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合集十八篇)
时间:2023-02-24 作者:工作汇报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合集十八篇)。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对象包括以下权利:(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先取特权;(6)质权;(7)抵押权;(8)租赁权;(9)采石权。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驾驶公务用车规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再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省纪委关于公务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局现有公车严格纪律,我局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关于重申公务用车管理纪律要求的通知》(屯纪字〔20xx〕40号)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供销社现有公务用车1辆,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亲属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社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自查工作,上报了《**公务用车治理超编车辆处意见》和《**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意见及建议》。现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此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传达部署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自6月中旬至10月底,我局按照局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方针,针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重点环节,对我局公务用车配备登记情况逐
车审查核实。先后上报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并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超编车辆提出了处意见。
经自查,市局**年下达我局车辆编制数**辆,超编**辆,现实有车辆数为**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值勤用车4辆,超编车辆一直为执法值勤用车。
由于**年机构改革后,新增了*个税务所、*个直属税务分局,人员已由机构改革前的**人增加到了现在的**人,但是车辆编制一直未增加,目前仅有的车辆已大大不能满足征管用车需求。加上现有车辆已使用*年,均已行驶20万公里以上,车况较差,年保养维修费用较高,预计使用一段时间后即做报废处。鉴于以上原因,对现有车辆进行调剂使用,将**继续做为日常执法征管用车。
我局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在核实车辆高档配,豪华装饰过程中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建立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我局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印制了《公务用车派车单》,基层征管出车前需填派车单,有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
后方可出车,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二)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严格车辆管理,我局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完善了车辆维修和安全驾驶考核奖罚机制,对由于驾驶员违规停车造成罚款等确定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罚款,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制度和交通规则,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安全行驶的责任心。
(三)规范行驶,节约能源。我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节约用油。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四)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为了搞好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我们实行了车辆维修申报制度,并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使车辆维修工作真正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大了对定点维修厂的监督管理,采取季度检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报修、原材料价格、管理费、工时费四个环节进行检查,保证维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上两个《办法》和省市局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违纪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对构成违纪违规的,将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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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具体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调度、维修、保险、检验、报废、更新、车辆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驾驶员就安全知识、保密知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等进行学习教育。
(二)实行车辆安全行车记录、油料、维修等台帐制度,作为对驾驶员行车安全奖、节油奖和年终综合考评依据。
(三)局机关工作用车实行派车制度。所有公务用车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机关其余人员不得私自调遣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范围超出城区范围的`,用车股室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
(四)除工作需要及特殊情况外,局领导上下班一律不予接送;上班八小时以外、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私自使用公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责任自付。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能使用。
(五)局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外借的,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外派。
(六)长途用车返回后,驾驶员须向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检修、保险、用油等具体事项由车管人员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机关公务车辆必须始终保持卫生清洁,性能良好。
(二)局机关车辆必须在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凭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初审、局长签批后报销。
(三)局机关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投保。车辆保险由办公室按“择优价廉”和“同一类型、同一标准”原则比选确定保险公司后,进行统一定点投保。
(四)局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办公室按“择优价廉”原则比选确定维修企业,统一定点维修。
(五)确需维修的车辆应由驾驶员事前填写报修单,经办公室预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局分管领导审签后维修;维修费用在1001至20xx元的,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后维修;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以上的,由车辆维修点提出维修方案,办公室车管人员现场核实,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才能维修(报帐时附维修清单)。车辆大修,须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才能送厂维修。换下的汽车零部件由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作价处理。车辆在出车途发生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汇报,经同意后可就近修理,返回后补办有关报批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一般费用如加油费、停车费、过杆费、行车补贴、差旅费等每月由驾驶员填报《费用报销单》,经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2、车辆保险费、车辆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办理,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查,送局长审批。
3、洗车实行包干制,每车每月300元,定点洗车。
(七)随车工具、器件、证件应妥善保管和爱护。车上需购置工具、器件等物品须经车管人员核实,报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购置。
(八)局机关聘用驾驶员年龄限制在50周岁,年满5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特殊情况需报局党组审批。
(九)局机关聘用驾驶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聘用单位支付。
(十一)驾驶员考评。局机关所有驾驶员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考评,并按季考评,年终综合评定。局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驾驶员行车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局机关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各项规定;对因公因事未参加学习的驾驶员,要进行补课。
(十二)驾驶员守则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持局机关驾驶员的礼仪形象;
2、严守纪律,服从调度,不得擅自借出、私自使用车辆;
3、遵守职业道德和住建规则,文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严禁驾驶过程中打电话、发信息,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行车;
4、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严禁车内吸烟,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卫生;
5、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安全隐患。
6、遵守工作保密制度,严守单位秘密;
7、不得以住建局或领导的名义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也不得代替领导收受礼品、礼金。
(十三)绩效考核
1、根据__县财政局《关于印发__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会议费、行车补助开支规定》的通知(沐财发[20xx] 39号)文件规定,结合__住建局工作实际,按以下标准执行:
(1)行车补贴
①驾驶员当月无违章行为,无责任事故,遵守劳动纪律,全月安全行车(不碰、不撞、不挂),按0.10元/公里发放行车补助和安全奖300元。
②汽车驾驶员出车到外地住宿,停驶一天以上者,可按出差人员补助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
2、责任事故
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补罚款,单位不予报销,造成责任事故,要视期情节轻重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驾驶员适当处分和经济赔偿。
①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费(车辆损失和赔偿费),由驾驶员负担百分之十,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并扣除安全奖励,扣发全年奖金。
②双方负共同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由驾驶员赔偿百分之五,但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500元,扣除安全奖励,扣发半年奖金。
③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由驾驶员赔偿百分之三,但最高不超过300元,并扣除安全奖励。
3、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出差到外地,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有存放条件的地点,如发生被盗自行负责。
(十四)行车记录
局机关驾驶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并按月向办公室车管人员上报下列情况,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予以汇总公布。
1、每月行车公里数;
2、每月维修费用;
3、每月用油量;
4、每月违章、违纪等情况;
5、每月长途出车情况;
6、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情况;
7、车辆按规定停放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
(十五)奖罚措施:
驾驶员全年保持安全行车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年终目标奖金。
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予以处罚。被聘用驾驶员直至解除协议,予以辞退;在职正式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1、驾驶员擅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驾驶员和肇事者自负,并扣除驾驶员全年奖金;
2、不服从调度,无故不出车的,扣发当月行车补贴和安全奖;
3、夜间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私自出车的,扣发当月行车补贴;
4、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6、出车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名誉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倾斜基层;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但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方案》明确,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要求,要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加强监察审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以上是由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背景材料】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向社会公布。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其中,车改的四大任务是:(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4)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理论分析】
1、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归根到底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求政府的任何改革措施都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公车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在关键的方面都做得比较具体。这是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3)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表明了政府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职能转变的决心,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5)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搞好公车改革符合党的根本性质。同时,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达预期目标,要求党必须坚持科学执政,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2、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2)要立足整体,学会对系统内部结构进行优化组合。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善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就能激发落实的合力,做到抓铁有痕、善作善成。
(3)坚持用联系观点看问题。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把握这些固有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4)要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把主要的事情办好。这是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体现。
(5)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尊重。
三、【跟踪试题】
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此次公车改革的方案一经公布,便广受好评。据此回答1—3题。1.公车改革体现了我国政府:
①组织领导经济建设
②致力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 ③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④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A.②③④
B.①④
C.②④
D.①② 2.上述公车改革具体措施的原因是:
①政府具有社会管理职能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③我国的政府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④我国政府坚持对国民负责的原则
A.③④
B.②③
C.①③
D.①②
3.此次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明确了车辆的范围,明确了改革的对象,也明确了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在关键的方面都比较具体。这体现了:
①政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②政府为群众求助提供了根本途径
③政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④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④
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决心与勇气。据此回答4—5题。4.材料说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①是政府职能改革,以便充分发宏观调控的决定作用 ②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③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④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5.这一改革:
①是实现人民群众民主监督权利的保障
②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途径 ③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
④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公车改革自上而下进行,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这是对各地各部门的示范和激励。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就一定能发挥公车改革“徙木立信”的作用,树立万众归心的改革信用,积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磅礴力量。据此回答6—7题。6.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革对树立政府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一个政府是否有权威,从根本上讲是由___决定的。
A.政府履行其职能的效果
B.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依法行政水平 C.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
D.国家的性质 7.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到达预期目标,中国共产党必须:
A.科学执政,发挥核心作用
B.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C.发挥宏观调控的基础性作用
D.切实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8.中央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分别属于: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②司法机关的监督 ③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④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A.②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9.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无论是出台还是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都对公车管理和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公车改革提供了强劲动力。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的世界观依据是:
A.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B.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C.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
D.一切从实际出发
10.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善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就能激发落实的合力,做到抓铁有痕、善作善成。上述公车改革的要求表明:
A.立足整体就能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B.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能正确解决事物的矛盾 C.部分决定整体,整体的性质决定于部分的性质 D.要立足整体,学会对系统内部结构进行优化组合
11.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这启示我们:
A.重视量的积累,从点滴做起
B.正确处理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C.客观事物的运动是有规律的 D.解放思想,勇于发现和探索
12.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这警示我们:
A.事物是发展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B.要把握事物的固有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C.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快公车改革的步伐 D.要坚持适度原则,减少对公车的利用
13.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它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运用哲学相关知识,谈谈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意义的认识。
参考答案:
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
(2)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3)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把主要的事情办好。
(4)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取得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
13.(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运行情景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景
我局现有配备公务用车商务别克越野车1辆,为局机关日常公务使用车辆,购置时间20xx年。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景
(一)强化公车使用职责意识。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我局强调公车使用职责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在行为上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景,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职责、严肃查处。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严格遵守县事务管理局的.统一要求。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向县事务管理局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定期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结合实际情景,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司机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构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应积极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前养成自觉检查车辆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外单位公务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
三、派车程序
1、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未经指定的不得驾驶车辆。
2、城区公务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按《派车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后由办公室派车(城区用车包括:东——浪坝溏、南——大南茂(刑事至上江看守所)、西——赖茂中学、北——跃进桥)。
3、出差到县外由部门负责人凭《出差审批表》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院长同意,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出车回来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后停放在法院车库内,并办理车辆的相关交接手续,将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本院外。
4、安排车辆,本着既保证需要,又注重节约的原则,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应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部门到县外出差需派车的,须提前一至二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应做到事前不报不派车,用途不明不派车,车况不好不派车。
6、星期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四、车辆保养、维修
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合理、规范使用车辆。
2、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故障,以便车辆及时维修,保障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原则上采取定点维修,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由驾驶员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并填写车辆维修单,经车管员进行询价核实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由车管员严格按照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核销。
4、外出公务用车(县外)在外地需维修的,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
5、维修费用必须勤俭节约、严格审查,方能结算。
五、燃油管理
车辆所需燃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专人专管、专卡专用。公务出差需加油时,实行油卡签领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车管员申请领取。
六、责任追究
1、严禁酒后驾车。违者造成损害,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严肃处理,并停止在本院驾驶公务车辆的权利。涉及刑法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驾驶员公务出差,应做到上车前证件齐全(驾驶证、行车证、包缴卡、通行证、保险卡)因证件不齐而造成罚款或其他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禁止未经许可私自搭载他人或超员行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4、除执行紧急任务或押解人犯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5、禁止将警车及公务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有损于单位形象的场所。
7、因驾驶员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或停放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非因紧急公务违章或超速驾驶受到罚款处理的由个人自负。
9、车辆肇事,造成损坏的,按照驾驶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0、需要交接车辆时,驾驶员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包括车辆完好状况、随车工具、维修记录等)。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的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依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保障公务出行。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4.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体目标
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垂直管理系统驻本县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本县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县公车改革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各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乡镇、开发区保留的车辆,留在所属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保障,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地、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调研等公务出行需要。待平台稳定运营后,适时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或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
(二)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保留全县公务用车数量。1.从严核定保留车辆编制。整体统筹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定编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可保留工作用车岗位范围确定。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车辆,经核定后按编制保留。
保留车辆实行编制管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编制总额:
①参改单位各保留一辆应急用车,按照“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在40人以上的增加一辆应急用车。
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按现有数量保留机要通信车辆。
②副科级及以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车辆编制,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车辆编制。
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调研、视察、巡视等工作用车,纳入其他车辆中,按照不超过原有车辆数的35%核定编制。
④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根据县政府公布的《xx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直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按不超过现有车辆数45%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中央确定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车辆,在机关入户的,必须理顺关系,确保执法执勤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保留数量。我县配备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和林业(含森林公安)。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及以下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每年按6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三)完善公务交通保障体系
1.交通补贴使用范围。县直单位在xx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东至东环路,南至s343,西至沿岗河堤,北至北环路),乡镇、开发区在其政府驻地5平方公里范围内(四至边界由乡镇开发区在报审方案中具体明确)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此以外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依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做好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跨区域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可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3.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适时组织社会化租车服务商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完全市场化的汽车租赁运营公司,补充参与保障公务出行,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确定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整体节支率测算,按照《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我县执行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执行,补贴标准为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7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作为内部公共交通费统筹使用,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按月进行公示。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县车改办审批后执行。
(五)司勤人员安置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的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选择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竞聘上岗。在册司勤人员不能满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需要时,可在聘用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未能竞聘上岗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通过单位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借用的司勤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各参改单位做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3.安置司勤人员的必要支出,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六)车辆处置
县辖区范围内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对核减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的原则,公开招标采购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交易、解体及相关服务处置机构,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处置后车牌号收交公安车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车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提出参改申请
各参改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核对汇总本单位参改人员和车辆信息,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车改办审核。实施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包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架构及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2.现有人员组成及参改人员情况。包括现有人员编制数、实有数及其职级构成情况。
3.现有车辆情况及拟保留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编制数、实有数(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分类填写),拟保留的车辆数(含未参改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车等),具体保留车辆的车牌、车架号等信息,拟保留车辆数按编制核定原则确定。
4.司勤人员情况。包括司勤人员总数及l 县车改办统一出具封存、上交凭证。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在县车改办规定时间内封存上交车辆和车辆相关资料。
(五)发放补贴
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缴工作的次月,开始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暂不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参改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或退休情况,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次月开始调整交通补贴。
五、管理措施 (一)留用车辆的管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公示等各项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1.定向化保障车辆的核定和管理。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编制管理、统一预算安排、统一购置更新、统一报废处置和统一调配使用,对保留车辆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保留的实物保障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定编和统一管理。留用车辆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
2.执法执勤车辆的核定和管理。执法执勤部门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
3.八部门以外的行政执法车辆的核定和管理。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超过同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公务用车中的财务制度管理 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参改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各负其责”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直机关及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县车改办负责全县车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县车改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县发改委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和《xx县县直乡镇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组建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县财政局负责拟定《xx县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严格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县直各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县人社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审核县直、乡镇、开发区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标准,并指导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套政策与本方案一并印发实施。
(三)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机关要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查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
(四)注重宣传,舆论引导。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司勤人员了解和积极支持改革,确保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车改领导小组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一)有序推进实施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作保障机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有效实施。要健全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加强招考队伍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试管理效率。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各级宣传和教育部门、各高校和中学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为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篇1:河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通知<\/h2>
河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通知
近日,《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并对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办法》明确:将研究制定市、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等,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加强车辆调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河北省承德市试水公车改革
杜绝“车轮下的浪费”近来成了网上热议的焦点。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公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相继推出的公车拍卖活动,在吸引不少卖家参与的同时,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拍卖的价格算不算合适?被拍卖的公车都“花落谁家”?公车拍卖会不会带来新的“车轮贪腐”?在这些质疑背后,其实是老百姓对公车拍卖的“隐忧”。
“拍卖属于‘窄众’行业,但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卿告诉记者:“尤其是公车拍卖,作为拍卖行业里的新兴业务,刚一露面就吸引了十足的目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从拍卖的定义就不难看出,拍卖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竞价及价高者得。”陈卿表示,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公车处置,可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治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发生。
拍卖行作为中介机构,接受卖方的委托,与多个买方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商品的最大价值。
“镇江进行公车拍卖,170辆公车在竞价后溢价达到48%,可谓价值最大化的典型。”陈卿说:“也只有通过拍卖,才能让公务车彻底进入市场,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11辆拍卖公车亮相平泉 最低13000元起拍
3月12日上午9时,平泉县机动车处置专场拍卖会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举行。此次拍卖会为公车专场,消息一出,便引来多人电话询问,最终参与竞价的`人数为28人。
“成交!”随着拍卖师的手起槌落,编号为1号的丰田霸道越野车被28号竞买人以14.2万元的起拍价成功竞得。
随后出场的斯巴鲁森林人因车况较好而受到多位竞买人追捧,而13.3万元的底价也被众人交口称赞“物美价廉”,经过多轮举牌,最终同样以14.2万元的价格成交。
编号为10号的本田雅阁轿车因其1.3万元的全场最低价而同样成为热点,经过5轮举牌,8号竞买人笑到了最后,以1.8万元的价格将其“收入囊中”。
“虽然行驶里程数多了点,但是政府用车一般都保养得比较好,车况我比较放心。”在签字确认时,8号竞买人告诉记者。
最终11辆公车成功拍卖5辆,总价47.2万元。其余6辆流拍。
28号竞买人无疑为本场公车拍卖会的最大赢家,这位杨姓市民一人购得3辆车,他表示购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购买新车不但价格贵而且手续繁琐,而拍卖的公车不仅手续齐全,价格也合适。
“拍出的车辆大都被个人买走,前来‘淘车’的二手车市场也屡有斩获。”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金纯双表示,自6月26日以来,平泉县已陆续举办了4场公车拍卖会,共计拍卖公车16辆,总价137.25万元。本次公车拍卖会是平泉县今年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预计今后再次举办类似公车拍卖会。
百姓声音 希望公车拍卖的信息可以更完善
公车拍卖什么时间才能过户?过户车辆的牌号是否还保留?数位平泉县本地居民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记者在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一旦拍卖成功,车辆将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但牌照不包括在内,均需换为民用牌照。
“11辆车流拍了6辆,主要是因为评估价有点高,一下就让人没有了竞争的欲望,起拍价能低一些,这样大家才有举牌的热情。”一位张姓市民告诉记者。
“车确实不错,可就是少了点。”一位从市区专程赶到平泉县参加拍卖的市民告诉记者,对于公车拍卖,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好便民服务。“这些公车只披露品牌、排量、上牌时间、行驶公里数等基本信息,而对于有无大修、有无肇事记录等信息则不予披露,而车辆又不在现场,看不到车总觉得心里没谱,所以还是决定等一等。”
在拍卖现场,记者得到消息称,3月20日在宽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将举办一次公车专场拍卖会。截至3月12日,已确定有33辆公车参与此次拍卖。
篇2: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h2>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
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 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3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九条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培训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培训
500
150
80
30
760
二类培训
400
150
70
30
650
三类培训
340
130
50
30
550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
篇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h2>
最新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转嫁差旅费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篇4: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h2>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三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如何贯彻落实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而现实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需要。当前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如:思想建设中的理想信念淡漠、思想政治素质不高问题;干部人事制度中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作风建设中的“政绩工程”、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体制机制。因此,只有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才能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
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风险。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改革和发展就不可能顺利推进。
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一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在用人体制上分清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的各自权重、考察识别的责任;二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评、竞争性选拔干部等系列制度,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三要对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进行区分,不同规则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干部;四要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问责”干部复出制度等。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团结,集中全党智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可靠基础。一是要完善集中全党智慧的决策机制,保证改革和发展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厘清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边界,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高效,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三是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四是改革和完善地方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和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和会之间的关系等。
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反对特权;落实“三严三实”相关制度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重点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等。
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一是必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二是必须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三是必须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制度机制。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要深化党管人才的认识,强化党管人才责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二要建立健全涵盖国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三要创新人才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四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注意从人才评价发现、培养锻炼、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体制机制。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在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公布,能否取得良好成效,不仅取决于中央的顶层设计,更取决于能否全面贯彻落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建立落实责任制。一是树立强烈的落实意识。确立落实观念,树立落实责任,坚定落实意志。二是练就过硬的落实本领,提高执行力和落实能力,用过硬的本领来增强落实能力。三是健全科学的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作问责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奖惩追究制度。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要有问题意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整体部署,这本身就表明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本身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看,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目前还呈现出了制度体系不完备、制度设计不科学、制度运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因此,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结合党的建设环境、任务、方式等所发生的新变化,着重从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两个大的方面,对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作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改进,缺位的制度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制度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坚决革除。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统筹协调。党内生活制度涉及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纯洁性和先进性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制度,对这些制度进行改革,需要注意统筹协调。同时还要注意党的自身建设制度改革与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还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关联性、互补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种制度要素不矛盾、不冲突。
郭献功
看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还看了:
1.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篇5: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h2>
一、工作思路:
在镇党委直接领导和教育局党委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理论学习、党员承诺、双向培养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要点:
、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形势报告;科学发展观理论等。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集中与分组相结合,通过看录像、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答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后写出学习总结。通过学习,努力营造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良好的氛围,并配合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与发展。
、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
、加强党风廉正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发挥党风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严格对干部的监督和考察;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实行领导班子廉洁承诺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察校情,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3、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的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拚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注重抓好思想理论建设,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努力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学党章,找差距,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活动。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遵守道德、塑造良好一进校干部教师形象。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旗帜建设,要求每名党员要做到“觉悟高于群众,行动先于群众,能力优于群众,业绩好于群众”,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进修学历、校本培训、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树立本校的先进典型任人物及事迹。宣传本校工作特色。使全校教师振奋精神,积极投身到我校继续教育工作中来,构筑良好的舆论环境。
5、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
、做好团组织、工会工作
1、校工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会工作精神,继续推进职代会工作,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校工会的职能作用。
2、加强党对共青团组织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共青团组织章程,发挥团组织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三、保证措施:
1、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修养、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加强党群联系,抓住党内作风、学风等问题,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3、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各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党务工作制度。
4、培养树立典型,以典型带全面,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作的水平。
5、加强信息宣传报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的正面典型,提高学校整体知名度。
篇6: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h2>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好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更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委要抓,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有关职能部门要抓。要严格督查,及时发现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严肃纪律,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
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中央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统性。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属中央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各中央企业要对集团本部和各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实施预算管理,逐级推进公开透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 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要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要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篇7: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调查报告<\/h2>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市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XX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山东省XX市于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中心,规定各部门和单位除保留一辆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和驾驶员全部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当年11月,XX市53个党政机关搬到新大楼,1700多名公务员从部门领导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的乘车证,搭乘由公交公司开通的专线公共汽车。同时,XX市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
篇8: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相关疑难解答:如何进行网上报考<\/h2>
如何进行网上报考等技术问题:
一、如何在网上报名?
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并浏览报名情况,审时度势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
1.进行“新用户注册”
首次进入时,必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新用户注册”只能做一次。如改报其他职位,只需进入“报名资料更改”-“更改报考职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切勿重复注册!!! 为防止他人修改你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关闭浏览器。
用户登录(页面上填写用户名称、登录密码)后,请先按表中所列指标项选择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您想要报考的职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您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按下“提交”按钮即可看到您的报名结果。
注:
①当提示“没有符合您查询条件的`职位…”时,请适当减少条件限制。例如:只选择招考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不填写其他选项,按下“提交查询”按钮,即可查出“国务院办公厅”招考的所有职位。
②请注意在选择“下拉选单”(如:考试地点)后,务必将鼠标移至其他录入框中,以免使用滚轮时,无意间改变“下拉选单”选项,切记!!!
3.进入“报名资料更改”
用户登录后,选择“更改个人资料”、“更改报考职位”、“更改考试地点”单选框,按下“确定”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注:
报名资料更改的限制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用人部门资格审查前(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时可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核不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成功且在“未审”时,可更改个人资料);
更改考试地点-“资格审核同意”者可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核结束时。
在登录页面上填写身份证号、用户名称、登录密码三项内容,按下“登录账号”按钮,将出现您个人的资格审查结果页面。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报考此职位,但可以报考其他职位。
5.考生注册信息(密码)修改
依次输入用户名称、登录密码点击“提交”按钮,成功登陆后会出现您的注册信息,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修改”按钮。
注:
①注册信息的修改条件与更改个人资料相同
②用户名称、密码仅用于“报名资料更改”、“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密码修改”等功能,报名序号查询只须记住部门代码和身份证号即可。
6.浏览报名情况
直接点“浏览报名情况”可显示《分职位报名人数统计表》,之后点“浏览分部门报名人数”可显示《分部门报名人数统计表》,统计表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7.考生考试成绩查询
在网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或者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此功能待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
二、报名时为什么找不到我在《招考简章》上选中的用人部门?
本次网上报名分为两个报名系统:
1.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报名系统;
2.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报名系统。
登录以上两个报名系统即可找到报考部门,网址详见《招考公告》。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考部门未审查资格之前可以修改,但是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您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用户名是两个汉字,不能登录怎么办? 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在用户名的两个汉字后加一个空格即可。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我的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简历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考生从《招考公告》提供的网站上,下载的文件有下面几种类型:*.rar、*.zip、*.doc、*.xls ;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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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我的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不可用新、旧身份证号报两个职位。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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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h2>
财行[]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我们将相关标准汇总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行政政法司子网站政策发布栏目,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部将及时更新。
财政部
204月1日
篇10: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h2>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总结中考中招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与招生制度,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统一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实施。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继承的统一,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和情意目标考查,改革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
二、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
实行二考合一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共用一份试卷。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分为全市统一考试、考查和学校考查、考核两类进行。
全市统一考试、考查
1.考试科目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2.考查项目
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视条件逐步列入统一考查范围。
3.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与健康为实地测试,其它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试时间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6年6月28日下午、29日、30日进行;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6年6月28日上午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体育与健康实地测试、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5.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所有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外,其他学科的原始分不对外公布,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各科等级比例按各县考生总数的2:3.5:3:1.5划定,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以上者,均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以上者,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以上者,该科不划为D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化学两科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60%和4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满分为550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20分。
体育与健康的三项测试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考项目50分,两项选考项目各25分,体育与健康学科中考成绩为三项得分之和。按90 分以上、80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
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者,不得在九年级参加中考重考,其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记为D等级,但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
缺考考生、往届生应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考试成绩只记C或D两个等级。
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6.考试命题
命题的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部颁《课程标准》和省颁《考考试大纲》,并结合本市教学实际命题。坚持以学生为本,立足基础,难易适中,促进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的范围按部颁《课程标准》及省颁《考试大纲》的要求,淡化单纯记忆的考查,要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重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重视考查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考查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身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与方法。试题应力求体现应用性、探究性、综合性、开放性和教育性,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得到全面体现;试题要加强与社会生活、学生经验的联系,增强问题的情境性,体现考试的时代性;试题要注意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专业用语准确,答案应避免出现歧义。
试卷结构应简约合理,题量适当,难度适中。文科类科目要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英语要加强对听说能力的考查,理科类科目要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查。
学校考查
学校考查科目包含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课程等。考查时间安排在该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
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统一考试的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考试由市、县教育局、招生办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的评卷实行网上阅卷。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校考查由县教育局制定方案实施,也可由学校在考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考查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无争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各县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评定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评定的组织
各县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均应在5人以上。
评定的方法
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评定的信息来源包括: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学习情况;学生的爱好特长表现等。评定过程中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评定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中的评定领导小组备案。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定领导小组投诉。评定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评定结果的表达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3、2、1、0分,并计入中考投档总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以县为单位,控制在35%以内,各县视市级初中“四率”先进校、素质教育先进校、省课改实验基地校和办学质量等情况,可以调剂各校之间的优秀比例。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往届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不计分。
四、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教育局认定。学生毕业资格应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补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籍在户口所在地县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原学籍地县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应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年。新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的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以上条件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中考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之和相结合。
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以进一步推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均衡发展,2016年继续实行把省一级达标学校的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分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须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考试等级均为A的考生,给予投档总分加5分的奖励。
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先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再按考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以及其他加分的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1.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扣除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
生、定向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统一面向本县招收考生。
录取办法: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该批次的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数之和按1∶1.2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在一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中根据统招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投档线,再按入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统招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统招生。
2.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分校录取
名额分配
从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的各个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县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的最低入选等级,在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如一些初中学校录不满,可将剩余名额分别按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资格生。
仍然没有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调整为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指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省二、三级达标高中的录取
按等级切线确定二、三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同批次达标高中的招生总数按1∶1.5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在二、三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中根据同批次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再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统招计划数的1∶1的比例划定各学校的最低统招录取分数线,同时投档择优录取统招生。
4.未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办法,由各县教育局参照达标高中录取办法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及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工作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考生,按中等职业学校的分类录取批次,根据志愿,按投档总分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录取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一级达标高中须划出招生总数的3%以内的名额,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各县根据各中学办学质量综合情况和学生数,下达保送资格生指标,适当向市初中“四率”先进学校、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和省、市课改实验基地学校倾斜。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校在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前提下实施保送工作。选拔保送资格生应根据综合素质和平时考试成绩,结合教师推荐和学生投票等形式,确定保送资格生,并张榜公布,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监督,无争议后,再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招生学校对经县教育局审核的推荐保送生材料进行审查,着重考察推荐保送生的综合素质和平时学习成绩,必要时可以加试,加试不能单纯采用学科笔试形式。加试应以初中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内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招生学校根据审查和加试的情况,确定保送生名单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接受保送生的学校应对这些学生进行跟踪监控,并将跟踪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作为下一年度下达保送生指标的依据之一。
招收保送生的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文下达。
六、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组织管理
市、县分别成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招生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中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广大教育工作者了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各普通中学要积极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消除对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疑虑,使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
县教育局应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阶段招生中可能损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县教育局投诉。
篇11:实施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h2>
实施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集体林业双层经营体制为主线,以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权经营机制为目标,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保持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
(二)总体原则。到6月底,基本完成我乡林改任务,明确山林经营主体和收益主体,摧进林业主体和配套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村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劝;②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的发展;③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④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⑤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⑥坚持“大稳定、小调紧”的原则。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晰产权
林业产权的范围包括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集体林权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落实到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
1、自留山和责任山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
已经承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起止时间统一规定为1982年12月31日至2052年12月31日。承包期内,山上林木归责任山户主所有,允许继承。承包期届满,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承包。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在清理原合同约定的权责和义务后,交回集体经济组织。
自留山、责任山面积、四至不清楚的,要在进一步明晰确认的基础上,完善权属登记和承包合同。林业“三定”时自留山、责任山已“两山并一山”的,能区分的,可按林业“三定”政策予以区分,不能区分的,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被集体收归统一管理后已流转的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存在遗留问题的,要尊重历史、依法办事,妥善处理。
农户举家迁移,户籍未变更的,其自留山和责任山维持不变;户籍变更未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在迁入地取得了承包地的,其自留山和责任山应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在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自留山和责任山可以继续保留;迁移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自留山应当归还集体经济组织,责任山在承包期满后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2、集体经营山
对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集体山林,一般维持原集体管理不变,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山林,可将林地和林木按人口落实到农户承包经营;也可采取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实产权,或一次性整体流转后进行分配。
集体经营山林形成的债务,在林地、林木分配到户时,应将债务按山林面积或股份分解到林权权益人。
集体林产权明晰方式及承包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须经本村、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集体经营山林已经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手续不完备、合同不规范、群众意见较大的,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予以完善;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3、乡村集体林场
对于过去无偿平调村组集体山林组建的乡、村集体林场,分配方式合理的,可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保持乡村集体林场的稳定。
已经填写的林权证证本,有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前期错误的,由乡政府统一收回,清点造册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销毁。
(二) 落实处置权
1.实行木材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度
各村把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确保集体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公示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2.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实行商品林采伐指标年度结转滚动使用政策;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和非林地上的用材林的采伐年龄,由森林经营者自主确定,保证采伐指标;速生丰产林按其经营方案采伐,保证采伐指标;竹林采伐由经营者按生产技术要求提出采伐计划,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保证采伐指标;胸径10厘米以下中幼林抚育间伐材不列入木材生产计划管理范围。农户在非林业用地营造的商品林,房前屋后营造的零星林木,不纳入林木采伐限额,经林业站核实后自主采伐;
3.根据政策适度放宽生态公益林采伐强度和采伐方式限制。
4.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坚持凭林权证或其它有效的权属证明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减少中间环节。
(三)放活经营权
1.严格执行《xx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监督管理。遵循林地所有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将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
2.对自留山、责任山的森林资源流转由林权权利人自主决定,流转后,农民与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因流转而改变。
3.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同时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以公开拍卖、招标、竞争性谈判、协商等方式进行。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建设。
4.所有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流入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不得抛荒或掠夺性经营。未取得林权证书、权属不确定、有争议的或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林地和森林资源,不得流转。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四)保障收益权
1.产权明晰后,农户经营自留山、责任山的合法收益归农户所有。
2.落实各种林业补偿、补助。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直接发放到户;未承包到户的,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步骤
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成立我乡林改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召开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或者 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制定村级林改方案,经参加决策人员签名后报乡政府批准,存档。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稳步推进(20 5月20日至 20 6月30日)
由各村组织人员会同技术骨干及驻村干部(名单附后)现场核实山林权属、用1:10000地形图勾绘面积和四至界线,全面落实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确权结果张榜公布定案后,完善或者重新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林业局登记,由县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书。
(三)第三阶段:对照内容,组织验收(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乡林改领导小组对照各项改革内容,逐条逐项组织检查验收。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业务培训
实行乡镇组织落实、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安排袁信凯等专业技术骨干到县进行业务培训,各村要制定落实好宣传方案,组织1-2人参加乡里的业务培训班
(二)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制
各村配备驻村干部及林业站工作人员各一名,要深入实地,指导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邻乡村组踏界时要主动配合,互相协调。
及时解决调处各种林权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最底层,。
六、严明纪律,确保进度质量。
1、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林农权利。
2、认真履行职责,严惩以权谋私。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林改质量。
篇12:改革中央企业薪资制度的几点建议<\/h2>
改革中央企业薪资制度的几点建议
张喜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年翻一番。这是中共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前不久国务院会议提出,本季度拟定收入分配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改革给予厚望。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适应,中央企业工资改革势大势所趋,然而,中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对全社会的影响很大,必须进行充分论证。
一、充分考虑法律和政策刚性规定协调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日臻完善,有关工资方面的规定是企业设计薪资制度必须遵行的准则。
1.工资民主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薪资制度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稿且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2.最低工资原则:劳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3.特殊人员和特殊情况工资支付原则:工会法规定,企业工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负担;职工延长工时工资支付标准,劳动法及工资支付办法对此有刚性规定。
4.工资增长原则: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上述所有原则都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作出的刚性规定,中央企业设计薪资制度都必须涵盖这些内容,否则,便是违法而无效的,职工提起诉讼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上述法律规定所以亦有了创新和发展。比如分原来主张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则主张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既往的“两低原则”亦改为“同步原则”,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些原则性对中央企业职工薪资制度改革有着重大的意义,必须要充分考虑,实现法律和政策的统一,完善现代企业薪资制度。
二、确立符合中国特色中央企业实际情况的薪资理念
目前而言,中央企业多数都是聘请国内外专家比照外国先进企业的薪资模式设计的薪资制度。然而,这些薪资制度多数没有考虑到中央企业的国有性质,甚至没有充分考虑到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于是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现行的薪资制度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确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薪资理念。如果企业没有确立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薪资理念,在其它企业实践再好的薪资制度都将不可能在本企业有效发挥作用。
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指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莫名其妙地被篡改为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了;而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则又被篡改为了“降低人工成本”;薪资制度与市场经济接轨是符合发展方向的,而这样的指导思想在一些企业中则被简单化为“拉大差距”,结果采用了更为简单的办法即领导干部与一般员工“拉大了差距”,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的员工“拉大了差距”等等。正是这样一些理念使得职工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这就是中央企业虽然强调和强化所谓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等等本来是科学薪资制度却不能发挥其激励作用的原因之所在。还有些照搬外国企业薪资模式水土不服的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学习日本的“密薪制”,试图以此实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实践证明负面作用很大。
舆论所诟病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在中央企业内部表现为高管“年薪”与职工“工资”之间差距过大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年薪”与“工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两者实际上是不存在可比性的。中央企业薪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中国企业的文化,必须厘清:工资、报酬、奖励、所得和收入等基本概念。设计薪资制度还必须弄清楚我国企业职工工资的意义:工资对于职工而言,是生活的来源,更是价值的肯定;工资对于企业而言,是人工成本,也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更是社会责任问题。在我们国家,工资并非劳动力市场等价交换即劳动者并非简单的雇工,职工除了获得一定的生活收入,同时也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一些无偿的奉献。
中央企业只有摒弃对所谓外国企业工资经验的迷信,摒弃菁英治企的观念,树立职工为本的思想,确立符合中国特色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薪资理念,才能设计出行之有效的现代薪资制度。
三、中央企业薪资制度设计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型中央企业必须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现代薪资制度。
1.薪资制度为企业发展战略服务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把握自身的定位,包括在国家产业结构中的定位、承担的社会责任等等。比如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保障,基本属于服务类型的,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较重,经济效益增长受到诸多强制因素的限制。这样的定位决定其不可能通过大幅度提高薪资物质刺激提升职工的工作热情,薪资公平则显得更为重要。
2.民主是现代工资制度的重要特征
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工资民主原则作出了刚性的规定。现代企业薪资制度必须贯彻民主精神,薪资制度的确定和实施都应当自始至终尊重职工广泛参与的权利。制定薪资制度要群策群力:薪资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并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吸纳各方面意见形成基本方案,还须与工会协商确定。薪资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职工有参加决定分配结果的权利;分配结果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中央企业绝对不应当实行秘密工资。
3.工资制度的.共享原则
中央企业薪资制度体现共建共享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共建共享是从根本上对职工工作热情的激励。共建共享的薪资制度首先包括建立薪资与企业效益同步的增长机制,还应当包括职工对企业利润的分享即所谓劳动分红。劳动分红则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
4.合理设计薪资制度中的科层
根据所在岗位把企业员工分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和其他勤杂人员四个大类。一些企业是把管理人员的科层作为标杆,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比照管理人员科层薪资标准依次降低一个档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没有理由能够证明管理者的劳动比其他劳动更具有含金量。从理论上而言,在因为现代化生产的企业中技术要求比较高,研发人员的薪资标准应当比管理人员的劳动含金量更高些。所以,薪资制度的科层合理原则要求各群体人员都应当有相对独立的划分,其最高工资标准的等级应当是一致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企业监管部门负责考核决定,所以,不宜纳入企业内部薪资即工资制度。
5.薪资制度辅助措施
薪资制度是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是不是符合本企业员工情况和生产性质以及发展战略。企业薪资结构应当在职工中得到该广泛地理解和认同,如哪些是工资,哪些奖励,哪些是报酬,哪些是分红,那些是计入工资总额的,哪些是企业利润支出等等。按照科层逻辑建立的薪资制度,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层通道即科层之间的转换程序。使职工了解晋升的原则和程序以及方法。企业文化对于发挥薪资制度的作用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秘密工资在我国中央企业中之所以有负面作用,就是因为其不符合我国社会和企业的文化。国有企业强调的职工“主人”共决理念,那些治企的“菁英”官僚是不能得到职工认同的。一些企业所谓“扁平化”管理模式,一般都是强化了管理者的“官僚”意识和作风,严重地束缚了职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薪资制度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中央企业高管收入和职工工资多为舆论诟病,有我国薪资理论概念混乱的原因,也有对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等不了解和不理解的原因,更有中央企业自身存在的经营管理与人们期待之差距的原因。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新时期收入分配的新原则,中央企业必须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着眼明确自身的责任,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增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社会和企业实际情况的薪资制度,充分发挥薪资对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作用,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发展,对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篇13:12家中央企业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h2>
国资委今日在此间通报,截至目前,在53家中央企业中,已有12家实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占23%;有7家已经制订了相关方案,即将实行,占尚未实行企业的17%。
另外,在190家中央企业中,已有101家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占53%,其中39家设置了中层独立的法律职能部门。
国资委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首先要继续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工作。年底前,拟选择几家具有典型意义的企业开展进一步的调研,并编制53家中央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进展情况一览表。第二,积极开展对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及法律骨干的培训工作。第三,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选择3-5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的对外公开招聘工作。来源:考试大
篇14:从任职条件起步-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的改革方案<\/h2>
从任职条件起步-关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的改革方案
随着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订和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我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但客观地说,我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还很不完善,以致于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优化和素质的提高,既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也不利于司法腐败的防治。因此,还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对我国现行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一、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
在多数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学历都被限定为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这是因为法官、检察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思考论证方法,而这只有通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才能获得。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建国初期至 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前,按照有关领导的观点,充当法官、检察官者应为工农出身,政治面貌清白,具备高小文化者即可。而且由于高等法学教育落后,法学本专科毕业生非常有限,因而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招干进入法院者占了大多数。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但由于这一规定比较笼统,加之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可以通过短期培训获得,而且同时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自1983年至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时,我国仍然沿袭过去的做法,把公安司法机关作为安置复转军人的主要场所,以至于在大部分的`法院、检察院,复转军人出身的法官、检察官占了法官、检察官人数的一半以上。从总体上讲,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素质并没有太大的提高。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对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23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 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2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由此可见,从 1995年开始,我国法官、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专科毕业以上。
2001 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行修改,提高了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中的学历条件(其他条件未作修改),从2001年开始,我国法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毕业以上。同时,修订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任何人要获得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
由上可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不断提高,从而使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很大的提高,进而为实现司法公正和防治司法腐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和可能。这是因为:第一,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迄今为止,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已规定法官、检察官必须是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而在我国已加入WTO并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致力于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情况下,仍规定所有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也可担任法官、检察官,这显然极大地忽略了司法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且与世界潮流不相符合。第二,当前,进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的要求,而要达到这一要求,其根本的途径就是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素质促公正、防腐败,因此进一步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已是时代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