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思想总结(精选十六篇)_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时间:2023-09-05 作者:工作汇报网党政领导思想总结(精选十六篇)。
一)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xx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xx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xx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一、xx镇基本情况
全镇辖9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6800余人,幅员面积46平方公里。镇党委、政府从XX年以来,把工业企业的发展壮大放在了突出位置,花大力气、下大决心抓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和招商引资工作。“十五”期招商引资4100万元,是“九五”期的9倍,“十五”期固定资产投入3800万元,是“九五”期350万元的10.8倍。XX年工业总产值1.62亿元,是XX年的5.6倍,XX年国地税收入286万元(包括退税104万元),是XX年70万元的4倍。全镇近五千人在企业务工和从事豆筋加工,农民年收入达3000万元。
目前全镇有xx豆制品有限公司、xx植物油有限公司两个规模较大的市级龙头企业,有xx洗选煤厂、防爆矿山机车公司、水泥厂、xx平板玻璃厂、三个煤矿、三个大米加工厂、两个面粉加工厂、印刷厂、佳兴复合肥厂、铸造厂等20多家企业。今年,规模企业可达7个,XX年为零个。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二、抓工业企业经济发展的几点做法
(一)抓发展的观念和素质
一是面临当时因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济损失等原因,导致政府无钱,经济停滞的严峻形势,我们大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学习苏南经济发展,给全镇干群鼓气,坚定发展的信心。二是每年召开两次镇域经济形势分析会,请专家给各级干部、企业老板讲课,介绍外地抓工业发展的一些经验和发展的效果,提高发展的能力。三是先后开展了“经济能人80名”、“十佳能人贡献xx”等活动和一系列支持xx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大会,增强发展的劲头。通过这一些形式,转变了各级干部的陈旧观念,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努力方向,实现了上下一心抓发展,齐心协力抓工业的良好局面。
(二)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根据本镇实际,印制了《招商引资指南》5000份,制定土地资源、税收、奖励三个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比如:对加工项目投资在100万元—200万元的,政府无偿提供5亩土地;投资2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无偿提供土地10亩土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无偿提供20亩土地,使用年限20年。又如,对引进非财政性用于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资金,按到位资金10%奖励第一引荐人等政策。
(三)抓发展的环境和服务。
我们的定位是“大服务、小政府”,把工业兴镇、工业富民、工业富财政作为党委政府的发展目标。
我们的观念是,企业既是老板的,也是政府的,老板赚利润,政府得税收,还解决部分群众就业。所以我们坚持企业无小事,做到主动为企业服务,主要领导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方便,减少企业不必要的开支和降低一定生产成本。比如,XX年植物油公司、砖厂、铸造厂的用电问题,通过主要领导多方协调,无偿地安装了3台变压器,为企业节约资金20余万元。又如,洗选煤厂的建设问题等都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
(四)抓发展的机制和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二是加强日常服务。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全天候服务和挂牌保护制度。三是加强工作考核。每年把工业经济发展的几大指标作为重点工作考核。四是加强人才支持。凡镇里的工作人员,企业可随时无偿调用。五是加强感情联络。每年底镇里第一个总结会是工业经济工作,把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老板召集一起商谈,总结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表彰先进,发块奖牌,发份纪念品,吃顿饭,喝杯酒。
三、今后工业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力争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5个,工业总产值突破四个亿,“两税”收入突破1000万元,财政收入突破1000万元,倾力打造经济强镇。今年底实现规模企业7个,工业总产值突破2个亿,国地税收入力争达到350万元。
四、下一步抓工业经济的具体措施
在新一轮发展工业经济的进程中,将乘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工业经济的春风,我们始终坚持工业强镇、工业兴镇、工业富民的思想不动摇,在认真分析过去工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采取“五克服、五加强”的工作措施,力争圆满实现我镇工业经济发展确定的奋斗目标。
一是克服自满情绪,加强对现有企业的做大盘强。二是克服被动招商引资,加强对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三是克服招商引资政策和区位缺陷,加强对现有项目的落实。四是克服企业经营管理的粗放,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五是克服对企业服务的疏漏,加强与企业老板的联系。
以上发言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
三)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四)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关于计划生育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国共产党望城县委望城县人民政府
2002年12月12日
各位领导:
我谨代表中国共产党望城县委、望城县人民政府对市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历年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得到了市直各部门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县辖19个乡镇,451个村(居)委会,总面积1361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4万多人。多年来,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目标任务,连续12年被评为盛市计生目标管理先进县。近年来,我们围绕争创全省计划生育模范县的奋斗目标,牢牢把住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条重要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路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多次在省市有关计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2002年度报表和抽样调查统计,今年全县共出生686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24‰,计划生育率98.97%,出生婴儿性别比114,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率100%,宣传品入户率84.3%,群众满意率95%。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县委、县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小组,指导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县几大家主要领导经常专题听取汇报,主动过问计划生育工作。牵头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每人联一个计划生育困难村,帮助、指导、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县19个乡镇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党政副职具体抓负全责的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二是会议带动。县委、县政府采用县、乡、村三级动员大会,流动现场参观会、现场办公会、工作形势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对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全面解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阵地的规范、设备的配置、队伍建设等问题。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召开了全县计生工作大会、计生工作流动现场会等大型会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了会议,全体副县级以上的干部都出席了会议,书记、县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会上对责任目标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重奖,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宣传发动。坚持用人口理论武装干部。我们把组织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人口理论和计生基本知识,作为推动计生工作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思想建设工程来抓,作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县委、县政府把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人口理论学习作为衡量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标尺之一,纳入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之中,每年进行2次以上考核评估,从根本上保证了人口理论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今年,县委中心学习小组2次专题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县委党校聘请计生局的干部为兼职教员,对半月以上的培训班坚持开设了人口理论课程。四是考核促动。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认真兑现奖惩,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一把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为使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落到实处,实行党委政府、计生兼职成员单位、计生部门“三线”考核,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县四大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和力量对县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和乡镇计生工作督查不少于3次,及时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每次督查结果由县委计生领导小组发出督查通报,工作做得好的表扬,工作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各受检单位认真对待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坪塘、高塘岭、桥驿、乌山等乡镇积极开展了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星城、黄金、桥驿等乡镇分季度对村级单位考核,大大增强了基层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以人为本,队伍建设到位
稳定的计生服务机构,得力的计生技术队伍,是计生工作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坚持人以为本,按照“机构合法,人数合适,结构合理,素质合格”原则和省39号文件精神要求,重点抓了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村专干队伍以及协会
五)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
(二)姓名: 单位: 职务: 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 年 月发布。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法规,内容极为丰富,共有 章 条。
3、干部的四化是指 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条例》的组织实施。
5、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 后备干部 中选拔。
6、民主推荐部门领导,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 全体人员 参加。
7、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 聘任制。
8、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 政协章程 和有关规定办理。
9、公开选拔面向 社会 进行,竞争上岗在 本机关单位或本系统 进行。
10、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有权向 上级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 举报、申诉。
11、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 谈话。
12、对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 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 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 工作实绩。
13、民主推荐包括 集体投票推荐 和 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的结果在 一年 内有效。
14、领导班子换届时,民主推荐按照 全额定向 推荐。
15、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 党委主要领导成员 和 本人 反馈。
16、酝酿应当根据党政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 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
17、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 党委推荐意见,带头 依法办事,正确 履行职责。
18、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 充分酝酿。
1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 无记名投票 等方式进行表决。20、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 的主要领导
成员 无党派人士 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二、选择题(每题至少有1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50分):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 C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A党管干部的原则 B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C《中国共产党章程》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有 CD。A国有大中型企 B社团组织 C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D县级以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3、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A)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A.1/3
B.1/2
C.1/4 D.2/3
4、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 A 并署名。A推荐材料 B考察材料 C证明材料 D鉴定材料
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C,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A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B大公无私、为民作主 C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D兢兢业业、开拓创新
6、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 A 拟任职务人数。A多于 B少于C 等于
7、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 AB 的领导成员,DEFG 的主要领导成员。A地方党委 B地方政府 C人大常委会 D纪检委 E人民法院 F人民检察院 G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
8、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 B 的培训。
A一年以上 B三个月以上 C半年以上 D一个月以上
9、AB 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
A组织(人事)部门 B纪检机关(监察部门)C干部调查审理 D干部调查研究
10、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 A。A必须回避 B没有发言权 C可以列席会议 D可以提出建议
11、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 B。A由党委(党组)书记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决定 B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 C暂缓表决
12、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 C。A同级交流 B降职使用 C责令辞职 D转任非领导职务
13、干部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 D 或者降职使用。A通报批评 B撤销党内职务 C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D就地免职
1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其中有 ACD。
A党管干部的原则 B公开选拔的原则 C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D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15、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内容包括 BCD。A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 B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 C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D主要缺点和不足
16、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 ABCD。
A夫妻关系 B近姻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直系血亲关系
17、辞职包括 BCD。
A因私辞职 B责令辞职 C自愿辞职 D因公辞职
18、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的资格其中有 B。A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B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C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D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培训
1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 ABD 等明确意见。A同意 B不同意 C不表态 D缓议
20、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其中包括 BC。A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B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C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D不准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2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六条原则中,除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等以外,还有一条是(B)。A、效率优先原则 B、党管干部原则 C、近亲回避原则
22、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C)。A、政治立场和工作表现 B、德、能、勤、绩 C、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23、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适用范围是(B)。A、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B、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领导职务
C、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24、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权是(C)。
A、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 B、知情权、建议权、选择权、监督权 C、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25、提拔担任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A)以上文化程度 A、大学专科 B、大学本科 C、研究生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每题1分,共10分):
1、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考察组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对考察材料负责。(×)
3、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可以同时易地交流。(×)
4、责令辞职,是指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免去现职。(√)
5、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可以按照原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的同意方可进行。(√)
7、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条原则;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六项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七项任职资格。(√)
8、由党委推荐、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领导干部人选落选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以推荐为其他职务人选,但不能再次推荐为同一职务人选。(×)
9、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副职的任免由上级组织部门决定。(×)
10、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领导干部不允许辞职。(×)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2、什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六个基本程序”和“三个关键程序”?
六)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领导班子建设专题汇报材料
沁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二O一一年二月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到为民诚、为务勤、为事公、为人正、为政廉,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使班子成为坚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现就我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汇报于下:
一、持之以恒抓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政治上清醒源于成熟的理论,本领的增长源于不断的学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工作需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了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泛学习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更新知识结构,跟上时代步伐,组织学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法规、操作技能,适应工作需求,提高开发水平,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向实际学习,向基层群众寻计问策;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人人建立学习
笔记,相互交流心得体会,经常沟通思想,做到了集体学习制度化,个人学习经常化。
二、求真务实抓作风,提高执行落实的能力。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一个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和工作作风。我局领导班子,发扬严、细、深、实、正的良好风气,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抓深入、抓具体,做到了任务目标切实、工作措施扎实、工作作风务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要先做到,对决定了的事情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安排了的工作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增强了决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做到“五要五不要”,即:抓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要形式主义;搞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办事情要民主商议,不要强迫命令;上项目要突出特色,不要千篇一律;促调产要引导扶持,不要包办代替。同时还要做到“五坚持、五反对”,即:坚持深入群众,反对高高在上;坚持真抓实干,反对表面文章;坚持勤勉敬业,反对推诿扯皮;坚持团结共事,反对制造是非;坚持廉洁自律,反对谋取私利。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照检查,遵照执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分工协作抓合力,提高和谐共事的能力。
局领导班子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只有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才能促进工作,和谐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遇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领导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分工不分家,协作不扯皮,各负其责,团结共事。“班长”多一些民主意识,善于听取多方面意见,积极支持班子成员开展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班子成员多一些集体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和谐融洽、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四、以人为本抓实事,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无论是土地治理项目,还是产业化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都是实实在在的惠农工程、民心工程。2010年局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创新思路抓开发,争取资金办实事,坚持以组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为重点,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区广大农民调产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坚持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为抓手,择优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提升了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坚持以实施科技推广项目为支撑,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了项目区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坚持以争取项目资金为要
务,为多渠道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2010年成功立项土地治理项目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2个,争取项目财政资金930万元,比去年的543万元增加387万元,增长%。其中,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3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4500亩,涉及郑庄镇石室、孔必、杨树庄三个行政村;2010年国土出让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26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200亩,涉及金峰、西头两个行政村;郑庄镇吕村生态林基地建设项目31万元,建设生态林200亩。2011年国家产业化经营项目中村镇南河村绿友食用菌生产专业合作社30万袋食用菌种植扩建项目240万元;2010年省级产业化经营项目固县乡兴盛农牧林发展有限公司3000亩优质核桃基地扩建项目万元。这些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之中,进展顺利。
五、廉洁自律抓清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领导班子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做人有准则,做事有原则,工作有规则,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慎用手中权力,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自律、严格监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申报项目和单项工程实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坚持公开招标、工作评判、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要求下属,切实加强管理监督,真正做到勤管理、多提醒、早告诫、敢批评。党员干部做到廉洁操守,守住底线,艰苦奋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以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全局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
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在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合支持下,相互协作,团结共事,虽在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目标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能力和艺术,带好头,做表率,引领干部职工积极工作,为我县的农发事业多作贡献。
七)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按照《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我现将一年来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在繁忙的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除了认真参加各种会议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并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注重抓好党政班子的集体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及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教育的社会声誉
教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良好的工作作风既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素质,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因此,我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检查自己,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克服不足,明确努力奋斗的方向,在转变作风,为基层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进一步密切了机关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也使自己经受了锻炼,得到了提高。平常工作中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无论是来机关办事的单位和人员,还是上访对象,都能够热情接待。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不厌其烦的进行解说,对能办的事情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机关中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使教育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在二○○五年全市“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中,教育位次明显提前,教育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平时能按照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纪律上,始终保持敏锐性和坚定性,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在组织纪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执行组织的决定、决议,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工作纪律上,自觉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勤政廉政,不消极怠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在生活纪律上,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不讲条件,不摆阔气,不争攀比,检查工作轻车简从,接待客人厉行节约,不以权谋私,不索取财物,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在领导岗位上,始终以身作则,时时事事为下级做出表率,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一视同仁,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树立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学习的自觉性。在中心组学习时有意识地增加了民主集中制内容,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强化集体领导,突出集体效能的发挥。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基建工程、设施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部门以及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等都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在议事过程中,真正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自己说了算,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权责利统一。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增强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使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畅通民主渠道。在重大事情决策前,广泛征求基层班子和群众意见,进行论证分析,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四是加强了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使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行为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五、突出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顺利稳妥地完成两项教育改革。一是完成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拟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教师聘任办法》等5个改革文件,通过“先竞聘后分流”的办法,分流1284人。省教育厅在总结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时,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交流了我市的经验。为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拟定了《中小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构成中津贴自主分配实施意见》,使改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初步形成了优胜劣汰、奋勇争先的激励竞争机制。二是实施了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改革。为进一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切实改变把初中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标准的惟一做法,我们在对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改革了高中招生办法,将高中招生指标定校配额,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省级课改实验区南山区12中、19中、21中进行了改革实验试点,实施工作非常顺利,社会反响较好,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
八)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xx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九)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本测试问卷共50道填空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可供自学、测试和抽查使用。
得分:_____
姓名:_____
单位及职务:_____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 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本条例。
2.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 党管干部 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5.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6.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俩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8.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 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9.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10.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 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1.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 全额定向 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12.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 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13.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1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5.近三年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7.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18.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19.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20.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1.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22.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 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23.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查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2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2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26.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检查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27.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28.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 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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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 上级组织部门 同意。
30.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 聘任制。
31.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32.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 公开选拔。
33.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 竞争上岗。
34.公开选拔 县处级 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35.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36.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 以分数取人。
3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 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38.经历单一或者缺少 基层工作经历 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39.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 和党的组织关系。
40.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1.领导干部 不得在本人成长地 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42.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 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确定为 不称职,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44.不准 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4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 私自干预 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6.不准在 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7.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8.不准 违反规定程序 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9.不准私自泄露 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0.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 拉票 等非组织活动。
十)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细读之后,我们不难发现,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五点要求:
1要求大家提高认知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本次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要求加强宣传
让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入人心,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
3把政治标准提到了首位
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4注重实绩为上的原则
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5突出责任担当
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选贤任能是我们党事业成功的关键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干部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任务,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前无古人的宏伟事业。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顽强拼搏、接续奋斗,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事业发展的紧要关头,越要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而选拔大批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正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我们党选贤任能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和重要。
如何选贤任能?制度来保证
选人用人越是重要,就越要用制度来保证;干部工作越是复杂敏感,就越要用制度来规范。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总章程,对于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具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它的实施必将促进我们的党组织更好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有效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丰富经验,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等作了全面的改进完善,特别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方面有新举措,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方面有新要求,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统一干部工作的思想认识,推进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用好制度选拔好干部,关键在于抓好制度的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条例印发后,盘龙法院党组第一时间抓紧作出部署,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亲自抓,3月22日下午,院政治处和办公室组织学习了条例,全面的学习和宣传为严格执行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打下了坚实基础。作为一名人事干部,要成为精通和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行家里手,坚持公道正派,不折不扣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同时,要通过宣传让干部群众们了解并自觉运用条例来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一)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心得体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是“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步入法制化的重要步骤。它完善了制度层面对公共权力控制与监督的责任追究、纪律追究、法律追究三大机制,对于健全责任追究体系,规范问责行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
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问责规定》的基本内容分为“总则”“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附则”共四章二十六条。同时明确地划分出问责对象范围、坚持的原则、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被问责后的使用和问责方式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等。第一章规定了《问责规定》的立法目的、问责对象、实行问责的基本原则、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第二章规定了问责的情形、问责方式、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如何使用。第三章规定了问责的程序,包括问责情形的发现、调查、提出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执行、受理不服问责决定的申诉等内容。第四章规定了除第二条规定的问责对象外的其他适用和参照《问责规定》的人员范围。
《问责规定》的一个亮点是将党委系统纳入问责体系,补充了以往只在行政系统问责、而同样负有领导和决策责任的党委系统却置身事外的弊端。《问责规定》的颁布实施说明了党的领导干部一方面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要对领导范围承担一定责任。
问责的情形上,做到了一方面使党政领导干部清楚地了解到出现哪种情形应当被问责,以促使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对在何种情形下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予以明确,有利于避免问责的随意性。某种情形采取哪种问责方式,由问责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对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如何使用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问责阶段民众对问责对象的情绪反映,又体现了最大限度地教育和爱护干部,而不是将被问责的干部简单地视为一无是处,一棒子打死。问责决定的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带病复出”的现象。
问责方式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方面,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就是说,实行的五种问责方式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后根据实际情形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被问责者党纪政纪处分,但也不是对实行问责的选自.演讲稿作文 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当前,应高度重视《问责规定》,要把学习宣传《问责规定》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问责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增强贯彻执行《问责规定》的自觉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政府严肃查处问责案件。要注意科学界定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限度,做到责任与职权相一致、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以避免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时的情绪化与粗糙化倾向。
十二)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执政能力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围绕“第一要务”,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基本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县委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上,紧密结合全县干部队伍的实际,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年龄结构、专业知识、领导能力等方面显著提高。干部队伍状况的整体变化,带来了工作局面的新变化,全县各项工作蓬勃发展,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县委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问题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1、干部调整实行“五公开”。一是公开推荐。今年初,在县委全委会议和全委扩大会议上,对政府部门正职人选和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了公开推荐。还采取本人自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推荐了优秀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共推荐后备干部310名。二是公开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的结果和所设职位的需要,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拟考察对象。三是公开考核。考核前,将被考察人选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进行公布,通过设立“干部考核信箱”和公开电话等方式倾听群众反映。考核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考核。四是公开考核结果。实施考核后,考核人员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在向主管干部的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汇报情况以后,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反馈。五是公开任职情况。县委讨论决定任免的干部,进行一周公示,群众可以通过监督电话、公示意见箱或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拟任职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依据公示结果,按干部任免规定程序任职。
2、实行了领导干部任用票决制。为推进干部选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县委制定了《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任用乡镇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2004年以来,对拟任用的238名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对拟任的35名乡镇党政正职实行了全委会票决,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民主,规范了干部任免程序。
3、积极推进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县委在公安,法、检两院进行了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试点,根据竞聘者的表现和民意测验的结果确定被考察人选,最终有75名干部走上环节正副职领导岗位。在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并在全县铺开。通过推广竞聘上岗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4、加强了干部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了县委党校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的作用,紧紧围绕“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的教学布局和县委中心任务组织培训、轮训干部。2004年8月份还对全县260多名副科领导干部进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轮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5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1332人,其中,科级干部261人。9月份,组织苏木乡镇、县直部门部分党政“一把手”43人赴苏州农干院学习考察,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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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体会之一: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旗帜鲜明树立起正确导向
十八大以来,XXX就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是鲜明提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新《条例》充分贯彻新精神新要求,在总则部分就开宗明义提出“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明确提出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并切实将标准融入到各章节中,贯穿于条例全文,这不仅为各级组织培养选拔干部明确了重点,更为干部的自身成长指明了方向。在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高效开展,强化组织担当,紧紧把握好干部标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选拔优良干部队伍,切实树立起“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鲜明用人导向。首先要坚持选任标准,不断改进完善方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准考实干部表现,通过思想的察验、现实的检验、平时的考验、队伍建设的核验,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品质优秀、思想深刻、眼光敏锐、作风顽强的干部队伍;其次要坚持事业为上,阳泉的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树立“一盘棋”观念,打破党政机关选任党政干部的内部循环和路径依赖,从事业需要出发,探索做好从各领域、各战线培养选拔优秀干部工作;第三要坚持人岗相适,注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在具体工作中,要真正做到按照“工作最需要”而不是“结构最需要”,“岗位最需要”而不是“资历排在前”的原则来配备干部。
体会之二:科学调整全面完善,推进干部选任更加精准规范
新《条例》结合近年来干部选任工作的实践,对流程进行再优化,对操作进行再规范,更加符合新时期干部工作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就科学性而言,新《条例》将“动议”环节修改为“分析研判和动议”,增加“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条款,对动议的主体、时机、内容、程序、要求等作了规范,从程序上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心前移,推动组织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研究班子、研究干部、研究队伍建设上,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就实用性而言,新《条例》在确定考察对象中增加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在考察内容中突出强调了对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要求;在考察材料中提出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将原先3年考核结果修改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等等,均是立足实践实际,针对性做出的科学调整、精准调整。在具体选任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迈好分析研判的第一步,在以往常规性开展组织工作大调研,准确掌握干部队伍工作思想现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科学研判,真正将知事识人、立体看人的功夫下在平时、做在日常、形成常态。同时,严格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对干部选任流程进行梳理和细化,有效克服“唯票”“唯分”倾向,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完善的制度确保职责明确到人,执行规范到位,进一步增强干部选任工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整体提升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体会之三:突出政治标准,把紧把牢首要关口
“首关不过,余关莫论”,新《条例》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明确提出选任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将政治要求贯穿到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在选拔任用的条件中、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内容中、在考察的具体内容中,均相应增加了有关政治要求,真正做到了精细化、具体化,切实扎紧织密了严把人选政治关的制度笼子。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第一关口,切实把紧守牢。首先是在全省组织系统率先制定《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办法》和干部政治表现谈话提纲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健全完善,探索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具体标准和可行办法,探索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让干部的政治素质具体化、可评判。其次要考准干部的政治素质,注重抓住干部的具体行为特征来核实求证、综合研判,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表、析其里,尤其要创新完善“阳泉市领导干部在线测评系统”,强化结果分析和运用,进一步发现和甄别出政治上的“两面人”。对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态度暧昧,不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票否决;对缺乏斗争精神,爱惜羽毛,不敢担当的所谓“开明绅士”,一票否决;对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坚决调整下来。
体会之四:激励担当作为,全力营造优良环境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干部队伍状况发生了较大转变,干部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各种杂音暗流涌动。鉴于此,中央和省市先后出台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和办法。此次新条例主动衔接新政策,将“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将“敢于担当”纳入作风考察之中;同时还增加了“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内容,切实在各级干部心中树立起“激励担当作为,为担当干部担当”的选任导向。我们要坚决按照新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好干部选任、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对标一流,以更多精力、更大激情干事创业。要坚决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确保省委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精准落实到位;要选树表彰一批“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奋发进取、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提拔重用到关键岗位;要继续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作为12380举报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研判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科学运行容错纠错机制,加大“以案释规”力度,深入剖析一批容错纠错正面事例,推动容错纠错机制实质运转、健康运行、规范执行,切实保护好、调动好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满怀热情关爱干部,特别是要关心关爱奋战在条件艰苦、基础薄弱、重点工作一线的基层同志,不仅要及时减负,更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打造优良环境。
十四)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二○○五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我现将一年来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在繁忙的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除了认真参加各种会议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并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注重抓好党政班子的集体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及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教育的社会声誉
教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良好的工作作风既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素质,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因此,我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检查自己,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克服不足,明确努力奋斗的方向,在转变作风,为基层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进一步密切了机关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也使自己经受了锻炼,得到了提高。平常工作中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无论是来机关办事的单位和人员,还是上访对象,都能够热情接待。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不厌其烦的进行解说,对能办的事情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机关中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使教育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在二○○五年全市“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中,教育位次明显提前,教育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平时能按照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纪律上,始终保持敏锐性和坚定性,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在组织纪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执行组织的决定、决议,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工作纪律上,自觉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勤政廉政,不消极怠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在生活纪律上,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不讲条件,不摆阔气,不争攀比,检查工作轻车简从,接待客人厉行节约,不以权谋私,不索取财物,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在领导岗位上,始终以身作则,时时事事为下级做出表率,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一视同仁,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树立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学习的自觉性。在中心组学习时有意识地增加了民主集中制内容,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强化集体领导,突出集体效能的发挥。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基建工程、设施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部门以及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等都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在议事过程中,真正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自己说了算,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权责利统一。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增强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使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畅通民主渠道。在重大事情决策前,广泛征求基层班子和群众意见,进行论证分析,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四是加强了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使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行为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五、突出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顺利稳妥地完成两项教育改革。一是完成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拟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教师聘任办法》等5个改革文件,通过“先竞聘后分流”的办法,分流1284人。省教育厅在总结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时,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交流了我市的经验。为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拟定了《中小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构成中津贴自主分配实施意见》,使改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初步形成了优胜劣汰、奋勇争先的激励竞争机制。二是实施了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改革。为进一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切实改变把初中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标准的惟一做法,我们在对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改革了高中招生办法,将高中招生指标定校配额,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省级课改实验区南山区
十五)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2020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机构改革赋予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业务和党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2020年6月,局党组被市委评为“先进党组织”。
一、抓实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党组在机构改革中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整合班子、磨合运转、理顺职能,产生了“1+1+1﹥3”的效果,形成了“拳头”效应,班子团结战斗,队伍敢打敢拼。成立了10个基层党支部,基层党建更加完善。一年来,各项工作运转良好,职能作用发挥更加明显,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更大、措施更强、效果更好。
二是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局党组始终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严格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党组班子的核心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立行立改解决问题228个,做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牢牢掌握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导向,全局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重点工作,创新服务发展
(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成效显著。一是三调工作扎实推进。高效完成我区“三调”内业勾绘、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绘好了一张“底图”。二是空间规划编制稳步进行。编制区空间战略规划及产业、交通、旅游专题研究报告,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中最大限度体现我区发展战略、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为今后发展留足空间。三是专项规划层层开展。完成洺州新城详细城市设计成果编制、广府旅游总体规划编制、除主城区外的16个乡镇总体规划编制、2个省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和8个洺李线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对上争指标。通过包装项目,整列省市重点项目盘子,2020年经省政府批复用地1407.97亩,确保了国智机械、垃圾发电、永洋特钢园、一中搬迁(一期)、标准件研究院和快递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落地。二是挖潜造指标。深谋政策、广开思路,采取占补平衡、工矿废弃地复垦、自主开发“三管齐下”,通过对内挖潜完成占补平衡指标1102.58亩,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需求。三是盘活增指标。督促42宗2352亩低效土地全面动工建设,把闲地重新激发活力。四是出让做贡献。2020年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74宗1951.95亩,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9.56亿元。
(三)自然资源保护建设成效显著。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出台《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区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专件,层层签订责任书,我区耕地面积为79.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是65.5万亩,圆满完成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二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认真践行XXX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尚庄村北建筑用灰岩矿山环境治理,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800万元全面启动64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三是实施国土绿化攻坚。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建设西部生态屏障示范区目标,全年完成营造林3.71万亩,植树216.43万株,占市下达任务的124%,为全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供了强大的绿色支撑。四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金钺”等专项行动,严控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案件6起,拘留6人,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1.26万亩,保护了林业生态安全。五是规范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洼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局批复。开展的鸟类栖息地恢复工程项目建设,首次记录到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鸟类黑翅鸢(yuān),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达到17种,湿地恢复勃勃生机。
(四)规范全区用地秩序成效显著。一是扎实开展“1+5”专项行动。排查上报疑似违建别墅64处,其中整改到位14处,36处正在整改中。排查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326个,面积2304.5亩,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依法拘留36人,警告52人,违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现违法违规采矿和越层越界开采问题。二是强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2018年度卫片总任务575个图斑,面积2023.78亩。完成整改570个图斑1980.16亩。2020年度前三季度违法占地图斑31个130.9亩。目前,已拆除19个,补办手续12个。三是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地。实施“人防+技防+问责”工作机制,组织集中拆除行动90次,拆除清理新增违法占地135个,面积340亩,彻底扭转了违法占地势头。
(五)落实惠民措施成效显著。一是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提前10个月完成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在全市率先实现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登记费。开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年共受理登记业务1.1万多件,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二是安全生产万无一失。认真执行驻矿制度,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每月开展4次矿山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70余处并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信访秩序持续向好。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移交线索17件。全力化解重点案件,接待群众来访152人次,完成交办信访案52件,12336电话举报电话200多个,全部办结完毕,办结率达到100%。四是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分包33个贫困户全部“摘帽脱贫”。积极开展涉林扶贫项目,现场培训指导30场次,积极推广林业新技术、新成果。
十六)党政领导思想总结
姓名:单位及职务:得分:
一、填空题50分(共50题每题1分)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_____、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本条例。
2.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_____、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_____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_____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5.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_____,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6.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_____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_____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8.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_____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9.党委(党组)或者_____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10.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_____,在一年内有效。
11.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_____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12.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_____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13.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_____、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14.群众_____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_____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_____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7.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_____。
18.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_____、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19.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
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_____、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20.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_____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1.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_____等情况。
22.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_____等情况。
23.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_____,经过下列程序……。
2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_____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2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_____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26.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_____、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27.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________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28.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_____。
29.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_______同
意。
30.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_____。
31.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____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32.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_____。
33.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_____。
34.公开选拔_____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35.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_____、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36.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_____。
3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_____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38.经历单一或者缺少_____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39.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_____和党的组织关系。
40.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_____、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1.领导干部_________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42.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_____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_____,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44.不准________、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4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_____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6.不准在_____、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7.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_____、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8.不准_____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9.不准私自泄露_____、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0.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_____等非组织活动。
二、简答题50分(共5题每题10分)
1、《干部任用条例》对动议环节是如何规定的?
2、哪些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如何正确把握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
4、党政领导干部在哪些情形下,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遵守哪些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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