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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方案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1 作者:工作汇报网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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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1】

附件

20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工作方案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决定于2012年上半年对各省(区、市)20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了解各省(区、市)20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改相关政策要求,主要依据包括: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三)《卫生部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四)《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

(五)《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

(六)《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

三、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以省(区、市)为单位,包括地方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以及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机构。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分析审核各省(区、市)项目进展医改监测和报表数据、分析审核各省(区、市)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开展现场抽查考核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卫生部、财政部将根据医改监测和报表数据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在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的基础上,选取16个省(区、市)进行现场抽查考核。每个省(区、市)抽查1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抽查1个市辖区和1个县,其中每个市辖区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至少1个村卫生室。现场考核将选取部分重点指标,采用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等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审核项目进展医改监测和报表数据占30分,审核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占10分,现场考核占60分。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

(一)日常监测数据。考核医改监测数据和报表数据反映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考核评价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反映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以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实用性等。

(三)现场抽查考核。组织管理方面,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和考核、信息化建设等。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资金筹集、拨付、支出和财务管理等。项目执行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考核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满意度方面,考核服务对象和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满意度。

六、考核组织安排

(一)卫生部、财政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

(二)卫生部、财政部委托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对各省(区、市)进行考核。

(三)各省(区、市)卫生、财政厅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完成本地20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考核报告报送卫生部妇社司、财政部社保司并抄送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四)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于5月10日前完成对各省(区、市)日常监测数据和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审核评价,形成审核结果,卫生部、财政部根据结果,综合考虑,确定现场抽查考核的省(区、市)。

(五)现场考核工作拟于5月中旬开展,现场考核情况将及时向被抽查考核的省(区、市)进行沟通反馈,考核具体安排由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六)6月上中旬前,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完成考核总报告。

七、考核质量控制

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经专家反复研究讨论,经卫生部、财政部审核,并征求各省(区、市)卫生、财政厅局意见。现场考核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方法和标准。现场考核情况要向当地进行沟通反馈,考核结果要

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卫生部、财政部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组织人员开展现场督导和巡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真实、客观。

八、考核结果应用

卫生部、财政部将向全国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与单位主要领导考核挂钩,作为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中央财政在分配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时,将把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附件:20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2】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体制和镇、村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合作医疗、妇幼儿童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活动,以提高全镇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

(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技术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加强产后和新生儿保健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免费发等政策放宣传,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活动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四)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五)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快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抓好中心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保证中心卫生院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卫生支农政策,有侧重点地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农民提高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时救治。

(六)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查治病和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一)镇政府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镇政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配合本村责任医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公共卫生安全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督促村责任医生、个体诊所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

(一)切实转变现行的农村医疗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按照社区“六位一体”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和开展好“责任医生制”,使农村居民获得连续、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村卫生室(责任医生)要接受村两委、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继续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监督管理,进一步减轻当地群众的就医负担。

(三)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学历再教育,强化责任医生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责任医生的业务知识水平。

五、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呼救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等慢性病定期随访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和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做好城乡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工作,确保xx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学生和x—x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育龄妇女及其他人群每二年体检一次,并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完美。

(四)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性患者提供社区随访服务和xx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管理服务。

(五)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安全保障。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45项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和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保健。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保健。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服务项目和内容: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2型糖尿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责严重精神障碍患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可疑者推介转诊。2.患者随访管理。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2.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内容: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学校卫生服务。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4】

区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财政局、计生委《关于开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整合并合理利用乡卫生院卫生资源,进一步做好我乡的基本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落实促进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一)成立庐阳区三十岗乡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分管副乡长及三十岗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书记,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落实,汇总资料,信息反馈,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各村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站。村书记任站长,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全科团队及村卫生室等人员为成员。工作站设置于村委会或村卫生室内,日常工作由村委会领导牵头,计生、卫生等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实行乡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由“卫生院”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奖惩。

(四)基本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纳入乡政府对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庐阳区卫生局给予各村委会每年2000元的公共卫生管理经费专项补助,由乡政府考核发放。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13年达到20%;2011年末达到30%。

(二)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13年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70%以上。

(三)实施扩大免疫计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五)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六)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减少出生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七)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50%。

(八)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50%。

(九)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80%。

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12年起,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由区卫生局组织,三十岗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1、完成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乡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负责提供各村相关基础资料,协助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各类人群的建档工作,配合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健康教育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完成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每年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3、完成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执行。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与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完成为全乡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2013年,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2011年,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接种。

2、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乡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服务模式。

4、对全乡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三)民生工程项目

配合区保健站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全乡婚检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上升。

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和村委会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责任。按照市下达的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和年度指标,并分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全乡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各村委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切实让三十岗乡辖区居民受益。

(三)规范管理。各村委会要依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各村委会主动配合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

(四)强化考核。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

(五)加强宣传。各村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5】

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篇6】

传真电报 领导签字:徐红研建局卫传[2012]15号

建三江管局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方案

各农场卫生科、管局人民医院、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管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宣传,营造有利于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动员全社会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增进居民健康。

二、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导向,保持舆论声势,深入社区服务,增强社会效果,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在群众中的认可度。

三、宣传重点

(一)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政策和重大措施;

(三)社区卫生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十大类41项;

(四)日常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

四、工作措施

(一)媒体宣传

1、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社区卫生服务部门将积极争取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支持,以各地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

时间:2012年7月---9月

(二)场所宣传

2、开展“卫生保健进社区”活动。各农场卫生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在广场、住宅小区、公园等居民聚集场所举办户外活动,通过表演节目、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按照黑垦局卫发[2012]87号文件宣传标语、免费宣传项目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开办社区健康知识大课堂,深入社区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引导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时间:2012年7月----9月

3、开展“社区卫生健康普查”行动。各单位组织开展对辖区居民、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信息采集。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检查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上门为社区居民发放健康服务手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建立健康档案等情况进行检查。

时间:2012年7月---9月

4、制作社区卫生服务宣传资料。卫生局已经统一印制并下发了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手册,还有宣传手册陆续下发,要以户为单位免费发放,重点宣传达室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类项目的要求,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时间:2012年7月---10月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在垦区刚刚起步,社会各有关方面对社区卫生了解不多。各社区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来部署安排,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使社会各界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关心社区卫生服务,创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操作要便捷,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制定切实措施,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建三江管局卫生局

2012年7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www.gsi8.com/fangan/15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