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范文12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解除限高令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
事情事项: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18日,贵院作出(20xx)鲁0203执恢xxx号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青岛xx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消费,申请人认为贵院应解除上述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理由如下:
一、20xx年6月19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青岛xxxxx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他人,申请人不再担任被执行人青岛xx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申请人不应被加入限制消费令。
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xxx已与被执行人青岛xxx技术有限公司、青岛x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xx、纪xx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后,(20xx)鲁0203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债权债务消灭。
综上,申请人不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且该案是有抵押房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应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特申请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措施。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xx年7月23日作出了(20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年xx月xx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xxxx年7月23日作出了(xx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
通讯地址:____市____区____路51号六层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经商,住__省石狮市锦尚镇港前村中区34号。从20__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边[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八变强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再逮捕),现羁押于石狮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一时无法裁判,也应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于____年__月__日再次被逮捕,贵院在____年__月__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至今押而不决,该案经延期后,又超法定审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的精神,特申请贵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若如一时无法裁判,也应依法解除对____的强制措施。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
__年__月__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族,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居民,住该市______街道______号。邮政编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之母(如果申请人系未成年人,必须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男,___族,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居民,住该市______街道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_______之父_____的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时,申请人_______之父_____步行于______路上,______公司雇佣的司机_______驾驶牌照为____________的大货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_____撞伤。后_____被送往______医院急救。在急救的中,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时在______医院死亡。经______公安管理机关委托,______鉴定机构进行了尸检,结论为_____的直接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与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关系。申请人认为,_____在事故发生之前从没有心脏病的历史,其不存在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确系心脏病死亡,其心脏病的.突发与交通事故存在这直接的关系。因此,申请人对______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_____的死因重新进行鉴定,希望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 执行一案,案号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 年 月 日作出了( )粤 执 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7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
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2000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20xx年1月9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8
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往往会被限制高消费,对于需要经常需要出差的商业人士来说,失去乘坐飞机、高铁的自由,基本上寸步难行,给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限制。
xxxx年12月16日,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指出“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给不少被限制高消费的法定代表人带来一线希望。
经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张律师发现,不少法院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作出裁定,解除对当事人的高消费限制措施。我们来分析(xxxx)赣01执异11号案例——
案情概要:上海某公司股东为江西某公司,持有100%股权。胡某为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遂提出执行异议。
一、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所采取的限制消费及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强制措施。
二、事实和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xx条第(1)项规定: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上海某公司在本案中仅仅是因为提供担保而成为被告及被执行人,异议人虽为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公司的股东,不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担保债务的行为不知情,更未参与。
三、提供的证据:
1.异议人提供其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一份,为证明其与上海某公司无资金往来;
2.上海某公司股东江西某公司于xxxx年1月xx日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江西某公司为上海某公司100%股权控股股东,异议人仅仅是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决策,对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担保债务不知情且未参与;
3.异议人于xxxx年1月xx日作出的承诺书一份,承诺在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后,只以个人财产进行消费,不实施影响上海某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法院认为: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xx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几类情形。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有关人员申请解除或暂时解除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上述人员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并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违反承诺从事消费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对其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从重处理,并对其再次申请不予批准。”
异议人胡某作为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并提供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股东江西某公司出具的证明来证明其与上海某公司无资金往来,并向本院作出承诺,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本院对其解除上海某公司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予以支持。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9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男,x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 、及申请人xxx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下达了(xxxx)xx执字第xxxx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xxx作为自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另一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及申请人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也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又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下达了(xxxx)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xxx作为自然人第二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两个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xxx已向xx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xxxx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受理了xxxx的和解申请,并指定xxx为xxxx的管理人。
申请人xxx既是xxxx唯一的自然人股东,又是xxxx的大股东,需协调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事务,而两个公司分别位于xx和xx,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申请人在参与企业经营工作时也受到了限制。特别是xxxx目前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后,为了清偿债务,申请人必须参与xxxx破产和解的相关工作,而申请人生活常驻地位于xxxx,为了推动被执行人xxx和解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xxx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江西省 市 区 镇 号,身份证号: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广东省 县 自治乡上 组 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 年 月 日作出对申请人的( )赣 执 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 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11
申诉人:_______
被申述人:_______
申诉人______对_______县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从轻判处原审被告人_______的刑罚。
事实和理由:
我认为,______省______县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不管是对案件发生起因的确认还是在适用法律方面,都有错误,我们无法接受。
一、_____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起因,在于被害人_______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对这一重要问题,原判没有认定,只是说行车相遇,因双方互相躲让而没有让开,致使两车相撞,随后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事实的真相是:被害人________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在道路的左边行驶,致使发生了与被告人______相撞的后果。对此,_______不但不表歉意,还,这才引起双方的`口角和厮打。对这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被害人_______应负主要责任,而原判对此却不分是非,在量刑时,对这一情节也不考虑,显然不公正。
二、案件发生后,派出所有关人员曾到我家传讯被告人______,因_____不在家,通知我们家长,待______回来后,让他马上去派出所。______回来后,我们把这一情况告诉他,他便去了派出所,并如实交代了罪行,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以投案自首对待,而原审判决没有认定被告人______有自首情节,更没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给予从轻处罚,对此,我们怎能服判? 据此,我们请求________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再审,查清发案原因,分清是非,认定被告人_______具有自首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罚。
此致
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老师教案网 Zjan56.COm)
日期:
中牟解除限行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 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
申请事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 申请执行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经多次协商,已于20 年 月 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鼓励被申请人积极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 解除以上强制执行措施。望予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