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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热门十四篇)

时间:2020-03-31 作者:工作汇报网

隐患治理方案(热门十四篇)。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了落实邢衡管理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整治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以实现安全生产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 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档案监控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项目部各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罚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三违”行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三、 整治对象

项目部通过分析并确定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作为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对象。

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

建设单位:邢衡1号高速公路ljsg-11标项目经理部

(注):控制措施符号表示:a—管理计划;b—管理程序;c—培训教育;d—应急方案;e—监督检查;f—保持现有措施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年月日

重大危险源清单

建设单位:邢衡2号高速公路ljsg-11标项目经理部

(注):控制措施符号表示:a—管理计划;b—管理程序;c—培训教育;d—应急方案;e—监督检查;f—保持现有措施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年月日

重大危险源清单

建设单位:邢衡3号高速公路ljsg-11标项目经理部

(注):控制措施符号表示:a—管理计划;b—管理程序;c—培训教育;d—应急方案;e—监督检查;f—保持现有措施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年月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本项目部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成立项目部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叶志刚

副组长:路光印、高新文、何清茂、叶君贤、牛敏义

成员:郭昆鹏、张乐天、张旭生、李素魁、王清明、闫永清、宋银江、孙树恒、李发虎。

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联系**为**:0597-**。

五、活动内容

(一)整治的主要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2、本工程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治理,如清淤换填、孔桩作业、高边坡施工、机械维修、爆破工程、危险化学品、柴油库等;三。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管理和项目部普通工人用工管理;4加大桩作业、施工用电、火灾隐患整改力度;5继续做好安全预警,防患于未然;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加强隐患整改跟踪复查。

通过深入开展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二是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根据情况责令全部或部分生产整改。同时切实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队伍,必须从严惩处。

四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项目部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农民工操作技能、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遏制施工现场高处坠落、触电、孔壁坍塌、流砂涌水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六、活动计划

(1) 动员和部署阶段(12月31日之前)。项目部各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向各个班组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活动,全面清理整改未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三月前完成整改。

(2) 综合推广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结合蛟城公司检查、j1总监办检查、省市高指检查和省质检站检查,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自检、排查工作;

2、结合“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工作开展;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4、在项目部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的同时要注重培训教育的实效,让一线工人真正了解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点以及安全自救和应急救援知识;

6、在项目部推行安全管理全员参与,要求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每日安全巡查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

7、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项目部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火灾逃生能力(或抗灾防灾能力)、安全自救与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8、结合蛟城公司“百日劳动竞赛”,大力宣传劳动保护相关知识,将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投入落到实处;

9、加强项目部对各级检查提出整改通知的落实力度,如果对检查提出问题没有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认真组织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

11、加强对项目部农民工用工管理以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做到普通工人持卡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卡、持证上岗。

13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投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4认真落实项目部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评审工作;

(4) 总结阶段(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

对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并与其他标段进行沟通。检查和评估专项活动的实际效果。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找出不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河北路桥集团邢衡高速公路ljsg-11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阜城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阜安1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经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构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保障、维护学校和谐。

检查从1月5日至2月17日结束。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中心校排查、县教体局督查以及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安防隐患。主要排查安保人员配备、门卫配备、警备器械配置、安保设施运行、值班巡逻、视频监控、应急建设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主要排查食堂硬件、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从业人员管理、饮用水七方面存在的隐患;

4、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拉接、师生宿舍电器七方面的隐患;

5、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自有车辆和合租车辆资质、年检、司机资质、承租手续、接送记录、运行管理六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提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

6、日常管理隐患。主要排查安全工作部署、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防震减灾六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教师队伍管理隐患。主要排查教职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取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及中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逐项进行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生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景、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理解广大师生监督,并报县局安全科。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17日)县教育体育局由局级领导带队赴分包乡镇和县直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经过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自查整改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专门成立各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档案材料管理组,落实职责到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职责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地各学校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我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构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氛围。县教体局举报电话是:0318——4622130。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4、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工作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管理台账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据可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要把安全检查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强化整改与加强基础相结合,以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隐患问题,大幅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 隐患治理方案 ■

此次活动以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为着力点,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着重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经过整治,实现中、高考期间市容环境整洁和长效管理规范有序的总体目标。

此次整治活动由杨宏伟局长负总责,邓学英副局长牵头协调,王来东大队长现场指挥调度,抽调30人组成三个集中整治小组,“拆违办”六个中队长为现场具体负责人。

先从县城三条主要干道开始;具体职责区分割点划分由各中队自行确定。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4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历时16天,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6月4日至6日,为宣传劝导阶段,主要传达部署整治任务,做好人员编组,开展巡查和沿街出店户宣传工作,督促入店经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下达整改通知;第二阶段从6月7日至15日,为突击整治阶段,对一些难点问题,集中整治,对违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第三阶段从6月16日至20日(每周2次巡查),为巩固提高阶段,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对反弹问题的查处整治,切实提高管理标准。整治时间为上午10:00-12:00,由三个组负责,机关人员及升阳升公司协助配合,遇有重点、难点问题需集中整治时,由局办公会议研究后进行突击整治。

1、清理整治非法占道摊点(早点摊、夜间烧烤摊等)、摊群、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等无证占道经营行为;

2、清理整治各类瓜果摊,严禁在辖区内示范街及控制区设置瓜果销售点,严禁瓜果运输车辆随意占道经营;

3、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占道招牌、乱堆杂物等行为;

4、清理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5、清理整顿非法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机具及柜具、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确保人行道通畅。

经过整治,基本实现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现象。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局属各部门及升阳升公司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严格按要求成立整治队伍,配备相关执法工具,并明确分工,强化职责,确保人员、时间、资料、效果的落实。

(二)注重方法,提高效率。整治活动采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组织的方法,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任务和标准集中开展整治。整治过程中要以宣传为先导,营造良好的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礼貌执法,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对不贴合规定又不听劝说的经营户要做到耐心细致、有礼有节,不得迁就照顾、不徇私情,对确实不听劝说的,要依法取证、依法暂扣、依法取缔,坚决保证整治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在整治活动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和默许各类非法占道经营,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各种费用,不得以罚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整治过程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标准不高、效果不好的有关职责人,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

■ 隐患治理方案 ■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安全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安全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班组、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班组及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安全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安全隐患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全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确保全院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榆次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针对影响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对症下药,做到对各类隐患、矛盾及突出安全生产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院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郝富强。

副组长:郝进华张争胜郝志薇。

成员:闫春兰宁有篆胡守平丁丽萍。

赵变娥朱鸿亮王兴。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消防安全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朱鸿亮。

成员:王兴贠礼兵荣春梅葛胜梅任桂英。

(二)医疗护理安全组。

组长:闫春兰。

成员:宁有篆高效美王勇闫英云。

杨国岭王大飞赵瑞莲段艳贞高变英。

柳林媛何润爱魏润仙马应爱郭文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部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科室自查时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严格按照医院考核细则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和全面巡查。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院领导将带队对各科室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重点督办,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院内通报,检查结果将直接与科室负责人年终个人考核挂钩。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医院门诊区、住院区、行政楼、宿舍区等;。

4.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楼、医院门诊、住院大楼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5.酒精、氧气瓶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6.各类仓库选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7.锅炉、配电房、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8.医院救护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9.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11.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医疗安全工作。

1.医疗护理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医疗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及处理;。

4.毒麻药品、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11月25日)。

按照区卫生局统一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会议、宣传栏和院报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11月26日—12月15日)。

1.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列表统计。

2.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对于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对照检查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

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减少火险隐患,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考评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结合医院考核细则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加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力度,并与科室负责人年终个人考核直接挂钩。

(一)要加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动手,深入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空档,不存侥幸,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固化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必须固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个人,每位院领导对各自分管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各科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具体责任人,必须对各自职责范围的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天天进行巡查,切实加以整改,凡因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出现各类突发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要铁腕整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责任制,一级抓实一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检查。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四)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及时上报排查和整改情况。

■ 隐患治理方案 ■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义及隐患分级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员提出奖励建议。

4.3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日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及生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工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报告,积极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工作。

5.资金保障

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5.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5.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须编制专项使用计划,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6.隐患排查

6.1公司实行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公司级检查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或临时通知),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员参加;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每周进行,由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具体时间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各班组长应当组织人员对本班组进行日检;岗位安全检查应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由岗位工人实施。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员临时通知。

6.2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使用检查表的形式进行。公司级检查表由安全管理员制定,各部门、班组、岗位检查表由各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确定。隐患检查,应当有检查记录。

6.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范围:公司物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用建筑,厂内道路,生产设备,人员作业,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检查依据,指依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经公司制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设备设施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说明书或各类文件。

7.隐患整改

7.1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依通知书内指定的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整改;隐患未消除前,各责任人员应当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保证在隐患消除前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可以暂停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直至消除隐患。

7.2公司级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员制定隐患整改通知书,书面送达整改责任人员。车间,班组级隐患检查,由车间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岗位检查出来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当向上级报告处理。发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人员,负责隐患整改的验收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管理员组织验收。

7.3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管理员组织技术人员讨论整改中的技术难题。

7.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完成整改工作,负责有责任的部门给予配合。

8.重大隐患

8.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8.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安监中队或市安监局。

8.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8.4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8.5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8.6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隐患整改档案管理

9.1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9.2隐患整改档案应当符合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要求。应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版为辅。

10.奖励与处罚

10.1安全生产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不落实本制度规定的检查及整改责任的部门和人员,或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给予处罚。奖励与处罚依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11.隐患上报

11.1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中队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11.2在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数据中心网站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平台上上报隐患。

■ 隐患治理方案 ■

温州市中心血站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温州市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实践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事故零发生。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温政办【2009】7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要换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温安委【2009】2号)以及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站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由于领导的重视与全体员工的正确认识,历年我站都有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其中关于演练每年度一次由物业组织本大楼所有兄弟单位共同参加,去年我站获得优胜单位。根据多年的经验合当前的情况,我们正在修订更科学,具体和完整的计划。

二、消防安全检查

在王成维副站长的带领下,由总务科,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在每个季度与各个节假日都认真对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生产检查

本站重点是各个业务科室及采血车,平时由科室的负责人每日自查一次,每年有安全管理主管及总务科、办公室组织一次大检查,对水、电、消防器材、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置认真核对,发现灭火器失效使用,配置不合理等等,都给予更换及配置。

四、医疗废物处理

污物处理严格执行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把污物交给温州市**指定的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公司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完全记录。

五、安全培训

根据我站质量体系的要求,每位员工要达到75学时培训,其中安全内容的培训每年度都有1-2次,邀请安全相关的专家来讲课都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其中对新员工上岗之前也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比如对灭火器的使用,消防器材的放置等等,能使他们正确使用。

总之,我站制度健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不抱侥幸心理,确保以上方案逐一落实。

温州市中心血站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火灾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开展以下治理方案: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政策,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公司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为确保行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兼职消防队:

1、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紧紧围绕变电所、煤场、锅炉房及仓库、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突出排查灭火器战备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排查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部位防火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月查季检记录,并排查灭火器材有无失效或超期服役等情况。对失效、损坏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分布明细表及分布图。

4、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置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到拿取方便。

5、做好报废灭火器材收集工作,不得将报废器材投入使用。

1、公司专门下发通知,首先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员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切实维护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2、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何一个部位都要排查治理到位,决不准出现漏查漏检现象。

3、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火灾隐患排查,要大胆暴露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立即整改到位。

4、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把手负责组织整改,领导小组择日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一把手严肃处理。

5、保卫处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扑救初级火灾的演练,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6、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井上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井下由通防处负责监督落实。

7、凡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自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 隐患治理方案 ■

一、工作目标

在xx年xx月开展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本项目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项目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在继续落实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总经理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却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机械设备维护检查制度,确保接鞋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运行。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公司安检部门将工作方案下达给本项目部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xx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第二阶段

1、根据本项目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只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第三阶段

1、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有关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 隐患治理方案 ■

中交四局建设工程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sgjjz-aqglb-2013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有效防止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能预见的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业平稳发展,项目健康成长,现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jgj_130-2011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部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jgj215-2010施工升降机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jgj160-2008_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二、工程安全目标及指标控制

(一)工程安全目标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土石方坍塌事故:0,模板支撑系统及脚手架坍塌事故:

0,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事故:0;

2受限空间安全事故0起,火灾、交通事故0起,

食品事件、现场治安事件、职业病事件:0;

3.其它生产安全事故:0;

4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5.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6轻伤事故频率≤2.2‰(公司规定范围≤2.6‰);

7.死亡事故为“0”;

8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3、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赵禹

副组长:王立一

成员:唐晨、李建国、崔新超、杨红、冯新忠、李泽来

肖立新王健周坤张昊杨益刘志华

彭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彭雄是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统筹安排,制定和规划项目的总体安全生产目标。

2.副组长: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条例、规程、局、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总体规划,确定分项责任人。

3.组员: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组成)负责编制、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管理制度,组织部门员工对工作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负责隐患的排查及跟踪整改或向有关人员汇报,组织部门员工及班组人员对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制度等进行学习,确保完成局、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指标。

四、隐患排查工作内容

(一)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由项目人力资源、安保部、工程部共同完成,安保部负责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事故案例进行培训分析,对有效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地方标准、规范、局、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学习,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先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下发和收回安全教育卡、考试卷,负责判卷和考试成绩台帐登记工作,安全教育目标要求,安全教育率100%。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特点、项目工程目标、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分析及对局、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学习。

(二)土方施工、基坑支护

由技术部门编制土方作业施工方案和方案报审工作,施工前对作业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基坑支护的沉降观测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护坡作业队伍进场对护坡进行沉降观测,留存相关观测记录,

由工程部负责安排现场土方施工,负责日常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和台帐收集工作,确保现场土方作业队伍的资质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先教育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安全部门负责基坑支护的日常检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停止现场施工,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

1.由物资部负责对进场机械设备的资料收集核查工作,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进行监督管理。

2.由安保部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主要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安全操作、机械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下发整改通知单。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物资部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收集相关厂家资料,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

2.安保部、工程部、物资部对机械设备进行安装验收,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负责机械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排查。

(五)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由施工队提供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给安保部,安保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真伪进行验证和建立台帐和安全教育及定期培训。

安保部负责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证件检查及作业环境、操作规程执**况等检查,发现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或处罚,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及时纠正和教育,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当时不能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六)模板支撑体系

由项目模板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组织施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材料码放、大模板进场验收、堆放、电锯加工区管理及检查。

大模板及顶板支撑体系检查验收由项目模板工长负责组织,主要对大模板入模后安全链的使用进行检查,防止安全链缺失,出模后大模板堆放角度进行检查,模板堆放位置、吊装时的安全检查。模板支撑体系主要检查立杆间距、剪刀撑、扫地杆、模板支架的稳定性、模板工长自检合格后,报技术部、工程部、安保部联合进行验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由模板工长负责监督和落实。

(七)脚手架安全管理

脚手架方案由技术部负责编制和报审,由工程部负责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物资部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和资料收集工作,安保部负责对脚手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脚手架搭设后,由工程部、技术部、保卫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悬挂验收证书。

安保部负责脚手架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工程部负责落实整改,安保部进行复查。

主要检查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大横杆、小横杆位置及间距,拉杆位置及间距、脚手架垂直度、钢丝绳位置及间距、脚手架上堆放物料是否超过标准要求、脚手架工字钢悬挑尺寸等是否符合方案及交底要求,与方案不符合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工程部负责跟踪整改,安保部负责复查。

(八)临时用电

由工程部电气工长负责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和跟踪整改。

临时用电主要检查配电线路是否符合规定,配电箱安装位置、高度、接线是否符合要求,专业电工是否到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按照要求“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有无私拉乱接现象,应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宿舍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有擅自使用电器、加热器具现象,对违章使用接线板、加热器具、电器等现象要及时制止、教育、罚款、没收等处理方式,防止发生触电、火灾安全事故。

(九)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由项目劳动监察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劳动保护会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劳保用品佩戴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对作业人员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等,发现违章及作业环境不安全,及时处理或汇报。

(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由工程部具体负责,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噪声监控和检测、污水排放检测、垃圾存放、清运、节能减排,发现对环境有污染、影响的以及存在扰民现象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防止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十一)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由工程部水工长负责,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生活区消防布置、消防水管走向、材料计划、消防设施检查、验收、监督施工队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目标要求

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的目的,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以后,要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如能当时整改的,决不在未整改完毕以前离开,在职权范围外的安全隐患,要马上和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和汇报,能当日整改的决不拖延到明天。

最终目标,通过项目全体人员的努力,彻底排除事故隐患确保项目竣工以前安全生产,必保北京市文明工地和确保“零违章、零事故”。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深刻吸取本溪市南芬区龙新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属地监管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军工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质灾害、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突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非煤矿山。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抓好长期停用和废弃尾矿库及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对采空区、塌陷区监测巡查力度,做好防洪、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防洪应急措施,严防淹井、垮坝等事故。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式隐患排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矿井提升运输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采掘施工的矿井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是否落实露天矿边坡管理等措施和技术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岩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依法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建设;是否依法依规落实整顿关闭、停产复工验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要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严控检修、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实行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提档升级,关键部位的动火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场监控,保证检测检验到位、应急装备到位以及救援人员监护到位。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

(三)军工民爆。要重点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作业企业、易制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坚决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购买、运输、生产、储存、保管、使用、报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以重大危险源及生产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存在“四超”和“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经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

(四)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现场材料等巡查登记工作情况;检查脚手架、基坑支护、起重吊装、安全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是否制定用电、用火、防冻、防滑、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检查原材料储备存放和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开工时,检查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控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依法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交通运输。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包车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为重点,强化客货运驾驶从业人员资格审验等源头治理。查是否存在违法办证、审证等行为;查是否落实防雾、防风、防低温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长途客运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涵洞、桥梁等专业化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灯光、照明、限速和逃生指示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严肃查处“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超限、违法占道、涉牌涉证、货运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按职责配合。

(六)城镇燃气。要突出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持续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严厉打击未经检测充装、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清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二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三要查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点位、长度、占压形式;四要查清城镇燃气管网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五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治理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六要查清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情况,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情况,燃气灶、燃气表、燃气热水器安装情况,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七)消防。要集中开展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文体场所、宗教场所、养老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学校、医院、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家排查隐患、逐项整治问题,逐个登记在案。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市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局、财政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配合。

(八)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商场、火车站、学校、医院、大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的火灾、踩踏隐患和问题,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及踩踏事件。要严落实群众性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文体局、教育局、卫计局、外经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地质灾害。根据汛期特点,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复核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冶金建材。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煤气防护机构,保证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作业人员。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保证装置完好有效。检维修作业要制定严谨的方案,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带煤气作业时,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要严防起重吊运设备发生事故,严防金属遇水爆炸。

责任单位:市安煤局。

(十一)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监督检验;是否进行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小型企业和作坊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存在违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行为;常压锅炉是否存在承压使用行为,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是否超范围充装或充装超检验周期、超使用寿命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存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超安全状况等级使用、未经检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超过有效期、未办理注册使用登记证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时,农业、林业、旅游、气象、油气管道、邮政快递、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县两级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在此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这次专项行动任务,制定排查整治计划,要求本地区、本系统监管企业、场所、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于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督查阶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排查整治方案对所监管重点企业、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实行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和《安全生产“五个一批”统计表》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8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宏亮,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煤局局长

成员:由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煤局,具体负责此次督查的信息调度、情况汇总、总结通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责任到岗、失职追责。

(三)务求整治实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部门和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整治效果明显、工作力度大的地区、部门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推广经验,多措并举,促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委办备案,并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工作成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宿奎东,电话:

■ 隐患治理方案 ■

(一)防治冒顶措施

(1)掘进头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坚持敲帮问顶。

②检查工作地点支架架设质量。发现不合格支架,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③严格控制巷道掘进迎头的空顶面积。当迎头掘进中空顶面积超出规定的要求,或顶帮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设支架棚子支护裸露的顶板。背顶封帮要严实,切忌虚设。

④加强对巷道迎头附近围岩稳定状况的观察。如果顶板松软,或巷道接近断层时,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并缩小棚距。

⑤掘进工作面歪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层中下分层顺槽掘进时,事先要探明顶板冒落矸石的压实情况,掘进中要及时对前方老巷、构造等情况及时观察,并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遇到顺槽坡度较大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2)掘进巷道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③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

④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⑤巷道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⑥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稳定性,以防推倒。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间拉撑件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大。

(3)掘进巷道交叉点处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②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④当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时,就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4)掘进巷道过断层等构造变化带时的安全措施。

①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特殊地段,应当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②巷道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③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带时,巷道支护应尽量采用砌碹或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棚距要缩小。

⑤减少空顶距离,及时支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滞后距离不得大于1300mm。

⑥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一方面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⑦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伞檐状危害岩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时,要在伞檐下打上撑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5)掘进巷道在开帮或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①选好开帮和贯通的地点,要选在顶板和地质条件比较好、远离交岔点与停采线、煤柱等各种受集中承力影响的地方。

②要在贯通前进行超前探测,在两巷贯通前15m打好超前钻,探钻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观察异常。贯通掘进时放小炮,贯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顶。

③开帮贯通与被开帮贯通的巷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在45°-90°之间为好。

④开帮贯通点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强,其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等。

⑤开帮贯通巷道的交接处要及时扶上抬棚,抬棚承载能力应视围岩性质而定,一般选择大于正常支护材料承载能力的2-3倍。

⑥要处理好被透点的积水及瓦斯等有害气体。

(6)、巷道维修冒顶事故的防治

①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②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③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④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二)、监督检查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

并进行安全评估,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全科,

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班组下发整改通知,班组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1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3、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班组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

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组备查。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其他未序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 隐患治理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4月18日召开的教育系统安全会议精神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文教室制定的工作方案,我校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近期,我校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因素:

1、学生出入校门的通道较窄。我校实行错峰放学,放学时教师带把学生带出校门外。

2、学校有工地正在施工。已进行了围挡,还应该对学生加强教育。

二、加强整改,组织实施。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学校通道较窄、当前气候较热、自然灾害等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学校建立教师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今后的工作

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检查的良好局面。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强化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2、强化饮食卫生,加强教育宣传。

3、强化疾病防控

一要加强晨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进入夏季后,传染病在部分学校又有所抬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老师们要引起重视,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二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药物对学生的危害;对班级适度通风,加大空气的流通,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三要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讲解传染病的预防常识,提高自身预防意识,降低人为发病率。

4、强化交通安全

一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二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三要做好监督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到校接送学生。

5、强化治安安全

一要做好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要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6、强化教育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 隐患治理方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发生,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等。

第三条

各级企业应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做到与反违章、安全检查等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隐患识别、评估、防控和治理等全过程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各级企业应加强生产、基建等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落实完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成为隐患。重点加强火电厂液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坚决防范重大危险源成为重大隐患。

第五条

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建设等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二)组织公司系统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与突出问题,提出对策;

(三)对Ⅰ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验证治理效果等。

第七条

二级公司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组织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方案;组织开展隐患审查认定和治理效果评价;

(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Ⅱ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等。

第八条

基层企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并落实好所需费用,制定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四)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大隐患应即时报告。

第九条

各级人员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4。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等工作全面负责,及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费用,定期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隐患信息。

(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各部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涉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整改及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

(四)消防管理部门和环保管理部门对火灾、环保等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及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费用,定期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隐患信息。

(五)各级从业人员是所辖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等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治理,并根据职责分工,定期报送事故隐患信息。

第三章

分级分类

第十条

隐患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

第十一条

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十二条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或者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结构物或边坡垮塌、泄洪设施或挡水结构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或者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

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等隐患。

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第十三条

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第四章

认定原则

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

第十五条

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

(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

(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

第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

(一)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全厂(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

(二)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机组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

(三)供热电厂停止供热是指所有时间段的供热中断。

第十七条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

(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

(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

第十八条

大坝安全隐患的认定

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等级评定为险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Ⅱ级重大隐患。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Ⅱ级重大隐患。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

(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要求。

(五)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按照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

(六)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七)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八)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是指水电站未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贮灰场大坝安全等级评定。

(九)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特种设备未通过检验,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通过检验合格或超期使用。

第二十条

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储化学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

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

第五章

排查治理

第二十二条

各基层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日常、定期、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一)日常隐患排查

1。日常巡回检查。

2。设备“点检”和定期分析。

3。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等。

(二)定期隐患排查

检查、试验、化验等。

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风险评估、大坝定检与注册、两措检查等。

秋检、防汛度汛。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三)专项隐患排查

社会活动、庆典等,具有重大影响和特定规模的安全保电检查。

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等组织开展的专项或专业检查。

3。结合集团公司要求和企业自身需要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

4。针对特定事故开展的专项检查等。

第二十三条

隐患排查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基层企业要组织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一线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进行。各类排查应发动全员参与、认真细致,定期排查应全面系统、专业深入,专项排查应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

第二十四条

各级企业应加强隐患的闭环管理。隐患应按治理计划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注销备案,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整改。企业应每年落实隐患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确保隐患治理资金需求。

第二十五条

隐患治理前应建立监控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已采取的临时安全措施、隐患状态监控责任人、隐患状态汇报时间间隔等。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最大后果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隐患进一步扩大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强化隐患治理前实行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应急机制,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

各级企业应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级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基层企业对承包承租项目应监督落实承包单位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十条

上级公司应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对于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基层企业,约谈基层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情况派驻督导组。

第六章

挂牌督办

第三十一条

重大隐患实行审查与挂牌督办制度。

(一)企业自评为重大隐患的,应即时向二级公司报告。涉及消防、环保、防洪、航运和灌溉等重大隐患,要同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协调整改。

(二)二级公司对重大隐患应及时组织评审,构成重大隐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并挂牌督办,同时报告集团公司。

(三)集团公司负责对重大隐患进行审查,构成Ⅰ级重大隐患的,向二级公司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并进行督办。

第三十二条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主要包括:督办名称、督办事项、整改和过程防控要求、办理期限、督办解除程序和方式。

第七章

信息报送

第三十三条

二级公司应每月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见附表1,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元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总结。

第三十四条

重大隐患实行即时报告制度。信息报告按附表2填报;经评估为Ⅰ级且整改时间超过180天的重大隐患,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重大隐患信息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

对排查评估、及时上报隐患并得到有效防范、治理的,应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内部统计及以上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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