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会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推荐18篇)_会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19-06-25 作者:工作汇报网会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推荐18篇)。
会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 <一>
现在,回顾20xx年,尽管有很多的进步,但我仍要深刻的牢记自己的不足。为此,我对自己在20xx年来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思想态度的改进
在销售的工作中,我们的服务和态度会影响工作的成功与否,为此,在工作上,对思想的学习和改进也是我们必做的功课。
在这一年来,我根据公司的发展以及领导的指点和培训,积极的考虑了自己在服务思想上的不足。在领导的指点下,我认真调整了自己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思想。在工作中一边锻炼,一边完善自己。当然,在工作中我还独自进行了一些扩展训练,如:“在心理和思想上通过书籍的自我充电,以及与各位同事的积极交流等。”这些让我掌握了很多额外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在实际的工作中慢慢变成了更加实用的工作经验。
此外,因为后期的反省,我在x月左右也认识到了自己在老客户维护上的问题!在领导的指点下,我积极的反省并改进了这个问题。并开始在工作中定期并更加积极的去拜访老客户,维护客户群体,展现xx公司的服务态度。
二、工作方面的情况
在今年的工作上,我严格的遵守公司的纪律要求,积极热情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在工作中学习经验,在经验中分析问题。同时在工作中领导和同事们都给了我很多实用的经验和帮助,这些都让我在工作中掌握了更多能力,并逐渐掌握到销售的一些诀窍,更出色的完成了自己的销售目标。
三、自我的反思
通过今年的工作回顾,我首先认识到自己在工作的经验上有很多的不足,且不说在客户维护上的问题。今年来我的成长大部分来自于其他人的经验。这就是我最大的问题!我应该积极的提升自己,追上大家,然后与大家一起发展!但我却只是跟在后面,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在下一年,我会更急努力的发展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能为团队贡献更多的力量!
企业销售部门年终工作总结9
又到了年底写总结的时候了,沉下心来,想了想刚刚过去的20xx年,感觉时间真的像飞驰的动车,太快了,一不小心一年就又交代了!
20xx年初的时候,决定从新调整市场布局,把原来的xx区划归到一起,成立为市场二部,由我来担任二部经理,说实话的这个决定让我又喜又忧。20xx年初,决定我离开xx,调往东南区。当时心里不太满意。xx地区,我在那里呆了5年的时间,从零开始起步,当时为了家,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我拼了命的靠在xx。眼里,心里只有市场,客户,销售,回款。做好做不好关系我一家好几口的生活,怎么敢吊以轻心呢。所以辛苦劳累,都是家常便饭,是不值得一提的事情!能有订单,能抢来客户,累也觉得开心。的压力就是碰到大单,和对手焦灼的过程。最伤心的是客户被竞争对手抢去。
好在有的兄弟们,给予了我很大的鼓励,再苦,压力再大,也挺过来了。在那艰苦的岁月里,一路走来到现在。上天不负我们,我们也得到了应该有的回报,那就是的业绩一步步在增长,一步步在壮大。xx,这个曾经被别人预测不会撑3年的就玩完的,也逐渐成为了国内数一数二的知名光电!xx区,一直给人感觉是比较沉着的地方,市场竞争激烈,什么层次的产品都有市场,只在xx地区,就有10多种本地光电品牌,质量不好,价格很低,严重扰乱光电市场,要想占到多数的市场份额,很难!有时候对于经销商来说,质量差的产品恰恰赚钱多,这种现象也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我们只有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跑得快,才能得到更多的市场份额,其他的事半功倍的办法基本上没有!半年下来,老客户算是没有什么动荡,基本很稳定,一直悬着的心算也就放下一多半了。
20xx年,的人员都是很紧张,申请加人都是迟迟不能到位。很多次,xx的办事处都是一个人在值班,一个人连售后服务都应付不好,更别提什么开拓新市场了。这样下去对来讲是大大的不利,由于人员不整,我们被迫停止了前进的步伐,等着天上掉订单。这种状况让我12分的不安,这能叫做市场吗,这叫的等死,太被动了!可能不身临其境不知道xx人员不足的严重,每当这时候,我心里就不停抱怨,的后勤保障是怎么做的,领导是怎么调整的,哪里情况更紧急,哪里优先加人,都不知道!肯哭的孩子饿不着,我不是个肯哭得,难道谁咋呼的响,就给谁加人吗,不应该这样!整体利益高于一切!为什么我们有时候被迫忽视整体利益,而更看重地方利益,这是为什么?
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样说倒不是因为销售增长了60%,据了解锻压机床行业,整体增长也有70%多。20xx年的不平凡是因为我们很多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开会,不再扯淡,不再抱怨,不再指责,开的实实在在,过程开心,结果满意,问题也得到解决,从今后不在谈开会而色变!会议中,谈到市场的部分,我们每个区的主机配套状况,还有多少潜能和潜在客户,如何快马加鞭。技术部分我们明确了新产品的重要性,以及开发新产品迫切心情,大家一起出谋划策,为了新产品的出炉我们允许调动一切部门和人员。生产,紧张有序进行,没有耽搁市场的要货。新厂房的建设过程,我们也是克服种种困难,争取早一天投入建设,新人如何增加,车辆如何管理,培训,从高层到底层,我们都有了可行的计划!想想这一年,我们真的没扯淡!
面对正确批评要能够坦然接受,知错能改既是尊重别人更是尊重自己。我愿意继续接受所有人的监督和批评。对于心清如水的人,批评比表扬更珍贵,我努力做到心如明镜。遇到高人要能够虚心学习,别人优点都值得去学的。20xx年我也在向周围的老师们偷偷学习了很多东西。也赞美过别人,我喜欢与人友善,喜欢和素质高的人打交道,喜欢虚怀若谷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这几年自认为有所提高,这与我们x个兄弟多年在一起做事是分不开的!如果我有好的一面,我会用来影响我的部门的人,做好事,做好人!
会计部门年终工作总结 <二>
篇1:运输部门规章制度<\/h2>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1 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 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 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篇2:运输部门规章制度<\/h2>
1. 维修部门是车辆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项目,我们不但要狠抓维修质量,更必须严格管控各项维修费用,必然监督车辆日常维护是保障车辆良好技术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检查保养车辆是为保证车辆维持最佳技术状态,加强车辆维修质量,减少车辆“罢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维修费用的基本手段。
2. 加强维修人员作息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对晚间“归来”的自备车辆一一进行技术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出勤率。
3. 继续坚持分组分量制,将工作任务合理规划,分配至各组工作人员,在维修质量方面务必监督把好质量关,严格杜绝因工作的疏忽导致无谓的返修事件发生,将维修质量与返修率做出评比并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适当做出奖惩制度,以评比数据公布示范去提高维修质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4. 如车辆遇意外情况在路途行驶中抛锚,必须第一时间赶往进行抢修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延误公司服务效益。
篇3:运输部门规章制度<\/h2>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保修完的车辆状况不一定完好,必须通过试车进行调试。为了保证安全制定了试车规定。
主要内容督促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争当百万公里无事故优秀驾驶员。可以分阶段进行。
篇4:运输部门规章制度<\/h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 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的 第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货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货运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路检路查项目。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货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负责,并对已检测车辆建立检测档案。
第二十二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四章 货运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二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二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第二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聘用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第三十条 营运驾驶员应当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一条 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第三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
第三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
第三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或损失。
第三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道路货物运输可以采用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所推荐的道路货物运单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
第三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四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恶意压价竞争。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事项经营,不得随意改变货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二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十三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第四十四条 货物运输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包装标准作业,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
第四十五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的搬运装卸。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第四十六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七条 进入货运站经营的经营业户及车辆,经营手续必须齐全。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货运站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八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垄断货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
第四十九条 货运站要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
第五十条 货运站经营者经营配载服务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五十一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
第五十二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五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
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货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见附件5)。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违法当事人应当在暂扣凭证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强行招揽货物的;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第七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三)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四)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
(五)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
(六)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
(七)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
第七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篇5:企业销售部门规章制度<\/h2>
企业销售部门规章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篇6:销售部门规章管理制度<\/h2>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篇7:会计岗位职责制度精选<\/h2>
一、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务法规制度,划清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便于管理和核算,我单位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会计人员配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了各岗位的会计责任制度。
二、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具体设置了财务室负 责人岗位、出纳岗位、事业会计岗位。
三、 各岗位的会计职责:
1、 财务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具体领导本单位和财务会计工作;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指标;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盘点,核查工作;
开展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稽核、复核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 研究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2、 财务室、出纳岗位: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保管空白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劵;
保管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每天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负责各种票据的进账,收入回单及时取回;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3、 财务室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审查,正确及时进行各项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
按照规定设置,登记总账及有关明细账,并按期核对有关明细账;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季度、月份的各种财务报表;
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档案材料;
负责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按时计算申报和缴纳各种税费;
负责办理有关信用卡业务;
负责按单位考核审定的报表,核发职工工资、补贴、奖金等;
参与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各种资产要查明原因,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篇8:会计岗位职责制度精选<\/h2>
为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规范财务人员业务行为,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
、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暂行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并按时送审上报,做到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认真报账、记账、结账,做到手续不完备不报账,内容不真实不报账,数字不准确不报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负责学校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计缴报销工作;负责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出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定期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学校预算执行情况,主动向领导汇报财务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掌握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和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工资及其它发放现金表册。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有关会计档案,按规定装订,并按要求及时归档。
、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守财务秘密。
二、出纳岗位职责
、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暂行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严格遵守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学校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根据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及时签章,并将凭证移交会计保管。
、根据需要及时提取备用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账款相符,库内不准代保管私人或未做凭证的现金。
、准确办理银行各项结算业务,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出具支票要求做到手续齐全,去向明确。
、负责学校工资、福利等发放工作。
、妥善保管现金、支票、收据、重要的空白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失火事故的发生。
、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守财务秘密。
篇9:部门规章司法解释陆续施行<\/h2>
部门规章司法解释陆续施行
除以上今年要实施的法律外,一些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也将在陆续施行,
《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公安机关将承担起保安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保安服务市场有条件地向社会放开。
条例明确规定: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和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四类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条例规定申请成立保安服务公司必须符合有关条件。
条例明确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其中,五大变化将使得百姓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更加便利: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提供法律救济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摒弃以往的行政化处理模式,采取与地域管辖异议相同的诉讼化模式。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还规定,对于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应当作为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司法解释贯彻了三项原则:依法解释原则。立足司法解释的功能定位,严格依照专利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进行解释;利益平衡原则。一方面,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切实保护创新成果和创新权益,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严格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准确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充分尊重权利要求的公示性和划界作用,防止不适当地扩张专利权保护范围、压缩创新空间、损害创新能力和公共利益;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紧贴专利审判实践中的基础性、普遍性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和明确多年来成熟的审判经验,对于尚未形成普遍共识的问题暂不规定,切实为审判实践提供统一的裁判依据。
该司法解释涉及当前专利侵权审判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
篇10:会计内部稽核制度<\/h2>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建立会计内部稽核制度的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措施,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会计控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物)实行分管。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7、严禁现金进货音像门某,确因需要必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二人以上经办方可进货。
篇11:会计内部稽核制度<\/h2>
建立会计内部稽核制度的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措施,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会计控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实行分管。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7、严禁现金进货音像门某,确因需要必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二人以上经办方可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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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则, 对公司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稽核检查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稽核制度, 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 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 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 稽核的内容
第三条 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第五条 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 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 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
第八条 稽核人员应填写“稽核工作日记 ”, 并详细记录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及处理结果。
第三章 稽核的种类及重点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 将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稽核形式 :
专项稽核。就特定的稽核目的和要求, 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 针对某一会计事项或会计业务进行重点稽核。
全面稽核。按照稽核任务和范围要求, 对某一时期全部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的系统稽核。
常规性稽核。即每天应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
第十条 会计稽核的主要内容及重点如下:
会计凭证稽核重点:
1. 各类凭证其经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企业有关规定, 是否真实合法 ;
2. 凭证内容各项要素是否完整;
3. 印鉴及有关签章是否齐全;
4. 数字 是否准确有效;
5. 编制的会计凭证和划款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据;
6. 其有关审批及经办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汇款凭证填制稽核重点 : 检查汇款凭证填制和供货方合同是否金额相符, 是否有会计主管的签章。
对科目余额表应重点稽核其科目余额表中借贷方发生额、科目余额是否正确。
记账凭证稽核重点:
1. 记账凭证使用是否正确 , 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 ;
2. 核查是否有漏寄、积压回单。
各类账簿和会计报表稽核重点:
1. 账簿及账户的使用是否正确, 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
2. 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是否与账簿一致;
3. 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是否一致, 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 数字是否真实准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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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文艺部部门规章管理制度
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 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 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 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 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 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 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 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 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2. 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4. 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② 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
④ 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
⑤ 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
⑥ 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 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5. 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二)考核及奖惩制度
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无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奖惩:a月考核合格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合格助理;b月考核优秀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优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则上考虑培养及给予重任锻炼;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给予整改通知,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d每月考核需将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一周例会上公布给各成员,并在部门会议记录本中备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结束的第一周进行,并在第一周结束前反馈给303。
4、本条例由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执行,并接受部门各成员的监督,各成员在对考核奖惩有任何疑问时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会后或在当日之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四成员要求
常规要求:1、遵守部门规章制度;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值班及培训,每次会议及培训应做记录,每次下发文件及资料应保存;3、协同其他部门工作;4、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按时反馈工作进度;5、团结部门成员,主动与上级沟通。
基本要求:部门成员必须团结一致,拥护部门荣誉。积极配合,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不断完善部门建设,增大部门影响力。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如有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必须及时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工作完成质量与多少直接与考核相挂钩,要求部门成员扩展思路,积极思考,听取广大同学的心声,上交个人工作想法,为考核内容增加光彩的印记。
愿文艺部成员遵守相关的部门规章制度。努力展示自我,在文艺部这个舞台上发挥自己的特长,建设和完善文艺部,为文艺部的明天做出属于自己的一份贡献。
预祝各成员开心工作!
篇13: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完善<\/h2>
摘要:新会计法的实施,是当前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于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有些违法标准不清、民事责任规定不足和会计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健全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协调相关法律法规,使会计法律责任制度达到统一规范。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民事责任 法律制度完善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主体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里的会计主体不仅包括单位,还包括个人。
有的学者认为会计法律责任仅仅指违反《会计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并不全面。
因为涉及到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很多,除了《会计法》,还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等,所以,不管是违反《会计法》还是违反其他涉及到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都属于应当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范筹。
二、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
会计法律责任的产生基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会计违法行为包括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会计处理结果公布中的违法行为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并不是单个部门或个人就可以完成的。
因此,这就形成了会计法律责任如下两个重要特征:
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多样性
会计业务行为从开始发生到产生结果要涉及到多个部门及人员。
因此,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就相应地具有多样性,当会计业务出现造假或者会计信息的披露出现舞弊失真,给股东、债权人、国家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时,这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而上面所提到的涉及会计行为的所有部门或人员都有可能为出现的损失承担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追究机关的多样性
从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可以看出,会计法律责任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涉及到的机关也很多,因此一旦出现会计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机关就有可能是多个。
三、会计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
根据我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三种。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会计活动中,有关的会计行为主体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人员行使上述行为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从民事责任的定义可以看出,会计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违反了会计法律规范,使利害关系人受了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
会计法
我国1979年8月开始起草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10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会计法》,修订后的《会计法》于7月1日开始施行。
新的《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同时还加大了惩治的力度,具体列举了各种可能发生的会计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并强调了会计违法行为刑事处罚,如第42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3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法》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都对会计法律责任有相关的规定。
五、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立法不足
1.对于违法行为标准界定的不足
根据《会计法》第43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规定的不足
《会计法》是关于会计行为和组织的核心法律,它的相应条款应为民法和其他同一层级的法律规范提供法律判断标准方面的会计专业技术支持。
在实务中,由于会计法规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使用者遭受到经济损失时,难以获得民事赔偿。
3.对于会计法律责任主体承担责任规定的不足
根据《会计法》第4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2l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由这两条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六、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在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作出规定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必须规定在我国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即会计法或者其实施细则中。
其次,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的界定必须科学化,避免过去的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会计专业人员看来不很科学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求必须结合会计专业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来制定标准。
同时,对于会计违法犯罪的制定也要具体化,结合《刑法》的'规定,来制定会计违法犯罪的标准,同时,《刑法》中对于会计违法犯罪制定不完善的地方,也要结合《会计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2.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加强会计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完善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大量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源于单位负责人的意志。
诚然,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负责人的确“不懂业务”、“不懂会计”,但这不能成为他们推脱会计责任的借口。
相反,加强他们的会计责任,可以促使他们学习财会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注意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否则会计工作只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之中’。
篇14: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完善<\/h2>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具体措施,对规范和统一会计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法 刑法 民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主体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里所指的法律法规包括《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保险法》、《所得税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
但是,目前我国现有的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影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所以,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会计法》为基础,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具体完善措施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篇15:会计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h2>
会计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1、报销的前提是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
报销发票单位名称需写全称“***”;
项目部租赁房屋需以单位名义签协议、并需对方开据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原则上跨年度发票不允许报销;
发票内容与报销单内容一致;
具体项目上发生的费用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号、项目名称;
报销单上需写明所附单据数量;
报销时需将发票分类,按报销类型分行填列报销单据,报销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2、单笔报销总额超过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3、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及审批管理:
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等的支付审批,
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部门主任根据公司本制度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对本部门发生的费用报销业务真实性审核。
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发票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总经理、部门主任、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报销人要对其所报销费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在费用发生后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4、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集中进行财务报销。
5、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
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篇16:《会计电算化帐务处理制度》<\/h2>
《会计电算化帐务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的效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帐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以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介绍修改或删除(帐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帐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帐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帐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帐凭证进行。 (三)任何登记入帐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四)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薄,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 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 (五)总帐及现金帐和银行帐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帐,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帐。 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六)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帐期限,每月至少记帐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帐业务全部登记入帐。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帐,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帐。 (七)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帐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帐簿,会计帐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帐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帐簿数据打印输出。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会计信息的全面、准确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使用人员: 操作使用人员是指有权使用会计核算软件完成职责范围内会计电算工作的财务人员或财务部门工作人员。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要求财务部门配备以下操作使用人员; (一)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所有会计核算软件数据的初始化、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运行错误的登记与排除工作;负责系统操作使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分配操作人员的工作权限,并设置操作使用人员的保密字。 (二)数据录入员:按照操作规程录入凭证数据,并负责录入数据的正确性校验,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或手制凭证上的数据,不得进行凭证复核操作。出纳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不能担任数据录入人员工作。 (三)数据复核员: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的凭证编号及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确保入帐数据的完整与正确。 (四)数据管理人员:负责已复核数据的入帐、入帐后凭证、帐页的打印输出工作,协助系统管理员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负责程序软盘、存档数据软盘、输出凭证、帐页及其他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扩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的检查及运行故障处理工作,以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使用人员的操作权限: (一)系统管理员必须根据用友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会计电算体系与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格式必须符合上级主要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求。 (二)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凭证内容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凭证数据错误立即通知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并根据修正后的凭证修改录入的数据。数据录入人员除可以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外,还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复核操作,复核人员亦不能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复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数据录入人员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待数据录入人员修正录入数据后再进行复核签字操作。 (三)系统维护人员除实施数据维护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实施数据库操作。 (四)用于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会计软件只有操作人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系统管理员认可合格后方可上机。 (五)操作使用人员上机操作前后必须填写“上机操作登记簿”,如实填写操作人员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下机时间、操作期间系统运行情况等。操作人员的保密字必须牢记,并注意要安全保密,否则出现问题,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有责任。 (六)出纳员、维护人员、程序人员均不准实施数据录入操作。 (七)备份数据软盘和存档数据软盘、帐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数据管理人员按规定统一复制、核对、存放、保管。 三、会计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会计凭证是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依据。必须保证入帐前录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准确、可靠,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一)业务作主的审核: 财务部门收到业务人员编制的业务凭证后首先由稽核人员审核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再审查业务作主有无业务负责人,业务主管的签章,如确认无误则上机制单依此手工编制记帐凭证。 (二)手工记帐凭证的审核: 制单人手工编制完的记帐凭证必须交稽核人员审核后才能交数据录入人员录入。稽核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摘要的规范性、清晰性;凭证分录和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如无误再检查凭证科目的平衡关系,最后审查制单人是否签字。 (三)机制凭证的复核数据录入人员录入凭证数据后,由数据复核人员对录入的凭证进行复查,确保与手工作主的一致性和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 (四)复核后的凭证必须打印输出、并经有关人员(稽核员、制单人员、出纳、数据录入员、数据复核人员、会计主管等)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记帐操作。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单位应根据帐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机器正确生成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由会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或认可。 (二)报表的编制要求做到数据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做到帐证,帐表,表表之间勾稽严密,有所属单位的应将所属单位的报表数据输入机器进行汇总,并将本单位报表、所属单位报表和汇总表一并报出,书面报表必须由分管帐务的领导,会计主管和制表人签名盖章。 (三)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作主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末打印之前不得抹去。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由操作使用人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繁体字或盖章注明,由系统管理员签字盖章认可。 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其中会计科目和总由数据(包括年度和月度汇总数据)必须永久保存,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其他数据资料在两年后可根据需要决定存毁。 (四)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备份是通过对硬盘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副本来实现信息存储的,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档案的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要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使用备份罗盘的副本,不得删除硬盘和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备份软盘应贴上写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或由专人保管。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中,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软盘不得随便知心乱放和外借。 (六)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及自行开发原程序的备份分别在三个地点以上,应根据数据量和硬盘空间的大小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三个存放地点分别为机房、档案室、财务室)。 (七)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的正确负责。 《计算机上机操作记录制度》 《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中对会计核算软件的使用单位有明确要求──要有必要的上机操作制度。为了更好地完成系统维护的任务,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地点、时间,以及如何处理和处理结果等情况,并作为下结段合理调整机时分配的依据,严格财务微机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登记当天所有上机操作情况。要求填写日期,操作员姓名,操作内容,运行时间和运行情况。 二、操作过程中没有问题则在运行情况及备注栏填写运行正常字样,若有问题发生则应及时登记记录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三、不得进行末作登记记录的任何软硬件维护工作。 四、系统管理员在维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都应有所记载,对于重大运行故障,除按规定登记外还须另行填写故障报告单。 五、操作记录每月装订成册,日常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年终整理归档。 六、要真实完整地填写操作记录,发生总是不登记者,按经济责任制有并条款处理,以上规定由系统管理员监督执行,请所朋操作及维护人员遵照执行。 《会计电算化岗位经济责任制》 随着我公司会计电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电算化的应用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有很大的发展,为了使我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沿着健康严谨的轨道继续巩固提高,确保此项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准确性、安全性,特制如下会计电算化岗位经济责任制。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 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核算特点及上级对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设置的要求,为了稳妥地进行以计算机替代手工帐的过渡,在总会计师领导下,本着财务会计岗位围绕电算化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会计电算化为财务管理,核算服务的原则,以计算机替代手工帐后本公司设置如下管理岗位: 岗位:会计主管、岗位主管、系统管理、稽核、底稿制作、计算机操作、传票复核、软件开发、出纳、内勤、成本管理、内部银行管理、往来帐管理岗、专用基金管理、销售管理。 二、岗位职责: (一)总会计师:对企业会计电算化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硬件、软件的使用及应用项目进行决策,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会计主管:制订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为总会计师提供重大硬件、软件使用,应用项目和决策依据,根据企业特点合理的设置电算化管理岗位及配备岗位人员,检查岗位人员工作情况。严格执行责任制对各岗位人员经济现任的约束条款。 (三)会计电算化管理岗: 1.参与制订本厂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及电算化管理制度。 2.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进行日常维护运行。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 3.报告计算机故障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重大的系统运行故障必须根据故障的发生,自理情况填写报告单并及时报予电算化主管。 4.正确分配系统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参与软件开发的管理。 5.保证各种电算化管理规定的正确实施。 (四)岗位主管: 1.电算化、成本、计划岗位主管: *协助会计主管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及总会计师提供重大硬件。软件使用及应用项目的决策依据,负责软件开发的管理。 *协调系统管理与会计管理岗位工作,保证计算机辅助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过渡及协调发展,保证各级电算化管理制度的正确执行。 *本公司成本管理及财务计划的制定、预测。 *组织各岗位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准确及时的分析。 *为会计主管提供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依据。 2.资金、专用基金岗位主管: *负责银行、现金出纳岗、销售岗、往来岗、专用基金岗的日常管理。 *上缴利润、税金、留利及货款的管理。 *流动资金的日常核算管理。 *配合电算化主管使本主管岗位的电算化应用不断完善。 *为会计主管提供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依据。 (五)系统操作岗位: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 2.及时准确地输入及生成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3.通过系统管理员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查询数据。 4.系统管理员给本岗位设置的口令不得告知其他任何人。 5.正确执行电算化管理规定中有关操作、使用、备份等条款。 (六)软件开发岗: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 2.末经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核准的开发项目不得上机。 3.开发的软件应充分利用本公司已经应用信息系统、报表系统的功能并应易接受、掌握。 (七)档案管理岗: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 2.对存储在磁盘(含硬盘及软盘)上的会计文件、凭证、帐、报表等要及时备份。备份软盘要编号及加盖印章归档,对企业会计核算结果的历年资料要备份三份,分别存放在不同地点。 3.对购置或自行开发的会计软件的软件文本要人作为会计档案永久妥善保存,并负责督促计算机凭证、帐簿、报表的装订归档。 4.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的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不允许任何人进行非会计系统许可的任何操作。 5.注意保管查看计算机操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负责操作记录的整理装订,归档。 (八)稽核岗: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是否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 2.审核凭证制作底稿是否规范,运用会计科目是否合理,借贷是否平衡。 3.发现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及传票制作底稿,及时退回业务发生岗位进行合格性处理。 4.签于业务处理时间问题至少一周内对所有原始凭证及凭证制作底稿全面审核一次,确保凭证制作质量。 5.稽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岗位人名的印章,并对所有因人为因素造成又无及时稽核发现的凭证制作质量问题负责。 (九)复核岗: 1.保证计算机记帐前凭证制作质量起到把关的作用。 2.复核计算机凭证与作主制作底稿的一致性,配合稽核人员及时发现原始凭证,凭证底稿的质量问题。 3.按日整理当日所有原始凭证、凭证底稿及计算机凭证,完整的交付装订人员进行装订。 4.按日进行每笔经济业务凭证的复核,发现问题后属于操作问题通知操作人员进行处理,属于系统维护问题通知系统管理进行处理。 5.负责审核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操作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复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岗位人员印章。 (十)其他业务岗位: 1.其他业务岗位按原经济现任制规定内容开展工作,发生问题按原条款处理。 2.其他业务岗位要全力配合电算化工作,执行领导对各岗位指定的有关电算化管理方面的要求。 3.末经系统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上机操作。 4.现金及银行出纳岗协助档案管理员暂时负责每日凭证的装订工作并负责凭证封面要求内容的填写。 5.各岗位要及时发现本岗位不适于计算机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努力提出有利于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建议。 三、关于各岗位工作的奖惩规定: 各岗位的职责条款与当期的奖金挂钩,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岗位的五条职责共一百分(每条款二十分),如果岗位人员有违反本岗位职责的问题,经会计主管、岗位主管、系统管理员认定,按职责的内容扣除相应的分数。计奖实行活分活值考核。 计算公式: 奖金分值=部门奖金总额/各岗位得分总和岗位人员得奖额=各岗位实得分数*奖金分值会计篇17: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h2>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一) 会计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地确信其执行的所有审计业务,都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而采取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我们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制订了以下全面质量控制程序:
1. 职业道德原则
要求并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 专业胜任能力
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把好人员招聘关,严格人事管理,并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审计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3. 工作委派
我们根据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及业务的难易程度将审计工作分派给那些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 督导
为了所有执业人员从事的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
5. 咨询
在必要时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
6. 业务承接
无论是新接受还是连续接受委托,我们都会考虑其独立性,是否有能力完成审计委托,以及委托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实等情况。
7. 监控
我们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把审计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程序。
(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有重大影响。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政策和程序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作为督导人员,应当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
1.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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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人员对于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应当给予适当指导,包括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或审计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书面的审计程序表、时间预算和审计计划摘要等形式传达其审计指导意见。
2. 监督
监督同指导和复核两者有密切联系。督导人员应当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是监督审计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要求的必要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做的审计指导,是否已按照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委托任务;二是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三是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 复核
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由具有同等级或较高技能的人员进行检查,以确定已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了审计准则及事务所内业务规范的规定;是否对已完成的工作和形成的结论作了充分的审计记录;是否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所表达的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等。检查的具体程序要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具体情况确定。
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体审计计划于具体审计计划;(2)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所做的修改;(3)进行实质性测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4)会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报告草稿。此外,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需要委派未直接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
12月31日
篇18:会计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h2>
1、费用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财务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复核并履行付款。上述流程为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费用单据要求
为了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公司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负责把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公司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各级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级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3、单据整理要求
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帖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单据分别不清晰,粘帖不规范的财务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受理。
4、预借款的操作要求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事前预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单或支票使用申请单,写清借款原因、预计的金额和还款日期,财务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借款单要由部门负责人、副总或财务主管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放款。在预定还款日期到期后不能还款或报销的从有关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规定如下:单笔报销金额或单笔票据报销金额在以下的,按照正常的流程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即可,金额超过2000以上的必须要由公司总经理的审批。财务人员操作付款时须掌握好审批金额权限,操作不规范的不得付款。
6、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帐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业务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公司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副总和财务主管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摘要明确、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
公司各阶层人员,在上述规范中操作失当,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的,根据情节大小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责任追究,讨论决定。
篇19:电算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浅析<\/h2>
三、加强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1.保证输入口数据的正确性。应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除了软件自身的检查控制,审核人员还特别要针对一些软件无法检查出的错误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建立安全有效的数字签名制度,确保电子单据不会被篡改、假冒、否认,并通过数字签名技术明确责任。这就要求一切数据的处理方法和过程都必须规范化,并保持准确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会计信息化下的组织和人员控制。会计信息化下的组织机构控制。从管理的效率上来看,一个企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对企业的整体效率有直接影响,一个不合理的机构设置不仅会导致物不能尽其用,人不能尽其才,而且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甚至亏损。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更加要求企业优化组织机构的设置,通过岗位的设置和权责的划分,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机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减少营私舞弊的发生。不相容职责的恰当分离可以为避免单独一人从事和隐瞒不合规行为提供合理的保证,按照职责设置计算机会计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数据分析等岗位,保证组织结构设置的精简、合理。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实行电算化后,由于功能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职责的集中,某些人员既可从事数据的输入,又可负责数据的输出和报送,如果不加强内部控制,就会使某些计算机操作人员直接对使用中的程序和数据库进行个性操纵处理结果,加大出现错误的风险。所以,除部分组织程序有特别规定以及不能实行职责轮流制的岗位外,员工应该轮换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错误。同时,企业应树立员工主人翁的意识,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对各个岗位的性质和业务范围进行分析,保证各个岗位人员权利和义务相适应。
3.加强系统与网络的安全控制,严格系统操作环境管理。加强系统安全控制主要应从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动用系统各种资源。保护程序和数据的安全,减少因外界因素导致计算机故障等方面入手。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1)订立内部操作制度,禁止非电脑操作人员操作财务专用电脑;(2)设置操作权限限制;(3)操作人员身份的密码控制,规定交接班手续和登记运行日志;(4)数据存储和处理相隔离,严格控制系统软件的安装与修改,对系统软件进行定期的预防性检查,系统被破坏时,要求系统软件具备紧急响应、强制备份、快速重构和快速恢复的功能。(5)采用网络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备份及机器的使用规范,U盘专用及防病毒感染,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认证技术等。网络传输介质、接入口的安全性也是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尽量使用光纤传输,接入口应保密。通过上述技术可基本确保财务信息在内部网络及外部网络传输中的安全性。
4.要避免会计档案无纸化和电脑操作无形化带来的风险。会计信息化下的会计档案与传统的纸质档案有很多差异,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均记录于纸张之上,增、删、修改了的会计凭证或会计账册都可以从各自的笔迹和印章上分清责任。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凭证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介质上,使会计核算无纸化,修改数据不留痕迹。电磁介质也易受损坏,且有丢失或毁损的危险。因此企业应专门指定档案管理负责人,并制定备份、归档、借阅制度以及防磁、防火、防潮、防盗措施。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这不仅可以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而且还可以减少使用过程中错误操作的机会,从而使系统能够高效运行。
企业处在经常变化的环境之中,这就会导致原有的控制程序对新增的内容失去控制作用,在变化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差错和不合规行为。应建立一种例行过程的反馈机制,监督控制的功能。对于大的损失和发生可能性小的不频繁的损失,购买商业保险不失为最好方法。购买承保保险总额大小取决于管理者偏好以及企业能够承受系统风险所引起损失的大小。保险并不针对普通操作上的薄弱点,但是,它能保护系统因破坏者、自然灾害、盗窃文件者、盗用者、能接近系统的员工以及因失去文件、软硬件或数据中断所引起的收入损失。
参考文献:
[1]张瑞君。网络环境下会计实时控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王棣华,杜晋贤。浅析会计信息化与企业内部控制[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