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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婚姻申请书

汇报资料|登记婚姻申请书(经典10篇)

时间:2024-07-05 作者:工作汇报网

登记婚姻申请书(经典10篇)。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指为了办理资金借贷或解决债务问题,贷款人将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物作为担保物,同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抵押登记的一种书面申请。本文将从申请书的撰写要点、详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抵押登记申请书。


一、撰写要点


1. 标题:申请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申请的内容,例如“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确保直接表达出申请的目的,以便于相关部门快速了解。


2. 申请人信息:在申请书的开头需要清楚地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有效。


3. 抵押物描述:在申请书的正文部分,要详细描述抵押物的相关情况,包括房产、车辆或其他有价物的名称、估值、证书号码等信息,以及抵押物的具体位置或存放地点等。


4. 借款事宜说明:申请书应将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用途、还款计划等内容详细列出,以便相关部门了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的还款计划。


5. 其他必要文件附件:在申请书的末尾需要附上相关必要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借款合同等,以证明抵押物的所有权利和借款人与借款方之间的合法合规关系。


二、详细流程


1. 填写申请书:根据撰写要点的内容,将申请书填写完整,并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其他必要附件的准确性。


2. 相关文件准备: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和借款合同等,并在申请书的末尾附上复印件。


3. 办理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和相关文件一起提交给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办理手续,包括递交申请、缴纳相关费用和提交复印件等。


4. 审核和登记: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核实抵押物的真实性和所有权,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颁发相应的证明文件。


5. 领取证明文件: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登记证明文件,作为后续借款或债务解决的法律凭证。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申请的进程和结果。


2. 抵押物的具体描述要详实可信,以便有关部门了解抵押物的真实情况和价值。


3. 必要的附件材料应完整齐备,并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4. 申请人在办理申请的过程中,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确保申请的合法性。


5. 申请人需自行咨询相关法律知识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申请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以上是关于抵押登记申请书的详细介绍。抵押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对于借贷双方都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理解和运用抵押登记申请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有关抵押登记的基本信息和办理要点,为正常的借贷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收件 编号    收件人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日期  
申请 登记 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补证登记 □换证登记 □其他         
申 请 人 情 况 登  记  申  请  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代理机构名称  
登  记  申  请  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不 动 产 情 况 坐  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  
面  积   用  途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林  种  
构筑物类型  
抵押 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 记 原 因 及 证 明 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 □单一版   □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 □是   □否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章):                              义务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开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申请人凭《通知函》到档案室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企业盖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一、婚姻无效申请书格式

申 请 人:xxx,女,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何年何月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何年何月在何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证号——————。 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甚少,婚后才发现被申请人早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经治疗,没有痊愈的希望。 被申请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申请人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申请人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申请人的青春年华。据此,特依法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此致

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申请人:xxx (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时间:20xx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法院对无效婚姻的效力一般会依法作出判决而不会进行调解,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则可以选择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以上内容还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怎么进行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所谓无效婚姻指的是: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者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那么,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怎么做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7、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无效婚姻怎么处理比较好?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人民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纠纷遵循以下原则

(一)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三))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五)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一、规定的情形不同

(一)属于无效婚姻的有四种:

1、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同居,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法律上规定为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此项规定是出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的:

(1)由于优生学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这将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

(2)基于伦理上的要求,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和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逐步排除了纵向的直系血亲间的两性行为,以及横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间的通婚,近亲结婚有悖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这些亲属之间结婚的,该婚姻无效。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般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患有这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承担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并有将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的可能。第二类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指足以危害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这一类人结婚,将会给人口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不利于民族的发展,所以其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的法定年龄是对人的身体健康的保护,也是基于人口发展的考虑,过早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发展,对缔结婚姻双方本身也构成危害。对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当事人的婚姻,婚姻法不予以保护,能保证结婚条件的实施和人口的素质。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相威胁。

二、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无效婚姻所欠缺的是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登记结婚时应具备的结婚的实质条件,即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规定。

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对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意,即违反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婚姻,但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所需的实质要件。

三、请求权人不同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因受肋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四、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婚后已经治愈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了一年申请时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告知婚姻当事人按离婚案件处理,这一时效没有中断、中止存在。

骗婚的形式有哪些,被骗婚后怎么办?

何为“骗婚”?

骗,不难理解为“隐瞒真相捏造事实”,骗婚,我们也叫婚姻诈骗,以婚姻为幌子和诱饵来骗取财产,然后一走了之。现在很多人都是以真实的身份,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进行婚姻诈骗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并没有针对“合法”的婚姻诈骗作出详细的规定,因此,这种形式很难认定很难打击。

骗婚的形式有哪些?

1.男性骗婚

和富裕的女性假结婚,离婚后获得巨额经济补偿。

和前妻“假离婚”,一旦和第三人骗婚成功,离婚后获得经济财富便再婚。

和高龄富裕女性结婚,女方死亡后,获得巨额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2.女性骗婚

(1)为骗取财产假离婚后和其他男子再结婚;

(2)为骗取准生证和其他男子再结婚的;

(3)利用男方病态缠身、神志模糊,结婚后,骗取对方转移财产、侵占对方财产的;

(4)利用儿女的不孝使老年人再婚,骗取财产的。

被骗婚后怎么办?

如果被骗,被骗人要求返还财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无效婚姻应怎么处理?

案情:

王某诉与张某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案,经法庭查实王某与张某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系近亲结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张某则主张双方原是自愿结合,婚姻关系应为有效。庭审中,因牵涉延期举证问题而休庭延期审理。在再次开庭审理本案时,王某却申请撤诉,法庭认为不符合撤诉条件,遂依法口头裁定不予准许,可王某却随即中途退庭。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该法第十条亦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故,本案原、被告之间因系近亲结婚,属法定的禁止结婚事由,应属当然地无效婚姻。在原告申请撤诉时,法庭已裁定不予准许,可其却企图以中途退庭的方式来归避法律,这同样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如果说因原告中途未经许可而退庭,于是就裁定按撤诉处理,等于间接地满足了原告的非法目的,这样做无疑等于放纵违法,也不利于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威严。故,本案应依法缺席判决宣告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由本案,本者想到这样一个问题,这也是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即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原告在起诉后,却又想撤诉,然而却依法不能得到准许,于是普遍存在着以拒不到庭,以让法庭按撤诉处理,来达到撤诉的目的的现象。相对本案而言,虽然一个是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案,一个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但,在处理是否准许撤诉问题时,却基本相似。可是,审判实践中,在对此两类案件的这一情况处理时,却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结果,这不得不让人提出质疑,这类问题究竟该如何作出统一、规范的处理呢?本者认为,在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此类问题的处理时,法官可以告知原、被告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来撤诉,否则,也应不予准许撤诉,并依法判决解除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我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万美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为万美元。我公司注册资本已投入万美元,已按批文出资规定按期到位。

我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金额为美元的外债借款合同。

本外债合同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借款用途为:

还款计划为:借款人自年月日开始还款,分期还清贷款,每期的还款数额相当于贷款总额的分之一。

本次申请登记的外债到位后,我公司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发生额为万美元,短期外债余额为万美元,境外机构和个人的担保履约额(按债务人实际对外负债余额计算)为万美元,三者之和为万美元,未超过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现就该签订的外债向你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请予核准。

申请人:公司

企业盖章:

20年月日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

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 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 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加盖股东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

(4)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实缴注册资本: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c.营业执照正、副本。

(2)股权质押: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c.董事会决议;

d.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3)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同、章程修改: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决议;

c.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d.新合同、章程;

e.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

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 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 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天镇县发改委局:

本园拟于xx年9月开园,本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园已取得县教育局的《办园许可证》,现申请核定幼儿园收费许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的名称:

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本单位的地址:天镇县第三小学院内。

二、办园宗旨:

我们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和谐发展”为办园宗旨,以“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让每一个教师享受成功,让每一个家长满意放心。”为办园理念,以创办优质幼儿教育为重点,把提高保教质量为突破口,将师德教育贯穿始终,努力形成活泼、求实、互助、奉献的园风和平等、支持、执着、善思的教风。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办园条件:

本园开设3个教学班,中班,大班。有活动室、厕所,人人有课桌凳、有活动场地等等。园内拥有多种儿童喜爱的玩具,每班配备电子琴、电视机、DVD等现代化教育设备。园内学习场所温馨、舒适,活动场地宽敞、透亮,是一所集绿化、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四、服务半径:

1公里

五、申请收费项目:

书本费:每生每学期85元;保育费:每生每月100元。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批复。

此致

敬礼!

(公章单位)

xx年xx月xx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它是人类的文明与文化的重要源泉之一,也是人类家庭和谐、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婚姻是由国家法律规例所管理的,因此,对于想要成立婚姻关系的人来说,必须要进行"法律婚姻申请"。



一、什么是“法律婚姻申请书”?



"法律婚姻申请书"是指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所必需的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结婚的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申请书中的所有信息均需真实无误,如有虚假陈述,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二、如何填写“法律婚姻申请书”?



1.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籍贯、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等。



2. 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果申请人是男性,包括女方的姓名、籍贯、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等;如果申请人是女性,包括男方的姓名、籍贯、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等。



3. 婚姻登记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在填写申请书时,要特别注意申请人和申请对象的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因为身份证件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必需证件,如证件不真实或不合法,将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三、申请“法律婚姻申请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申请人和申请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本或居住证明:证明申请人和申请对象的户籍或居住证明的有效性。



3. 离婚证书、死亡证明:如申请人或申请对象之前已经有配偶,必须提供离婚证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申请“法律婚姻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登记手续,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将需要重新申请。



3. 如在办理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或申请对象存在婚姻无效或者婚姻不能成立的情形,将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4. 如在办理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或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结语



"法律婚姻申请书"的申请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因此,申请人和申请对象应该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在后续的生活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未来所有的新婚夫妇幸福美满!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 登记婚姻申请书 ✪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抵押登记申请书的结构和内容,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由债务人书写的,用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请书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撰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标题、申请人基本信息、债权基本信息、债务基本信息、抵押物信息、权属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标题部分应该准确的表明这是一份抵押登记申请书,以便于有关部门进行识别和归档。


接下来是申请人基本信息部分,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将作为联系和核实申请人身份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债权基本信息部分,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债权金额、债权的性质和成立时间等。这些信息将帮助有关部门了解债权人的身份和债权的基本情况。


紧接着是债务基本信息部分,包括债务人的姓名、债务金额、债务的性质和到期时间等。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债务的风险程度。


抵押物信息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应该详细描述抵押物的名称、地址、权属证明材料、抵押物的现状和价值等。这些信息将用于评估抵押物的价值和可操作性,从而确保债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权属证明材料部分是指需要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例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明等。这些文件将用于证明抵押物的合法性和申请人对抵押物的拥有权。


最后是其他材料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包括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在书写抵押登记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申请人应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应该仔细核对所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确保其合法有效;还有,申请人应该附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公证材料,以加强证据的可信度。


小编认为,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抵押登记申请书应该包含以上所述的各个部分,详细描述涉及的各个方面,同时注重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完整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将能够顺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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