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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典19篇)

时间:2021-08-12 作者:工作汇报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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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分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环节等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源头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抽检全面加强,产地准出制度逐步推进,努力实现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源头控制水平明显提高、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群众消费放心满意的工作目标;继续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着重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例行联检工作,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工作任务:全年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1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8个、绿色食品认证申报2个,有机食品认证申报1个,绿色食品企业年检6家,外销平台建设疆内疆外建立2个产品专柜;建立标准化示范区5个,示范区核心区(集中连片)面积,大田作物300亩以上,设施农业50亩以上;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合作社成员、散户农民培训2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4次以上;报送材料和信息15条以上。

三、责任分工

在农业局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和“三品一标”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综合科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无公害、绿色原料基地、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申报等材料的创建,绿色食品企业年检6家,外销平台建设疆内疆外建立2个产品专柜。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常态化。

(二)标准化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市园艺工作站、市农技推广中心

工作内容:以“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为主,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点,示范区(点)要有建设方案、生产技术手册,要设立内检员,建立生产档案,树立标识牌,并与农户签订质量安全协议。示范区(点)实行“品种、购药、标准、检测、标识、销售”六统一,并做到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产品订单生产三个100%,园艺作物由园艺站负责,大田农作物由农技中心负责。

(三)农产品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内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完成每月1次自治州风险监测任务,每季度1次市监测任务,承担“三品一标”监督检测,全年开展4次;完成每月1次的自治区联检任务,每周开展1次检测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配合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监督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监管办

工作内容: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规范,协调有力。按时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和培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协调各单位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协调做好培训工作及州农业局监管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2.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建立高毒农药采购实名登记制度、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组织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生产单位不少于4次;开展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工作。

3.责任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

工作内容:对各乡镇监管站履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和职责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监管办对各乡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各监管站全年工作任务予以督促和落实。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市农广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工作内容:向农业信息中心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详细资料、生产和加工农产品的生产记录、品牌名称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产品信息在追溯平台上的录入;监管信息报送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

(六)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启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试点工作,推进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明确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具体规定要求等。落实基地农产品准出检测制度,并在蔬菜、食用菌、水果等重点生产基地开展2个产地准出试点,严格落实对销售农产品进行上市前检测准出制度。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监管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综合业务培训由市农业局组织,以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监管制度、三品一标、农业标准化和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培训2-3天,受训面为100%;农业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由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组织,以农业投入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集中培训3天,受训面达到100%;农产品检测业务培训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组织,以检测人员实操为重点,集中培训3天,受训面为100%。阶段性培训全年进行,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

2.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的动态和信息,各单位全年不少于10条信息。

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纳入2016年考核各单位配合工作的参考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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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

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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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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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xx年度农业工作考核项目和考核细则》(xx农发x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狠抓组织机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长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干部工作调动等原因,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并设立一名专职农残检测人员,x名村级协管员,并制定了切合全乡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检测等问题。同时整合村组干部力量,与各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领导体系,有力的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为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狠抓宣传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具有社会普遍性,只有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由各村组干部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员会,部署全乡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学习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村居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同时通过下乡时间到农户田间地头、到生产基地、到养殖大户家等,面对面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指导,解疑答问;向群众直接发放等形式进行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为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截止目前,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型媒体传达信息xx次,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以及种养殖技术知识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收入是我乡农户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而玉米、马铃薯等作物是牲畜的主要食物来源,为保障我乡农牧业稳定发展,因我乡无农资经营店,我乡每月组织专员对辖区内农户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同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我乡的种植大户实地检查指导,发放禁用农药、种植技术小知识等宣传资料。截止目前,我乡进村入户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xx余次,未发现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情况。

4、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残”等检测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我乡组织各村包村干部每月对生产基地、生产大户开展地间巡查,随机抽取蔬菜检测样品,由乡检测人员检测,并及时通报检测结果,村防员对养殖大户的畜产品生产安全巡查。同时,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制定了《xx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重要节日无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已开展农残检测样品xxx余次,未发现有农残超标现象,同时乡畜牧站工作人员在x月、x月开展“瘦肉精”拉网式大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现象。

5、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特色农牧产品品牌

由于地理原因,种养殖业是我乡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乡将“有机”作为提升硗碛农业产业的核心引擎,并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切实抓好有机认证工作,以有机示范基地及已认证的有机专业合作社为示范亮点,引导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积极申报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基地,组织农民从事有机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全乡有机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效果。截至目前,新培育x家合作社,现有合作社共计xx家(其中宝兴县xx富民菌业农民专业合作产品“金针菇”社获得无公害认证,阿祥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x家合作社已获得有机认证证书(其中有机蔬菜x家,有机牦牛家),阿祥生态专业合作社的夹金山牌牦牛肉获得了xxxx年x有机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高石庄牦牛原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牦牛(肉)在xxxx年x世博展览馆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获得金奖),新培育家庭农场x家,现有家庭农场共计x家。并于xxxx年x月,我乡被中国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有机农业(牦牛)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放牧草场面积达xx万亩,牦牛载畜量为x。x万头,至此我乡成为全国第十四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也是全省首个养殖业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乡种养大户分散,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人员数量较少,导致执法监管效能难度较大。

二是安全意识不浓。农民生产和居民消费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增加工作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农民自律意识;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入户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生产。

三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痕迹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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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

镇监管站职责: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农业园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本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监管站检测室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农贸市场、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工作,对生产的经检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基地的抽检,为全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村级监管员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指导本村生产基地建好生产档案。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镇监管站工作,及时向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向上反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基地内检员职责: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市场(大型超市、农业园区)原则上要配一名内检员,负责提出企业农产品监管工作计划,查验企业农业投入品购货发票,建立投入品购买和使用档案,在企业内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农产品监管检测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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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2、创先争优。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情况: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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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我市农产品产、加、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应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总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问题应急工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监测、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农业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事件的应急工作;局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根据需要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现农产品中毒事件,要做出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事件的蔓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预报。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广大农民群众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做到防控结合,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应急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市农产品安全,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组,由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与应急事件处理、督查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

三、应急工作措施

在做好我市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监管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和处置措施,确保我市农产品无任何隐患。

1、认真做好农产品环节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一旦遇到农产品生产有害或中毒事件发生,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奔赴事发地点,仔细查看现场,及时研究制定解救途径和措施,确需到医院治疗的,抓紧时间联系就近医院,确保生命安全。

2、认真做好销售农产品环节时间的应急处理。在销售环节中,如遇到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现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并采样送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属质量问题,将追究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销售者的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3、认真做好农产品消费环节时间的应急处理。在农产品消费过程中,如遇消费者中毒事件的发生,将按照程序严格查处,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最究其刑事责任。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习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①根据上级农业执法部门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8.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②按照靖政办函20xx52号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六六六”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会同工商局组织县城农药、菌种经营者举办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六六六”粉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与通道、会同、绥宁、黎平、锦屏、榕江、剑河等周边茯苓种植县农业局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打击“六六六”粉非法销售的协查联防机制,增强打击效果。

③督促茯苓批发市场和茯苓专业协会加强对“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检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入市交易。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汇 报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8日)

今年以来,祁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我县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发展农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祁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农业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主管,确定了专人专抓。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县绿办加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后来为了理顺业务部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市场信息站牵头组织实施。今年,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已上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单独设立,拟定编3人,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每个镇农技站同时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还配备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年安排了29.6万元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县农业局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职责,加强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今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及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及特定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在6月中旬《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生产和消费。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辆50 余台次,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及重点区域,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公告2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采取流动宣传和固定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解答广大市民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培训。为搞好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县农业局抽调了20多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联户”小分队,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全方位的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各联户小分队共上门技术指导6000余次,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2.6万余人次,完成标准化培训8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份,制作标准卡5000张,确保标准入户率、培训率在9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三品”监测基地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发展绿色水稻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三品”监 测基地,2011年在肖家村镇又新建绿色水稻基地3万亩。直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达30万亩,其中: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4.3万亩、油茶基地认证10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73.5万亩,具体为:水稻43.3万亩、水果22万亩、茶叶1.1万亩、旱粮4万亩、蔬菜3.1万亩。全县三品监测面积达120万亩。

四、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源头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乃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基础。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00多个;送检化肥15个,查处不合格化肥 5 个;检查农药批发商15个,农资经营店150家,农药品种280个;突出以对标签标识、质量抽样送检为重点措施,共查处标签标识违规农药25 个,假劣农药 5个,通过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和五种禁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保障流通安全。我县制定的《祁阳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在城镇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与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台帐、质量自检、档案记录、标签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并在万联和步步高超市实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同时,加强入市农产品 的管理,除对有效期内、标识规范的认证农产品和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它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入超市,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就“三品”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有效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志的实行强制下架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餐桌安全。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订了《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科学确定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基础上,合理确定了3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面积覆盖全县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宾馆及酒店,按照每月4次例行监测与重大活动、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检了青椒、白菜、苋菜、菠菜、豆角、茄子等四十多个蔬菜、水果品种,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台账,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报告,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并妥善处理。截止7月上旬,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64个(其中水果268个),总合格率为99.57%,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12期,预计全年可完成检测样品5600余个。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市检测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达到了省市制订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下,大米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五、加强认证,打造优质品牌

我县近年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先后培育了天龙、银光、金浩3家全国驰名商标、2家中国名牌产品;去年银光粮油被评为全省十佳粮食加工企业,这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大米加工企业;湘妹种植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佳种植协会,体现了我县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今年,新培育了“九龙福”等一批农业产品品牌,“七里香”大米也获得了湖南省著名商标。我县今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3个;神怡米业、天圣有机农业公司绿色食品续展也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全县已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有120余个,三品认证产品年产量近40万吨,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近8000万元。

六、加强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1]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发[2011]93号)精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进销台帐和农产品检测台帐检查,加大了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抽样检测,重点加 强对蔬菜、稻谷、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县食安委汇报材料10期,检测样品1444个,其中蔬菜样品1045个,水果样品361个,稻谷样品20个,茶叶样品18个,检测合格率均在99.4%以上,尚未收到群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企业的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农业大县的需要;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场准入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总面积26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2.03万亩,总人口143万。农作物以水稻、油菜、红薯、蔬菜及茶叶为主,种植专业合作社4000余家,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全市大大小小200多家,经营的品种595多个。近年来,我市坚持农业规模化、安全化,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面就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安全与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具体的工作格局。

在认真分析我市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采取了有效措施,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同时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确保全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社会热点问题,落实好具体的工作责任,充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新《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发放资料、咨询等方式,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加大农业环境保护的力度,宣传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及百草枯农药,推广低残留高效农药。通过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全面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指导公众放心消费。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局积极参与20xx年耒阳市政府、市消委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庆祝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设立了农业咨询台,共接受上千人次现场咨询并解答相关问题,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和农药安全使用》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宣传资料共3000多份,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

三、严格标准,净化源头产地

今年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经营、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生产更多优质农产品。

为强化源头治理,加大了执法力度,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积极履行执法监管职责,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农药市场巡查,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辖区范围实行了突击执法监督专项检查行动。注重质量抽检与案件查处的有效衔接,对农资经营店活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逐一排查、确认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到目前为止:以移交5个案子到市综合执法局,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根据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耒阳市综合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耒政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市综合执法局农业执法大队今年立案21起(其中种子案件4起、肥料案件3起、农药案件15起)结案15起。

四、加强监管,确保舌尖安全

依据上级指示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农检站依法加大了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力度,在把耒阳市市区内各大型超市和大型农贸市场纳入日常检测范围的基础上,依法扩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保证没有监测盲点,到目前为此,共抽检蔬菜3556批次,其中3546批次合格,合格率99.70%。针对不合格的蔬菜批次,依法采取了通知下架、销毁等处理措施。在有效的监控下,确保了我市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督促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重点开展农残等项目的检测,这些都在规划实施中。

同时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巡查计划,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二是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检查17了个乡镇,6个办事处、农资经营门店121家,检查农药商标名称215个,种子品种123个、肥料品种39个,针对问题农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凡达到移送标准将坚决移送,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四是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保质量、保安全的目标,与种植业生产企业及农资经营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3份。

五、立足创新,健全基础机制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质量安全。二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规范建设,全市30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农技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每站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阵地和队伍。三是计划建好6个规范化示范站,已初步建好南京镇、余庆街道办事处、灶市街道办事处三个,另外三个已规划好,准备实施。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

农业标准化建设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全年三品一标认证任务10个,已完成了5个,全域三品一标 认证总数11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原料基地10000多亩。已建成农业标准化基地5个,面积19万多亩,创建标准化示范区7个,(包括优质稻、柑桔、蔬菜。)

(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合作机制

1、按照分工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2、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

3、切实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

4、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

5、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情报信息共享等

6、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合作。

7、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我局与市场监管局分工协作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两局建立合作会商机制,两局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统筹和协调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事宜,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与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为对口协调联络单位,建立联合督查,约谈、考评制度,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监测结果,调度落实重点工作。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内部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联合督查,约谈、考评制度,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项,加强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监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联合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

(五)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

为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信用体系,目前已与耒阳市飞马公司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接触,有了合作意向,耒阳市飞马公司的菜快跑农产品溯源系统+新零售模式,能够从产、供、销等各环节帮助监管人员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又能够帮助农产品种养大户及时销售生鲜产品,同时满足消费者购买到优质能追溯源头的农产品,还能帮助完成品牌建设,这将会使耒阳的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耒阳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更加有力。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监管检测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属公益性机构,非营利性部门,在建设上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市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却逐年减少,今年共计14万元,只是杯水车薪,相应程度地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2、乡镇体系建设完成,但工作开展缓慢。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仪器设备配备齐全,但由于经费不足,造成部分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3、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农产品生产涉及的范围广、时间长、受利益的驱使,部分生产者不愿花费太多的资金与精力,安全意识淡薄,在防治病虫害时随意提高药剂浓度,药水随意搭配及比例不当。

4、检测设备不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工作人员、检测手段和设备的要求较高。目前,我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的设备主要是对农药残留的定性速测,尚不能定量,使得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极不适应。

通过多方努力,我市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上有了更进一步的突破和提升,在大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针对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净化源头,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认真落实农业标准化、安全化的要求,健全创新机制,让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镇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我镇农业产品的生存和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农产品质量的精神,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初步建立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构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区域内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二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省、市、县对我镇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成立以镇长刘琴为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廖雅妮为副组长,以马武深、刘志、陈昌树、马健、袁爱民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昌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

对全镇内的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切实开展监管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基地环境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

2、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发生。落实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台账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系统防治。

3、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做好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生产者看的懂、学的会、易操作。

2、加快农业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示、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和产品认证登记。要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县定监测指标,每月对我镇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农残检测不少于10次。协助省、市、县对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突发事件的应对。整合各村(居)委会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监测资源,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发布,绝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3—4月全年分别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日》期间,采取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单)、宣传车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二)2014年5月30号以前对全镇区域内水果、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集市)进行普查、统计,备案存档。

(三)对我镇农产品,如蔬菜类(白菜、百合、小白菜、油菜、菜心、甘蓝、四季豆、豆角、豌豆、辣椒、茄子、胡萝卜、白萝卜、花椰菜、芹菜、空心菜、菠菜、生菜、莴笋、西葫芦等);水果类(桃、李、梨、柑橘、柚子、樱桃、杨梅、草莓、西瓜等)分别在每月的1、5、8、10、15、、18、20、25、28、30号进行农残的抽样检测

(四)全年在重要的节假日、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设立检测室或委托乡镇监管站及其他合法检测机构对所生产、收购、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实施自检或委托检测。

2、检测人员按抽样和检测规程,对采收入市的每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农产品生产记录中如实记载抽检时间、人员和检测结果;不得隐瞒、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3、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后、附具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应推迟上市或在乡镇监管站监督指导下实施无害化处置。

4、加强检测室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12月中下旬,我大队开展了全面检查全县蔬菜生产基地的专业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共检查蔬菜生产基地64家,其中包括4家龙头企业、5家休闲观光农庄、2家正在筹建中、21家规模小或停止生产,检查内容主要为农产品生产记录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整体情况如下。

1、目前我县蔬菜基地除汇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有加工环节外,其他都为“生产-销售”模式。产品大多未经过包装直接上市,故不存在标签标识违规、使用“三剂”和冒用质量标识的现象。

2、目前申请了商标的单位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湖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湖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湖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湖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正在申请中的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此外湖南**农业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现代农庄**农业有限公司都在正进行自己的商标申请。

3、有检测设备的单位有16家,没有设备但进行委托检测的有6家。

4、销售方式上,进行定点销售的单位有8家。

5、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肥料多使用有机肥,基本上未发现使用蔬菜禁用农药。

6、本次检查共对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记录非常不规范的单位15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

1、生产记录普遍不规范。

大多数单位生产记录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农药使用上标注的商品名而没有标注农药有效成份及含量,没有记录防治作物及对象,没有记录用法用量及安全间隔期;2、肥料标注的是类型而没有标注有效成份及含量;3、没有记录农产品收获日期。

2、生产管理不规范。

大多数单位生产面积比较大,但没有分片进行管理,因而在生产档案中看不清农业投入品田间具体使用情况,无从分辩农药是否执行了安全间隔期。

3、检测环节薄弱。

大多数基地没有配备检测设备,也没有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进行了自检的单位也没有将检测结果记录入档。

三、几点建议。

1、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范本发放给每个生产基地。

2、建议各生产企业对基地分片管理。分片进行农产品的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以方便安全事故的溯源。

3、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已经获得的商标及认证产品的管理。

4、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各生产基地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议各生产企业加强检测环节的建设。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今年我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在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中统一部署)。

一、总体目标

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以下简称“种植养殖者”)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二)“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我部根据近三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市场监管总局向我部通报的监督抽查情况,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4大类总计13.4万个样品中的3151个不合格样品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附件1),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参考。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告知种植养殖者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指导种植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提高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辨识国家批准的正规农药兽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止使用药品、假兽药以及其他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提升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对象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迅速反应,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通过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

二是排查未按规定使用“三剂”以及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中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安全隐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排查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并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线索移交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其他不属于兽药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行为,并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线索移交其他相关部门。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主产区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提高监督抽查比例。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不合格产品通报,每个月至少通报1次。在抽查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的基础上,探索将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纳入监督抽查范围。

(四)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检查区域,按照检查区域的完整生产主体名单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规范性以及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确保飞行检查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飞行检查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部里汇报。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利剑”行动期间,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农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机构彻底追查,相关地区要积极配合。我部将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四、实施步骤

各地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种植养殖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切实开展好“利剑”行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5月底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利剑”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及时启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上旬)。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力量,围绕“利剑”3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指导督促阶段(2020年9月)。开展指导调研,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地将“利剑”行动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利剑”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部将延续2019年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利剑”行动工作组,在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设立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利剑”行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负责同志挂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种植、畜牧兽医、渔业、新闻宣传等机构参加的工作组。要在本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下,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今年继续把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量纳入相关考核。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利剑”行动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打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请于5月30日前报送本省“利剑”行动方案及联络员,并于每月30日前报送截至当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统计表(附件2)、问题发现查处台账(只报送农产品问题,不含农资问题,附件3)、省内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4),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农产品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做法

通过为期5天的培训,我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新做法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后,我将及时将此次培训所学、所得向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结合自身实际,我觉得要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此,需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利用科技下乡、科学讲座、技术培训等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利用农产品广播电视、新媒体、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措施,增强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各阶层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在关键节点,要增加农产品质量抽检密度和频率,实时动态全面地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政府的决策做好参谋。

四、加大农产品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控制面源污染

制定有效的农产品生产环境管理规范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耕地质量的保护工作,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和倾倒工业“三废”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抓好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实施专项整治,依法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和擅自更改标签的行为,严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渠道,逐步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

五、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

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两品一标”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和限制使用规定、国内外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种植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引导生产者自觉按照标准化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过程中,推行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投入品,推行产业化经营,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六、实行基地准出,引导生产和消费

建立健全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农产品准出,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的农产品消费安全,体现优质优价,有效引导生产。在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准出制度,对经过认证或检测、符合质量卫安全指标要求的农产品,准许基地准出;对未经认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基地准出。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

扩大农产品质量监督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进行分片区管制,责任到人,对非法经营者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其再次犯错。建立群众监督与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奖励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重点检查销售网点的农业产品质量,包括生产日期、期限、包装方式、添加材料等是否合格,有无销售记录和台账等。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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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 你我他共同责任 ——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杨兴虎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它不仅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改变了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法制化的轨道。本文阐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问题 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明确了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确立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主体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已经从吃饱向吃好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现出来,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1 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现状及问题 1.1在生产环节,生产者重产量,轻质量。

1.1.1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影响,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特别在当前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安全农资价格过高、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生产者为追求防治效果,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盲目用药。在用药时,大剂量、高浓度、多种农药混用,不仅造成浪费,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甚至有部分种植户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安全生产间隔期内采收农产品上市,这也是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1.1.2标准化生产要求生产的各个环节均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而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生产是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主,由于经营分散、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以及企业和种植大户的示范带动,所以农产品生产难以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管理,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1.2在流通环节,经营者重利益,轻责任。

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唯利是图,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消费者的人身安危于不顾,不但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还使用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加剧了农产品的有毒有害性。特别是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肆无忌惮地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产品。经营者由于缺少社会组织机构或政府机构监督,一些不法商贩违规使用和销售禁药,造成农产品再次污染。

1.3在消费环节,消费者重健康,轻意识。

部分消费者缺少食品安全意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名优产品等认知度还不高而且价格相对较高有难以接受,“放心菜”优质不优价,消费者和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有效监督力度不大等种种因素。盲目消费、优价不优质消费、处理降价消费甚多,势必影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推广。1.4在管理环节,管理者重职能,轻配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消费等多个环节,需要农业、工商、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监督。但实际上,进行多部门联合管理,繁多无序低效的交叉管理现象,并未能体现“1+1>2”的成效。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 3 负担,还培养了政府部门相互推诿且无作为的惰性,降低效率,严重影响了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威信。1.5在检测环节,检测者重建设,轻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各省、市都建立了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但由于省、市级检测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源头及消费终端没有直接作用,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多的是依靠县(区)级或以下的检测机构进行保障。而我国目前的县(区)级或以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普遍滞后,仅少数较发达县、区的检测机构具备定量检测水平,其他地区的县(区)级检测机构要么缺失,要么就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检测设备不配套、检测队伍不健全、检测水平较低、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2、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点建议

1.1在生产环节,建立长效的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指导、使用体制。

加强对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指导,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实力雄厚,生产经营网络健全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它们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在生产资料上包供、生产技术 4 上包教、生产产品上包销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最终以优质农资换得优质农产品。

1.2在流通环节,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采取对加工类农产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对初级农产品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等措施。从重堵轻疏中摆脱出来,在禁用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时,也要相应地开发一些实用的绿色、无害农业投入品,群众认可后,就不会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了。要增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份额,就要在“疏”字上多下功夫。可以考虑把几十万亩的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起来,改良土壤或生产饲料;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量,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1.3在消费环节,消费者多渠道自主掌握农产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消费者要经常通过市场、网络、新闻媒体、监测机构等途径,自主了解和掌握近期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安全生产和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方面的信息,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这样不但可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也能使消费者知晓哪些东西可放心购买,哪些东西要谨慎购买。

1.4在管理环节,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

可从立法上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如对农产品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产品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等,按一个部门 监管一个环节的方式进行理顺,彻底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1.5在检测环节,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建立了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同时开展了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各地区也建立了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生产基地。即使如此农药残留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础薄弱,且数量少,检测技术落后,监督约束机制不全。使许多认证后的品牌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引发公共健康危机和突发性中毒事件,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做到从源头抓起,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面监管,就必须从设备、制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全民性问题,凭企业或个人的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提高民众认识,整合全社会的可用力量,共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 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3、雷百战 郑玉燕 肖广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农业科技2008(12)期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20xx年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承担单位

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承担定量检测的抽样、检测任务,承担快速检测工作的.检测任务;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配合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开展定量检测抽样,承担快速检测的抽样任务。快速检测抽样任务分解由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商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二、监测方式及对象

(一)定量检测。对本市蔬菜、稻米、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土壤、水、饲料等进行检测,判定农产品是否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定量检测抽样程序符合监督抽查要求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畜禽、水产等种植、养殖基地(大户)进行产地环境抽样监测,包括土壤(蔬菜土壤、稻米土壤)和水质(蔬菜灌溉水、稻米灌溉水、水产养殖水、畜禽饮用水)等进行抽样监测。

以及饲料经营部的畜禽(渔)饲料进行抽样监测。

、大田作物生产基地(种粮大户)、水产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畜禽养殖基地(养殖场)等的蔬菜、稻米、水产品、畜禽产品等进行抽样监测。

(二)定性检测。为蔬菜农残快速检测,侧重于风险防控,出具快速检测结果,不作为执法依据。

三、监测品种、数量及时间安排

(一)定量检测

1、监测品种和数量:计划检测样品225个。其中果蔬产品120个,粮食类10个,畜禽类25个,水产品20个;产地环境土壤15个,水质25个,畜禽及渔饲料10个。

(二)快速检测

计划检测。

四、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方式

(一)定量检测

2、判定方式。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所抽查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快速检测

检测指标主要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快速检测发现不合格指标时,应当重复检测复核,不合格样品作为定量检测的重点监测对象。

五、费用

分为检测费用和采样费用。检测费用参照相关检测机构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以经市农委相关科室联合审核备案的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检测费报价据实结算;采样费为样品购买费用,以有效凭证据实结算。

六、工作要求

(一)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执行监测计划,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农委市场信息科和属地农业部门。

(二)各县、区(经开区)农委(农水局、农林局、社会事业局)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受检单位,为农业生产提供指导和依据。经检测不合格的,需及时组织同品种同批次农产品的追溯和相关复检工作,复检仍不合格的需及时组织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市农委市场信息科。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由市农委统一发布,未经同意,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检测机构不得随意引用和宣传。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一、工作目标

1、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4、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②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③坚决查处违规经营散装杂交稻种子行为,净化种子经营市场;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规范化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2月10日6月30日

监管领域:县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企业委托代销机构、种子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贸集市。

2、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行为;②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无证、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农药的行为;③加强农药标签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4月1日8月31日开展农药质量与标签管理专项检查;②全年开展禁用高毒农药检查。

监管领域:县、乡(镇)、村农药经营企业、门点,卫生杀虫剂经营门市(含超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桔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③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4日1月30日开展冬储肥料监管;②2月20日4月30日开展春季肥料市场专项检查;③10月10日12月30日开展果树用肥专项检查。

监管领域:肥料经营企业和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

4、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③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④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⑤加强兽药门市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检查力度;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10日2月25日开展省厅通报20xx年第一批假劣兽药专项查处活动;②4月1日10月30开展兽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禁用兽药检查。

监管领域: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企业。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②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行为;③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30日开展春季饲料专项检查;②8月1日10月30日开展夏秋饲料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15日开展春季大检查活动;②7月10日8月20日开展夏秋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领域:苗种生产基地、苗种交易市场、水产养殖基地和企业。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主要工作时段:6月20日9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季节性农资产品和冬储农资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9月20日12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

2、集中整治阶段(35月):对重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督查。

3、年中检查总结阶段(6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4、整改深化阶段(712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县农粮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并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乡镇综合站要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角色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结合送科技下乡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动员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普及农业法制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

3、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可追溯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台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倡导和推行农资诚信经营。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对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积极提供公众查询咨询服务。对利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4、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农药、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抽检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抽检力度。要积极收集监管线索,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5、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假售假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6、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用送科技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乡、村,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资打假便民服务卡,增加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及时举报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打假网上投诉渠道,电子邮箱为:。完善农资打假值班制度,健全接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认真做好工作调研和总结,及时报送农资打假信息。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年中检查及总结,认真开展农资打假整改深化工作。要及时对各阶段的整治工作进展、成效进行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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