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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25 作者:工作汇报网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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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篇1

在方法上突出精准要求。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拓展就业岗位,开展精准招聘。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鼓励高校联合举办各类主题招聘活动。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为毕业生提供视频招聘、远程招聘和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动高校实现网上签约。举办简历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大学生就业创业节等活动,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指导。

在对象上突出困难群体。将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机制,“一生一策”优先指导、优先推荐、优先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并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高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作为参军入伍、基层项目和援疆援藏公务员的优先选拔对象。把重点帮扶对象充分就业列入高校年度考核体系,并与招生计划下达、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加大督查考核通报力度。

在路径上突出基层导向。通过教育引导、政策激励、服务支撑,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中央和省级7个基层项目,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培训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组织中小企业进校园招聘,支持高校与民营企业开展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工作。

在举措上突出创业带动。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开展教育、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先后举办各类创业大赛400余场,参与人数达7万余人;举办创业讲座或论坛等实践活动690余场,创业培训300余场,培训2.1万余人。先后有75所高校开设创业指导课程343门,校内专职创业指导教师达631名。66所高校设立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335个,52所高校设立创业资金共计4048万元。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篇2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力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切实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重点做好五项工作,教育部力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针对毕业生离校和返回家乡所在地等特点,持续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

各高校要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采用电话、电邮、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就业政策《教育部力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高校要设置专门的征兵咨询电话或网上答疑平台,结合实际开设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好体检、政审、定兵等各项工作。

各高校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把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

高校还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服务。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795万人的历史新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为繁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拓展就业渠道,完善精准服务,强化困难帮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完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创业。要进一步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请、手续申报,加快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兑现。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政策宣讲、咨询等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畅通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单位主体就业的渠道。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各地要切实抓好创业引领行动的组织实施,力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要加大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抓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同时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创业实践活动,帮助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发挥好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扩大创业导师队伍,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就业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动员创业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到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服务中来,改善创业培训和服务供给,提升创业培训和服务的水平及效率。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创业主题宣传等活动,联手有关方面构建创业资源对接交易平台、青年创客社区等创业生态系统,努力营造鼓励毕业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着力点,会同教育部门抓紧制定计划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重点是建立健全涵盖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加强工作对接和情况交流,督促推进计划执行,确保实施成效。要联合教育部门和高校落实校园精准服务行动,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选择一批高级职业指导师为毕业生提供专门指导,组织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配合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主动提供一批岗位信息,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所在地高校了解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早与教育部门、高校衔接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共同建立完善登记信息反馈、信息核查、跟踪服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服务有效接续。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针对需求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提升毕业生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健全就业见习制度,拓展就业见习岗位数量,提升见习质量,提高见习项目的保障能力。

各地要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就业需求,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更好促进供需匹配。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不同时段求职就业特点,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化、小型化、行业化招聘服务,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社会化服务供给,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实效。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体大厅服务向网络服务延伸,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平台,多渠道、点对点发布和推送就业信息,精准促进人岗匹配,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要着力夯实服务基础,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更新、报送等工作流程,动态更新就业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协同各方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各有关单位发挥职能,特别是与教育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对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要重点督促指导。要密切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根据就业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制定应对特殊情况的预案。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毕业生主动投身基层一线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篇4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宏观就业形势面临多重压力,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749万,比增加22万,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20我校毕业生人数为4188人,其中本科毕业生2864人,研究生毕业生1324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教育部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教委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落实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全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部门和学院要以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基础,以提升质量为重点,结合学校内涵式发展,对接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和成效。2015年要实现毕业生就业比例保持稳定、创业比例稳中有升、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深化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形成就业、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二级管理机制,制定精细化管理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学校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学院要切实重视学院的就业创业工作,要重视对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的跟踪和反馈,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基本稳定。

1.扩大与重要行业、重点单位合作与交流。稳固和深化已有的就业渠道和空间,邀请重点行业、集团来校招聘,走访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并建立人才战略合作关系。

2.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积极与各类单位合作,逐步建设一批就业实习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各学院要积极拓展校友、科研合作和战略合作单位等资源,建立与专业相关领域内单位的稳固联系,建立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固化学生实习和就业的主渠道,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大力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社区公共服务以及自贸区等领域的就业渠道。

4.强化学校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重点加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养。

5.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力度实施“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做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宣传与服务工作,完善激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1.提升就业信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推进就业信息网建设,充分运用就业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提升信息收集、发布效率,推进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

2.深入开展切实有效的`就业指导。强化对毕业生的求职指导和心理辅导,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及解读力度,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加强毕业生成才观、就业观和就业安全教育,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和谐温馨的毕业氛围。

3.加强分类引导。结合专业教育和行业发展,帮助学生提高职业规划意识和求职技能。各学院应细致了解每一位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意向,针对毕业生差异化需求,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就业咨询和指导。

4.强化毕业生升学与留学指导。加强各专业相关升学与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力度,强化升学指导和留学指导,构建多元化就业格局。

5.建立校外职业导师聘任机制。从历届优秀校友、专业教师、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基层就业典型人物、自主创业成功者等人士中聘请校外职业导师,提升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6.重视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华政人、中国梦、笃行路”为核心理念,深入探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模式。关心学生成长,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到全国各地和基层岗位去建功立业。各学院对素质高、能力强、政治过硬的毕业生要重点引导,特别是对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要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努力使他们成为参与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建设的重要力量。

7.实施“助航计划”,加大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困难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经济补贴等帮助。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

8.深入细致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文明离校。

1.提升职业发展教育的水平。创新形式,贴近学生实际需求,推进市校两级职业生涯工作室和职业发展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发展教育选修课程建设。

2.重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完善队伍培训和科研机制,以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和课程为实践路径,有计划地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教育的专业化队伍。

3.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广泛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和创业实践活动,完善创业课程和创业培训体系,将通识教育与创业实践有效结合,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发挥学校大学生创业基金的支持与引导作用,做好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基金华东政法大学创业分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开发、扶持和资助等工作。

1.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加强就业进展跟踪与反馈,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定期在校内反馈各学院各专业的就业率。加强用人单位调研,了解社会各界对毕业生评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把就业状况和社会评价作为学科发展、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教学等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把就业状况作为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核心指标。

2.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编制完成《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方面情况,并向社会发布。

2023届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 篇5

一、组成学院督察组

院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院领导成员为领导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学院督察组。督察组按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国务院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开展核查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20xx年1月10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院领导、学生处、各学员大队干部、招就中心人员参会。从“是否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升学、灵活就业是否如实填写”、“领取毕业证是否附带就业合同要求”、“是否存在用实习证明代替就业证明”等四个方面,要求相关大队通过核查数据材料、电话核实就业信息、调阅规章制度及台帐等方式进行调查,招就中心编制下发《关于发放20xx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的通知》、《关于毕业生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的通知》,做到核查要求、调查内容、通过新职业网查询本人就业状况等内容,做到通知到所有毕业生,人人熟知,逐人核查。

三、核查结果

经各学员大队用微信、电话、发放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对20xx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汇总统计调查表,核查结果如下:

1、我院毕业生“升学”、“灵活就业”情况均实事求是填报,不存在“升学”和“灵活就业”比例失实的问题。

2、我院毕业证均按期统一发放,毕业生不存在将毕业证与就业合同挂钩的问题。

3、我院毕业生就业数据实事求是统计,不存在就业数据明显失真情况。

4、部分同学存在用实习单位视为就业单位问题。我院学生每年7月结束实习。毕业生派遣时,其中部分同学已与实习单位达成录用意向,7月份派遣统计时将这部分同学实习单位视为就业单位,年底统计就业率时已全部以工作单位进行统计。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就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就业数据真实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也是生命线。切实提高就业部门、院系大队相关人员对学生就业工作的“底线”意识,认真学习教育部“四不准”规定;提高就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对就业统计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科学性认识;同时要求每位学生工作者熟知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指导学生如实填写普查表。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建强就业队伍。

加强就业工作人员的配备,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选拔、培养机制;注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向全体就业人员宣讲教育部“四不准”工作要求,讲细讲透,扎实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以此次督查整改为契机,建立行之有效、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公众号发放通知,让学生熟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或学信网查询本人就业状况,及时反馈回各大队,汇总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生们可以向学院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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