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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11 作者:工作汇报网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通用10篇)。

俗话说,实践是智慧的源泉。当我们的工作任务收尾时,我们经常会撰写报告,写好报告对于今后的学习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写报告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统计执法自查报告(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1

根据XX统计局《XX县20xx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镇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1.我镇为了工作的需要,明确了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汪启飞分管统计工作。2.配备了2个专职统计人员,承担统计工作;聘请15个村两个社区的村副主任兼任本村的统计调查人员,并按县统计局的要求足额发放调查经费。3.不定期的组织统计调查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积累经验,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4.专职统计人员编制安排在经发办,并配置了电脑用于统计工作,以便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二、广泛组织学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统计法、统计人员、统计调查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数据的统计与核实、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1.认真统计并加以核实纠正重要的统计数据。近些年,我镇统计数据没有出现失实现象,统计人员没有伪造纂改统计资料。在认真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行为的同时,从未出现过打击报复统计人员,阻挠限制和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

2.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觉遵守统计评估制度,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纂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自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综合素质较低,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二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三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和基层报表质量不是很好的现象。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解决。

1、提升统计地位,改善统计环境。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搞好村级统计员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工作队伍。积累经验,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使统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2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市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做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们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我局实施方案。与此同时,立即向县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县领导明确指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局内部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二)制定方案,周密安排。为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制定了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重点;二是出台了局内部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首先召开全局会进行部署。会上,县局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对检查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明确大检查的目的意义,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二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揭露问题不遮不掩,整改措施有的放矢。三要通过这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二、统计执法检查结果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xx统计站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这几个乡镇主要表现在农业基层统计报表缺失、不全、迟报的现象。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以上乡镇属于编造统计数据、按照《处分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通过我局执法人员的二轮检查,以上乡镇在规定的时期内都已改正。

三、存在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浓烈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由于对《统计法》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基本靠统计部门本身,导致对《统计法》的推动力不够,仍存在社会上对《统计法》知晓度、关心度、理解度和执行度不够。

二是还需靠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来促进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提高。当前,由于加快民营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新办企业迅速增多,给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原始资料、统计台帐的设置等统计基础工作到位增加了压力和难度,这既影响了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而且还影响了全县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还需进一步解决统计执法难的问题。由于统计数据反映的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经济工作的成果,直接体现各级领导的工作实绩。统计执法实践中的“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又和地方发展经济的要求不一致,各种关系难以协调,导致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相应的制裁。

四、整改措施

我们将按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存在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整改到位。

1、正确对待统计数据上报问题。各统计人员要认识统计工作意义所在,责任重大;认识新形势对统计提出了更高要求;认识到我们工作中的问题还很多。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成就感。在实际工作中摆正心态,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2、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检查,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可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劳动情况统计专项执法检查,以此类推,形成统计执法的强大声势。

3、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目前,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步伐在加快,新业务、新知识层不出穷,加之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应加大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县局将直接培训到各乡镇统计站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并在各种新项目调查过程中,亲临基层指导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

总之,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我们将建立统计执法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字真实性这一核心,从自身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3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动员,使普法工作贯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始终。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注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结果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收到效果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副乡长王显章同志任组长。按照上级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对照通知要求对本乡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我乡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

二、开展自查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了统计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处分规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通过自查,我乡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自查,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综合素质较低、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

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网络不健全,没有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

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

四是个别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上报过程中口径不统一、数据打架等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导致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连续性。在此次的统计业务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很多单位统计原始记录不全,又未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的来源性差,甚至没有来源依据;

五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四、整改措施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待遇。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解决统计人员的待遇。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基层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是必然趋势,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5

根据XX县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精神,按照县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对全街道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设统计站一个,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设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执证上岗。

此次我街道自查重点是对农业报表,劳资报表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没有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绝、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意识淡薄,由于两村(廻垅、城郊)从岑阳镇划归于兴安街道这个特殊时段,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并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市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市统字3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 “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极好时机,以抽样调查、大型普查等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统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统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移民宣传好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向移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移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安居乐业。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离XX县政府大院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还停留在通报上,还没有取得“零突破”。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零突破”,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了对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我们多次开会调度工作。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镇(处)统计负责人及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大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培训,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提出了三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即要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有新突破、要在消灭执法空白和死角上有新突破、要在执法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等统计调查单位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统计局与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个别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及时地指导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进行了清查摸底。6月1日、4日国家和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6月9日市统计局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6月2日开始,我们就着手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和要求,在成立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法》《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又设立了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按专业进行了内容和责任分解,分组对102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0余个投资项目、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企业、300余家服务业企业的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摸底,及时掌握了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调查单位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各个专业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对本专业的抽查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及时布置了统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如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还不健全等,对此,我们对所有被检查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布置,要求他们必须立即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在上级检查中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狠抓整改落实

在这次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中,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检查人员严肃认真,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虽然我市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到目前告一段落,但是全面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县统计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气象统计自查自纠工作。自检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气象统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督指导气象统计工作。同时有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自开展大规模统计执法检查以来,我局及时成立了以盖世民为组长、孟令忠为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将统计法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要以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为重点,通过中央小组学习会议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严格禁止官方数据发布和随机数据发布。通过广泛宣传,全系统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所有干部职工都能懂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在统计工作中不讲外行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2、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一贯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在正常工作中,统计局领导小组定期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气象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进行监督。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对20xx以来的气象统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没有发现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或篡改统计数据、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统计行为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情况;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数据、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数据等问题。

统计事关国计民生,为科学决策服务,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了保证气象统计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努力提高统计质量。首先,在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工作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发高指标的做法,依法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二、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上报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从清查、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方面层层强化质量控制。第三是体制内度约束,完善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定期数据质量监督制度。重要报告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有效避免数据失真。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法。本次重大检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推动旅游统计再上新台阶。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8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做好统计基础标准化工作,切实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镇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县统计局《20xx年XX县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伯通传(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我镇“三个企业”进行统计

为了做好我镇“三高”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主管统计工作的常务副市长XXX为组长,主管行业的副市长XXX为副组长,统计站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组,对我镇所有“三高”企业进行自查工作。

根据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我镇对我镇辖区内XX家企业的20xx年报和20xx报报表、统计基础设施和“企业套表”网上报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如下:一是所有“三资”企业都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二是统计硬件设施相对完善,配备联网直报所需的计算机;三是企业统计报表填写准确、完整、规范,报表由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未发现数据变更;四是统计报表归档相对规范,按专业分类归档。存档报告附有封面、目录等。,这些都比较清楚;第五,明细账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的,进度明细账和日历年明细账也是根据专业设置的。大多数企业及时登记台账,台账数据可以与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六是“三高”企业及时报送报表,未发现虚报、瞒报、漏报、重复迟报统计报表的情况。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第七,企业已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并落实专兼职统计员,部分已参加统计岗位培训,并取得证书。

从“三高”企业的检查结果来看,我镇“一套企业表”推广顺利,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企业统计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第二,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了解不够,重视不够;三是部分企业统计员未持证上岗,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第四,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导致对数据的评价出现一定的误差,因为新替换的统计人员对自己的业务不熟悉;第五,企业统计制度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加大统计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三高”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加强对“三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企业直报工作及时、统计数据真实;四是提高统计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院校兼职统计员全部参加统计上岗培训或统计继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第五,要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禁止统计数据丢失,杜绝多重统计的矛盾,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第六,加快完善企业统计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9

兰山区统计局: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xx]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6月18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 、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xx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10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为了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丽江市监察局和丽江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结合我县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并联合下发了《县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国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我县执法大检查工作。

一、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好我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统计当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好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抽查方案》,成立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陆绍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副局长赵军、县监察局副局长和立伟和县司法局副局长齐建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二、宣传动员

为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座谈、标语张贴、报刊、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广大统计人员充分认识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认真自觉地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三、开展自查

根据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方案和部署,县乡统计机构、县直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严格依照《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县共收到来自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约60多份,这些单位和部门都能依照《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精神,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上报统计数字,

1、县乡统计机构分别从:一是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情况,检查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和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重点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指标开展自查;四是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五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告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五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认真查对,填写并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2、各企业以自查与统计执法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核查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是否存在迟报、据报、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如实填写了并报送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3、县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点查对了:一是统计调查项目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三是检查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四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认真核实并填写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查找了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到目前,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至今未报本单位的自查表。二是个别企业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也不设置统计台帐;三是有的单位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四是个别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偏低,迟报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随意更换,队伍很不稳定。六是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不当一回事,没有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表格。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自百不认真细致的,责令其限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下一阶段的抽查工作中,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查处那些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在检查中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处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统计、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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