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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时间:2023-10-03 作者:工作汇报网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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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1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如遇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GsI8.com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维保单位(乙方)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乙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包括远程监控系统和信号叠加装臵),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及时地更换易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与当年10月份对所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和确认工作。

4、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合格,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报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发生两次或多次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维护、检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本合同期限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维护保养电梯台数总计(28台)、总计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具体明细如下: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合同签订生效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共同验收签字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5%( ) 。

乙方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1000 元及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抢修服务时间(包括困人): 十分钟内到达现场,保证24小时服务,当天不能修复的电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通知甲方专业负责人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1、驻场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电梯保养计划和日常巡视,并做好保养及维修记录,每月保养计划时间表交甲方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停梯维保工作。3﹑甲方有特殊情况需配合的,应积极配合。4﹑电梯年检前安全部件的检测及试验,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保证电梯年检一次性通过。5﹑驻场人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备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文明服务。6、针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解决。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甲方将进行拍照汇总并以正式函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将按照 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5% 扣除维保费并要求乙方限期解决。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缴纳相关电梯检测费用。

9、提供24小时值班用房一间,分机电话一部(不设外线)。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书。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1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专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不得兼顾外单位维修保养工作。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反馈意见书复印件需交由甲方存档备查。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配合甲方确保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包括中控室电梯监控设备和电梯轿箱内监控设备)。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超过30日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1%0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1%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乙双方根据过失分别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5%/每次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由于乙方保养电梯不到位造成停梯关人事故,或两个工作日未能恢复运行的,乙方将按照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 5% 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电梯停梯原因:如电梯停梯不能当时恢复运行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通知物业公司,特殊情况四小时之内必须恢复正常运行。

(十)曳引机、曳引轮、钢丝绳的正常磨损,经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由乙方负责报价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组织专项大修。如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违章操作致使曳引机严重缺油、钢丝绳张力不均、导轨损坏、电器元件烧毁等,造成曳引机抱轴、曳引轮磨损、曳引绳落槽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大修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电梯实际运行状态确定。

(十一)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所引发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

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修、装饰、更换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4、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起诉;

(二)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效力相同。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 。(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 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 元。维保费用按 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

开 户 行: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3

1、进入施工现场要穿工作服、绝缘鞋,配戴上岗证,带齐所需工具,确认电梯内无乘客时才能停梯检修或维保。

2、开始检修或维保电梯前,应在首层厅门口设置“电梯检修、暂停使用”标记。并切断机房电源或将机房转换开关转到“检修”位置,从机房开始维保工作。

3、

4、检修控制系统时应防止触电,紧固接线端子时应切断电源。 进入井道前应确认电梯轿厢位置,防止坠落井道。上轿顶时应先将轿顶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

5、

6、检修或维保开梯时,相互配合人员应互相告知,避免危险。 检修或维保时应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井道及底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检修或维保结束后,应将所有封线拆除,检修开关转到“正常”位置,试运行电梯到达两端站,确认无异常后,撤掉检修标示牌,交付用户使用。

1、

2、

3、首先与电梯客户负责人联系,以确定合适的停机检修或维保时间。 向客户电梯管理人员或乘客了解电梯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意见等。 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由他人人为造成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书面签字的记录。

4、属于使用方(甲方)承担费用的(如:导轨润滑油、齿轮油、照明灯管、灯泡等易耗品),应在第一次维保电梯前通告甲方,取得甲方的认可。

5、每次维保、急修都应有甲方的书面签字和记录,以便甲方和公司存档备查。

6、按公司规定定期为用户进行维保工作,并认真填写《电梯维护保养报告单》。

(1) 机房门窗完好,有警示标志及停电救援与操作说明。

(2) 机房内应干净无杂物,曳引机与控制柜应干净无灰尘。

(3) 机房内照明设施完好。

(4) 机房内有维修、保养记录。

(5) 机房通风良好,无漏雨现象,环境温度应符合使用设备的要求。

(6) 有正式机房电源,线路及电源开关工作正常。

(7) 井道照明灯电源独立开关工作正常。

(8) 机房内有灭火器并能可靠使用。

(9) 机房有正式的独立照明和照明开关。

(10) 机房设有通风降温设备,如排风扇、空调等。

声,制动可靠。

(12) 齿轮箱油位合适。

(13) 旋转编码器无异常声音和振动,连接螺钉无松动。

(14) 电动机制动电阻和制动单元接线良好不开路,工作正常。

(15) 控制柜内的慢车、急停及检修开关动作可靠。各类接线螺栓无

松动。

(16) 电动机运行时温度正常<60℃

(17) 接地线连接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8) 机房内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无浮灰和油污。

(1) 门机三角皮带,齿形皮带及链条检查(皮带无龟裂,链条上油)

(2) 门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声音和震动。

(3) 轿厢导轨,导靴润滑良好,润滑油充足。

(4) 轿顶慢车,急停和检修转换开关操作正常。

(5) 轿顶安全窗开关动作可靠。

(6) 轿厢顶风扇运行正常。

(7) 轿顶清洁,照明正常。

(8) 安全钳电气开关动作正常,安全钳钳块动作间隙一致,机械刹车

可靠。

(9) 安全触板(或光幕)动作灵敏,合适,门开关时无撞击声。

0) 轿厢内操纵盘按钮动作可靠、正确,显示正常。

(11) 操纵盘内的各检修开关、按钮动作正常。

(12) 警铃及内部对讲电话工作可靠。

(1)井道所有固定电缆应固定良好,无安全隐患。

( 2 ) 厅门应能顺利开启与闭合,不与井道内其它物体有摩擦现象。

( 3 ) 井道照明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 4 ) 井道内上方及四周应无安全隐患。

( 5 ) 井道内各种安全开关及其机械装置应工作可靠,不存在失效现象。 ( 6 ) 上、下极限开关机械和电气触点动作灵活可靠。

( 7 ) 上、下限位开关机械和电气触点动作灵活可靠。

( 8 ) 上、下单层、多层强换开关机械和电气触点动作灵活、可靠。 ( 9 ) 确认每层厅门机械锁动作可靠,手动打开厅门后能够靠强迫关门自

动关闭,并且厅门开关顺畅,无跳动和异常响声。

(15) 厅门上联结杆工作正常,连接及固定螺栓紧固无松动。 各层门钩子锁位置正确(依照所刻标准线),电气联锁可靠有效。 各层门辅助门锁可靠有效。 到站钟工作正常。 限速器机械连锁和电气触点动作灵活、可靠。 钢丝绳表面无杂物及锈蚀,伸长量在规定范围之内,无断股断丝

现象。

(16) 随行电缆固定及接线良好,无破损现象。

(17) 对重导轨、导靴润滑良好,润滑油充足。

(18) 对重块固定可靠,无倾斜和偏重现象,运行时无异常响声。绳头

(1)底坑无杂物存在。 导轨支架无松动现象,各紧固螺丝无松动。

(2) 底坑有接油盒并应及时清理。

(3) 井底限速器涨紧轮与地面之间距离不小于350mm(要求测量数据),

涨紧装置触地前电气开关应动作,限速器涨紧轮支臂应保持水平。

(4) 底坑急停开关(红色蘑菇型)工作可靠。

(5) 底坑照明及开关正常。

(6) 补偿链最低处至井底距离有150~300mm。

(7) 轿厢平层时对重至缓冲器距离应不小于200mm,轿厢至最低层时,

随行电缆不摩擦轿厢壁,最低位与井底距离不小于100mm。

(8) 底坑液压缓冲器电气开关有效及接地线可靠。

(9) 液压缓冲器油量足够。

(10) 底坑不应有渗水现象。

5、对电梯的整体要求:

(1) 电梯应符合用户订货时的功能要求。

(2) 整机运行时无异常噪声,噪音应符合国标要求。

(3) 电梯运行平层正常,舒适感符合要求。

(4)轿门、厅门开启及关闭灵活可靠,楼层指示,轿内、层楼召唤登记正

(1) 机组设备运转状况巡查(电机、曳引机的振动异常,是否有异味,

(2) 控制屏的清扫,接触器的触点清洁,动作情况检查。

(1)门机构的清洁、检查。

(2)轿顶清洁,轿顶各操作开关的有效性确认。

(3)轿门门挂板组件、限位碰轮、层门强迫关门装置、门导轨等检查、

清洁。

(4)轿门、层门及门扇闭合检查,门联锁装置检查及触点清洁。

(5)轿门、层门地坎的清洁,开关门动作和门滑块磨损检查。

(6)称重装置的检查和清洁。

(8)各层层楼显示、按钮的检查和损坏部件更换。

(9)导轨表面光洁度检查。

(10)导轨油盒油量检查及补充。

(11)底坑各部件检查及清洁。

(1) 限速器及其开关接点的检查、清洁,机械运转部分的润滑。

(2) 制动器间隙的检查和调节。

(3) 控制屏电气元件的清洁、检查,接触器触点检查,接线紧固。

(1) 轿门、层门配合检查、清洁、转动部件(门系合装置、门锁轮及其

(2) 光幕门保护装置清洁、检查。

(3) 各种行程开关、打板检查,内部接点清洁(极限开关、限位开关、

(4) 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

(5) 井道、底坑各部件检查、清洁、加油。

(6) 轿厢壁板、吊顶、灯光、风扇的清洁。

(7) 轿厢应急灯检查。

(8) 轿顶检修盒接线紧固,轿顶清洁。

(9) 井道信息装置检查、清洁。

(10) 井道和底坑各安全开关检查,并确定其有效性。

(1) 电源开关接线检查并紧固。

(2) 主电机接线检查并紧固。

(3) 控制柜制动电阻检查其接线紧固,各保险管、空气开关检查。

(5) 门电机清洁、接线检查并紧固。

(6) 门机变频器装置检查并调节开门速度。

(7) 门机皮带磨损检查,并调节张力。

(8) 门刀连接检查,并调节其精度。

(9) 层门滚轮检查,并调节其间隙。

(10) 曳引钢丝绳磨损情况、张力平衡情况检查并调节,钢丝绳伸长

程度检查。

(11) 导靴、安全钳装置检查、清洁,并调节安全钳与导轨间隙。

(12) 底坑缓冲器检查并注油。

(13) 井道照明检查,并更换灯泡。

(14) 轿厢对讲电话检查。

(1) 各轴承补充黄油。

(2) 控制器、变频器参数检查,故障参数记录。

(3) 绝缘电阻测量。

(5)平层装置检查并调整。

(6)接地线连接可靠性检查。

(7)导靴靴衬及安全钳装置拆卸清洗并检查磨损程度。

(8)随行电缆检查。

(9)补偿链连接部位检查紧固,消音部件检查。

(10)轿厢操纵盘功能按钮检查。

(11)对重装置检查。

(12)轿顶到站钟检查,轿厢风扇检查。

(13)厅门手动开门装置检查。

(14)轿厢层显信号和内指令按钮检查。

(1) 曳引机减速箱油质检查,各种润滑油及轴承油更换。

(2) 曳引机绳轮绳槽磨损情况检查。

(3) 限速器动作试验。

(5)快车平层情况测量。

(6)曳引钢丝绳绳头部件检查。

(7)限速器钢丝绳伸长情况检查,并调节其涨紧装置位置。

(8)轿厢框架螺栓紧固,轿厢壁螺栓紧固,轿厢地坎间隙调节。

(9)轿厢门扇、层门门扇垂直调节,门扇间隙调节,钩子锁间隙调节。

(10)井道导轨压板、连接板螺栓紧固。

(11)底坑液压缓冲器清洗注油,缓冲器开关有效动作确认。

(12)安全钳动作试验。

(13)井道、底坑、轿厢打扫卫生。

(14)整机性能调试,安全性能检查,等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年检。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4

楚天都市报4月19日讯(记者陈咏)18日,大悟一小区楼道内突起大火,一名小孩被困家中。巡查至此的'一名电梯维保人员爬墙进入家中,将其抱出。着火的是大悟城区一居民楼。目击者介绍,18日上午10时许,该楼栋的楼道内突然起火,因楼道内堆放有不少纸盒等易燃物,火势很大,楼道被烟火封住,无法通行。三楼不时传来小孩的哭声。小孩的妈妈也赶到楼下哭喊:”我儿子还在家里!”因楼道内火大,大家都束手无策。这时,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突然开始往上爬墙,借着防盗网,很快到达3楼。爬到3楼后,该男子几脚踹开了防盗网,从窗户进入,将小孩抱出,随后又抱着小孩从三楼爬下。随后消防赶到,将火扑灭,并从楼道内找到一辆烧毁的电动车,起火原因疑是电动车充电导致。目前具体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18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救人男子叫段智斌,是武汉琼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驻大悟电梯维保人员。段智斌介绍,当时他正好在小区内巡视电梯,发现起火后赶到现场,得知有人被困,立即爬墙救人。“当时没想太多,只想着我年轻,能爬墙,救人要紧。”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5

合同编号:

第二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

修现场由定作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修现场由承揽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修缮修理时间:9月1日到 8月31日 第四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合格 第五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无 第六条 定作人( )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中的.主要工作: 无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提供电源、检修计划及施工图 。 第八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法及地点: 208月31日后,经定作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第一文库网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GBT 18775-《电梯维修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

/ 月 /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 元 第十一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 采用一次包干的办法,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结

第十二条 保修期限:1年。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无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15%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淄博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承揽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出现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属承揽人责任由承揽人负责,属定作人责任由定作人负责。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经办人:李俊鹏 电话:13853307005 经办人:郭林林 电话:15169369917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为私人住宅,其电梯又为独自使用,为了安全、快速为甲方服务好家用电梯的维保工作。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协商签定本合同。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家中电梯提供日常维保服务。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家中维保电梯时的全程陪同监护工作(该期间甲方也应派员随同)。

第二条、维保电梯方式和价格:

根据XXX小区现状,为甲方提供两种维保方式:

1、装修期间(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较多)须采用月保的方式:400元/月(含应急维修,需更换部件时,费用另算);

2、正常入住(使用频率减少),建议采用季保的方式:750元/季(含小型维修和每季一次的维保,大修或需更换零部件时,费用另算)。

第三条、保养起止时间(□选1、□选2):

1、月保的期限暂定6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终截止时间以甲方房屋装修结束时为准,费用多退少补。最后结束时间当月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结算费用,不超15天的按半个月费用结算;

2、季保的合同期限暂定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12个月。

第四条、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在保养期内,乙方派出专业维保人员(佩带专用《维保证》)在丙方工作人员陪同下,甲方验证确认后,方可让其进入,进行每(□月、□季)一次的家用电梯定期保养。

2、甲方家用电梯在发生故障时向丙方进行报修,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接报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和丙方工作人员及时赶往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3、24小时报修电话:

4、乙方在定期维保前,应事先通过丙方与甲方预约好时间。维保内容详见《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和《电梯故障维修报告》(附后)。

5、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无法保养或推延,而影响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内完成维保工作,甲方不得因此减免乙方的保养费用。

6、乙方每次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急修工作完毕后,均需向甲方呈交《电梯保养作业报告》或《电梯故障维修报告》,甲方对其工作给予签字确认和评价。

7、《电梯保养作业报告》或《电梯故障维修报告》一式两份,每次工作完毕后,待甲方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将做好电梯维护、保养或急修记录,建立客户档案,以便日后备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月保: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付清半年的维保费用:人民币 贰仟肆佰 元整。合同以月为单位签订,若甲方装潢工期提前或推迟,其费用多退少补。15天以内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含15天)后按照整月计算。装潢结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季保: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维保费用总额的50%:人民币 壹仟伍佰 元整,半年维保结束前三日内支付余下的维保费用总额的50%:人民币 壹仟伍佰 元整。

⑴、甲方应按电梯产品说明书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如甲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电梯损坏,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和材料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⑵、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有关维保的方便,以便尽快使设备恢复正常。

⑶、如底坑有水,甲方应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预防漏水或渗水的措施,乙方做好配合和电梯安全运行监护。

⑷、甲方需对电梯进行功能、装潢等方面的改造须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技术确认,甲方方可进行改造。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⑸、甲方如自行维修或更换电梯零部件,因此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事故,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进行保养或维修工作,因此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事故,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⑺、甲方家用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私有财产,日常保管和保洁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负责与维保有关的服务。

⑴、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必须佩带专用《维保证》。使用文明用语,并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⑵、乙方在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应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⑶、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有必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乙方应及时填报《工作联系函》,告知甲方需维修的部位、工作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实施。

⑷、若乙方人员保养该电梯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乙方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和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电梯是属甲方独自使用,每次乙方工作人员需进入甲方家中进行维保时,丙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家中前,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和监护。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保养维修而造成电梯故障或事故,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有偿委托乙方维修。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3、甲方如不能按时缴纳保养费,乙方有权暂停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直到所有款项完全付清。

4、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解决的,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若甲方家庭成员被困于电梯内,家中又无他人为乙方进入开门施救,甲方应提供或允许使用如下办法进入室内进行施救:

⑴、电话告知丙方工作人员开门密码,让其使用开锁密码开门进入室内进行施救。施救完毕后甲方对开门密码必须及时更改,否则,造成甲方一切损失与乙、丙双方无关。

⑵、如果甲方家中没有密码锁,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丙方工作人员请公安部门授权的开锁匠进行开门进入室内施救,其中产生的开锁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⑶、甲方或委托另一方,在发生该情况时,能及时赶来开门。

2、本合同以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一式四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电梯维保员工作总结简短 篇7

在医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 防保科坚持一切以患者 为中心,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 职能部门主要为临床一线服务的 原则,在传染病管理、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各项工 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学习,提升了各项工作综合能力 , 结合医院实际 和医院的现状,积极探索医院发展、自强之路,提高医院对预防、保 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和完善医院对防保和其他服务工作的管 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和指导管理技能, 坚 持服务是科室的第一责任, 与临床一线沟通和探讨, 加大科室管理力 度,创新优质服务新模式。按责任书内容进行了7多次质量考核,没 有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和不合格的工作内容, 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几项主 要工作。

(一)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传染病各种登记制度。医院防 保科是医院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 其工作主要负责完成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交给的各项传染病管理、 报告和各种指令性工作任务。

过 去的一年中,进一步强化了“门诊日志”、“住院日志”、和“传染 病登记和报告”工作,按照卫生部对传染病诊断标准,由临床科室确 认后报防保科。

完善化验室, 放射科等检查科室的阳性结果登记台帐 。

并把传染病管理纳入医院的医疗质量考核的日程, 每月一次质量考 核,对登记不全和漏登的项目,在平时的检查和考核中一经发现,每 个项目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并在当事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通 过指导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 促进了医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各种登 记制度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加大监测力度,强化重点疾病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1.疫情网络报告情况。

今年以来在网络上直接报告法定传染病种 共141例,其中对结核病实施定点医疗归口管理,线索报告新发疑似 病例49例,经疾病控制部门实验室确认报告4例;HIV初筛阳性8例, 经市疾控确诊并进行网络报告的2例;梅毒8例,其中一例为孕产妇; 乙肝26例;手足口病20例,确诊13例;流行性腮腺炎10例;其他法定 传染病26例。

2.重点疾病的防控。医院继续以防治甲流、手足口病、艾滋病、 中东呼吸征和上级部门要求的其它重大疾病为重点, 强化业务人员的 传染病诊断与预防的基本常识, 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网络学习和听取 专家对防治重大传染病的专题讲座。 3.开展以防控“二号病”为重点的肠道门诊工作,继续在门诊首 诊负责制, 并在门诊日志上做好就诊信息登记, 为医院开展非传染病 防治的公共卫生工作迈出新一步。

4.结合“艾滋病”防控,医院HIV初筛监测点, 1-12月手术、输 血前检测和其他人群中开展“HIV”初筛工作,共监测各类人员5893 人次, 其中术前检测4931人次, 受血制品前检测87人次, 其它人群760 人次,性病门诊4人次,完成VCT主动求询111人次。检出初筛阳性8 例,经确诊试验阳性2例,其中一例为产妇,产时检测出HIV阳性,并 进行母婴阻断,可以兑现每人次500元。

5.自今年4月份后开展“HIV”监测的同时,又开展梅毒疾病监测 ,共筛查4429人次,其中术前3695人次,受血制品前检测76人次,其 它人群565人次,性病门诊3人次,自愿咨询者90人次,共检查双阳患 者8例,其中一例为孕产妇。

6.消除“疟疾”项目。发现疟疾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涂制“三 热病人”血片,镜检查找疟原虫。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要求,对三 热病人进行血图片监测,我院共完成800人份的血检任务,今年无疟 疾病例报告。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全年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均为毒 蕈中毒,内3科1起,急诊科3起,各科室均作及时的处置并报告,无死 亡病例发生。

8.死亡病例监测。

全年医院监测报告各种疾病和意外死亡病例50 例,其中5岁以下儿童报告死亡7例,在填写医学死亡证明时,仍有部 分医生未按ICD-10死因编码进行根本死亡原因进行填写,字迹不清, 提供给外单位办理相关事宜造成影响,报告时限超过规定的7天,不 能及时上报。

(三)积极完成预防保健工作任务,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完成计划免疫工作。

1.产科出生情况。,在医院产科出生婴儿数为1059人,其 中活产数为1054人,围产儿死亡5例。出生异常情况:早产48例,出 生缺陷8例。娩出方式:顺产704例;手术娩出350例,手术娩出中,剖 宫产344例,产钳助产2例,臀位助产4例。

2.计划免疫情况。完成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1015人次,接种率 96.2%;卡介苗接种1025人次,接种率97.2%,两苗接种均比去年提 高,乙肝母亲所生婴儿35例,均已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

3.孕产妇继续实行“三病”管理。免费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 ,204月后增加免费检查项目为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 规。全年共接诊1045例产妇。接受HIV、梅毒、乙肝免费检测数为506 例。接受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免费检测数为293例。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年各项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服务总例数 1828例,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356例,感染2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11例;输卵管节育36例;负压吸引术638例,感染1例;钳刮术190例, 人流不全2例;药物流产476例,感染5例;取出皮下埋置1例。

5.“降消”项目报销情况。全年共报748人次,金额29.92万元, 顺产549人次,剖宫产199人次,共垫付金额29.92万元。其中超费用 例数,顺产8例、剖宫产2例。超费用产妇经危急孕产妇抢救救助报销 2例,垫付金额3000元。从而提高了孕妇的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 因生育的死亡和减少新生儿的死亡。

6.物资领取情况。为监测HIV、梅毒、乙肝“三病”,多次到保 健院协调并领取各种测试条, 减少医院在物资上的资金投入。

其中HIV 测试条400条,梅毒测试条400条,乙肝测试条922条,真空采血管100 具,一次性采血针100具,为监测三病提高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7.职业暴露情况。今年共报告医护人员职业暴露3例,内三科1 例,外2科1例,耳鼻喉科1例,均指导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处理。

三、加大力度抓协调,提高了新农合管理水平全年为全县12个乡镇实施了符合住院补偿12103人次,总费用 3626万元,补偿金额2038万元,次均住院费用2996.64。新农合 住院补偿11629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3407万元,平均住院费用为 2929.75元,补偿费用2127万元。

与去年相比, 住院人次比去年增加474 人次,增长率为4.07%;住院总费用增加219万元,约增长6.42%;补 偿金额比去年少89万元;次均住院费用上升66.89元。由于今年实施 方案作了新的调整,在检查费用及卫生耗材上只能拿200元进入系统 报销,增加了自付费用,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有待进一步的提出意见 ,限度的争取病人实惠。

20__年参保对象按照单病种限价报账1374人次, 其中住院分娩顺 产443人次、剖宫产186人次、白内障手术289人次、婴儿腹泻27人次 、支气管肺炎429人次。使患者得到限度的补偿,解决了老百姓 看病贵的实际问题。

全年对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人群实施 “一站式”救助,1-12 月共救助354人次,垫付资金49.43万余元。

(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

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改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 启动, 更好地为城镇职工提高良好的医疗服务, 认真履行与县医保中 心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及“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并把协议书相 关内容复印转发各临床科室, 要求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的服务内容热忱 为医保患者提供服务,对违反医保规定的科室,经县医保中心审核, 对不合理费用在出院时未及时更正, 医保中心在拨付垫付资金时一并 扣除。

通过此措施的落实, 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 并在实施过程中利用计算机的管理功能, 及时与医保中心进行数据 交换, 保证医疗用药目录和服务项目与医保中心一致, 为医保患者的 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补偿报销情况 1.住院补偿情况。

(1)职工医保:今年1-12月,职工医保住院1022人次,医疗总 费用643万元,平均住院费用6300元,垫付报销费用507万元。12年住 院1011人次,医疗总费用751万元,次均住院费用7429元。与去年相 比职工住院人次增加11人次,增长率为1.08%;住院总费用减少108 万元,下降率14.3%;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129元,下降率为17.9%;垫 付报销费用减少74万元,下降率为12.7%。

(2)居民医保:居民住院551人次,总费用259万元,次均住院 费用4707元,垫付费用172万元。12年居民住院472人次,总费用213 万元,次均住院费用4571元,垫付费用133万元。与去年相比居民医 保住院人次增加79人次,增长率为16.7%;住院总费用增加46万元, 增长率21.5%;次均住院费用增加136元,增长率为2.9%;垫付报销费 用增加39万元,上升29.3%。

2.职工门诊报销情况。职工门诊20801人次,总费用210万元,下 卡及统筹金额203万元,处方平均值101元。12年职工门诊22374人次 ,总费用167万元,下卡及统筹金额156万元,处方平均值元74元。与 去年相比门诊人次减少1573人次,下降率7.03%;总费用增加43万, 增长25.7%;下卡及统筹金额增加47万元,增长30.1%;处方平均值增加27元,增长36.4%。

五、多措并举抓宣教,强化了广大群众健康意识 围绕预防、 保健、 康复等, 采取多渠道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工作,设立宣教室和咨询台,播放录象,宣传栏,在门诊、住院部走 道显眼地方及病房粘贴宣传画、标语,每季度一换的宣传橱窗,各种 卫生节日在街头人口集中地方设点宣传, 印发宣传材料, 口头宣传及 设有咨询电话。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预防、保健、康复等卫 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六、严肃纪律抓监督,规范了医院价格收费管理 医院防保科在医院领导下, 严格收费管理,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 于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的要求,配合县价格管理和医疗保险部门, 及时整改医院的不规范收费和取消不合理收费, 净化收费工作中的不 良倾向, 对违规收费及时进行处罚, 保障了医疗收费的严肃性和维护 患者的正常利益,把医院的医疗收费更进一步推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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