜美的玉米苞……无一不是它们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吃了这样的美食后,以往那些用来果腹的树叶草根便再也引不起它们的食欲了。它们喧宾夺主地将曼联的农田当做了自家的食堂,将长势良好的玉米地破坏得满目疮痍。

曼联遭遇了歉收,本打算丰收后偿还贷款的计划也因此落空,不得已他向动物专家求助。

专家告诉他:若是在前期就做好防止动物破坏庄稼的准备工作,让它们明白庄稼地是“危险区域”,可能还会奏效。但如今,它们全都认定庄稼地是最好的食物来源,形成了思维定势的它们,已经驱之不去,任何补救工作都来不及了。

无奈之下,曼联只能选择离开—他爱动物,但没有爱到把动物的生存看得比自家的生活还重要的程度。

随着曼联一家的再次搬迁,风车停止了旋转,地下水也不再流淌,曾经绿意盎然的田地也就此荒废。而那些赶走了曼联的动物们呢?

当曼联家搬走半年后,一个路过的路人发现了遍地的动物尸体,生物学家闻讯赶来,对这些尸体进行检查后发现,它们竟然全部都是因为饥渴致死!

在曼联垦荒的这5年间,它们已经习惯了不为食物饮水发愁,衣食无忧的日子让它们就此丧失了自然求生的本能。而它们诞出的后代,唯一学会的就是去池塘饮水、去农田觅食。一旦池塘干涸农田荒芜,它们就只能束手无策地等待死神的来临。

根据专家测算,库杜阿拉井的本地野生动物,起码经过了数万年的进化才形成了当年在荒漠中自由生存的特质,可仅仅5年水美草肥的日子,就让它们数万年艰难传存的后代毁于一旦。

有时候要灭绝一个种族,并不需要屠杀,对它们纵容一点儿,当它们养成依赖习惯后,骤然断绝所有援助,死亡会来得比杀戮还要快……

⬣ 容貌之殇作文 ⬣

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公墓,祖先坟前祭祀,盼——永恒。

今天是清明节。难得是阳光明媚,放眼望去,好像是从天上铺下来的一张朦胧的金色大蓬布,将大地罩着。这个日子,我是一定要去山上扫墓的,天气再热,都不能阻碍我的行程。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吟着古典的诗句,踏着四月的风尘,挡着刺眼的阳光,携手家人,带上满满的思念,捧着素雅的花卉,踏上去往公墓的山路。

公墓落座在山腰。仰望山上,树木葱葱,颜色深浅有别。无名的野花开了,花朵淡白微黄。微风吹来,它们轻轻摇着,就像是天真的小孩,无忧无虑的在嬉耍。在我的印象中,清明时节必定是雨纷纷,很少见晴天,可今天在这朦胧的阳光里,更加增添了几分忧愁,几分凄美。

我与家人有序地去到墓前,锄草,叩头,献花,烧纸钱,拜祖先,吃东西,思想如潮!留下一些食物残渣才算完成任务。最有意义的可数烧纸钱了,这不,就开始烧了。

来到指定的焚烧池旁,在火光中,只见家人把几大叠冥币投入火中,黑烟一出,钱就算“送到”了。我看着那一团火焰,看着渐渐焦黑的纸钱,心中不觉地有种莫名的忧伤——这是在给自己逝去的祖先烧纸钱啊!

一切完毕,在略带死气的山中,我们踏着坑洼不平的小路往回走。路上扶老携幼的扫墓者,或三五成群,或一两个姗姗独行,或邀着亲朋好友驱车而行,为的都是亲临祖墓向自己的祖先寄去哀思。

就在我为此思考时,已到了车前,我进了车,随着汽车一声呼啸,远方的一切模糊了。赏着沿途的花,带着淡淡的思念,带着清明之殇,伴着夏季的凉风远去了……

⬣ 容貌之殇作文 ⬣

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公墓,祖先坟前祭奠,盼——永恒。

——题记

今天是清明节。难得是阳光明媚,放眼望去,似乎是从天上铺下来的一张朦胧的金色大蓬布,将大地罩着。这个日子,我是一定要去山上扫墓的,天色再热,都不能阻碍我的行程。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中断魂。”吟着古典的诗句,踏着四月的风尘,挡着刺目耀眼的阳光,联袂家人,带上满满的思念,捧着素雅的花卉,踏上去往公墓的山路。

公墓落座在山腰。仰望山上,树木葱葱,颜色深浅有别。无名的野花开了,花朵淡白微黄。轻风吹来,它们轻轻摇着,就像是无邪的小孩,无忧无虑的在嬉耍。在我的印象中,清明时节必定是雨纷纷,很少见晴天,可今天在这朦胧的阳光里,更加增添了几分忧愁,几分凄美。

我与家人有序地去到墓前,锄草,叩头,献花,烧纸钱,拜祖先,吃东西,思惟如潮!留下一些食品残渣才算完成任务。最有意义的可数烧纸钱了,这不,就开始烧了。

来到指定的焚烧池旁,在火光中,只见家人把几大叠冥币投入火中,黑烟一出,钱就算“送到”了。我看着那一团火焰,看着徐徐焦黑的纸钱,心中不觉地有种莫名的忧伤——这是在给自己逝去的祖先烧纸钱啊!

一切完毕,在略带死气的山中,我们踏着坑洼不平的小路往回走。路上扶老携幼的扫墓者,或三五成群,或一两个姗姗独行,或邀着亲朋挚友驱车而行,为的都是亲临祖墓向自己的祖先寄去哀思。

就在我为此思索时,已到了车前,我进了车,跟着汽车一声咆哮,远方的一切恍惚了。赏着沿途的花,带着淡淡的思念,带着清明之殇,伴着夏季的凉风远去了……

⬣ 容貌之殇作文 ⬣

一直很相信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人会变,心会变,周围的事事物物都会变。仿佛,这世界没有一样东西会永恒。是非对错,我已经走过了二十来个春秋,时不时地回首,时不时地感叹,时不时地幻想,慢慢地,原来,我自己也变了。风清云淡,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随意,就如太阳随意地日升日落,季节随意地春夏秋冬,我随意地过着每一个日子。

我审视自己,突然发现,我竟忘了当初忘记不了的伤心,承受了过去承受不了的痛苦,习惯了从前习惯不了的生活,慢慢地,岁月磨平了我身上所有的棱角,路仿佛一下子到了尽头。可是,回头时,却又没有后路可退。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当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望着繁华的都市,望着玲琅满目的商品,心里想的却是那些飘零的树叶。那些泛黄的叶子,仿佛正在诉说一段忧伤的往事。幸福总是短暂的,但在那一瞬间,我能听见幸福敲门的声音,感受到那稍纵即逝的轻松与快乐。也许哀伤总是和幸福相伴,就像冬天的雪花,在融化在手心的那一刻,既有哀伤,也有被温暖得热泪盈眶的幸福。

我也喜欢夏天的雨。夏天的雨总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来不及细细倾听,窗外已是满地阳光。夏天的雨虽然来去勿勿,可总是下得轰轰烈烈。那漫天的大雨,清洗着大地上的一切,万物的味道夹杂在一起,随雨水一起流啊流,然后被埋葬在土里,归于自然。喜欢雨后的天空,静静的望着天空,轻轻的滴答声,总是让你感受到那份喧嚣与躁动后的安宁。

每当窗外吹过一丝丝的微风,我总能想起儿时那些笑脸。在岁月的旅途中,难免会有疲倦的时候。这时,我会偷一份清闲,让秋风寄一份思念,寄给家中的父母,让春雨捎一份问候,带给天各一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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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凄婉的哀乐,两个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离去了。是新年的门槛太高?还是啥原因呢。终于在阳光的静静陪伴中安享地浮在了水面上。那三个较大的金鱼漠然地在水中游弋着,对于同伴的离去,并没有丝毫的在意,仿佛那只是漂浮起的一粒小小的沉渣。

爱鱼的主人有些伤感,精心养了几个月的时间,还是无奈地说了声拜拜。这种伤感刺痛了他,无奈地抄起了那个将鱼儿放入的白色的小网罩,把像是睡着了的鱼儿轻轻地弄了出来。可爱的小鱼儿还是保持着那种纤小的流线般的体型。除了那翕张的嘴停止了自己的颤动之外,一切如常。它是累了,真的累了,是烦躁的岁月的杂音憔悴了它的心还是我们目光的侵蚀让它的心疲惫不堪呢?它不想解释,大大的眼睛满是我们的疑问?那缕游魂,随着阳光的彩韵攀升到了另外的世界中,神奇的地外世界。他不会在被人世的嘈杂围裹,不会在局促在狭小的空间里看不到蒹葭菖蒲的影子。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美。美如西子之湖,壮如洱海之波。或寄象鼻山下,或凌镜湖之澜。不再有鱼缸之狭,也没有混浊的俗水乱其心。

谁也没有随主人去看它最后的美丽放置处,就让它的魂魄自由的翱翔吧。

看的出来他的情绪很低落,找不出原因,一脸茫然,其实世界上的好多东西真的很难让人理解。他只想把他们作为自己枯燥生活中打破沉寂的一个小小的因子,相伴了这长时间,也真的'相互融入了彼此的默契的情感。可是,岁月之殇凋零了金色的精灵,也把我们的愁情勾起。吴钩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然潜入这片静水,只是无法与那失去的幽灵嬉戏。那条可爱的小精灵是否到了月宫中的桥下溪水里去搅动嫦娥妹妹的情思呢?总之,它已游弋到了一个理想中的境地了。

其实,它是最初买的三条中最后的一个了。难怪他伤心。

后来这三条较大的是前些时又放入的。失去了先入为主的小伙伴,他们没有太大的留恋,依旧在这狭小的空间无聊的游动着。或许是他们体型太大,又或许是对这块山石蜗牛没啥兴趣,显得心不在焉的样子。总感觉没有那三条那么活泼好动。呆呆地静伏在水里,就像没妆楼围困起来恹恹欲睡的病美人。当我们仔细观察的时候还发现他们身上的鳞片还不断地在脱落。

真的是病了,是什么导致了这些可爱的小生命病体孱孱呢?难道不久的将来它们还要经历一次同样的厄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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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之殇

今天上午,爷爷带我去游览了久负盛名的圆明园。

进了圆明园,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湖水、古亭、荷花和芦苇。碧绿的湖水起伏荡漾,波光粼粼;中国古典式的亭子,古香古色;路边的断桥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历史的悲伤••••••

路旁的湖面上成片成片的荷花亭亭玉立,宛如从天而降的仙女,各种荷花争奇斗艳,竞相开放,有粉的,有白的,有黄的,在优美的古筝乐曲中显得十分优雅好看。其中,最神奇的就属漂在水面上的王莲了,每个荷叶的直径都有一米多,周围还竖起一圈儿约十厘米的边儿,据说坐上个两三岁的小孩儿都不会沉下去呢!

我们还观看了大水法。这是一座规模宏大的西洋式建筑,它是一组喷泉池,周围有十二生肖,每隔两个小时就有一个生肖喷水。当到中午十二点时,十二个生肖一起喷水,水声雷动,隔上十几里,都能听见那轰鸣的水声,可以想像当年这里的景色是多么壮观!只可惜,我们现在看到的却都是残墙断壁和满目疮痍。

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于10月6日占领了圆明园,3500名英军抢走了园中的所有国宝,还纵火焚烧了圆明园,大火三日不灭,小火烧了七天七夜,从此,这座世界上最大的皇家园林不复存在。“落后就要挨打”。当时,清朝贫穷落后,昏庸腐败,远在万里之外的西方列强都来欺负我们,他们烧了我们的圆明园,我们还得向他们割地赔款。面对这历史上的奇耻大辱,我很悲伤也很愤怒,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一定要建设一个繁荣昌盛的强大中国。

圆明园的景色很美,但它辉煌而又悲惨的历史,一直在我心中翻腾。

20xx。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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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

大片大片血色的枫叶纷纷扬扬地落下,有几片脱离了枫叶群的枫叶,打着旋,飘在了一块墓前。墓前杂草丛生,一片荒凉之象。而墓地上刻着几个字方仲永之墓。

两年前。

仲永啊,快随为父去拜访你张叔叔家,今天还能赚几个碎银呢!一个脸上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说。父亲,我。仲永犹豫着,眼一直盯着地面看着,手不自觉地搅在一起,秀气的眉紧紧地锁着,眼底有化不开的忧愁。

怎么?你不想去了吗?仲永的父亲略带怒气的问,你个不孝子,我每天带着你都快跑断腿了,如今你说不想去吗?

听到不孝子三个字,仲永忽地抬起头,不是的,父亲,我只是仲永的心像被油煎着。昨天,他出门时,就听到有人在他背后议论:你看你看那不是方家的大才子吗?可不是吗!听说啊,他现在连个普通秀才都不如呢!就是他呀,那点才华,早就磨没了!他父亲还整天带着他东奔西跑呢,自己儿子什么都不会,还好意思去别人家拜访,害臊不害臊啊?仲永强忍着心中怒火,加快脚步向家走去,这些长舌妇,怎能如此评论自己的父亲呢?想着想着,思绪竟飘回了十三年前

那时,他还是个赫赫有名的神童。

哎呀,恭喜你呀,方先生,家里出了个这么有才华的小神童啊!一位前来拜访的先生说。哪里,哪里,犬子只不过略识几个字而已。快,仲永过来见过你李伯伯!年幼的仲永怯怯地看了一眼那人,小声地说了句:李伯伯你好。仲永看到那人眼底的虚伪。

一点心意,不知可否让你家的小神童,为我作诗一首啊?那个人说。父亲见了那几块碎银眼里闪着光。快,仲永,快为你李伯伯题诗一首!父亲略带命令语气的话传进仲永耳里。仲永慌乱地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眼里没有半点慈爱,只有命令。仲永不情愿地题了一首诗。

好诗,好诗啊!方神童果然名不虚传!那人笑着,父亲也陪笑着。

自此,父亲便带仲永四处拜访,有的人家请他们吃顿剩饭,有的人让仲永吟诗,给他们几文钱。

时光跳转到仲永十三四那年。

仲永,吟首诗听听。乡里最有钱的人家,刘家主正打量着仲永。仲永冥思苦想,半晌才说出一首诗。刘家主紧皱眉头,自言自语道:也不过如此啊,哪有盛传那么好,本打算让他当易儿的伴读书童的。易儿,正是刘家主的小儿子刘天易。刘家主的声音虽不大,却全被中庸的父亲和仲永听了去。刘家主,您看,让他再吟一首吧,他刚才肯定没想好不必了,管家,拿一锭银子,让他们走吧!仲永的父亲还想再说,但听到银子,便笑着,拉着仲永走了。

爹,对不起。仲永愧疚地说,都怪自己没发挥好,才让刘家主没看中自己,让爹伤心了。仲永的父亲刚想发作,可见仲永如此难过,便没好气地说:算了,到了下一家好好发挥,听见没有?儿子知道了,爹。

桃花花瓣铺了街道,仲永走着,溅起一地花瓣。他望着飘落的花瓣,脑海回想着人家鄙夷的眼神,父亲卑微的笑脸,讽刺的议论声,他不是没有想过不再东奔西走,安静地做回本分,当一个一辈子辛苦的农民,可父亲每次都拉着自己去这家去那家拜访。父亲老了,他不想看到父亲为自己生气。每当看到父亲憔悴的面容,布满老茧的双手,他就于心不忍随着父亲去了。他伸手,去接住那粉嫩的花瓣,他想:若我只是一片花瓣,生命虽短,却自由自在,看遍最美的春夏,变化作泥土,那该多好啊!父亲的话,自己向往的自由,两种念头在仲永的心里不断冲突着,叫嚣着。仲永无力地跌坐在地上,白净的脸上留下痛苦的泪水,修长的手死死抓住一把花瓣用力一扬,漫天花雨,一个脆弱的身影不停颤抖着。

父亲,我们走吧!仲永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没有呀,你小子!仲永的父亲笑着拍仲永的肩。

对不起,父亲。

仲永的笑脸那么纯净,可谁也不知道那笑脸下,万分纠结的心。

一条惨白的白绫,被抛出一个弧线,挂在房梁上。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打好一个死结,那么用力。他微笑着闭上眼睛,两行清泪顺着白净的脸落下。

咣地一声,一颗明亮的星从寂静的夜空落下。

第二天,早。

仲永的父亲推开了儿子的房门。仲永啊,起我的儿啊,你,你怎么这样想不开呀!仲永被悬挂在房梁上,苍白的脸,嘴角噙着一丝笑意。

他自溢了。

他解脱了。

后来,仲永的父亲因为自己的儿子去世,患了重病,也去了。

一块墓前,被人打扫的干干净净,多了些贡品与纸钱。

今天是你的忌日,来给你扫墓。下辈子投胎成个普通人吧,至少没那么累。匆忙间,落下一块玉佩,温润的光泽,被阳光照射,散发耀眼的光。上面刻着一个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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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频道小编[抹绿]今天给大家整理了《血之殇 引子》的优秀作文,这篇血之殇 引子共有1500字,是一篇优秀的原创作文,下面我就一起来阅读一下这篇血之殇 引子吧。

冥之乐曲

血色彼岸花

“唉!彼岸花……”血殇岛上,图书馆的老馆长看着遍地彼岸花花苞幽幽地说,“这一届,又是哪个不幸的孩子啊……”

与此同时医院中——

妇产科医生紧张地帮南宫夫人接生。门外的一个男子正紧张地在门口不停地踱步,十分担心屋内的情况。他原来是南宫家的男主人——南宫瑜山。房内突然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那声音撕心裂肺。医生走出来,面色十分难看。“怎么了?我夫人还好吗?”南宫瑜山急切地上前询问。医生回答:“夫人她……”“夫人怎么了?你快说啊!”南宫瑜山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情绪十分激动。医生艰难地说:“夫人……夫人她……难产而死了……”她不忍直视南宫瑜山那灰暗的眼神,停顿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还有一件事情,彼岸花……开了……但我们医院会保密的,请您放心。”这消息对于南宫瑜山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白色的长袍被一串串的泪珠打湿,他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了妻子苏荷在庭院中与自己闹脾气的场面和她美丽的微笑。女仆们见老爷如此伤心,只得把目光呆滞的南宫瑜山扶回了房间。经过那一片彼岸花丛时,南宫瑜山冷笑了一声。那血色的彼岸花,散发着血暗色的光,就像嗜血的恶魔,吐露着死亡的气息。红色的花瓣,仿佛要滴出血来一般。虽然它悄无声息,却透着一股令人心寒的凉气,宛如地狱来的死神。第二天早上,家里一片纯白,这是苏荷的葬礼。南宫瑜山手中抱着一个女婴,这女婴十分漂亮,继承了母亲那双魅紫的大眼睛,鼻子小巧高挺,一张小嘴宛如成熟的樱桃,竟长得十分完美!南宫瑜山悲伤地看着自己怀中熟睡的女婴,悄悄用法力将女婴右肩上的彼岸花刺青隐藏起来,而后又轻轻地对女婴说:“女儿,父亲一定会找到破解诅咒的办法的!”说完,他依依不舍地将女婴交给自己最信任的女仆柳丁,又朝苏荷的遗照看了一眼,朝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交代女仆说:“告诉她,她的父母都病故了,家里的所有财产权都是她的。要让她受到最好的教育,要让她过最好的生活,等她长大了,送她到‘血之森’去,别告诉她关于冥神的任何事。对外界只说南宫家就剩下她,隐瞒她的真正出生时间。照顾好她……还有,她的名字,叫南宫泠。”柳丁忧伤地回答道:“是,老爷。”十二年以后——自从南宫瑜山走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柳丁全权负责,柳丁第一次觉得一家之主的担子十分沉重。而泠不知是因为什么,仿佛一生下来就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她与同龄人完全不同。泠在七岁时便依靠南宫家丰富的藏书室学完了所有课程,十一岁就自学了许多武功秘籍,年仅十二岁的泠就成了世界第一帮南云帮的帮主,还成了世界第一公司NG公司的总裁。柳丁觉得,这不仅让自己轻松很多,还令其他人都对南宫家刮目相看,让南宫家排进了世界贵族榜的榜首!尽管如此,泠仍然不在意,紫色的瞳孔总是显得那么忧郁,就像是孤独千年的守望者。但是让柳丁放心的是,虽然泠身上带着寒气,但还是交到了朋友——热情似火的上官琼雪和不冷不热爱打抱不平的欧阳诺冰。这两人分别是世界贵族榜第二的家庭和第三的家庭的千金,跟泠差不多聪明,学得比泠慢一点而已。还有一点是,这两人都没有父母,上官家就只有琼雪和仆人,欧阳诺冰家除了仆人,还有她的哥哥欧阳锋。这三人关系非常要好,泠跟她们在一起,偶尔会微笑。这是令柳丁十分惊讶的,在泠自立以前自己照顾了她那么久,都只见过泠笑几次,那几个小丫头到底有什么本事,短短几个月就让她笑了那么多回?而所有人都不知道,在他们看不见的黑暗里,有一双眼睛正监视着他们……

    六年级:覃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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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之殇

文/刘昊天[福州三中]

梭罗有言:“如果我真的对云说话,你千万不要奇怪,城市是一个几百万人孤独地生活的地方。”若是诗人有幸生于当下,对于日渐火爆的“云技术”不知作何感想。讽刺的是,“云技术”这一让千百万人更好地交流的新兴科技,却从未改变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未能挽救日渐分崩、淡漠的灵魂。子日:“吾见其术,未见其道也。”术若没有了道,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内心的独立和自我,术,只会沦为一场滑稽而无奈的游戏。

且看彼时春秋战火,在那个民不聊生、血流成河的年代,是谁用双脚走遍天下,用灵魂丈量人性的土地?是孔子,是孟子,是庄子,是墨子,更是他们身后无数的信徒。没有先进的交通,孔子就乘着马车周游列国。迎着凛冽寒风,经历风吹日晒,几番见拒,数困于途,然则他硬是用双脚走出守护仁义之火的大道。孟子没有手机,没有百度,却以仁义之气贯塞于胸,以雄辩之才滔滔于王前,声若洪钟,气冲牛斗,只为不负心中“仁”“义”二字。再有墨子以“兼爱非攻”助宋,庄子以“曳尾于涂中”拒楚。古之圣哲,何必用“术”,只需一颗心、一股气、一种理想、一份热忱。一言以蔽之,唯“道”而已。

而今,术之殇却如瘟疫般蔓延,一如莎士比亚所言:“表面充斥着狂和热,内里却空无一物。”网络媒体“术”的兴起抹杀了个人空间。微博、QQ各种社交站割裂了我们的灵魂。我们来回奔波于“他人”之间,被一些飘荡在空中的代码幽灵所左右,涌动着的躁动中是担心被时代甩离的怯懦,更是无法关注自己内心的恐惧。于是有老人怒斥儿女只知玩手机却忘记和家人共享佳肴,于是有“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和你面对面,却都看着手机”的讽刺和无奈。

而后,大众化传媒“术”更是平庸化了我们的思考力。没有“异见”,只有“意见”,乃至于更多的“臆见”,从“铜须门”中网友们的众怒,到哈医大杀医时人们的冷漠、打砸日系车时的共愤,再到今天对李天一的集体攻讦。萨特有言:“所有这些人把他们的时间花在互相解释和庆幸他们的意见相同上。我的天,他们多么看重所有的人意见相同这件事。”“意见”而非“主见”,屈从于网络声浪正让每个人成为“其他人”。讽刺的.是,往往历史上能成就一番伟业的人,必然不是“其他人”,正如亚历山大不能是华盛顿,普希金也不能是托尔斯泰。

聚群盲而不能得一离娄,聚群聋而不能得一师旷,聚群怯而不能得一乌获。卑微的灵魂在网络的放大镜下依然卑微。术者,束也,让我们靠得更近;然束者亦缚,缚住了我们的灵魂。唯道者,本也,舍本而逐末,乃祸之始端。虽世殊时异,吾必日,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此文作者在立意上鹤立鸡群,以一“道”字立骨,可谓站得高看得远。颇有哲学见地地指出,“术”如果没有与有益的“道”结合、没有“道”的指引,那么人类就成了“术”的奴隶,甚至为“术”所碍,可以说是能透过现象看事物的本质了。这恐怕是决定一篇议论文水平高下的最主要的因素了。

不但如此,文章对现实的关注和思考也是令人欣慰的。从文中列举的诸多事实来看,作者对社会的关注和思考显然不是浮光掠影,而是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故而文章针对性强,批之有力,言之凿凿。

而作者的语言表达也颇见功力,句子整散结合,错落有致,引用古今中外,似是信手拈来,又恰到好处为论证提供了有力论据。标题“术之殇”,夺人眼球,颇具古典文化色彩。文中事例丰富,叙写既有概括力,又具有形象感,可见作者运用素材的能力。全文文气贯通,以滔滔不绝的排比表达了不容置疑的雄辩之气,简洁、有力、文采飞扬。 (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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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形与别的叶子相似,只是外围那危险的齿轮状的一圈又使你多了几分霸气,一圈淡黄包裹着那抹深绿,而深绿中,又似乎包含着一些浅绿,使你多了几分缥缈。你的茎,细细的,小小的,使你又多了几分小巧,可爱。

我好奇你为何身为一片普通的叶子却如此美丽,我疑惑着为何在你精致的叶盘上有着一道如此细长的疤痕。

或许,是有一天,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暴雨倾盆。你没有懦弱地低下头去,而是昂着头,挺着身子,去与那暴雨作斗争?亦或是你为保护你身下的那片小叶儿所留下的印记?该是吧!因为在我探手摘下你时,我注意到你的身旁有片与你一模一样的叶子,只是那叶片,却是光滑的,不似你般拥有如此细长的疤痕!

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叶的一生何其短暂。人间官场,职场中一片黑暗,尔虞我诈,同伴之间相互残杀,甚至有些人为了职业,抛弃妻子,一片邪恶混沌。反观那一片小小的叶子,青得发亮,绿得干脆,在阳光下自由快乐地生活至死亡,没有任何欺瞒,没有任何污秽。一片叶的'一生何其短暂,却何其自在!

看吧,人为了要保护所在乎的人,是如何做的呢――是毁灭别人,保全自己。而叶呢?为了保护所在乎的,它又是如何做的呢――是牺牲自己,保全别人。这便是为何也在阳光下总是闪的那么耀眼。而人呢,却是见不得光的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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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发痒,右脚拉伤。

疼,钻心。

拼了命的流泪,再也抑制不住悲伤的情绪,如春洪泛滥般不可节制。在这个时候,你们大概睡了吧,我的花儿们?

我想你们~!

说实话,我被揍了,好疼~!我爸打我的时候,我跑了,大约九点吧。跑的好快,右脚快瘸了。感觉自己真的很懦弱,刚跑出去却很快回来,你能想象出的那种窝囊。要装好孩子就乖乖的听教导,没种搞叛逆却徉装,呵呵,~~~~好想你们在身旁,就那么静静的坐在地上,我依偎在你的身旁,放肆的流泪,任鼻涕流在衣领上,你不问为什么,只是看着我哭,你会难过,嘴上却说:“没事的,没事的”。

我固执的认为天空不是永恒不变的,当某一个时候,天空会缩小,急剧的缩,如烟花过后的黑暗。我惧怕这种黑暗,黑的不真实。以为自己那颗渴望飞翔的心从此剪掉了不安分的翅膀,以为自己那双渴望流浪的脚从此熄灭了走遍世界的欲望,混迹于芸芸众生,却被抛弃,却被老子暴揍。发誓,我要得自闭症,永不和他们说话,这样也不会因为说错话或者口气不好而搞家庭纠纷。

现在已经好多了,已经没有大滴大滴的泪往下淌,只是不停的啜泣,抽噎。

有人远离人群,在深夜的路上徘徊,听火车呼啸而过的声音,那叫流浪,在他乡。我没有勇气。

有人拼命的上网,听昏暗的重金属,不定期的流泪,写永远会被退稿的文字,那叫颓废,写作中。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本。

好想大喊一声,但夜很静,害怕打破这种难得的清净,真的好想永远这样静下去~!

初四毕业的这个假期过的很郁闷,似乎像在漫无目的地看一场诡谲的荒诞剧,主演的小丑就是我自己。原因很简单,作为学生我没有完成我的神圣任务―埋进重点高中的门槛,可我的分数也就是那种刚迈出半条腿就被一中的看门老大爷“侦察”到请出来的程度。时间这东西太奇妙:当你过得自由快乐时,它真的就像哗啦啦的流水一去不返,光阴飞逝;当一切都看似和你作对时,它就会着了魔一样得慢下来,岁月蹉跎。我想,导演时间变换神奇的大概就是人那喜怒哀乐的心情吧。现在的我喜欢在时间慢动作的罅隙里翻开毕业同学录,看你们的字迹,想你们的样子,唱你们爱唱的歌~~~说实在,从来没有把最灰暗一面让你们看到,有时候说刚在家和我爸吵架,显得我很牛,说不定是刚挨了揍。不是不把你们当朋友,是被你们感染的忘乎所以。怕看我不高兴,扭曲着脸,你们笑起来也不爽。

耳机里听《无间道》的《再见,警察》,就想在我永久离去的时候是否会有人怀念我,奏起这样好听音乐。兴许有人根本没把我当回事,但一生得几个知己已足矣,年轻的我们总会有无以名状的浅浅的伤,这个季节里,拥有潮湿的心情,味道是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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