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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锦集19篇)

时间:2021-04-30 作者:工作汇报网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锦集19篇)。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在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性的改造提升,旨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以下是一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的建议:

1. 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在改造前,需要对小区进行详细的评估,确定改造的目标和内容,并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方案需要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同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加强改造的实施:实施改造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居民的参与和配合,提高改造的效果和满意度。

3. 加强改造的后期管理:改造完成后,需要加强对改造后的小区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同时,需要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后的小区长期稳定运行。

4. 提高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注重改造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加强设计和管理,提高改造的质量和用户体验。同时,需要注重用户体验,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加强宣传和引导: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居民的改造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需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沟通,让居民了解改造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居民的参与率和配合度。

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加强改造的实施和管理,提高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宣传和引导,从而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

2022年1月7日,2021年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工作总结会暨“大众创”活动颁奖仪式顺利举行。现场揭晓了“大众创”各项目的最终评比结果,通过居民、公众、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活动从公开征集的55份设计方案中,最终确定海珠区滨江街中片区、海珠区省轻工机械集团片区、白云区儒苑小区、荔湾区广船鹤园小区、从化区城郊街关围新村等5个小区公共节点改造项目的获奖作品。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更好地发挥设计大师的领衔作用,影响并带动社会各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社区空间品质,共同缔造美好家园。2021年9月22日,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广州市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大师作·大众创”活动,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新锐设计师参与。

“大师作”活动邀请到了汤朝晖、王世福、郭谦、杨晓川等大师团队,以“大师领衔,公众参与”的方式,对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广园路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彩虹街周门片区公共空间改造项目,从片区策划、全要素提升、公共空间改造等三个不同类别进行策划和设计。在充分调研居民需求和意见后,大师团队为社区空间诊疗把脉、挖掘痛点,对老旧小区进行针灸式设计。

而“大众创”活动则选取了海珠区滨江街中片区、海珠区省轻工机械集团片区、白云区儒苑小区、荔湾区广船鹤园小区、从化区城郊街关围新村等5个小区公共节点,公开遴选设计方案。作品评选采取居民、公众、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累计有4511户小区街坊参与现场投票,141万人次参与网络投票,最终确定本次5个项目的获奖作品。

荔湾区广船鹤园小区设计效果图。

“人们将会看到保留着传统格局风貌和街巷肌理的老街老巷,不仅房子外墙翻新补漏,道路平整又宽敞,而且还有了美丽的街心公园;遮雨棚、资源回收站、阅读吧等新型社区便民设施的出现,更是从街坊实际需求出发,让小区各种生活配套得到完善,将高品质生活真正落到实处。”上述负责人表示。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截至2021年底,广州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787个,改造老旧建筑面积4506万平方米,增设无障碍设施通道96.2千米,新增口袋公园和社区公共空间618个,“三线”整治2052千米,完善消防设施5.7万个,惠及61.6万户家庭、197万居民。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三】

为积极推进我镇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卫生户厕改造项目,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厕所入室,应拆尽拆,立足长远,提升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力争有条件的村全部实现整村推进。

20xx年,重点完成“太行一号线”沿线4村573座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其中上节230座、独泉200座、江河70座、磨滩村73座。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五月底前)

1.各项目村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现愿改尽改,在项目实施前需统筹考虑本地区的立地、水源、取暖等条件,明确适宜本村改厕模式,并通过发放群众知情通知书(同时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改厕摸底表的方式对改厕户进行宣传摸底,建立改厕台账。摸底工作结束后,运用“四议两公开”方式进行研究审议通过后,建立改厕档案对愿意改厕的农户,改厕户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使用的普通厕所照片等资料,同时对于改厕户进行村级公示。

2.各项目村公示结束后,要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向镇政府提交改厕申请、实施方案及改厕户相关资料,经镇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项目村要按照方案做好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前期程序。

3、村民自主施工部分要在专业人员培训或指导下进行。

(二)项目实施(11月底前)

项目前期完成后,各项目村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村民代表监督制”等制度办法,对照项目方案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项目,要加强廉政风险意识(特别是项目任务较重、专业人员缺乏的项目村,建议通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经验的第三方实施),避免问题重复发生,减少项目单位因返工等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资金浪费等情况发生。

要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建设情况、相关票据、项目监管情况、旱厕取缔、卫生厕所标牌设置、前后对比照片、固定资产入账、后期长效管护办法等资料,尤其是相关设施设备产品的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要注意保存)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保修责任和返修责任。

在户厕改造过程中,提倡弱电、自来水管同时入地,同步实施,要对农户饮用水智能化改造,加强管理,避免水资源浪费。

(三)技术要求

户厕卫生要求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有墙、有顶、有门,厕屋清洁、无臭,粪池无渗漏、无粪便暴露、无蝇蛆。建议厕具选择节水型厕具(特别是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在无供暖地区,贮粪池、便器、冲水与贮水设施等还要有防冻保温措施。

粪污处理要求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有关标准后,有农田消纳的,用于施肥;无农田消纳的,要定期清掏,并运至污水处理厂、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中心或沼气站处理,或通过下水管道进入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不污染周围环境。

建设标准按照GB/T38836—20xx、GB/T38837—20xx和GB/T38838—20xx等相关工程建设规范进行。

改厕模式宜从《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xx〕1667号)、《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山西省农村户厕建设规范(试行)》中选择。

1、下水道水冲式。提倡有立地条件的村尽可能改厕入户,为康养民宿等建设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环境,可根据立地条件设立若干个三格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统一纳入污水处理管网进入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进行排放。

2、联户公厕。对于立地条件差,不便于统一管网改造的,可采取联户公厕模式。公厕建设要符合相应标准,应配置有三格化粪池等生态处理设施。

3、厕所防冻。为了解决冬季厕所防冻问题,农户改厕应尽量选择有热源能保温的房间进行改造。联户公厕及确实无保温条件的'入户厕所,可采取电保温带及电暖气等方式解决冬季防冻问题。

(四)项目验收(12月底前)

项目完成且档案齐全后,验收程序按照村级自验(必须有农户签字认可)、镇验收和县级复验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镇、村两级验收至少有一级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避免验收档案不全、质量不高的情况发生。各级验收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一级进行审核。

对项目档案资料不全的、质量验收不达标的、没有后期管护机制的、群众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得通过验收。项目验收后,县级主管部门将按照上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兑现补助资金。

四、资金申报及兑现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中央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具体说明见晋农居办函〔20xx〕4号文件)达到85%以上且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行政村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补助对象上,侧重奖励上年完成任务的村和户,兼顾补助当年实施的村和户。

注: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厕屋修建、座便器补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期人员管护工资补助费用支出,可用于设施设备建设支出(包括三格化粪池等储存设施设备、堆沤肥设施设备、粪污运输管道及抽粪车等设备提升)

省级财政: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

市级财政:对达到无害化标准,且退街入院、入室的,每座奖励500元。奖励资金由乡镇统筹用于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的设施设备建设。

县级财政:按照省、县1:1的比例1000元/座标准配套资金,资金由乡镇统筹用于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等资金量大、投入不足的薄弱环节。

(二)资金申报及兑现

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由项目村向镇上报资金申请、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相关印证资料后,镇上报县级部门审核、申报兑现各级补助资金。

以上补助资金均为专项奖补资金(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如有变化,以当年上级正式文件为准),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项目村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违规使用资金的,取消其奖补资格,依法依规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补助资金到位后,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统筹研究制定出台资金使用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管理使用各级资金,同时要防止资金滞留被收回的问题发生。资金支出结束后,由项目单位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估,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实施村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职责,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领导,亲自安排,着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选择改厕工艺,出台改厕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管理

一要加强技术支撑。各项目村要成立技术服务推进组,培训确定1-2名改厕技术员,对改厕工作进行巡查指导。二要全程质量监督。建立镇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建设和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对改厕设备与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保修责任和返修责任。三要做好损坏或不达标卫生厕所修复整改,确保已改造的卫生厕所好用、耐用、群众愿意用。四要严格资金监管。加大资金监管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并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五要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晋农居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对已进行户厕改造的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实行台账化管理;对20xx、20xx年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进一步完善村级改厕档案信息,包括总户数、常住户数、厕所总数、应改厕所数、卫生厕所数(其中包括无害化卫生厕所)、抽粪车等粪污储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清掏队伍等长效运维机制建立等。六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全面、客观、及时、规范的信息公开公示,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三)健全管护机制

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厕所管理办法,建立“建管服”并重的长效机制,从而达到户厕使用及粪污处理工作能够长期有效运行的目标。原则上实现整村推进的村至少培训并配备1名整村推进“明白人”和1名厕所设施管护人员。鼓励各村通过购买服务或与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要做好卫生管理。加强农户厕所清洁和公共厕所日常卫生保洁,保持清洁卫生。三要加强粪污管护。严禁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粪污,未经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

(四)做好信息报送。在改厕工作推进中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村每月20日前向镇村镇办报送本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镇将厕所改造情况适时通报和公布,工作成绩要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原则,充分利用板报、传单、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形式,加强农村户厕改造的宣传、引导,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到“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中来,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为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四】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巩固“五城同创”阶段性成果,计划到20**年末,完成市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中心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按照“区级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社区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遵循试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改造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然后纳入常态实施,逐步实现市区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目标。

根据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长短、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因素,经过推荐公示、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改造整治任务。此次改造整治小区共20个(20**年完成5个,20**年完成**个),其中:宿豫区5个,宿城区10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市湖滨新城1个。

从20**年起,各区(开发区、新城)应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改造整治列入长期工作,推进实施。

内容: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

内容: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内容: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

目标: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

内容:小区内未通自来水的要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确保多层房屋水压能够保证顶层使用。

内容: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目标: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内容: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走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目标: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不走明线。

目标:技防设施探点布置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

内容: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

目标: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根据需要实施夜景亮化提升。

内容: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统一规划外立面空调机位,对外挂空调进行遮蔽。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创卫宣传落实不到位事项进行集中整治。

目标: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空调机位布置合理,空调隐蔽;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整体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内容:开展“文明小区”创建、评选活动,配套完善文化、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设施,建有宣传栏,积极宣传文明创建注意事项、好人好事,提倡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目标:向社会推出一批先进小区、示范小区,激励更多居民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同维护宜居环境。

(一)整治试点。以等5个小区为此次改造整治试点小区。

1、制定计划、宣传发动(20**年4月20日—5月20日)。华塘、新城对纳入改造整治试点的小区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审查,落实整治资金。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小区的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组织实施、快速推进(20**年5月21日—10月31日)。华塘、新城按照整治方案,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尽快选择队伍进场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区整治工作。

3、考评验收、总结推广(20**年11月1日—12月31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改造整治方案和目标任务进行考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小区改造整治经验,指导后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

1、前期准备阶段(20**年1月1日—1月31日)。根据老旧小区年度改造整治计划,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改造整治资金。加大对改造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做实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2月1日—6月30日)。根据改造整治方案,组织改造整治工作,倒排工期,加强改造整治督查考核。

3、考评验收阶段(20**年7月1日—7月30日)。严格按照改造整治目标进行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通报。

1、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整治成果。

2、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物价部门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3、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工作落实不到位街道(乡镇)要问责,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退。

(一)业主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筹集使用部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无专项维修资金的,各单位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归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

(二)相关企业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由各专营单位负责。需要向业主收取的抄表到户、初装等费用,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基础上尽量实行优惠。

(三)政府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政府新区和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经考核验收后,县级财政按政府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

(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门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各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审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前期方案;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统筹及奖励;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审计;城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清理整顿,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指导做好老旧小区环卫设施改造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和车位的改造整治;市物价局负责整治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环保设施的改造整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改造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为确保改造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存在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市财政设立6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各区(开发区、新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奖励,其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有功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提出方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期间,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对促进“五城同创”和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改造整治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五】

一、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六】

老旧小区改造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工作总结:

1. 评估老旧小区的现状和需求: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之前,需要对小区进行评估,了解其现状和需求,包括居住人口、房屋面积、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

2. 制定改造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用户需求,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

3. 实施改造:根据制定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工作。这需要组织专业的改造团队,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对小区进行全面的改造。

4. 评估改造效果:在改造完成后,需要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了解改造后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的满意度。

5. 持续改进: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改造方案,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6. 总结经验: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总结经验,包括改造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的控制、改造效果的评价等,为后续的改造工作提供参考。

老旧小区改造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七】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自2016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利用5年的时间,计划对南岳新村、南麓花园、东苑小区等16个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给排水、景观、照明、监控、弱电下地立面、屋顶渗漏等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南岳新村、王曹一、二期、釜山新村等10个小区,已全部交付使用。2019年计划将原由2019年和2020年实施的城东三角花园、惠德花园等6个小区,提前至2019年全部实施,目前,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现将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已改造的10个老旧小区分别为:2016年改造南岳新村和王曹一、二期3个小区;2017年南岳山庄和南麓花园2个小区;2018年改造东苑小区、万利小区、釜山新村、新华村和慈济中学教师宿舍5个小区。完成改造小区占地面积424903平方米,惠及6920户,改造小区道路74125平方米,新增绿化23699平方米,新增停车位881个,改造雨污水管网7655米。

2019年改造城东三角花园、惠德花园、庄曹一、二期和城南一、二期6个小区,占地面积68.2万平方米,惠及8113户。

(一)2016年实施改造小区

2016年改造了南岳新村和王曹一、二期,其中南岳新村占地面积73456平方,新建停车位137个,白改黑道路7432平方米,绿化改造386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1286米(DN300-DN600)改造户数约1000户;

王曹一、二期占地面积104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46个,绿化改造5271平方米,白改黑896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1526米(DN300-DN600),改造户数约1500户。

(二)2017年实施改造小区

2017年改造了南岳山庄和南麓花园,其中南岳山庄占地面积64575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18个,绿化改造3267平方米,雨水改造管道834米,白改黑路面5785平方米,改造户数约1000户;

南麓花园占地面积10320平方米,绿化提升改造3670平方米,停车位68个,白改黑路面2537平方米,雨水管道782米,改造户数约500户。

(三)2018年实施改造小区

2018年改造了东苑小区、万利小区、釜山新村、新华村和慈济中学教师宿舍。其中东苑小区居住户数为500户,占地面积23501平方米,新建停车位97个,白改黑道路5990平方米,绿化2136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700米(DN300-DN600);

慈济中学教师宿舍居住120户,占地面积8227平方米,新建车位81个,绿化面积约58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310米(DN300-DN400);

釜山新村住户260户,占地面积10214平方米,新建停车位46个,道路白改黑3616平方米,绿化面积68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715米(DN300-DN600);

万利小区釜山新村住户1800户,占地面积110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46个,道路白改黑3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8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1210米(DN300-DN600);

新华村住户240户,占地面积723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42个,道路白改黑2300平方米,绿化面积42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318米(DN300-DN600)。

(四)2019年拟改造小区

2019年对全椒县城东三角花园(住户3200户,占地11.2万平方米);惠德花园(住户102户,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庄曹一、二期(1822户,占地19万平方米);城南一、二期(住户2989户,占地36.7平方米)6个老旧小区改造。

改造工程于今年7月份上旬开工建设,计划11月底前完工。目前,几个小区正在施工雨污水管道,惠德花园已完成地下雨污水管道的安装,停车位的底层结构层的施工,正在铺设侧石;其它几个小区正在铺设雨污水管道,完成整体工程量的30%。同时,园林所正在移植多余的苗目,路灯所正在埋设路灯管线。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快工程推进,圆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县住建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工程建设领导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作,局城建股、物业股、公用事业股、建管站、市政工程处、自来水厂、皖东设计院、规划办、园林所、路灯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从规划设计到工程建设、管理等全方位推进,确保改造工程按计划稳步实施。

(二)加强横向联系。从老旧小区改造前期调研、基础资料收集、规划方案编制、方案汇报、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我局均邀请改造小区的居民代表、小区物业、社区、襄河镇、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交流,增强群众对工程建设的参与度。

(三)规范建设程序。本着小区改造必须贴近百姓生活,得到群众认可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信誉上佳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工程建设。

(四)注重过程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系统复杂的民生工程,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项目的建设质量不仅要高标准,工程进度必须要快速完成。我们在项目管理上狠下功夫,科学安排力量和施工计划,顺排进度,倒排工期。在监理全程监督下,邀请小区居民现场跟踪检查,委托质检全程跟踪,对工程材料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场使用。

同时,我局效能办会同建管站人员随时深入施工现场督导,督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民生工程“质量、工期、进度”三达标。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参建单位、业主代表、物业、社区、襄河镇等共同进行初验,对各环节跟踪进行检查、评价,待整改合格后重新予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关。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八】

1、园林植物的景色,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针对山庄内不同的地块,分配种植,使每个区域或地段突出一个季节植物景观主题,在统一中求变化,做到梅花、梨树、海棠、桃树及石榴各成一色,真正的体现出山庄的特色。

2、根据山庄内的总体规划及不同园林景观呈现不同的景观特色,精心搭配园林植物,合理利用季相景观。因为季相景观毕竟是随季节的变化而产生的暂时性景色,具有同期性,并且时间的延续是短暂的,突发性的。不能只考虑季相中的景色,也要考虑季相后的景色,如樱花开时花色烂漫,但花谢后却很平常,所以必须增加其他植物的配植,提高整体的可塑性及观赏性。

因此为创造良好的园林植物景观,必须要因地制宜,适地种树,充分发挥园林中的主景及配景的对比作用,提升山庄的整体活力,达到与自然地和谐统一。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九】

改造,汉语词汇,改变;打造。改造两字可拆分解释,改字基本释意为变更,修改;而造字基本释意为制作的意思。结合起来的意思为变更原有的制作方法。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x-x月份,由xxx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据调研组不完全统计,我市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乐成街道xx个、城东街道x个、城南街道xx个),总建筑面积xxx多万平方米,涉及xxxxx户,xxxxx人。其中,xx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涉及xxxx户,xxxxx人。调研发现,老旧小区“三多”“三少”“三缺”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居民改造意愿普遍强烈。

(一)建设标准不高,多孔预制楼板结构多、建筑管线老化多、安全隐患多。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原建设标准较低,不少建筑是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经过二三十年的使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楼体、外立面、楼梯破损以及电气线路、水污管网老化严重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如xx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xx小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调研组走访发现其中部分房屋主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部分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墙面脱落,看上去安全隐患较大。xx小区其中一条覆盖一半以上建筑的电力线路,每逢用电高峰期就频繁停电,今年夏天刚开始就连续三个晚上停电,群众强烈要求后实行了线路分流改造。xx近几年都出现了管道堵塞、化粪池溢出等情况,业主们不得不雇佣疏通公司来清理。多数老旧小区建筑住宅阳台洗涤污水管与屋面排水管相连,导致雨污混排现象普遍,很多排水管还是球墨铸铁管,大部分已经腐蚀损坏严重,此外大多数消防栓都已损坏,无法正常出水。

(二)配套先天不足,电梯少、停车位少、公共服务设施少。老旧小区总体上存在着居住功能不足、配套设施短缺、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等问题。如老旧小区大部分是x-x层建筑,基本没有安装电梯。据调研组初步统计,xx区老旧小区xxx幢建筑数千个单元楼,仅有电梯xx部。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规划相对滞后,因停车位不足造成的乱停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虽然有开展公共停车区域的优化调整,但车位仍是“僧多粥少”,出入通道甚至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停放情况依然存在,如xx二区居民车辆xxx多,停车位仅xxx个,居民反映每天回家都要抢车位。老旧小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明显缺失。据调研,xx个老旧小区中,仅xx个小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x个违建),x个小区有老年活动场所,x个小区有托幼场所;很多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如健身器材严重老化,甚至根本没有配备;公共厕所配备不足,xx街道xx个老旧小区就有xx个没有公共厕所。

(三)居住环境差乱,人防技防缺失、组织管理缺位、物业管理缺乏。老旧小区违章搭建、毁坏绿化、杂物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房子乱租等现象十分常见。如老旧小区很多车库住着老年人、新xx人,有的xx平方米的车库住了x-x个人,在车库内吃住同室,有些煤气罐或电磁炉就在床边,消防隐患相当严重;部分住户将洗衣板直接放在车库边上,洗涤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路上,严重影响小区面貌;部分建筑一楼或者车库还被租用作为经营场所,如在xx小区车库或者一层被用作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教育培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老旧小区多数人防技防不到位,部分保安岗亭形同虚设、无人值班,部分监控摄像头存在聚焦模糊甚至失效。如xx小区的监控室三台监控屏幕在调研时竟然全部黑屏;xx区不少楼道门禁系统形同虚设,长期无法使用却没人修理。据调研,目前xx个老旧小区中,有xx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xx个小区没有进驻物业管理,xx个小区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而且很多业委会只有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

2019年x月以来,国家部委、xx省、xx市相继出台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文件,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极为重视。《xx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中我市2020-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x个,目前我市已上报xx小区、xx区、xx、xx小区等x个小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xx.xx万平方米,涉及约xxxx户。

二、制约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问题

(一)小区底数不清,改造机制不健全

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小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小区情况掌握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如市住建局、市文明中心、属地街道都有部分老旧小区的简单统计数据,但数据各不相同,老旧小区规模、房屋质量状况和业主构成等关键数据缺失,配套设施、基层治理情况不清。同时我市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行动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实施方案现在还没有出台,群众关注的改造资金居民自筹比例、补助基数以及与水电气污等权属单位专项工程衔接的具体政策支持尚不明确,而对比兄弟县市区,xx、xx已经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xx、xx、xx也陆续公布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外,我市还没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由住建部门的一个科室负责工作对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资料档案不全,改造技术有难题

据反映,部分老旧小区前期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失,有的只有总平图却缺失地下综合管线图,有的干脆什么资料都没有。如前期住建部门为今年启动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做规划设计,去档案馆等多处也没找到建设时的设计图纸,不得不聘请专业机构对小区情况进行重新测绘,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xx街道干部为解决xx小区居民和村民权属纠纷,找了几个部门也没有找到当时的规划平面图纸,无法明确四至,难以划分权属。同时,老旧小区建成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各单位对小区进行了各种后期施工改造,建筑、绿化等部分结构改变了,电力、给水、排水、通信、天然气等地下管线迁移了,即便拿着旧时的资料图也不能照样设计,需要实地核对,否则稍有误差就可能挖破管线。据xx公司反映,xx区地下管线复杂,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推进缓慢,至今现在仍未开工;xx小区地下管线走向不详,社区、小区无人能说得清楚,给天然气改造设计增加了很多困难。此外,改造施工需要使用一定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而老旧小区面积有限,楼距不足,空地较少,由于场地的限制会进一步加大改造的难度与施工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百姓生活与人身安全。

(三)居民需求多样,现实矛盾不乐观

调研组走访调研了解到,多数居民希望拆老房子住新房、改装使用天然气省钱、加装电梯方便老人,还对小区绿化与道路、停车场以及树木的高度、防盗窗的改造存在多种意见。可以看出,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迫切,对配套服务的需求多样,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但居民需求与改造的条件、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小区个体之间的差异、居民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多样性使得老旧小区的改造更加复杂。如电梯加装方面,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意愿一直较为强烈,但因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邻居无一反对意见、房屋鉴定报告B级以上等条件限制,自20xx年以来申请加装的成功者寥寥,仅有xx小区、xx、xx公寓x个小区共计x台电梯。供水改造方面,一些老旧小区x楼以上住户水压不足,只能靠自家的水泵和水塔来增压供水,一些住户水管总是不间断地出现黄水,饮水安全有隐患,一旦改造将是整个片区大面积停水,居民用水短期不能保障,且面临低层用水正常的居民不同意改造的情况。适老化改造方面,调查发现老旧小区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新小区,据街道统计数据显示,xx岁以上的老人如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随着老旧小区“老龄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人无障碍出行、休闲娱乐活动、群体安全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等需求也日益明显,但一些项目限于场地、资金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

(四)资金问题突出,业主共建意识弱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总规模较大,据部门反映,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据初步测算,假设按照补助基数xxx元/平方米计算,仅今年计划的x个小区项目补助就超过x个亿。虽然中央、省拨付一定专项补助基金(xx市级仅对xx、xx、xx区等各实际功能区实施补助),市财政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并且根据现有文件规定,符合中央财政补助的改造对象主要是xx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居民自建房为主的老旧小区,但在我市该时间段内老旧小区或多或少夹杂着自建住房,如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套,自建房xxx套(间)。因此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无法享受上级财政补助,很大程度增加了本级财政的投入负担,影响改造工作的大范围推进。同时,调研发现部分居民缺乏“共享共建共治”和“购买服务”的观念意识,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自己不用花钱,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投钱就沉默。

(五)长效管理缺乏,改造成果难维持

老旧小区在历年各类创建工作中,虽经过几轮环境整治或单项改造,但“脏乱差”现象总是卷土重来。尤其是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老旧小区防控难度普遍大于新式小区,如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为确保隔离到位,不得不封闭起来,但多次发生封闭隔断障碍被破现象,进出人员的隔离防控存在疏漏。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治理力量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业委会方面,很多小区业委会是退休干部、热心人士在管理,他们没有执法权主要以劝导为主,有时感叹“管了也没人听”,有时认为管得多了会得罪人,业委会整体职能作用没有发挥。如一些居民在绿化或空地上圈地种菜,甚至在公共场所养鸡养鸭、搭建铁皮棚等,屡劝不止。物业方面,老旧小区收缴物业费困难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老旧小区多数住户不愿意缴纳较高的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入老旧小区;即便引入收费标准较低的物业(据了解目前最低为xxx元),部分业主因对小区管理存在分歧不愿意交物业费,部分业主认为是自建房不需要交物业费,如xx小区xxx多户,2019年大约xxx多户居民没有上交管理费;物业费收缴不到位,直接导致物业管理难以维持,最终降低服务标准或直接撤离弃管,形成恶性循环。街道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除书记、社工外,普遍没有固定薪资,社区的很多工作人员要么是新进大学生,要么是临时人员,基层工作经验匮乏或工作主动性不够,加上社区工作经费缺少,平时忙于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指标,极少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街道及驻社干部走访巡查小区时间不多,对现有的小区业委会很少开展培训指导,往往造成“前期鼓励成立业委会,最后却任由其自生自灭”现象。如果改造完成后小区管理方继续缺位,就会导致改造成果无法维持,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机制,摸清底数,加快出台规划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真实准确掌握老旧小区规模、房屋建筑本体、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全市老旧小区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议将调查对象范围放宽至20xx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三年计划”,明确老旧小区的具体分类和改造批次时间,明确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建设标准,明确改造的投入保障和组织实施。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建议将老旧小区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未来社区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机制,研究出台针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注重前期,统筹推进,合理把握改造节奏

住建、资规部门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和图纸的查找整理,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相应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造带来的实效和好处,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比如对比改造与拆后重建的费用,若差距不大建议实施“就地重建”;有些房屋可以进行改造,但其不适合我市的长期发展规划,要避免改造的重复浪费。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三)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改造提升居住环境

城市的发展和社区的建设都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建筑改造、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系统、景观绿化、适老化改造、社区服务体系6大方面,因地制宜来确定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优先安排居民群众反映集中、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一是支持存在多孔预制楼板等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小区拆旧建新。此类小区进行综合改造价值不大,反而还会增加安全隐患,建议采取拆旧建新的办法。可在危房鉴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采取不同的安置方法。具备开发潜力地段的小区可引进开发商进行重新开发,适当提高容积率,一并将托幼、养老、医疗等便民服务嵌入,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借鉴鹿城等地做法,向需拆迁改造的住户发放安置房“房票”,购买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实现异地安置。二是鼓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参照xx、xx等地做法,尽快出台电梯资金补助方案(xx按电梯加装费用xx%给予最高不超过xx万元/台、xx给予符合条件的xx万元/台补助),进一步优化电梯安装申报和审批流程,小区改造条件成熟的可适当降低加装电梯的启动门槛。若财政紧张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三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开展改造,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打通消防通道。四是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功能。优先解决水、电、气、路、排污等问题。改造零星空闲用地、改造绿化带或与周边单位共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有条件的增设汽车充电桩和电瓶车充电棚。拓展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及时维修翻新小区内破损的公共休闲设施,增设小区健康步道、休闲游憩场地和健身器械,条件成熟的要建立完善老年人活动中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托育机构。

(四)多元投入,加大保障,健全资金筹措机制

市政府要研究明确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做好财政投入保障,探索构建政府政策性引导、居民共建性出资、企业市场化参与、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多元化融资机制。一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探索老旧小区专项债券等融资方式,鼓励金融系统开发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优惠金融产品,探索居民户内改造、装修、节能减排等消费领域的个人贷款金融服务。二是探索利用增建商业设施、翻建结合扩建等措施,合理利用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占地,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开发;通过制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出台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适当降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改造的申请门槛,减轻老旧小区改造筹资压力。四是充分发挥责任企业和责任单位资金作用,加大对水电气网等垂管部门协调力度,在预算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提高灵活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便利。

(五)综合施策,规范运作,促进小区长效管理

要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持续加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一是党建进小区,以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加大街道对老旧小区的管理力度,建立驻社干部联系老旧小区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委会的培训管理,规范业委会资金管理和物业监管等制度。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可以进一步充实业委会的红色力量,还未成立业委会的可以帮助成立小区临时业委会,在管理过程中逐步物色小区的能人志士加入业委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可以建立党支部,提供党组织为民服务清单,以“红色”力量激发老旧小区管理“新动能”。还可以借鉴xx做法,出台文件明确党员机关干部必须兼任所住小区楼长、单元长等,赋予其社区服务职责,带动居民共同参与到小区治理。二是物业进小区,以专业服务促进小区管理。根据不同小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采取社会化管理、准物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征信系统,对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警示,对物业企业管理失信并造成小区严重后果的进行曝光。对于一时难以引进物业企业的,可由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各准物业小区设置管理处,形成系统的管理网络,实施准物业管理。三是执法进小区,以乱象整治规范小区管理。联合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多部门集中梳理小区常见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明确执法责任单位,编制违法事项清单并在小区公告。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延伸到小区,采取摄像头抓拍违法行为的形式,开展“非接触性执法”,由指挥中心分派给各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业委会、物业和属地社区、街道的沟通,定期召开小区社情研判会,对小区的各种违法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对小区管理的支撑,完善小区执法治理体系。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及其分析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3.77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目前做法是由城市更新局统筹,牵头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流程和标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区的指导监督;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三是制定年度计划推进落实。每年制定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2016、2017年城市更新年度正式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109个,涉及用地面积794公顷。其中,2016年安排项目19个,资金约5000万,总用地面积约268公顷;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二)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分析

福南新街大院位于南石头街道泉塘社区,该大院包含广州市四建公司、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研究所等单位的5个宿舍,属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宿舍,水电气基础民生设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虽经多次维修,但设施设备仍然陈旧老化,管线破损十分严重,加上周边商住小区增多、石溪水厂搬迁等因素,造成附近区域供水水压不足,其中16-27号大院三楼以上住户用水十分困难。此外,因该小区早年已进行房改,原属单位市四建公司不再负责小区内部的公共环境和设施维护,同时也无物业管理。加上小区临近珠江医院,部分居民将房屋违法改建为“房中房”出租,房管部门执法难;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后,海珠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迅速部署协调改造工作。区城管、住建、科工商信局,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南石头街道等共同配合,用半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该大院的综合改造工作。今年春节前,新的供水系统已经正式运行,居民用水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院的公共用水改造工程中的泵房更新、大院内户外管道更新铺设、电表后线路铺设及电表安装等工程也已完成;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 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2. 宣传到位,发动深入。为使改造得到居民住户支持,街道开展了大量居民宣传沟通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运用公开信、告示栏、宣传窗等载体向有关居民群众宣传此次改造的方向和内容。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多次召开居民会议,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尽量按照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改造;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 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 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 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 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东社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越秀区仰忠社区内共有房屋138栋,其微改造项目以“三改造一落实”模式推进,即改造公共设施(包括“三线”、“三管”、室外公共消防设施、小区视频监控等),改造老旧房屋(包括楼道整饰、维修化粪池、楼道内线管更换、维修补建楼梯地名牌、改造小区围墙等),改造人居环境(包括小区内道路维修改造、提升小区整体绿化、建设社区文化设施等),落实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机制等;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将实施二次供水及完善消防设施等民生工程作为改造重点;荔湾区西村街微改造项目对社区内生活排污管段重新铺设,改造化粪池,并修整园区内路面,修缮西村文化广场;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微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了辖内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供水管网改造和三线整治并相应增设公共设施等。

(2)以维护和传承历史风貌为主要方向的有:

荔湾区十三行街区遍布民国初期的小洋楼,该街区微改造项目(一期)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实施,现已基本完成;恩宁路永庆坊将原来的民居功能转换为商业功能,导入创客空间、文化创意、教育等产业;白云区柯子岭微改造项目对牌坊及外立面进行了整改装饰,并把握该村客家文脉,打造了客家风情长廊。

(3)以整治提升环境景观为主要方向的有:

天河区针对城中村“脏、乱、差、堵”现象,选取了石牌村绿荷西大街等重点街巷作为微改造试点路段,进行了路段沿线外立面改造、沿线路面改造、沿线地下综合管线整治、排水工程和电气照明灯改造以及街心公园建设及智能门禁安装等。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进行了外立面整饰;黄埔区已经完成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对文冲船厂生活区的破损建筑外墙等进行整饰及改造。

2.上述典型项目的组织模式与资金筹措特点。

越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将珠光街作为越秀区老旧社区‘三线三管’整治试点”有关批示精神,选择仰忠社区为试点,成立了时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仰忠社区微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微改造建设办公室,下设公共设施改造、旧楼宇改造、人居环境改造、综合协调、资金监督审查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微改造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95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区财政1490万元,社区居民集资约10万元。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负责公共部分的设施投入,市级安排资金600万元,区级安排150万元,居民负责入户部分的改造投入。荔湾区西村街道社区微改造起步较早,主要由政府出资1000多万予以保障。该社区形成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的“西村经验”,主要特点是在实践中探索出“先自治、后改造”模式,制定了社区建管委产生及工作条例、议事机制、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等,创造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社区自治助推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由社区党支部、建管委作为工作主体,由建管委、居委会、街道共同动议决策,由建管委和街道专业科室共同监督实施和验收,由建管委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其改造项目以下水道、风水亭、路面翻新等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主。恩宁路永庆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民改商”形式实施修缮维护,对居民生活区实施改造,片区内43栋房屋被荔湾区政府回收,居民就近安置。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万科集团建设及运营,并给予其15年的经营权,计划总投入资金约为1亿元,建筑成本回收周期为12年半。期满后是将经营权交还政府还是继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永庆坊仅为恩宁路微改片区的一期试点,政府计划将继续发展二、三期项目。天河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和石牌村改制公司,推进石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了驻点工作组,每日召开施工碰头会,每月召开各方联席会,项目一期市级安排资金1000万,区级安排1008万。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有关部门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各个阶段,指导组建了建管委,推动解决了大院外立面破损、“三线”乱拉、停车混乱、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

(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南石头街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综合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调研情况,现归纳我市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 对于微改造的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和统一。

调研组发现,对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个别区、街道乃至市有关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认识差异:一是有些认为老旧小区微改造投入大、产出小,与其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修修补补、基础加固,不如通过近期或假以时日的彻底重建和安置更能提高行政绩效、财政收入和居民幸福感,认为微改造没有太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有些认为微改造已经纳入全市城市更新总体工作大局,主动权和决定权在市级层面,区、街道一级自主空间不大,加上老旧小区住户利益诉求多样且不易调和,工作难度较大,容易导致作为“夹心层”的区、街道产生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拖推避”思想,积极性不高;三是对于微改造作为里子工程的本质、主要工作内容、阶段性任务认识不统一,工作轻重缓急未作区分,后续工作推进不够彻底等,出现了诸如专门建墙遮挡部分老旧房屋;写有“广州市历史建筑”字样的牌子被悬挂在某历史建筑违章附属物上等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标准不高等现象。这些观念和思想都未能全面体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性质、宗旨和方向,急需厘清思路和统一认识。

2. 老旧小区微改造总体规划亟需制定。

广州市作为超大型城市,居民小区数量庞大,老旧小区为数也不少,虽然市城市更新局2016年初步摸查了全市老旧小区情况并将779个老旧小区纳入微改造计划,但因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订单式”、“报销式”的初级工作阶段,存在改造范围不够明晰、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确定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申报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有些区基本公共服务尚有缺失的小区没有列入全市的改造计划,如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有些区先天条件较好的小区却安排了资金投入量相对庞大的锦上添花工程;有些区将房屋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基本不适宜人居住的区域却纳入了微改造项目;将珠江两岸、主干道旁的老旧小区纳入首要改造项目,而内街内巷的老旧小区相对延后改造,等等。对于一些历史街区,如荔湾区十三行街区,调研组了解到,有关方面对后续二、三期改造也没有完整的基本计划。此外,随着年代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和管理水平不断升级,新的老旧小区还将逐步形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二三十年才会出现老旧问题,但一些高档电梯商品房小区,日久失修一样会出现问题。如东风西路的某高档小区,一向是广州老城区的指标性楼盘,小区分三期开发,楼龄分别为14至22年。但该小区在2010年曾遇到部分外墙铝塑板老化,两次发生外墙铝塑板大片脱落的安全事件,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消防人员上门排险。因此,在全市层面,急需建立一个动态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需改造范围的工作机制,依靠现代技术形成数据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区两级层面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的微改造总体规划、实施策划和实施计划。

3. 资金保障效度、力度亟需提升。

调研发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一方面存在资金投入力度与其他大型城市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又出现财政支出进度不理想,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区未提前、全面考虑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工作特点和程序,导致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编制不尽科学合理;二是街道作为微改造工作主体,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对工作程序和资金申请、使用等流程还不够熟悉,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资金支出相应受到影响;三是微改造属于市、区共建工作,工作内容和资金保障各有侧重,但目前各区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过于依赖市级财政资金,造成市安排的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其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的建设内容中的规定项目的危房治理、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燃气入户改造等规定由个人出资。相当数量老旧小区居民不愿出资,项目改造过程中对此未能有效覆盖,导致微改造不完全不彻底,影响到社区微改造项目的整体效果。同时,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微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必将难以持续,因此,微改造资金筹措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4.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经初步梳理我国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法律法规,发现涉及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内容散见于《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首先是缺乏专门性、位阶高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适用有关法条时容易出现多头适用或互相制约、互为前提的情况,且规范效力不足;其次,上述法律法规涉及微改造的多数条文为原则性描述,实践指导性不够强;再次,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除包括改造目标、范围、主体、程序等以外,还包括产权认定、各利益主体权责划分、资金筹措渠道来源等重要问题,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以统合和规范。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划、建设、财税、产业、金融、文化保护等部门也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些都影响了微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5. 工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待完善。

经查,目前我市已经出台的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策文件,涉及到建设标准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方案中所附微改造建设标准中部分项目的建设标准比较宏观、概括,具体操作性和指引性不够强;涉及到技术指引的较为详细的目前只有关于“三线”整治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试行),其余改造工程项目暂无详细的技术规范和导则;涉及到微改造工作流程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试行)》,其内容较为简要,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因此,目前相关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一方面具有解决问题的急迫性强、项目繁多且分散、工程签证变更多等特点,整体审批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方面又存在缺陷。如,目前按照市相关规定,微改造不需要进行规划用地报建和卫生防疫等的方案报批,但在微改造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却由于无法提供上述部门的审批意见而无法顺利办理施工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在审批程序上出台具体指引。

6. 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老旧小区微改造通常涉及建设、规划、电力、通信、供水、城管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不少区和街道反映,协调上述部门,特别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部门时,存在较大难度,一些企业以当年没有计划安排请业主自行申报列入明年计划为由表示难以安排。这些都容易造成工期停滞或者重复迁改等后续问题,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等都有较大影响。如,海珠区城市更新部门自今年4月开始协调,直至目前为止,该区9个微改造项目仍未有一个项目的三线整治工作完成现场施工,严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7. 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消防的问题与矛盾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受土地、规划、消防标准提高和周边已有建筑影响,老旧建筑功能布局改变困难,增设公共设施相对复杂,特别是增设电梯方面,目前列入微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成功增设电梯的案例不多。其中,主要面临的困难有:底层居民因没有实惠,且受采光、噪声和挤占公共空间等不利影响,基本不支持;未满足建筑退缩、消防、结构安全、日照时间等要求;受周边管线和电力增容等条件制约。

8. 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特殊条件导致不利于管理和改造。

一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诸多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小区(如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处于失管状态,同时由于产权原因造成维修、投入渠道不畅。二是位于老旧小区内的直管公房管理成本高,据了解,我市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房约为11万套,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普遍位于老旧小区之内,由于房屋量过于庞大、位置过于分散、部分历史租户(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因政策原因不能参加房改的住户)视租住直管房为自身福利而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管理相对困难,且因租金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房屋租金可能还不及管理和维修成本,增加财政压力。三是我市仍大量存在共用厨厕的老旧房屋,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居住条件极差,以目前的微改造措施难以有效解决实际的急迫性问题。

9. 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管理机制有所欠缺,在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无法日常顺利开展。如福南新街小区即属于典型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原属企业进行房改后,随着企业逐步转制、解散等,小区呈现无管理状态。相对先进城市而言,我市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的。虽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成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对项目后期管养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微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总之,当前我市老旧小区面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反映了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群众人居环境维护提升与城市更新过程、城市化进程未能同步发展。归根结底,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市中的反映。对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居住品质的提升,关系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社会发展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因此,对上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二、兄弟城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2017年6、7月份,调研组到北京、天津、杭州、合肥市等城市学习考察。调研发现,四个城市都把老旧小区微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工作,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老化、外部环境脏乱、居住功能下降等问题,专门出台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利用数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加强调查摸底,明确改造范围。

一是在实施改造前对老旧小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2011年底开始,天津市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开展了中心城区旧楼区现状拉网式调查摸底,共涉及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4707幢楼、113万户,综合调查了所有房屋的产别、建筑年代、建筑规模、小区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北京市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前,充分掌握了199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底数(约6950万平方米、128万套)。合肥市在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前,也提前进行了摸底工作。二是在充分摸底基础上明确改造范围。北京市明确将1990年前建成、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天津市分步将中心城区旧楼区纳入改造,2012至2014年推进3幢楼以上1340个成片旧楼区改造,2015年对剩余散片旧楼区进行改造。杭州市2007年针对不成套木(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了危旧房改善工程;2009至2011年,针对老城区1999年前建成、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2014年,重点针对70、80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实施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合肥市明确将2000年9月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范围,2017至2019年将整治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老旧小区。

(二)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推动改造工作有效落实。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市、区两级投入340亿元,全面开展以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为牵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至今已完成1582个小区、5850万平米的总体任务。天津市在2012至2015年间,完成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资51.7亿元(不含水电气改造等专项资金),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合肥市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投资16.87亿元,对324个、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惠及15.7万户,45.9万人,并计划于2017至2019年间投资21.52亿元,进一步整治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的607个老旧小区。反观广州市,2016、2017两年才一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106个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相对薄弱。

(三)明确工作标准,切实实施改造。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程序和责任。北京市先后发布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改造工作的目标范围、整治内容、职责分工、项目组织实施的步骤和程序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天津市编制了包含房屋综合修缮、管道节能改造、外部环境整治、综合配套维修四大类、46个子项的《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导则》;制定了涉及施工管理、接管验收、资金监管、信访服务等方面20余项管理制度。合肥市发布了《合肥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基础设施、修缮改造房屋、提升环境质量、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技防设施、完善消防设施等六大项23个子项工作内容,以及制定工作计划、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办理施工招标、资金拨付、施工管理、验收接管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在改造内容中,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针对不同年代房屋分别改造。以北京市为例:小区公共部分方面,进行水、电、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更新补建信报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应用、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完善安防系统、补建警卫室、修建围墙等内容的改造。房屋建筑本体方面,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进行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和平改坡,对楼梯进行清洗粉刷,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空调规整、楼梯外线缆规整、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普通地下室治理等改造;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还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还可增加面积(加建阳台)。

(四)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各地都坚持让群众知情,问群众所需,请群众参与全过程,为微改造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天津市加强开工前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试行“一小区一方案”。建立了旧楼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镇三级社会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年累计聘请了2744名社会监督员,对改造工程和接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组织工程验收引入了群众评判机制,现场听取群众监督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意见,试行一票否决。杭州市危旧房改善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四问四权”,即“改不改问情于民、改什么问需于民、怎么改问计于民、改得好不好问绩于民”,落实广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合肥市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对拟整治的小区专门就整治内容开展问卷调查,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规定需覆盖小区80%居民)才列入下一年工作计划,施工期间,接受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组织街道及居民代表参与验收。下阶段,北京市也将遵循自下而上、以需定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确定试点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基础类改造内容必须完成,自选类改造内容由居民共同决定。

(五)坚持让利于民,推进惠民政策。

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各地还推出增加面积、增加厨厕、出售公房等惠民政策。北京市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可为居民加建阳台,增加面积,从根本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补贴方式鼓励老旧小区加建停车场、增设电梯,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租赁式方式,由企业投资增设电梯,并拥有电梯产权,通过居民付费使用和后期其他经营项目(如养老服务)收回投资成本。杭州市针对不成套、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厨卫设施进户,其中“拼厨加卫”增加面积的,仅按建安成本价收取费用,对于困难家庭还可减免。同时,该市还完善了直管公房出售政策,于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市区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允许非成套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直管公有住房,以及原规定暂缓出售的部分未实行“住改非”的临街底层住宅、部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出售。

(六)引入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都通过在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管理长效机制,来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北京市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开展以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为核心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工作,引导小区逐步引入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天津市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6亿元补贴旧楼区管理服务费,各小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社会化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杭州市在整治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供小区居民投票选择,选择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按照“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个有”的管理目标开展工作,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个物业专管员,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配一名专管员,对居民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可上浮20%)。合肥市参照杭州市做法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有偿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居委组织,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同时,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旧小区微改造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助力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结合调研情况,针对上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建议。

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其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

    纵观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构成,主要是由房改房、承租公房等构成。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形式逐步多元化,有房改房、承租公房、回迁房、商品房等,产权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但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相当一部分小区却没有实施配套的物业管理,因而给小区管理包括微改造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分析老旧小区的产权结构,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自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方能寻找老旧小区开展微改造和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的有效路径。

首先,根据《物权法》,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但由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不享有专有权或者享有部分专有权的原售房单位却就小区共用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形成了共用部分所有权脱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不正常状态。因此,在确立小区管理组织时,除了老旧小区居民(即房改房所有人、商品房所有人、回迁房所有人、公房承租人等)之外,在原售房单位或产权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还应吸纳原售房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加入小区的管理组织,确立有权即应担责的微改造工作先行性基础,从而逐步消除因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人担责所形成的失管现象。

其次,要对老旧小区中的原产权单位进行重新细致的梳理,摸查、核实、登记原产权单位是否还存在、是否还发挥作用、是否还占有小区共有资源等,从而对小区共有资源进行权属和共有事务的责任划分进行确认,重点是要对老旧小区共有部分物权的制度变迁进行确权,明确老旧小区共有或共用物业(特别是如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置、地下空间等)的权属,由此产生的义务、责任和衍生的收益,从而在明晰物权基础上重构老旧小区的管理制度基础。

再次,按照微改造的内容对改造责任进行分类。《物权法》第七十、七十二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于小区管线设施的所有权问题上,社会各方有不同的理解,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同的操作方式。建议对于房屋本体的改造,由房屋产权人负责,具体是公房由政府负责,房改房、商品房等由产权人承担。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对原有设施的改造,可以依据“表前表后”原则,如管线设施,表前的归企业、表后的归个人负责;新增的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如绿化、文体设施等由政府负责,属于经营性的如新建停车场等,由投资方负责并享有收益权。此外,小区管线设施(水、电、气、通信)等的改造,可探索将部分设施产权予以明晰,将表前产权划归企业,给予改造企业合理的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最后,明确微改造过程的主要主体及其职责边界。微改造主要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改造的企业(包括改造设计施工企业、管线设施相关企业等)、居民组织(如居委会、业委会、建管委等)以及老旧小区居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应主要集中于制定规范、标准,从宏观上统筹把握协调微改造的开展,当好裁判员,并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以调动其他社会主体积极性。相关企业则应遵照政府规范、标准和合同进行相应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微改造工作。居民组织需发挥最直接的协调居民关系、统一改造意见等作用;应当逐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权责统一、共建共享的观念,充分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参与微改造工作。

    (二)确立“摸家底—订规划—明主体—出指引—强监管”的推进机制

摸清详细底数,合理评估分类。

合理界定、摸清底数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合理界定。何为老旧小区,全国各地对此定义不一。综合我市和全国各地的情况,老旧小区的特征可以大致归纳为建筑年代相对久远、建筑结构比较单一、建筑性能已经退化、基础设施较为陈旧、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或缺失、环境质量不达标等,总体而言就是居住功能达不到宜居甚至是可居的标准。为此,我们应从上述大的方面继续完善、细化出一套关键指标,确立我市老旧小区的界定标准。

二是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市城市更新部门的统筹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动态更新、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改造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历史资料查询、部门信息共享互助共享、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分类访谈、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老旧小区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街道、居委、居民等主体对微改造的意见和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的房屋安全普查,对于老旧小区中的危破房进行重点标识和登记。特别是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四标四实”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老旧小区底数,掌握产权来源、建筑年代、危破程度、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情况,做好老旧小区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细致掌握各区老旧小区的大致类型及其所处区域。

三是分类评估。在总体策略层面,要充分考虑微改造投入的可行性、可实现性和实效性,按照实际改造需求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分类评估。对于公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危旧平房密集、厨卫设施不全,破旧拥挤,环境卫生脏乱差、没有历史保护价值,改造成本过高,甚至高于重建成本的的区域,如海珠区草芳围社区等一类小区,建议采取差异化城市更新的策略,通过成片连片整体改造、国有旧厂房改造和土地整备等途径,进行城市更新。对于适合开展微改造小区,要根据不同实际和需求进行分类施策。对于企业改制、破产造成失管的单位小区,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具体如海珠区南福南新街大院、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白云区大金钟路48号大院、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等;对于历史悠久,房屋产权、年份、种类、租住人员构成等复杂,既有解放后楼房,又有历史建筑,同时还存有违章建筑等的老旧小区,有关自选动作适宜实施“一楼一策”。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强化其文化元素,凸显其历史文脉和文化特质,具体如越秀区仰忠社区等。不容忽视的是,此类老社区普遍存在违章建筑,应在微改造过程中坚持零容忍予以打击;对于确有改造必要,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也有自我更新实力的小区,不宜由市安排大量资金实施微改造,应鼓励其自我开展环境整治,如天河区石牌村等。对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如荔湾区恩宁路、十三行街区等,要加强专项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规划应以人为本,坚持使历史文化街区在保障基础民生的同时,加强保护历史环境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补强,擦亮其历史名片,发挥其独有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于街道和社区的归属感。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形成“政府——居民”双向而行、意见统一的评估立项机制。政府方面,要在摸底工作基础上,按照改造迫切性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程度进行排序,完善、细化微改造内容以及评估、申报指标,尽快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府项目库。在区级操作层面上,各区要把好项目申报前的评估关。要充分发挥区、街、镇和居委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成立老旧小区建管委或业委会自主开展等方式,扩大居民知悉面和参与面,引导居民自行申报,建立“引导居民提出申报项目——区、街比对政府项目库——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确认并正式立项”的工作流程,提高申报项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公认度。其中,在政府项目库内、改造意愿强烈(达成改造共识人数比例越高)的,其立项申请可以优先考虑。对具有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小区,要进行改造前的基于小区全生命周期的第二层次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定量依据,确定改造方向、目标和具体程度,从而为后续资金投入明确投资方向和进行标准控制奠定基础。

2.制定专项规划,统一有序推进。

老旧小区微改造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未来政府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因此,应该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上述摸底、评估后的老旧小区的分类和改造内容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有原则、有步骤、有方法地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功能布局,明晰各老旧小区所处片区的功能定位,着眼于片区改造、滚动改造,提前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制定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历史任务节点为期限的微改造专项规划,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到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实现小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区要根据上述总体规划制订微改造详细规划,明确改造具体内容和进度,以此在全市层面确立明晰的微改造的工作对象和区域范围。同时,注意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合理预留在一定时期内老旧小区数据更新空间。与此同时,对文物和历史建筑进行细致摸查,出台专门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工作计划,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功能再造和活化利用,有计划地引入合适产业类型,推动此类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3.明晰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议事机构层级,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中各个规定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市有线电视等)纳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审核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各单位、公共事业企业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区、街道工作特别是基层难以协调的问题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它部门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明确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物价、广电、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纵向从政府到社区、横向涵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科学运行机制。找准现有微改造审批程序提速的主要障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形成高效、规划、科学的微改造建设管理模式。探索简政放权,探索将审核审批权和具体事务下放各区,实施微改造备案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便捷机制。建立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部门的监管机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涉及的三线整理、供水供电改造、燃气入户等工作列入上述企业的考核清单,对有关企业支持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出考核要求。

4.出台程序指引,规范标准流程。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市政府应当按照协同、快速、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引导、规范作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导则、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的细节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级层面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制定专门的道路开挖、市政给排水设施接入、绿化迁移、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指引,各区可以探索诸如参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办理程序制订微改造项目施工手续等途径,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士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线”整治等技术指引实际操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完善、细化“三线”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方面形成一套规范操作指引,重点解决街区狭窄导致供电网线铺设难度大、弱电网线下地设计企业标准不统一、供电线网规划和老旧社区微改造规划难一致等主要问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增设社区服务点、公共卫生间、立体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收集点、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作标准体系。

5. 加强全程管控,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执行建设标准的督导检查,市城市更新部门要对各区落实项目工程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等实施定期的收集、督导、抽检,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推进。要注重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托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加强事后考评和通报问责,对于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暂停该区项目审批、扣减城市更新资金等问责方式。各区要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操作细则,发挥街道、居委能动性,简政放权,运用督导、奖惩等机制促进街道推进微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准备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和市、区审计部门等作用,坚持全程、深度介入,加强对微改造工作全程的监察、监督。注重让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邀请或聘请辖区内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鉴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的巨量性,政府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

首先,要在理顺权责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要求,明晰出资关系。如,对于基础设施的改造更新,要区分是属于改造类还是新增类。改造部分可按照“表前表后”原则(表前归相关企业、表后归个人)确定的责任主体出资。公益性新增基础设施,包括绿化、文体设施等,可由政府出资;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停车设施、新增管线设施等,可由最终受益人出资。

其次,要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于预期收益性较低的改造项目,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对于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应当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机构贷款等资金渠道。实践证明,老旧小区微改造会使居住小区产生增值收益,可以探索将增值收益打包成相应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社会资金注入。同时,探索由居委会或街道代为管理,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闲置用房,委托专业的公司或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需要路演展览、小区广告的企业等供应场地,以及通过物业租赁、停车设施经营等方式,拓宽小区微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道路、绿化、文体设施等项目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要盘活用好已有的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持续性的个人资金来源渠道。具体而言,当前主要是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市政府要及时检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对于未成立业委会、无物管单位或房屋产权单位无法履行房屋维修责任时,可以由街道代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完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补缴办法,将未缴纳的国有企业旧宿舍区纳入补缴范围,允许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创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和渠道,使得微改造涉及的居民甚至是受益人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微改造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在政府操作层面,要向先进城市看齐,按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并举的原则,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改造内容纳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也适当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危房改造,政府要通过政府资助(包括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充分考虑无房改房、贫困户集中的老旧小区的需要,提高用于建筑本体方面的市财政出资比例,并对低保户、贫困户和困难家庭出资部分予以重点支持。要避免条块分割,探索整合小区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拓宽资金来源,统一调度使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充分考虑实施项目的成熟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滚动计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资金分配使用。同时,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以项目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

(四)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常态管养的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微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微改造工作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居委)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效率。具体而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层面,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和经过微改造可以达到引入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小区,要积极引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应帮助、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特别是要优化诸如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机制,在业委会成立、审批、备案各方面予以支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入环节上,要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着重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同时,探索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提前介入微改造方案的做法,参与谋划小区停车位、公共空间利用、管线改造和监控视频等设置的总体设计,为后期建立物业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和顺利运行提供支撑。对于条件较差,无物管或物管已经退出的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招聘诸如小区内的下岗人员等,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于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居民适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后,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对于零散居民点,可以按照就近合并的方式,由街道、社区提供社区托底物业服务,整合区域内资源,通过区域内泊车抵偿服务、便民设施收入等弥补资金短缺,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政府层面,建议借鉴杭州等城市建立物业管理的做法,出台实施适合广州实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从根本上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市、区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加大对物业管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培育发展多样化的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微利、非营利的物业服务市场。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主体,实行对老旧小区的全天候管理全覆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及时处置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政府要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开展定期考核,采取设立专项经费并“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予街道,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建管委的日常运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其在人、财、物保障机制的探索,借此筑牢居民社区自治的基础。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提升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自觉。构建良好公共道德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最后,应鼓励有能力的老旧小区自发开展微改造工作,加强政策指引,适当予以补助,推动形成老旧小区自我更新的新常态。

(五)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建议制定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内容建议包括老旧小区认定分类、改造程序指引、涉及主体及其权责关系等。在配套政策体系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规划调整的指导意见,包括涉及的相关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我市可针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新建房屋和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的差异,进一步健全符合广州存量用地和老旧房屋更新改造实际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机制,确保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适用土地、规划、消防标准体系,配套出台有关措施。同时,根据我市实践情况,积极向省、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研究破解老旧小区新增设施有关难点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城市更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底层高密度向高层高密度的转变。增设电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要、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建议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及时总结荔湾等区增设电梯工作经验,加快研究提出适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个2/3”规定,通过有效协调争取底层住户支持,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等,有效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难题的突破。此外,建议积极研究扩大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相关政策。可以参照杭州市做法,进一步探索放开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适度减少公产直管房数量,既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进一步巩固微改造的公众参与基础

创建幸福社区是塑造人性化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的基础和起点,老旧小区微改造是塑造幸福社区的非常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其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依托公众参与,回应民生需求,加强市民对微改造和城市更新的认知、理解、认同,激发居民群众热情,扩大该项工作的群众基础。因此,巩固和扩大居民参与平台尤为重要。市、区、街道和居委各有关单位和主体要积极在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网格化管理,成立社区建管委和业委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等主体作用,优化居民议事平台等方面加强引导,建立居民社区自治方式多管齐下、互为补充、和谐并行的格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充分反映居民需求。要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作用,主动与媒体沟通,公开有效信息,化解社会疑虑,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选树老旧小区微改造正面典型,及时展示优良成果,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对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提升微改造业务和群众工作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宣传活动,普及微改造法律法规和政策,展示改造成果,激发群众参与、支持微改造的热情,为微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群众热切期盼,改造意愿非常强烈。2019年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其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我省住建厅等三部门也联合出台文件,对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我市也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试点实施。据了解,目前我市此项工作推进困难重重、进展缓慢。为深入查找原因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市政研督查办成立调研组,先后召集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和榆阳区、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赴山东省淄博市、福建省厦门市和我省西安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

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渐趋收紧的大背景下,通过改造让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平抑城市房价、稳投资和稳就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

(一)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在淄博、厦门等地调研了解,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物业管理缺失、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得以解决,居民生活环境和设施都得到根本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都衷心地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点赞。

(二)有利于平抑房价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棚改不同,老旧小区改造并不会产生短期购房需求大量激增现象。相反,小区生活设施和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后可降低房屋空置率,促进存量住房的交易和周转,释放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淄博市统计,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价和租金平均上涨约15%到20%左右,房屋空置率大幅下降。

(三)是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途径。与其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投资项目相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周期短,一般为半年左右即可完成,资金周转很快,同时边际效益明显,能迅速转化为消费能力。另外也可激活居民更新房屋内部装修、购买家具等消费。可以说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既能保民生,又能稳投资稳就业,还能拉动消费的多赢工程。

(四)有利于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老旧小区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人心。根据淄博、厦门、西安等地经验,通过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丽家园的历练,群众精神面貌大幅提升,主动维护小区环境,自觉参与社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许多人成为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义务宣传员、讲解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相应提高。

二、我市工作现状及主要困难

据统计,我市仅中心城区在2000年前建成交付的老旧小区就有176个(榆阳区162个,高新区有14个),7层以下(以6层、5层居多)无电梯住宅楼868栋,总建筑面积132.61万平方米,涉及群众约1.1万户、4万多人。这些小区普遍存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房屋建筑老化、基础设施缺失、外观立面破损、生活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愿望非常强烈。

(一)工作现状。根据调研组调查了解,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刚刚起步,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整体工作推进缓慢。

1.改造试点推进缓慢。因灵秀街、保龄球馆片区居民意见征求难以统一等原因,市政府第53次专题会议决定重新选定改造小区。市住建局和榆阳区政府经摸底调研,先后2次变更改造对象,最终选定大有当巷、桃园小区、市建设局质监站家属院3个小区作为改造试点项目,截止2019年9月底,大有当巷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其它2个小区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20年春季开工。

2.亟需启动中省补助项目。2019年4月国家三部委《通知》文件发出后,为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市发改委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33个(其中中心城区15个)住宅小区,编制上报了《榆林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9月初省发改委已下达我市15个小区的改造资金3267万元,其中榆阳区10个、子洲县4个、佳县1个,这些项目亟需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尽快启动实施。

(二)我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认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部门间协调机制不顺。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在我市刚刚推行,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涉及发改、规划、消防、住建、执法、质检等多个部门,尤其是电梯加装审批手续更为复杂。三是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电力、供水、供暖、通讯等管道线路设施运营单位同步实施,各管道(管线)经营单位之间协调难度很大。

2.居民自治力量薄弱。大部分老旧小区缺乏能力强又不怕麻烦的“牵头人”或自治组织,小区改造面临无人组织实施的局面。一是我市住宅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发挥作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市496个老旧小区中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有434个,占87.5%。二是社区居委会因职能和人员等方面的制约,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力充分发动群众,更没有能力组织实施。

3.居民意见统一困难。据调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前居民意见统一难度普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居民参与公众事务的意识不强,对小区改造工程不参与也不关心,坐等政府推动;二是由于小区居民之间自身思想素质、文化差异、个体需求差异等原因,对改造的内容、标准等方面众口难调;三是部分居民担心改造影响自身利益而强烈反对,比如担心改造会拆除违章建筑,一楼和二楼居民担心电梯加装影响采光和通风等。

4.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目前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居民出资难度较大,引入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造还无从谈起。一是争取中省资金补助比例过少,2019年国家向陕西省下达老旧小区补助资金13.4亿,其中下达我市仅3267万元,仅占2.4%,主要原因就是我市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因各类审批手续缺失而无法申报。二是部分居民存在等、靠思想,过分依赖政府财政投入,自己不愿出资。尤其是电梯加装费用财政相对补助较少,个人出资比例大,高低楼层之间费用分担比例协商难度很大。

三、工作推进建议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借鉴其它地市先进经验做法,调研组认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先保民生、后做提升,政府在尽力而为的同时要量力而行,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一是在市级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项目快速申报审批通道。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发改部门负责建立改造项目“储备池”,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全面摸排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并具体实施小区改造项目。五是建立电梯加装绿色审批通道,在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建议不再办理土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免收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业主意见统一的前提下,不考虑加装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等问题,同时简化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等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二)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一是在改造前由社区居委会指导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负责与居民充分沟通,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和其它热心群众的带动引领作用,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二是改造时组织业主全程参与,由居民就改造内容和小区后续管理充分讨论,由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方案设计和改造施工。三是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上,借鉴西安、厦门经验,即在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下,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批准实施,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资金分担办法和低层住户利益补偿办法,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三)合理划分政府和业主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政府的角色应该是推进者和引导者,财政资金应更多发挥正向激励和兜底作用,而不是大包大揽。一是合理划分改造内容。将改造内容分为环境整治、民生基础设施、综合提升类三个类别,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菜单”和改造标准,根据小区现状确定改造的“必选项”和居民“自选项”。二是明确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对于小区环境整治和水、电、气、暖等楼体外的民生基础设施,根据现行政策,由各级财政负担;对于居民自选类的小区综合提升类和住宅楼本体的改造内容,由居民自行决定是否改造,资金主要由居民承担,市、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详见附表)。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设计、评审等手续办理费用建议由财政承担。

(四)探索市场化改造模式。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改造,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一是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老旧小区,采取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包括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加层改造)、商业捆绑开发(与城市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政策激励方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改造。二是探索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和政府物业补助等方式,逐步回收改造成本。三是探索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通过加装电梯和建设停车场等设施设备的出售、租赁收益,逐步回收改造成本。四是探索多方共建,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水、电、气、暖等经营单位更新维护相关管道、线路设施。

(五)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改造的是硬件设施和小区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做好改造小区的后续管理,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改造,汉语词汇,改变;打造。改造两字可拆分解释,改字基本释意为变更,修改;而造字基本释意为制作的意思。结合起来的意思为变更原有的制作方法。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x-x月份,由xxx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据调研组不完全统计,我市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乐成街道xx个、城东街道x个、城南街道xx个),总建筑面积xxx多万平方米,涉及xxxxx户,xxxxx人。其中,xx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涉及xxxx户,xxxxx人。调研发现,老旧小区“三多”“三少”“三缺”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居民改造意愿普遍强烈。

(一)建设标准不高,多孔预制楼板结构多、建筑管线老化多、安全隐患多。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原建设标准较低,不少建筑是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经过二三十年的使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楼体、外立面、楼梯破损以及电气线路、水污管网老化严重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如xx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xx小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调研组走访发现其中部分房屋主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部分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墙面脱落,看上去安全隐患较大。xx小区其中一条覆盖一半以上建筑的电力线路,每逢用电高峰期就频繁停电,今年夏天刚开始就连续三个晚上停电,群众强烈要求后实行了线路分流改造。xx近几年都出现了管道堵塞、化粪池溢出等情况,业主们不得不雇佣疏通公司来清理。多数老旧小区建筑住宅阳台洗涤污水管与屋面排水管相连,导致雨污混排现象普遍,很多排水管还是球墨铸铁管,大部分已经腐蚀损坏严重,此外大多数消防栓都已损坏,无法正常出水。

(二)配套先天不足,电梯少、停车位少、公共服务设施少。老旧小区总体上存在着居住功能不足、配套设施短缺、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等问题。如老旧小区大部分是x-x层建筑,基本没有安装电梯。据调研组初步统计,xx区老旧小区xxx幢建筑数千个单元楼,仅有电梯xx部。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规划相对滞后,因停车位不足造成的乱停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虽然有开展公共停车区域的优化调整,但车位仍是“僧多粥少”,出入通道甚至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停放情况依然存在,如xx二区居民车辆xxx多,停车位仅xxx个,居民反映每天回家都要抢车位。老旧小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明显缺失。据调研,xx个老旧小区中,仅xx个小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x个违建),x个小区有老年活动场所,x个小区有托幼场所;很多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如健身器材严重老化,甚至根本没有配备;公共厕所配备不足,xx街道xx个老旧小区就有xx个没有公共厕所。

(三)居住环境差乱,人防技防缺失、组织管理缺位、物业管理缺乏。老旧小区违章搭建、毁坏绿化、杂物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房子乱租等现象十分常见。如老旧小区很多车库住着老年人、新xx人,有的xx平方米的车库住了x-x个人,在车库内吃住同室,有些煤气罐或电磁炉就在床边,消防隐患相当严重;部分住户将洗衣板直接放在车库边上,洗涤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路上,严重影响小区面貌;部分建筑一楼或者车库还被租用作为经营场所,如在xx小区车库或者一层被用作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教育培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老旧小区多数人防技防不到位,部分保安岗亭形同虚设、无人值班,部分监控摄像头存在聚焦模糊甚至失效。如xx小区的监控室三台监控屏幕在调研时竟然全部黑屏;xx区不少楼道门禁系统形同虚设,长期无法使用却没人修理。据调研,目前xx个老旧小区中,有xx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xx个小区没有进驻物业管理,xx个小区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而且很多业委会只有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

2019年x月以来,国家部委、xx省、xx市相继出台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文件,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极为重视。《xx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中我市2020-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x个,目前我市已上报xx小区、xx区、xx、xx小区等x个小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xx.xx万平方米,涉及约xxxx户。

二、制约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问题

(一)小区底数不清,改造机制不健全

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小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小区情况掌握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如市住建局、市文明中心、属地街道都有部分老旧小区的简单统计数据,但数据各不相同,老旧小区规模、房屋质量状况和业主构成等关键数据缺失,配套设施、基层治理情况不清。同时我市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行动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实施方案现在还没有出台,群众关注的改造资金居民自筹比例、补助基数以及与水电气污等权属单位专项工程衔接的具体政策支持尚不明确,而对比兄弟县市区,xx、xx已经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xx、xx、xx也陆续公布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外,我市还没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由住建部门的一个科室负责工作对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资料档案不全,改造技术有难题

据反映,部分老旧小区前期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失,有的只有总平图却缺失地下综合管线图,有的干脆什么资料都没有。如前期住建部门为今年启动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做规划设计,去档案馆等多处也没找到建设时的设计图纸,不得不聘请专业机构对小区情况进行重新测绘,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xx街道干部为解决xx小区居民和村民权属纠纷,找了几个部门也没有找到当时的规划平面图纸,无法明确四至,难以划分权属。同时,老旧小区建成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各单位对小区进行了各种后期施工改造,建筑、绿化等部分结构改变了,电力、给水、排水、通信、天然气等地下管线迁移了,即便拿着旧时的资料图也不能照样设计,需要实地核对,否则稍有误差就可能挖破管线。据xx公司反映,xx区地下管线复杂,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推进缓慢,至今现在仍未开工;xx小区地下管线走向不详,社区、小区无人能说得清楚,给天然气改造设计增加了很多困难。此外,改造施工需要使用一定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而老旧小区面积有限,楼距不足,空地较少,由于场地的限制会进一步加大改造的难度与施工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百姓生活与人身安全。

(三)居民需求多样,现实矛盾不乐观

调研组走访调研了解到,多数居民希望拆老房子住新房、改装使用天然气省钱、加装电梯方便老人,还对小区绿化与道路、停车场以及树木的高度、防盗窗的改造存在多种意见。可以看出,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迫切,对配套服务的需求多样,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但居民需求与改造的条件、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小区个体之间的差异、居民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多样性使得老旧小区的改造更加复杂。如电梯加装方面,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意愿一直较为强烈,但因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邻居无一反对意见、房屋鉴定报告B级以上等条件限制,自20xx年以来申请加装的成功者寥寥,仅有xx小区、xx、xx公寓x个小区共计x台电梯。供水改造方面,一些老旧小区x楼以上住户水压不足,只能靠自家的水泵和水塔来增压供水,一些住户水管总是不间断地出现黄水,饮水安全有隐患,一旦改造将是整个片区大面积停水,居民用水短期不能保障,且面临低层用水正常的居民不同意改造的情况。适老化改造方面,调查发现老旧小区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新小区,据街道统计数据显示,xx岁以上的老人如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随着老旧小区“老龄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人无障碍出行、休闲娱乐活动、群体安全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等需求也日益明显,但一些项目限于场地、资金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

(四)资金问题突出,业主共建意识弱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总规模较大,据部门反映,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据初步测算,假设按照补助基数xxx元/平方米计算,仅今年计划的x个小区项目补助就超过x个亿。虽然中央、省拨付一定专项补助基金(xx市级仅对xx、xx、xx区等各实际功能区实施补助),市财政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并且根据现有文件规定,符合中央财政补助的改造对象主要是xx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居民自建房为主的老旧小区,但在我市该时间段内老旧小区或多或少夹杂着自建住房,如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套,自建房xxx套(间)。因此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无法享受上级财政补助,很大程度增加了本级财政的投入负担,影响改造工作的大范围推进。同时,调研发现部分居民缺乏“共享共建共治”和“购买服务”的观念意识,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自己不用花钱,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投钱就沉默。

(五)长效管理缺乏,改造成果难维持

老旧小区在历年各类创建工作中,虽经过几轮环境整治或单项改造,但“脏乱差”现象总是卷土重来。尤其是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老旧小区防控难度普遍大于新式小区,如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为确保隔离到位,不得不封闭起来,但多次发生封闭隔断障碍被破现象,进出人员的隔离防控存在疏漏。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治理力量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业委会方面,很多小区业委会是退休干部、热心人士在管理,他们没有执法权主要以劝导为主,有时感叹“管了也没人听”,有时认为管得多了会得罪人,业委会整体职能作用没有发挥。如一些居民在绿化或空地上圈地种菜,甚至在公共场所养鸡养鸭、搭建铁皮棚等,屡劝不止。物业方面,老旧小区收缴物业费困难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老旧小区多数住户不愿意缴纳较高的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入老旧小区;即便引入收费标准较低的物业(据了解目前最低为xxx元),部分业主因对小区管理存在分歧不愿意交物业费,部分业主认为是自建房不需要交物业费,如xx小区xxx多户,2019年大约xxx多户居民没有上交管理费;物业费收缴不到位,直接导致物业管理难以维持,最终降低服务标准或直接撤离弃管,形成恶性循环。街道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除书记、社工外,普遍没有固定薪资,社区的很多工作人员要么是新进大学生,要么是临时人员,基层工作经验匮乏或工作主动性不够,加上社区工作经费缺少,平时忙于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指标,极少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街道及驻社干部走访巡查小区时间不多,对现有的小区业委会很少开展培训指导,往往造成“前期鼓励成立业委会,最后却任由其自生自灭”现象。如果改造完成后小区管理方继续缺位,就会导致改造成果无法维持,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机制,摸清底数,加快出台规划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真实准确掌握老旧小区规模、房屋建筑本体、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全市老旧小区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议将调查对象范围放宽至20xx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三年计划”,明确老旧小区的具体分类和改造批次时间,明确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建设标准,明确改造的投入保障和组织实施。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建议将老旧小区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未来社区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机制,研究出台针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注重前期,统筹推进,合理把握改造节奏

住建、资规部门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和图纸的查找整理,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相应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造带来的实效和好处,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比如对比改造与拆后重建的费用,若差距不大建议实施“就地重建”;有些房屋可以进行改造,但其不适合我市的长期发展规划,要避免改造的重复浪费。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三)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改造提升居住环境

城市的发展和社区的建设都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建筑改造、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系统、景观绿化、适老化改造、社区服务体系6大方面,因地制宜来确定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优先安排居民群众反映集中、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一是支持存在多孔预制楼板等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小区拆旧建新。此类小区进行综合改造价值不大,反而还会增加安全隐患,建议采取拆旧建新的办法。可在危房鉴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采取不同的安置方法。具备开发潜力地段的小区可引进开发商进行重新开发,适当提高容积率,一并将托幼、养老、医疗等便民服务嵌入,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借鉴鹿城等地做法,向需拆迁改造的住户发放安置房“房票”,购买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实现异地安置。二是鼓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参照xx、xx等地做法,尽快出台电梯资金补助方案(xx按电梯加装费用xx%给予最高不超过xx万元/台、xx给予符合条件的xx万元/台补助),进一步优化电梯安装申报和审批流程,小区改造条件成熟的可适当降低加装电梯的启动门槛。若财政紧张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三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开展改造,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打通消防通道。四是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功能。优先解决水、电、气、路、排污等问题。改造零星空闲用地、改造绿化带或与周边单位共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有条件的增设汽车充电桩和电瓶车充电棚。拓展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及时维修翻新小区内破损的公共休闲设施,增设小区健康步道、休闲游憩场地和健身器械,条件成熟的要建立完善老年人活动中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托育机构。

(四)多元投入,加大保障,健全资金筹措机制

市政府要研究明确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做好财政投入保障,探索构建政府政策性引导、居民共建性出资、企业市场化参与、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多元化融资机制。一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探索老旧小区专项债券等融资方式,鼓励金融系统开发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优惠金融产品,探索居民户内改造、装修、节能减排等消费领域的个人贷款金融服务。二是探索利用增建商业设施、翻建结合扩建等措施,合理利用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占地,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开发;通过制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出台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适当降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改造的申请门槛,减轻老旧小区改造筹资压力。四是充分发挥责任企业和责任单位资金作用,加大对水电气网等垂管部门协调力度,在预算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提高灵活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便利。

(五)综合施策,规范运作,促进小区长效管理

要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持续加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一是党建进小区,以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加大街道对老旧小区的管理力度,建立驻社干部联系老旧小区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委会的培训管理,规范业委会资金管理和物业监管等制度。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可以进一步充实业委会的红色力量,还未成立业委会的可以帮助成立小区临时业委会,在管理过程中逐步物色小区的能人志士加入业委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可以建立党支部,提供党组织为民服务清单,以“红色”力量激发老旧小区管理“新动能”。还可以借鉴xx做法,出台文件明确党员机关干部必须兼任所住小区楼长、单元长等,赋予其社区服务职责,带动居民共同参与到小区治理。二是物业进小区,以专业服务促进小区管理。根据不同小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采取社会化管理、准物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征信系统,对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警示,对物业企业管理失信并造成小区严重后果的进行曝光。对于一时难以引进物业企业的,可由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各准物业小区设置管理处,形成系统的管理网络,实施准物业管理。三是执法进小区,以乱象整治规范小区管理。联合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多部门集中梳理小区常见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明确执法责任单位,编制违法事项清单并在小区公告。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延伸到小区,采取摄像头抓拍违法行为的形式,开展“非接触性执法”,由指挥中心分派给各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业委会、物业和属地社区、街道的沟通,定期召开小区社情研判会,对小区的各种违法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对小区管理的支撑,完善小区执法治理体系。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及其分析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3.77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目前做法是由城市更新局统筹,牵头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流程和标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区的指导监督;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三是制定年度计划推进落实。每年制定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2016、2017年城市更新年度正式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109个,涉及用地面积794公顷。其中,2016年安排项目19个,资金约5000万,总用地面积约268公顷;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二)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分析

福南新街大院位于南石头街道泉塘社区,该大院包含广州市四建公司、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研究所等单位的5个宿舍,属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宿舍,水电气基础民生设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虽经多次维修,但设施设备仍然陈旧老化,管线破损十分严重,加上周边商住小区增多、石溪水厂搬迁等因素,造成附近区域供水水压不足,其中16-27号大院三楼以上住户用水十分困难。此外,因该小区早年已进行房改,原属单位市四建公司不再负责小区内部的公共环境和设施维护,同时也无物业管理。加上小区临近珠江医院,部分居民将房屋违法改建为“房中房”出租,房管部门执法难;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后,海珠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迅速部署协调改造工作。区城管、住建、科工商信局,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南石头街道等共同配合,用半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该大院的综合改造工作。今年春节前,新的供水系统已经正式运行,居民用水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院的公共用水改造工程中的泵房更新、大院内户外管道更新铺设、电表后线路铺设及电表安装等工程也已完成;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 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2. 宣传到位,发动深入。为使改造得到居民住户支持,街道开展了大量居民宣传沟通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运用公开信、告示栏、宣传窗等载体向有关居民群众宣传此次改造的方向和内容。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多次召开居民会议,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尽量按照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改造;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 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 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 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 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东社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越秀区仰忠社区内共有房屋138栋,其微改造项目以“三改造一落实”模式推进,即改造公共设施(包括“三线”、“三管”、室外公共消防设施、小区视频监控等),改造老旧房屋(包括楼道整饰、维修化粪池、楼道内线管更换、维修补建楼梯地名牌、改造小区围墙等),改造人居环境(包括小区内道路维修改造、提升小区整体绿化、建设社区文化设施等),落实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机制等;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将实施二次供水及完善消防设施等民生工程作为改造重点;荔湾区西村街微改造项目对社区内生活排污管段重新铺设,改造化粪池,并修整园区内路面,修缮西村文化广场;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微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了辖内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供水管网改造和三线整治并相应增设公共设施等。

(2)以维护和传承历史风貌为主要方向的有:

荔湾区十三行街区遍布民国初期的小洋楼,该街区微改造项目(一期)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实施,现已基本完成;恩宁路永庆坊将原来的民居功能转换为商业功能,导入创客空间、文化创意、教育等产业;白云区柯子岭微改造项目对牌坊及外立面进行了整改装饰,并把握该村客家文脉,打造了客家风情长廊。

(3)以整治提升环境景观为主要方向的有:

天河区针对城中村“脏、乱、差、堵”现象,选取了石牌村绿荷西大街等重点街巷作为微改造试点路段,进行了路段沿线外立面改造、沿线路面改造、沿线地下综合管线整治、排水工程和电气照明灯改造以及街心公园建设及智能门禁安装等。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进行了外立面整饰;黄埔区已经完成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对文冲船厂生活区的破损建筑外墙等进行整饰及改造。

2.上述典型项目的组织模式与资金筹措特点。

越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将珠光街作为越秀区老旧社区‘三线三管’整治试点”有关批示精神,选择仰忠社区为试点,成立了时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仰忠社区微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微改造建设办公室,下设公共设施改造、旧楼宇改造、人居环境改造、综合协调、资金监督审查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微改造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95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区财政1490万元,社区居民集资约10万元。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负责公共部分的设施投入,市级安排资金600万元,区级安排150万元,居民负责入户部分的改造投入。荔湾区西村街道社区微改造起步较早,主要由政府出资1000多万予以保障。该社区形成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的“西村经验”,主要特点是在实践中探索出“先自治、后改造”模式,制定了社区建管委产生及工作条例、议事机制、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等,创造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社区自治助推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由社区党支部、建管委作为工作主体,由建管委、居委会、街道共同动议决策,由建管委和街道专业科室共同监督实施和验收,由建管委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其改造项目以下水道、风水亭、路面翻新等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主。恩宁路永庆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民改商”形式实施修缮维护,对居民生活区实施改造,片区内43栋房屋被荔湾区政府回收,居民就近安置。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万科集团建设及运营,并给予其15年的经营权,计划总投入资金约为1亿元,建筑成本回收周期为12年半。期满后是将经营权交还政府还是继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永庆坊仅为恩宁路微改片区的一期试点,政府计划将继续发展二、三期项目。天河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和石牌村改制公司,推进石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了驻点工作组,每日召开施工碰头会,每月召开各方联席会,项目一期市级安排资金1000万,区级安排1008万。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有关部门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各个阶段,指导组建了建管委,推动解决了大院外立面破损、“三线”乱拉、停车混乱、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

(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南石头街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综合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调研情况,现归纳我市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 对于微改造的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和统一。

调研组发现,对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个别区、街道乃至市有关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认识差异:一是有些认为老旧小区微改造投入大、产出小,与其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修修补补、基础加固,不如通过近期或假以时日的彻底重建和安置更能提高行政绩效、财政收入和居民幸福感,认为微改造没有太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有些认为微改造已经纳入全市城市更新总体工作大局,主动权和决定权在市级层面,区、街道一级自主空间不大,加上老旧小区住户利益诉求多样且不易调和,工作难度较大,容易导致作为“夹心层”的区、街道产生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拖推避”思想,积极性不高;三是对于微改造作为里子工程的本质、主要工作内容、阶段性任务认识不统一,工作轻重缓急未作区分,后续工作推进不够彻底等,出现了诸如专门建墙遮挡部分老旧房屋;写有“广州市历史建筑”字样的牌子被悬挂在某历史建筑违章附属物上等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标准不高等现象。这些观念和思想都未能全面体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性质、宗旨和方向,急需厘清思路和统一认识。

2. 老旧小区微改造总体规划亟需制定。

广州市作为超大型城市,居民小区数量庞大,老旧小区为数也不少,虽然市城市更新局2016年初步摸查了全市老旧小区情况并将779个老旧小区纳入微改造计划,但因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订单式”、“报销式”的初级工作阶段,存在改造范围不够明晰、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确定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申报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有些区基本公共服务尚有缺失的小区没有列入全市的改造计划,如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有些区先天条件较好的小区却安排了资金投入量相对庞大的锦上添花工程;有些区将房屋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基本不适宜人居住的区域却纳入了微改造项目;将珠江两岸、主干道旁的老旧小区纳入首要改造项目,而内街内巷的老旧小区相对延后改造,等等。对于一些历史街区,如荔湾区十三行街区,调研组了解到,有关方面对后续二、三期改造也没有完整的基本计划。此外,随着年代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和管理水平不断升级,新的老旧小区还将逐步形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二三十年才会出现老旧问题,但一些高档电梯商品房小区,日久失修一样会出现问题。如东风西路的某高档小区,一向是广州老城区的指标性楼盘,小区分三期开发,楼龄分别为14至22年。但该小区在2010年曾遇到部分外墙铝塑板老化,两次发生外墙铝塑板大片脱落的安全事件,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消防人员上门排险。因此,在全市层面,急需建立一个动态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需改造范围的工作机制,依靠现代技术形成数据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区两级层面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的微改造总体规划、实施策划和实施计划。

3. 资金保障效度、力度亟需提升。

调研发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一方面存在资金投入力度与其他大型城市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又出现财政支出进度不理想,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区未提前、全面考虑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工作特点和程序,导致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编制不尽科学合理;二是街道作为微改造工作主体,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对工作程序和资金申请、使用等流程还不够熟悉,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资金支出相应受到影响;三是微改造属于市、区共建工作,工作内容和资金保障各有侧重,但目前各区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过于依赖市级财政资金,造成市安排的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其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的建设内容中的规定项目的危房治理、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燃气入户改造等规定由个人出资。相当数量老旧小区居民不愿出资,项目改造过程中对此未能有效覆盖,导致微改造不完全不彻底,影响到社区微改造项目的整体效果。同时,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微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必将难以持续,因此,微改造资金筹措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4.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经初步梳理我国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法律法规,发现涉及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内容散见于《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首先是缺乏专门性、位阶高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适用有关法条时容易出现多头适用或互相制约、互为前提的情况,且规范效力不足;其次,上述法律法规涉及微改造的多数条文为原则性描述,实践指导性不够强;再次,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除包括改造目标、范围、主体、程序等以外,还包括产权认定、各利益主体权责划分、资金筹措渠道来源等重要问题,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以统合和规范。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划、建设、财税、产业、金融、文化保护等部门也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些都影响了微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5. 工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待完善。

经查,目前我市已经出台的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策文件,涉及到建设标准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方案中所附微改造建设标准中部分项目的建设标准比较宏观、概括,具体操作性和指引性不够强;涉及到技术指引的较为详细的目前只有关于“三线”整治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试行),其余改造工程项目暂无详细的技术规范和导则;涉及到微改造工作流程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试行)》,其内容较为简要,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因此,目前相关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一方面具有解决问题的急迫性强、项目繁多且分散、工程签证变更多等特点,整体审批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方面又存在缺陷。如,目前按照市相关规定,微改造不需要进行规划用地报建和卫生防疫等的方案报批,但在微改造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却由于无法提供上述部门的审批意见而无法顺利办理施工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在审批程序上出台具体指引。

6. 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老旧小区微改造通常涉及建设、规划、电力、通信、供水、城管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不少区和街道反映,协调上述部门,特别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部门时,存在较大难度,一些企业以当年没有计划安排请业主自行申报列入明年计划为由表示难以安排。这些都容易造成工期停滞或者重复迁改等后续问题,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等都有较大影响。如,海珠区城市更新部门自今年4月开始协调,直至目前为止,该区9个微改造项目仍未有一个项目的三线整治工作完成现场施工,严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7. 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消防的问题与矛盾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受土地、规划、消防标准提高和周边已有建筑影响,老旧建筑功能布局改变困难,增设公共设施相对复杂,特别是增设电梯方面,目前列入微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成功增设电梯的案例不多。其中,主要面临的困难有:底层居民因没有实惠,且受采光、噪声和挤占公共空间等不利影响,基本不支持;未满足建筑退缩、消防、结构安全、日照时间等要求;受周边管线和电力增容等条件制约。

8. 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特殊条件导致不利于管理和改造。

一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诸多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小区(如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处于失管状态,同时由于产权原因造成维修、投入渠道不畅。二是位于老旧小区内的直管公房管理成本高,据了解,我市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房约为11万套,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普遍位于老旧小区之内,由于房屋量过于庞大、位置过于分散、部分历史租户(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因政策原因不能参加房改的住户)视租住直管房为自身福利而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管理相对困难,且因租金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房屋租金可能还不及管理和维修成本,增加财政压力。三是我市仍大量存在共用厨厕的老旧房屋,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居住条件极差,以目前的微改造措施难以有效解决实际的急迫性问题。

9. 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管理机制有所欠缺,在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无法日常顺利开展。如福南新街小区即属于典型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原属企业进行房改后,随着企业逐步转制、解散等,小区呈现无管理状态。相对先进城市而言,我市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的。虽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成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对项目后期管养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微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总之,当前我市老旧小区面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反映了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群众人居环境维护提升与城市更新过程、城市化进程未能同步发展。归根结底,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市中的反映。对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居住品质的提升,关系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社会发展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因此,对上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二、兄弟城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2017年6、7月份,调研组到北京、天津、杭州、合肥市等城市学习考察。调研发现,四个城市都把老旧小区微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工作,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老化、外部环境脏乱、居住功能下降等问题,专门出台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利用数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加强调查摸底,明确改造范围。

一是在实施改造前对老旧小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2011年底开始,天津市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开展了中心城区旧楼区现状拉网式调查摸底,共涉及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4707幢楼、113万户,综合调查了所有房屋的产别、建筑年代、建筑规模、小区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北京市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前,充分掌握了199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底数(约6950万平方米、128万套)。合肥市在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前,也提前进行了摸底工作。二是在充分摸底基础上明确改造范围。北京市明确将1990年前建成、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天津市分步将中心城区旧楼区纳入改造,2012至2014年推进3幢楼以上1340个成片旧楼区改造,2015年对剩余散片旧楼区进行改造。杭州市2007年针对不成套木(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了危旧房改善工程;2009至2011年,针对老城区1999年前建成、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2014年,重点针对70、80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实施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合肥市明确将2000年9月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范围,2017至2019年将整治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老旧小区。

(二)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推动改造工作有效落实。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市、区两级投入340亿元,全面开展以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为牵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至今已完成1582个小区、5850万平米的总体任务。天津市在2012至2015年间,完成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资51.7亿元(不含水电气改造等专项资金),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合肥市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投资16.87亿元,对324个、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惠及15.7万户,45.9万人,并计划于2017至2019年间投资21.52亿元,进一步整治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的607个老旧小区。反观广州市,2016、2017两年才一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106个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相对薄弱。

(三)明确工作标准,切实实施改造。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程序和责任。北京市先后发布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改造工作的目标范围、整治内容、职责分工、项目组织实施的步骤和程序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天津市编制了包含房屋综合修缮、管道节能改造、外部环境整治、综合配套维修四大类、46个子项的《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导则》;制定了涉及施工管理、接管验收、资金监管、信访服务等方面20余项管理制度。合肥市发布了《合肥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基础设施、修缮改造房屋、提升环境质量、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技防设施、完善消防设施等六大项23个子项工作内容,以及制定工作计划、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办理施工招标、资金拨付、施工管理、验收接管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在改造内容中,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针对不同年代房屋分别改造。以北京市为例:小区公共部分方面,进行水、电、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更新补建信报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应用、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完善安防系统、补建警卫室、修建围墙等内容的改造。房屋建筑本体方面,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进行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和平改坡,对楼梯进行清洗粉刷,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空调规整、楼梯外线缆规整、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普通地下室治理等改造;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还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还可增加面积(加建阳台)。

(四)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各地都坚持让群众知情,问群众所需,请群众参与全过程,为微改造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天津市加强开工前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试行“一小区一方案”。建立了旧楼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镇三级社会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年累计聘请了2744名社会监督员,对改造工程和接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组织工程验收引入了群众评判机制,现场听取群众监督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意见,试行一票否决。杭州市危旧房改善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四问四权”,即“改不改问情于民、改什么问需于民、怎么改问计于民、改得好不好问绩于民”,落实广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合肥市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对拟整治的小区专门就整治内容开展问卷调查,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规定需覆盖小区80%居民)才列入下一年工作计划,施工期间,接受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组织街道及居民代表参与验收。下阶段,北京市也将遵循自下而上、以需定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确定试点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基础类改造内容必须完成,自选类改造内容由居民共同决定。

(五)坚持让利于民,推进惠民政策。

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各地还推出增加面积、增加厨厕、出售公房等惠民政策。北京市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可为居民加建阳台,增加面积,从根本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补贴方式鼓励老旧小区加建停车场、增设电梯,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租赁式方式,由企业投资增设电梯,并拥有电梯产权,通过居民付费使用和后期其他经营项目(如养老服务)收回投资成本。杭州市针对不成套、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厨卫设施进户,其中“拼厨加卫”增加面积的,仅按建安成本价收取费用,对于困难家庭还可减免。同时,该市还完善了直管公房出售政策,于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市区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允许非成套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直管公有住房,以及原规定暂缓出售的部分未实行“住改非”的临街底层住宅、部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出售。

(六)引入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都通过在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管理长效机制,来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北京市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开展以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为核心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工作,引导小区逐步引入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天津市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6亿元补贴旧楼区管理服务费,各小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社会化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杭州市在整治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供小区居民投票选择,选择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按照“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个有”的管理目标开展工作,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个物业专管员,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配一名专管员,对居民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可上浮20%)。合肥市参照杭州市做法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有偿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居委组织,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同时,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旧小区微改造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助力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结合调研情况,针对上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建议。

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其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

    纵观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构成,主要是由房改房、承租公房等构成。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形式逐步多元化,有房改房、承租公房、回迁房、商品房等,产权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但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相当一部分小区却没有实施配套的物业管理,因而给小区管理包括微改造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分析老旧小区的产权结构,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自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方能寻找老旧小区开展微改造和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的有效路径。

首先,根据《物权法》,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但由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不享有专有权或者享有部分专有权的原售房单位却就小区共用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形成了共用部分所有权脱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不正常状态。因此,在确立小区管理组织时,除了老旧小区居民(即房改房所有人、商品房所有人、回迁房所有人、公房承租人等)之外,在原售房单位或产权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还应吸纳原售房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加入小区的管理组织,确立有权即应担责的微改造工作先行性基础,从而逐步消除因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人担责所形成的失管现象。

其次,要对老旧小区中的原产权单位进行重新细致的梳理,摸查、核实、登记原产权单位是否还存在、是否还发挥作用、是否还占有小区共有资源等,从而对小区共有资源进行权属和共有事务的责任划分进行确认,重点是要对老旧小区共有部分物权的制度变迁进行确权,明确老旧小区共有或共用物业(特别是如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置、地下空间等)的权属,由此产生的义务、责任和衍生的收益,从而在明晰物权基础上重构老旧小区的管理制度基础。

再次,按照微改造的内容对改造责任进行分类。《物权法》第七十、七十二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于小区管线设施的所有权问题上,社会各方有不同的理解,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同的操作方式。建议对于房屋本体的改造,由房屋产权人负责,具体是公房由政府负责,房改房、商品房等由产权人承担。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对原有设施的改造,可以依据“表前表后”原则,如管线设施,表前的归企业、表后的归个人负责;新增的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如绿化、文体设施等由政府负责,属于经营性的如新建停车场等,由投资方负责并享有收益权。此外,小区管线设施(水、电、气、通信)等的改造,可探索将部分设施产权予以明晰,将表前产权划归企业,给予改造企业合理的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最后,明确微改造过程的主要主体及其职责边界。微改造主要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改造的企业(包括改造设计施工企业、管线设施相关企业等)、居民组织(如居委会、业委会、建管委等)以及老旧小区居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应主要集中于制定规范、标准,从宏观上统筹把握协调微改造的开展,当好裁判员,并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以调动其他社会主体积极性。相关企业则应遵照政府规范、标准和合同进行相应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微改造工作。居民组织需发挥最直接的协调居民关系、统一改造意见等作用;应当逐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权责统一、共建共享的观念,充分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参与微改造工作。

    (二)确立“摸家底—订规划—明主体—出指引—强监管”的推进机制

摸清详细底数,合理评估分类。

合理界定、摸清底数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合理界定。何为老旧小区,全国各地对此定义不一。综合我市和全国各地的情况,老旧小区的特征可以大致归纳为建筑年代相对久远、建筑结构比较单一、建筑性能已经退化、基础设施较为陈旧、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或缺失、环境质量不达标等,总体而言就是居住功能达不到宜居甚至是可居的标准。为此,我们应从上述大的方面继续完善、细化出一套关键指标,确立我市老旧小区的界定标准。

二是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市城市更新部门的统筹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动态更新、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改造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历史资料查询、部门信息共享互助共享、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分类访谈、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老旧小区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街道、居委、居民等主体对微改造的意见和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的房屋安全普查,对于老旧小区中的危破房进行重点标识和登记。特别是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四标四实”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老旧小区底数,掌握产权来源、建筑年代、危破程度、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情况,做好老旧小区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细致掌握各区老旧小区的大致类型及其所处区域。

三是分类评估。在总体策略层面,要充分考虑微改造投入的可行性、可实现性和实效性,按照实际改造需求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分类评估。对于公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危旧平房密集、厨卫设施不全,破旧拥挤,环境卫生脏乱差、没有历史保护价值,改造成本过高,甚至高于重建成本的的区域,如海珠区草芳围社区等一类小区,建议采取差异化城市更新的策略,通过成片连片整体改造、国有旧厂房改造和土地整备等途径,进行城市更新。对于适合开展微改造小区,要根据不同实际和需求进行分类施策。对于企业改制、破产造成失管的单位小区,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具体如海珠区南福南新街大院、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白云区大金钟路48号大院、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等;对于历史悠久,房屋产权、年份、种类、租住人员构成等复杂,既有解放后楼房,又有历史建筑,同时还存有违章建筑等的老旧小区,有关自选动作适宜实施“一楼一策”。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强化其文化元素,凸显其历史文脉和文化特质,具体如越秀区仰忠社区等。不容忽视的是,此类老社区普遍存在违章建筑,应在微改造过程中坚持零容忍予以打击;对于确有改造必要,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也有自我更新实力的小区,不宜由市安排大量资金实施微改造,应鼓励其自我开展环境整治,如天河区石牌村等。对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如荔湾区恩宁路、十三行街区等,要加强专项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规划应以人为本,坚持使历史文化街区在保障基础民生的同时,加强保护历史环境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补强,擦亮其历史名片,发挥其独有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于街道和社区的归属感。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形成“政府——居民”双向而行、意见统一的评估立项机制。政府方面,要在摸底工作基础上,按照改造迫切性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程度进行排序,完善、细化微改造内容以及评估、申报指标,尽快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府项目库。在区级操作层面上,各区要把好项目申报前的评估关。要充分发挥区、街、镇和居委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成立老旧小区建管委或业委会自主开展等方式,扩大居民知悉面和参与面,引导居民自行申报,建立“引导居民提出申报项目——区、街比对政府项目库——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确认并正式立项”的工作流程,提高申报项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公认度。其中,在政府项目库内、改造意愿强烈(达成改造共识人数比例越高)的,其立项申请可以优先考虑。对具有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小区,要进行改造前的基于小区全生命周期的第二层次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定量依据,确定改造方向、目标和具体程度,从而为后续资金投入明确投资方向和进行标准控制奠定基础。

2.制定专项规划,统一有序推进。

老旧小区微改造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未来政府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因此,应该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上述摸底、评估后的老旧小区的分类和改造内容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有原则、有步骤、有方法地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功能布局,明晰各老旧小区所处片区的功能定位,着眼于片区改造、滚动改造,提前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制定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历史任务节点为期限的微改造专项规划,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到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实现小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区要根据上述总体规划制订微改造详细规划,明确改造具体内容和进度,以此在全市层面确立明晰的微改造的工作对象和区域范围。同时,注意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合理预留在一定时期内老旧小区数据更新空间。与此同时,对文物和历史建筑进行细致摸查,出台专门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工作计划,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功能再造和活化利用,有计划地引入合适产业类型,推动此类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3.明晰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议事机构层级,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中各个规定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市有线电视等)纳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审核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各单位、公共事业企业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区、街道工作特别是基层难以协调的问题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它部门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明确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物价、广电、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纵向从政府到社区、横向涵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科学运行机制。找准现有微改造审批程序提速的主要障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形成高效、规划、科学的微改造建设管理模式。探索简政放权,探索将审核审批权和具体事务下放各区,实施微改造备案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便捷机制。建立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部门的监管机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涉及的三线整理、供水供电改造、燃气入户等工作列入上述企业的考核清单,对有关企业支持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出考核要求。

4.出台程序指引,规范标准流程。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市政府应当按照协同、快速、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引导、规范作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导则、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的细节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级层面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制定专门的道路开挖、市政给排水设施接入、绿化迁移、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指引,各区可以探索诸如参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办理程序制订微改造项目施工手续等途径,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士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线”整治等技术指引实际操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完善、细化“三线”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方面形成一套规范操作指引,重点解决街区狭窄导致供电网线铺设难度大、弱电网线下地设计企业标准不统一、供电线网规划和老旧社区微改造规划难一致等主要问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增设社区服务点、公共卫生间、立体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收集点、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作标准体系。

5. 加强全程管控,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执行建设标准的督导检查,市城市更新部门要对各区落实项目工程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等实施定期的收集、督导、抽检,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推进。要注重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托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加强事后考评和通报问责,对于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暂停该区项目审批、扣减城市更新资金等问责方式。各区要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操作细则,发挥街道、居委能动性,简政放权,运用督导、奖惩等机制促进街道推进微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准备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和市、区审计部门等作用,坚持全程、深度介入,加强对微改造工作全程的监察、监督。注重让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邀请或聘请辖区内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鉴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的巨量性,政府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

首先,要在理顺权责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要求,明晰出资关系。如,对于基础设施的改造更新,要区分是属于改造类还是新增类。改造部分可按照“表前表后”原则(表前归相关企业、表后归个人)确定的责任主体出资。公益性新增基础设施,包括绿化、文体设施等,可由政府出资;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停车设施、新增管线设施等,可由最终受益人出资。

其次,要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于预期收益性较低的改造项目,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对于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应当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机构贷款等资金渠道。实践证明,老旧小区微改造会使居住小区产生增值收益,可以探索将增值收益打包成相应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社会资金注入。同时,探索由居委会或街道代为管理,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闲置用房,委托专业的公司或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需要路演展览、小区广告的企业等供应场地,以及通过物业租赁、停车设施经营等方式,拓宽小区微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道路、绿化、文体设施等项目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要盘活用好已有的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持续性的个人资金来源渠道。具体而言,当前主要是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市政府要及时检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对于未成立业委会、无物管单位或房屋产权单位无法履行房屋维修责任时,可以由街道代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完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补缴办法,将未缴纳的国有企业旧宿舍区纳入补缴范围,允许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创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和渠道,使得微改造涉及的居民甚至是受益人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微改造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在政府操作层面,要向先进城市看齐,按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并举的原则,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改造内容纳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也适当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危房改造,政府要通过政府资助(包括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充分考虑无房改房、贫困户集中的老旧小区的需要,提高用于建筑本体方面的市财政出资比例,并对低保户、贫困户和困难家庭出资部分予以重点支持。要避免条块分割,探索整合小区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拓宽资金来源,统一调度使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充分考虑实施项目的成熟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滚动计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资金分配使用。同时,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以项目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

(四)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常态管养的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微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微改造工作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居委)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效率。具体而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层面,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和经过微改造可以达到引入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小区,要积极引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应帮助、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特别是要优化诸如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机制,在业委会成立、审批、备案各方面予以支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入环节上,要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着重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同时,探索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提前介入微改造方案的做法,参与谋划小区停车位、公共空间利用、管线改造和监控视频等设置的总体设计,为后期建立物业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和顺利运行提供支撑。对于条件较差,无物管或物管已经退出的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招聘诸如小区内的下岗人员等,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于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居民适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后,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对于零散居民点,可以按照就近合并的方式,由街道、社区提供社区托底物业服务,整合区域内资源,通过区域内泊车抵偿服务、便民设施收入等弥补资金短缺,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政府层面,建议借鉴杭州等城市建立物业管理的做法,出台实施适合广州实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从根本上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市、区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加大对物业管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培育发展多样化的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微利、非营利的物业服务市场。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主体,实行对老旧小区的全天候管理全覆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及时处置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政府要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开展定期考核,采取设立专项经费并“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予街道,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建管委的日常运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其在人、财、物保障机制的探索,借此筑牢居民社区自治的基础。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提升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自觉。构建良好公共道德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最后,应鼓励有能力的老旧小区自发开展微改造工作,加强政策指引,适当予以补助,推动形成老旧小区自我更新的新常态。

(五)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建议制定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内容建议包括老旧小区认定分类、改造程序指引、涉及主体及其权责关系等。在配套政策体系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规划调整的指导意见,包括涉及的相关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我市可针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新建房屋和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的差异,进一步健全符合广州存量用地和老旧房屋更新改造实际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机制,确保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适用土地、规划、消防标准体系,配套出台有关措施。同时,根据我市实践情况,积极向省、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研究破解老旧小区新增设施有关难点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城市更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底层高密度向高层高密度的转变。增设电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要、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建议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及时总结荔湾等区增设电梯工作经验,加快研究提出适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个2/3”规定,通过有效协调争取底层住户支持,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等,有效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难题的突破。此外,建议积极研究扩大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相关政策。可以参照杭州市做法,进一步探索放开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适度减少公产直管房数量,既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进一步巩固微改造的公众参与基础

创建幸福社区是塑造人性化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的基础和起点,老旧小区微改造是塑造幸福社区的非常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其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依托公众参与,回应民生需求,加强市民对微改造和城市更新的认知、理解、认同,激发居民群众热情,扩大该项工作的群众基础。因此,巩固和扩大居民参与平台尤为重要。市、区、街道和居委各有关单位和主体要积极在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网格化管理,成立社区建管委和业委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等主体作用,优化居民议事平台等方面加强引导,建立居民社区自治方式多管齐下、互为补充、和谐并行的格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充分反映居民需求。要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作用,主动与媒体沟通,公开有效信息,化解社会疑虑,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选树老旧小区微改造正面典型,及时展示优良成果,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对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提升微改造业务和群众工作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宣传活动,普及微改造法律法规和政策,展示改造成果,激发群众参与、支持微改造的热情,为微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群众热切期盼,改造意愿非常强烈。2019年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其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我省住建厅等三部门也联合出台文件,对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我市也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试点实施。据了解,目前我市此项工作推进困难重重、进展缓慢。为深入查找原因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市政研督查办成立调研组,先后召集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和榆阳区、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赴山东省淄博市、福建省厦门市和我省西安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

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渐趋收紧的大背景下,通过改造让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平抑城市房价、稳投资和稳就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

(一)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在淄博、厦门等地调研了解,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物业管理缺失、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得以解决,居民生活环境和设施都得到根本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都衷心地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点赞。

(二)有利于平抑房价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棚改不同,老旧小区改造并不会产生短期购房需求大量激增现象。相反,小区生活设施和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后可降低房屋空置率,促进存量住房的交易和周转,释放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淄博市统计,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价和租金平均上涨约15%到20%左右,房屋空置率大幅下降。

(三)是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途径。与其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投资项目相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周期短,一般为半年左右即可完成,资金周转很快,同时边际效益明显,能迅速转化为消费能力。另外也可激活居民更新房屋内部装修、购买家具等消费。可以说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既能保民生,又能稳投资稳就业,还能拉动消费的多赢工程。

(四)有利于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老旧小区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人心。根据淄博、厦门、西安等地经验,通过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丽家园的历练,群众精神面貌大幅提升,主动维护小区环境,自觉参与社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许多人成为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义务宣传员、讲解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相应提高。

二、我市工作现状及主要困难

据统计,我市仅中心城区在2000年前建成交付的老旧小区就有176个(榆阳区162个,高新区有14个),7层以下(以6层、5层居多)无电梯住宅楼868栋,总建筑面积132.61万平方米,涉及群众约1.1万户、4万多人。这些小区普遍存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房屋建筑老化、基础设施缺失、外观立面破损、生活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愿望非常强烈。

(一)工作现状。根据调研组调查了解,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刚刚起步,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整体工作推进缓慢。

1.改造试点推进缓慢。因灵秀街、保龄球馆片区居民意见征求难以统一等原因,市政府第53次专题会议决定重新选定改造小区。市住建局和榆阳区政府经摸底调研,先后2次变更改造对象,最终选定大有当巷、桃园小区、市建设局质监站家属院3个小区作为改造试点项目,截止2019年9月底,大有当巷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其它2个小区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20年春季开工。

2.亟需启动中省补助项目。2019年4月国家三部委《通知》文件发出后,为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市发改委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33个(其中中心城区15个)住宅小区,编制上报了《榆林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9月初省发改委已下达我市15个小区的改造资金3267万元,其中榆阳区10个、子洲县4个、佳县1个,这些项目亟需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尽快启动实施。

(二)我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认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部门间协调机制不顺。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在我市刚刚推行,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涉及发改、规划、消防、住建、执法、质检等多个部门,尤其是电梯加装审批手续更为复杂。三是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电力、供水、供暖、通讯等管道线路设施运营单位同步实施,各管道(管线)经营单位之间协调难度很大。

2.居民自治力量薄弱。大部分老旧小区缺乏能力强又不怕麻烦的“牵头人”或自治组织,小区改造面临无人组织实施的局面。一是我市住宅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发挥作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市496个老旧小区中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有434个,占87.5%。二是社区居委会因职能和人员等方面的制约,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力充分发动群众,更没有能力组织实施。

3.居民意见统一困难。据调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前居民意见统一难度普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居民参与公众事务的意识不强,对小区改造工程不参与也不关心,坐等政府推动;二是由于小区居民之间自身思想素质、文化差异、个体需求差异等原因,对改造的内容、标准等方面众口难调;三是部分居民担心改造影响自身利益而强烈反对,比如担心改造会拆除违章建筑,一楼和二楼居民担心电梯加装影响采光和通风等。

4.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目前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居民出资难度较大,引入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造还无从谈起。一是争取中省资金补助比例过少,2019年国家向陕西省下达老旧小区补助资金13.4亿,其中下达我市仅3267万元,仅占2.4%,主要原因就是我市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因各类审批手续缺失而无法申报。二是部分居民存在等、靠思想,过分依赖政府财政投入,自己不愿出资。尤其是电梯加装费用财政相对补助较少,个人出资比例大,高低楼层之间费用分担比例协商难度很大。

三、工作推进建议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借鉴其它地市先进经验做法,调研组认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先保民生、后做提升,政府在尽力而为的同时要量力而行,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一是在市级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项目快速申报审批通道。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发改部门负责建立改造项目“储备池”,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全面摸排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并具体实施小区改造项目。五是建立电梯加装绿色审批通道,在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建议不再办理土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免收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业主意见统一的前提下,不考虑加装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等问题,同时简化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等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二)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一是在改造前由社区居委会指导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负责与居民充分沟通,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和其它热心群众的带动引领作用,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二是改造时组织业主全程参与,由居民就改造内容和小区后续管理充分讨论,由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方案设计和改造施工。三是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上,借鉴西安、厦门经验,即在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下,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批准实施,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资金分担办法和低层住户利益补偿办法,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三)合理划分政府和业主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政府的角色应该是推进者和引导者,财政资金应更多发挥正向激励和兜底作用,而不是大包大揽。一是合理划分改造内容。将改造内容分为环境整治、民生基础设施、综合提升类三个类别,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菜单”和改造标准,根据小区现状确定改造的“必选项”和居民“自选项”。二是明确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对于小区环境整治和水、电、气、暖等楼体外的民生基础设施,根据现行政策,由各级财政负担;对于居民自选类的小区综合提升类和住宅楼本体的改造内容,由居民自行决定是否改造,资金主要由居民承担,市、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详见附表)。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设计、评审等手续办理费用建议由财政承担。

(四)探索市场化改造模式。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改造,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一是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老旧小区,采取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包括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加层改造)、商业捆绑开发(与城市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政策激励方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改造。二是探索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和政府物业补助等方式,逐步回收改造成本。三是探索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联合改造,通过加装电梯和建设停车场等设施设备的出售、租赁收益,逐步回收改造成本。四是探索多方共建,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水、电、气、暖等经营单位更新维护相关管道、线路设施。

(五)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改造的是硬件设施和小区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做好改造小区的后续管理,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在老旧小区中进行的一系列改造和升级工作,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工作总结:

1. 制定改造方案:在老旧小区改造之前,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改造方案,包括改造的范围、改造的目标、改造的内容、改造的时间表和资金预算等。方案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得到广泛认可和参与。

2. 进行风险评估:在制定改造方案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影响和后果。风险评估可以帮助确定改造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实施改造措施:在确定改造方案后,需要实施改造措施,包括改造社区环境、提升社区设施、改善社区卫生等。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科学性和人性化,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和措施。

4. 定期检查和评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改造的效果和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加强对改造成果的宣传和展示,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5. 总结经验教训:在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需要对改造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需要加强对居民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实际情况和可行性,制定科学的改造方案,实施全面的改造措施,定期检查和评估改造效果,并加强对居民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一】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涉及社区建设、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任务。工作总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确定改造目标和计划:在老旧小区改造前,需要对社区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痛点,制定改造目标和计划,明确改造的内容、时间和进度安排。

2. 改善社区基础设施: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往往存在老化、不完善、落后等情况,需要对社区的电路、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和改善,提高社区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3. 提升社区环境品质:老旧小区的环境品质往往存在问题,需要对社区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治安环境等方面进行改善,提高社区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满意度。

4. 加强社区文化活动:老旧小区的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需要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包括文化展览、文化活动、社区教育等,提高居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素养。

5. 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老旧小区的居民往往面临着生活困难、安全隐患等问题,需要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6. 建立社区治理体系:老旧小区的社区治理需要加强,需要建立社区治理委员会、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等,提高社区治理效率和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以上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的一些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二】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在现有社区中进行改造,以提高社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的建议:

1. 确定改造目标和计划:在开始改造之前,需要明确改造的目标和计划。这包括改善社区的基础设施、提高社区的卫生和环保水平、改善社区的居住条件等。

2. 收集居民的反馈意见:在制定改造计划时,需要收集居民的反馈意见,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这有助于确保改造计划符合他们的期望,并提高他们的满意度。

3. 选择合适的改造方案:根据收集到反馈意见,可以选择适合老旧小区的改造方案。例如,可以通过增加电梯、更换厕所马桶、改造社区道路、增加绿化等来改善社区的居住条件。

4. 加强监管和项目管理: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管和项目管理,确保改造计划的执行顺利进行。这包括监督改造方案的实施、确保改造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处理改造过程中的问题等。

5. 提高居民参与度: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提高居民的参与度,鼓励他们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这可以通过组织居民小组、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奖励等方式实现。

6. 改善社区环境:在改造完成后,需要改善社区的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可以通过增加绿化、改善卫生条件、加强环保意识等方式实现。

7. 持续改进和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更新改造计划,以满足居民的新需求和期望。这可以通过定期收集居民的反馈意见、更新改造方案等方式实现。

总结起来,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改造方案,加强监管和项目管理,提高居民参与度,持续改进和更新改造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三】

1、针对山庄内及山庄附近的杂草、枯树、死树以及部分植被,进行清理、换植,提高山庄内的整洁力度。

2、对山庄及山庄附近的乔木、灌木进行一次高质量的修剪,保证树木良好的生长态势。

3、对山庄内及山庄附近绿地破坏严重的地块,进行重新设计及补植,增强绿地的完整性。

4、对山庄内的水体进行清淤、换水,增加睡莲、泻泽、水竹(旱伞草)等种植,以及金鱼的放养,增强水体的立体感以此来提升水体的整体活力。

5、加强对山庄内及山庄附近绿化的养护力度,提高绿化的养护水平,及时的修剪、浇水及增施基肥,保证苗木良好的生长。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四】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掌握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市政协联络处于10月中旬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发改、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改造政策的小区314个,涉及643栋楼18420户居民,总建筑面积172.500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3131.296万元,其中:需加装电梯的小区有96个,涉及199栋楼6457户居民。2019年-2020年,全市有87个小区列入中省计划,目前已开工59个(其中:2019年29个,2020年30个),开工率67.82%、完工7个,均为2019年项目,完工率8.05%。  全市列入中省2021年计划项目176个,共15645户,计划总投资约13.1亿元。  二、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不少。

(一)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多个部门,往往“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我市按片区包装策划老旧小区项目不到位。三是项目组织实施缺乏整体性,改造的质量有待提高。

(二)资金短缺,使用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改造提升主要依靠中省补助资金支持,由于小区众多、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入高,财政压力大,全市已列入计划87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约99.5万平米,改造户数8256户,计划总投资约为3.8亿元,但目前已到位的资金仅为1.984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补助0.9846亿元、发改预算内投资0.9997亿元),占投资的52.21%,资金缺口约为1.8亿元。

(三)政府包揽,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的改造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政府财政补贴和各种专项资金支持,政府承担了较大部分投资,改什么、怎么改,往往政府部门说了算。老百姓对改造的重点与质量等方面有意见,配合不积极,多不愿出资。

(四)物业多样,管理水平低下。大部分仍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收入普遍偏低,对于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意识较为淡薄,即使同意小区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但在出资和缴费问题上也不愿配合,导致难以筹集整治和管理资金。空间有限,停车位规划难度大。由于老旧小区多建成于80、90年代,当时规划不足,停车区域面积普遍较小,停车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现有迅速增长的私家车数量。且小区内居民楼间隔较小,没有多余的空地可以改造停车场,加剧“停车难”现状。

(五)产权复杂,维修改造难度大。老旧小区产权情况十分复杂,统一管理难度较大,多数老旧小区产权属于村集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情况居多。尤其是产权属于企业的部分老旧小区,由于改制、破产等因素,还面临责任管理主体缺失问题,基本处于“失管状态”,尤其是在1999年以前建设的小区基本上未按照建设部要求建立维修基金,无法满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需求。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改造进度。一是在市级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城管执法、水务、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项目快速申报审批通道。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发改部门负责建立改造项目“储备池”,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在老旧小区项目申报中,中省鼓励打破相邻小区围墙界限,对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小区,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通过整治改造前后的对比,使广大居民真正理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义,从而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减少整治改造过程中的矛盾和工作阻力,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科学改造方案,切实提升品质。要求各县市区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提升的原则,优先实施小区排水和供电设施、停车场建设及其他事关小区安全的工程项目,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要制定差异化的改造方案,突出重点,强化质量管理,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的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通过改造,不仅让小区旧貌换新颜,更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投资难题。一是全力以赴,尽力多争取上级补助、配套资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筹资;三是做好工作协调,加强与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改造。四是采取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四)重视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顺利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建设工作,合理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把关施工过程。加快推进2019和2020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按中省要求时限开工建设,加快中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效益。既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工程,又尽可能减少改造过程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后的管理结合起来,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格式模板范文 老旧小区改造调研报告人大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五】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针对建成多年、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居民生活质量较低的社区进行综合性改造的一项任务。改造过程中,需要对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美化、居民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善和升级。以下是一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的建议:

1. 确定改造目标和计划:在开始改造前,需要对社区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改造的目标和计划,并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和时间表。

2. 注重基础设施的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落后,需要对社区的水、电、气、暖、网络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需要增加公共厕所、停车场、公园、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

4. 美化环境:老旧小区的环境美化也需要进行改善,增加绿化、美化、净化等效果,提高社区的环境质量。

5. 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注重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增加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6. 加强监管和评估: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改造工作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效益。

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全面考虑社区的各个方面,注重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从而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六】

一、工作现况

2014年办事处委托我们利合物业公司对2014年改造的老旧小区和2014年以前改造的小区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实施专业化得物业管理,利合物业公司重点对医药公司家属院、新华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对这两个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和过程中新华路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以及我们利合物业管理公司联合对以上小区张贴了入住公告,我们公司还张贴了《至小区业主的一封公开信》,并做了详细的入户调查,把三级服务内容标准、服务承诺、办事处考核物业公司的内容,以及收费许可证都传递到了业主当中。并且根据业主意愿让同意入住的业主给予签字,统计了业主的详细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建筑面积,这些内容形成了小区业主的初步档案资料。目前医药公司物业管理已经初步成效,收费工作正在进行。新华小区11月1日我公司正式入住管理,各项服务已经到位,准备在2014年12月1日收费。庆安小区我们正在做入户调查,但是物业管理入住的各项办公用品、设备已经准备到位。准备2015年元月1日正式纳入管理。

二、老旧小区的特点及老旧小区改造和实施物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老旧小区有四个明显的特点

1、老,这些小区大都建在2005年以前,有的甚至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建设的小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设施毁坏严重,无人管理,有的曾经有人管理但是由于没有健全的机构引导及管理而失败。

2、小、大多数只有一百多位业主,建筑面积10000平方左右,规划不合理,有的是分两期建设一个小区中有不同的开发商,有的还是公有住房、小产权房,不能办房产证,大多数没有门岗房,没有公用绿地或绿地太小,没有健身器材。

3、规划不合理,人员混杂,缴费意识淡薄。强烈要求政府改造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和无所谓不需要管理的业主形成鲜明对比。利合物业对上述实施物业管理的两个小区进行的初步调查,调查显示结果,收费工作中缴费积极的业主和找各种理由不缴费的业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区与小区物业联系紧密,各自又成独立的单元,很容易进行物业的从新规划和定义。

4、违建建筑很多,由于多年没有管理,违建建筑见缝插针,影响小区的形象,很多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拆除违章建筑。

三改造和实施物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1、改造不彻底造成实施物业管理的成本增加。以医药公司为例,改造中小区的主通道有8平方的路面没有整修,利合物业入住以后,拿自己的钱给予了整修,改造后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留下了很多建筑垃圾,物业公司不得不花1000元专门处理这些垃圾。小区没有划停车位,物业公司不得不花钱专门划停车位线这些都增加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前期改造中由于没有物业公司的参与改造的某些项目很很不彻底,如

2、由于长时间没有实施物业管理,小区业主交费意识淡薄,物业费收缴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有的法律模糊,缴费只愿意按照使用面积而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建筑面积交费。

3、改造速度过急,没有物业公司参与规划,有些改造项目不适合以后实施物业管理。

4、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一个部门能完成的,需要多部门来配合,如老小区门岗房的问题,有的开发商当初为了售房,建立了后勤式的物业,当售房完毕的时候,物业不能维持,开发商撤离了物业,开发商就把门岗房收回来用于出租,按照《条例》、《物权法》的规定这些应当是小区当中的公共用房。这些门岗房以及物业用房追回必须要有建设局或规划局的配合。有的小区当中没有门岗房,建设门岗房需要规划部门审批,这也是在新政【2011】20号文件中的内容。

5、改造老旧小区及实行物业管理,必须同拆除私搭乱建相结合,有的老旧小区没有门岗房和物业公共用房,而这些小区有的私搭乱建的位置恰巧可以建立门岗房和公共用房。

6、针对老旧小区小的特点,重新定义物业管理区域。有的老旧小区相邻,可以把两个或几个小区打通,这样就可以布局更合理,就可以养活”物业。

四针对以上问题提几点建议

1、老旧小区改造必须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具有专业化得管理经验,改造后的小区也应当由物业公司来管理,因此老小区改造应该由物业公司提出改造方案,由办事处组织论证实施,最后由物业公司和办事处职能部门共同监督质量。这样才能不给以后物业管理造成成本负担。

2、在办事处社区的主导下多部门配合。老旧小区因为多年无人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必须由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

3、对前期改造过的小区进行二次改造。对小区内的违法乱建的项目,依靠业主参与由物业公司提出,法律部门参与,政府协调“啃”下这个骨头。

4、由政府牵头对老旧小区进行物业知识进社区的宣传活动。让业主明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根据文件精神,要建立政府救助机制。对确因生活困难难以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居民,要积极采取不同形式的政府救助。

6、对承担社会责任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按照管理老旧小区面积,给予政府补贴,缓解物业管理公司的困难。

7、老小区改造,不能急于求成。每年确定一个到两个小区实行改造,要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管理一个,在改造中积累经验,为以后改造打下基础。

8、重视老旧小区大门改造及建设,这一点很重要。用现进技术来做好老旧小区的大门改造,这样可为物业公司节省很多管理成本。

结束语:总之,老旧小区改造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是一项切实的惠民工程,要政府引导协调多部门参与,形成由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物业管理规划,政府部门协调,改造过程和改造后由物业公司和政府部门共同联合参与监督和验收最后由委托入驻管理的物业公司实施管理,并对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给予适当的补贴的模式,才能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好,从而得到老百姓的支持欢迎。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七】

一、排查范围

对县城区及各乡镇驻地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组织领导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全面负责辖区内所属的各类危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职工宿舍等的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开发老旧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指导、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直管公房的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县房屋征收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

县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等单位负责教育设施、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的安全排查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排查方案。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从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好排查工作。

(二)层层开展排查。要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组织危房和老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街道办要会同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每幢房屋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住户与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对接,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社区居委会统计上报基础上,及时对辖区内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列表及整改措施汇总上报至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已被鉴定为危房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效协调、科学指导、督促推进,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明确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要迅速撤出人员,采取果断措施,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和改进房屋安全应急处理管理,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是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周密组织,切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建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八】

一、立项及编制依据

1. 该项目来自于2011年综合计划项目及费用计划调整表中房屋维修计划第59项。

二、调研情况概述

始建于共有104间房屋。

现共有常住户 ,原来改造的线路(已不堪重负,再加上电线使用多年,线路凌乱、老化现象严重,插座和照明灯具也是故障频发,给楼房带来不安全因素,为保障各住户的用电安全,需要对该楼进行电器线路改造升级。

电话查询,由于该项目技术难度不大,特确定线材、开关和插座等要求施工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合格产品就可以。

三、采购方式

列入下半年度综合计划项目中房屋维修计划,拟采用公

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本项目。

四、资质条件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电器技术人员和电工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

4.近两年10万元以上的业绩合同原件。

五、技术要求、参数和主要标的物

1.改造实施方案

(、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表等全部拆除;

(,每间房屋门口安装一个配电盒(;

(3)楼道两面敷设75mmPVC线槽,房间敷设25mmPVC线槽,楼层主线路采用10平方毫米铜芯软线,进户线采用

2.5平方毫米铜芯软线。

(4)房间安装吸顶式40W日光灯具一套,1个明装壁开关,2个明装五孔10A插座;

(水房和卫生间共安装25W节能吸顶灯6

个,声控开关6个,五孔插座1个;

2.施工依据:

(1)根据我方要求实施施工。

(2)民用建筑电气施工规范”标准图集。

(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4)国家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土建条件。

3.施工范围:

本工程施工的范围为:供电电源引自该楼二楼原配电箱,将其改造后配电出线从改造后的配电箱敷设至一楼、二楼、三楼、四楼配电箱。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施工要求及甲方要求施工。

4.电气安装:

(线路敷设:

本工程线槽线路敷设,根据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确定盒、箱轴线位臵,以现有地面为基准,挂线找平,标出盒、箱实际尺寸位臵。水平线一定要准确,横竖直。同一房间的应在一条水平线上,高低差不应大于2 m m。

① 料要求:

绝缘导线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②量标准:导线和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标准的规定。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Ω。

(2)配电箱安装:

①材料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箱体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各种电气开关应安装牢固。配电箱门开启自由,导线排列整齐,导线压接牢固,并有供电部门生产许可证。

② 配电箱安装:

根据设计要求,各配电箱的位臵和预留孔洞尺寸先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然后用水泥砂浆填实周边并抹平整,周边缝隙对称,铁链平整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3)各种灯具安装:

①材料要求:

本工程采用的灯具主要有双管日光灯、节能灯吸顶灯。灯具规格必须符合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灯具安装:

工程采用的灯安装方式为吸顶式安装。先量准位臵,距房子中,与墙平行再打眼安装。

(插座的'安装:

①材料要求:

所有开关、插座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②开关安装:

根据设计要求,开关为单联明装开关。距地的高度1.3m,距门口为150mm—200mm,不得臵于门后面。在安装开关是应与灯位相对应,同一房间开关方向应一致。

③ 插座安装:

座的接线,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三孔、四孔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上方接PE线保护线。根据设计要求距地面0.3m明装,水房插座距地1.4m明装。面板应端正,同一房间插座高低应一致,高低差不应大于2mm,并严格区分塑铜线颜色,把好质量关。

六、商务方面的特殊要求

1.施工地点:宝鸡卷烟厂福利区。

2.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

3、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开具符合我厂要求的税务发票,扣除10%质保金剩余款项一次付清。

4、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免费质保。

5、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少于1小时,维修诊断得出结果少于4小时,电器设备脱离现场维修超过1个日历天必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十九】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针对居住历史悠久、基础设施落后、社区环境脏乱差、居民生活质量低下的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性改造的一项措施。下面是一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

一、制定改造方案

在老旧小区改造前,需要先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的范围、目标、内容、时间和预算等。方案需要结合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包括社区人口、建筑结构、基础设施、环境状况等因素,提出具体的改造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社区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社区建设,包括增加社区绿化、改善社区卫生、加强社区设施等。同时,需要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老旧小区改造的目的是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因此需要针对居民的需求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包括改善住房质量、增加住房面积、完善住房设施等。同时,需要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包括改善饮食、增加娱乐设施、提高卫生条件等。

四、加强社区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也需要加强社区管理,包括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安全管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等。同时,需要加强社区志愿者管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加强监督和评估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造的质量和效果。监督和评估可以通过社区监督、居民反馈、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同时,需要加强对改造过程的监督,确保改造的顺利进行。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造措施,需要综合考虑社区实际情况,加强社区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加强社区管理,加强监督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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