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时间:2025-06-04 作者:工作汇报网管道处置应急预案(集锦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我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依法、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布局规划,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整合多方应急救援力量,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4)科学处置,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装备作用,科学处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5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共同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承担管道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处置的主体责任。
2风险分析和分级标准
2.1风险分析
石油(包括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2.2分级标准
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以上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组织体系
3.1市级应急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应当成立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接到报告后,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快速判定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协调全市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做好综合研判及上报的同时,按规定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应急结束后按市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后期处置工作。
3.2市级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组成。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和总结评估,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人员或者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市石油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做好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
(4)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6)市经信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等工作。
(7)市民政局: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
(8)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级财政做好资金筹集管理工作,保障市级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事发地地质灾害信息,并制定应对措施。
(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指导因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制定污染区域防护措施。
(11)市建设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受损害或者受威胁的工程建筑、公用设施等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的运输。
(13)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参与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5)市气象局:做好事发地气象保障服务,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对台风、暴雨(雪)、寒潮、低温、道路结冰、大风(龙卷风)、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可适当调整成员单位。
3.3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Ⅳ级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参照市指挥部架构,视情成立县(市、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县(市、区)指挥部应当明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4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件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监测预警
4.1预防监测
(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的隐患信息,要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和所在县(市、区)政府报告。
(2)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当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4.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依次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件。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预警发布
县(市、区)发展改革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况,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的判断和把握,核实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本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实信息后,向本级政府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由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其中,一级、二级预警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和解除;三级预警由市发展改革委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和解除;四级预警由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提供调整预警级别的专业建议。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7)根据需要,对有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1)一旦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报告110社会应急联动中心或者119指挥中心,也可向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在20分钟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3)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接到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在20分钟内力争15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力争40分钟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
(4)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可能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情况,应当依托与毗邻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向毗邻市应急管理部门通报。
5.2先期处置
(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
①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研究决定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④协调全市专业应急队伍、驻嘉部队、武警部队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⑤按规定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⑥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⑦根据需要,向毗邻市或省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接到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视情成立县(市、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快速开展联动处置。
现场指挥部职责包括:
①判定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②组织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③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④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5.3专业处置
除《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事故。
由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
②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石油天然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③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天然气,完成损毁管道抢修。
(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火灾爆炸事故。
由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②根据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次生灾害发生;
③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气。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的,由省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市级指挥部决定;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者指挥部决定。
5.5信息发布
(1)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省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市级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3)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者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涉及人员伤亡的应当提前报告省级相关部门。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
6.2保险理赔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3调查与评估
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由省级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事件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事件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与评估。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提级调查。
7应急保障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人员、交通、治安、医疗、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按照《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8预案管理
8.1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不履行本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预案相关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水上、铁路、民航等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集里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或副书记任副指挥长,党政综合办、集里派出所、集里医院、城建开发办、安监站、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城管办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安监站内),由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街道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
街道指挥部职责:领导和协调街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贯彻全街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方针,起草、修改和解释本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协调全街道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完成街道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街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衔接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收集、综合事故信息,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汇报,及时传达和执行街道应急委、街道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开展事故救援、抢险及相关的通迅、交通、物资保障等应急工作;协助做好事故信息工作;完成街道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安监站承担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收集事故信息并依法依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综治城管办依法对事故现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协助疏散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警力参与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取证工作;对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经济发展办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参与相关事故救援的协调;负责农机和旅游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全街道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演练;负责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调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指导协调和办理已参保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事务;负责对灾区群众的安置、补助和提供社会援助,承办事故抢救中牺牲和受伤的同志追认烈士、评残等申报、审批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并监督使用。
城建开发办负责建设工程与房屋垮塌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联系市政工程处做好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抢险和抢修;配合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信息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
街道和企业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街道要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三、预警信息和处理
(一)预警信息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应针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和预警措施。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险情应及时上报;应向社会公布举报信息电话,推进信息的预警预报。
(二)信息处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危及的人数等及时作出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采取相应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必要时,报告街道指挥部。
街道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对接收的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提出处理建议,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一般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1、启动Ⅳ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2、启动Ⅲ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县、区(市)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3)发生跨
县级行政区的事故。
(4)需要市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3、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发生超出市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3)发生跨地、市级行政区的事故。
(4)需要省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4、启动Ⅰ级响应的条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3)超出省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事故。
(4)发生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5)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事故。
(二)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街道指挥部应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在市指挥部进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街道指挥部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三)事故报告和处理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及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及安监站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事故成因、已采取的措施等,以及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对工农业、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中死亡、失踪、被困人员如果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涉外、涉港澳台有关应急预案实施。
(四)指挥和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街道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
1、安监站救援内容:
(1)提出应急救援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协调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5)指导对周边危险源进行监控,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2、其他职能部门救援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协调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跨乡镇、街道或领域影响重大的事故救援行动,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实施。
4、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6、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救援能力时,请求市政府协调组织区域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7、现场检查与评估
成立现场检测、监定与评估小组,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8、信息
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9、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街道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街道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等。
2、保险理赔和社会救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迅速开展受灾人员及单位的保险理赔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求助工作。
3、事故调查
安监站或其他安全职能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报指挥部。
六、应急保障
1、经费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街道垫付。街道处置事故所需工作经费,由街道财政预算逐年安排,滚动积累。
2、物资保障
办事处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实现事故发生后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3、队伍保障
办事处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4、通迅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应掌握本地区所有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通迅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5、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后,派出所、政法综治办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人员及时运送到位。
6、医疗卫生保障
集里医院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事故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7、科技支撑
成立应急救援顾问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装备保障
办事处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9、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后,派出所和政法综治办要维护社会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监督管理
1、应急演练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要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办事处及各部门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宣传和培训
办事处、社区(村)、各安全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要组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好兼职救援队伍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3、奖励和责任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和更新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本预案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预案解释部门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应付试运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快速组织调动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试运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试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试运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试运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
二、试运突发事故指: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通讯联络方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电厂火灾报警电话:内部拨打:6119、直拨电话:
紧急救护电话:120
四、应急设施
1、消防类:水枪1支、分水器1付、水带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锹2把、消防桶4个、安全帽10顶、干粉灭火器4公斤10具、泡沫灭火器5具。
2、救护类:担架2付、急救箱4个、急救包2个。
3、应急车辆:客货两用车一部、卡车一辆
五、事故处置预案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时,试运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迅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消防系统应投入使用,发现险情应立即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或启用电厂消防系统。
视火情大小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接拨打119或广电消防队电话报警,如火情无法控制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具体地点、部位;火势情况,燃烧物的性质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报警应沉着冷静,切莫慌张。
3、应急分队迅速转移现场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抢救贵重物资。
4、灭火后,保卫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试运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部门。
2、由试运负责人组织应急分队、医务人员、安监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程度轻微的由现场救护医生做就地救护处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受伤人员送至代市医院抢救治疗;代市医院无法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急救中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时,动用应急车辆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由保卫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安监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取证,进行事故调查。
〈三〉试运过程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温度、振动超标,运行声音异常,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当轴承及转动部分有异常,风机或电机有剧烈振动及撞击声,轴承工作温度不稳定,轴承温升超过周围环境温度40℃(风机本体轴承温度高于70℃)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试运负责人发出指令联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机的措施。
2、当机械各部件的温度、振动及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汇报试运负责人并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应立即停机。
3、风门不能正常动作,防爆门损坏,风机流量过小外壳发热严重,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立即查看试运记录和设备状态,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严密监视炉膛压力,操作风机进出口风门时应缓慢。
5、汽机应启动盘车装置缓慢盘车、同时严防蒸汽漏如主汽门汽机侧,如发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明确天然气泄漏情况下的应急行动方案,避免事故,减少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出现天然气泄漏突发状况的管理与处置。
三、工作程序
1、任何人发现天然气气泄漏或接到任何天然气泄漏报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健康安全环保部报告,把具体位置及程度及时上报。
2、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接到天然气报警信号后,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支援。并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科人员至现场查看确认,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公司总经理。
3、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至现场后立即负责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以天然气泄漏点为中心50米范围内划分为禁区,并设置警戒线,禁止外人入内。
4、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需阻止火源发生,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包括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区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所有车辆熄火或禁止活动,关闭一切如对讲机、手机等可能产生静电打火的设备。
5、健康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并协助总指挥(总经理)现场调度和指挥。
6、设备科人员至泄漏现场后,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并及时关闭泄漏点阀门,请示总经理联系天然气抢修队抢修。
7、如在室内泄漏,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切记现场不可开金属门、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8、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发生火花或火星;如有必要可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天然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如泄漏较大,一时无法清除室内泄漏天然气可将用开花水枪对泄漏处进行稀释,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四、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1、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急救中心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科应详细记录燃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和修复过程。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五、日常加强巡视
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燃气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
(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公司一旦发生天气然泄漏或燃爆,针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灾害,抢险工作立足于依靠自救力量迅速有效地把灾害控制在初起阶段,快速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防止燃爆,消除泄漏。
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工程安保总监
成员:餐饮部、事故发生所在部门领班以上骨干力量和部分义务消防员。
三、处理程序
1、发现事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大堂副理、消防中心、值班经理报告。
2、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挂有标牌)或各分阀(挂有标牌)。
3、若天然气泄漏无法控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拨打“119”和天然气抢修电话报警,并宣布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组立即实施救援行动。
4、战斗小组应当根据泄漏影响规模立即划出警戒区,疏散小组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上风向的安全区域。
5、疏散小组应当阻止一切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出公司,有效制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任何人在警戒区域内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开关电源等一切可能发出火星的电器设备。
6、危险区域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排险抢修小组和外部救援人员立即对设施进行抢修。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对中毒者或受伤者开展救治。对中毒或受伤严重者送医院抢救,或打120求援。
9、如发生闪爆,应严格按照公司“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五、天然气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1、泄漏区的电气设备不能随意开关,应保持原状,避免产生火花;
2、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焊接等明火作业;
3、不得使用金属工具,以免产生火花,不得穿着带钉鞋和化纤衣服;
4、在气体扩散区停止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
5、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6、警戒区内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和吸烟明火;
7、当天然气大范围泄漏时,应及时扩大警戒区域,并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区发出险情信号,要求扑灭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
六、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1、使用天燃气时对环境要求:
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耐火、防火性能好的'厨房内。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有第二种火源,要保证用气环境的通风换气。
2、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成份及其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具有微臭的气体,它是天然气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极大,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于氧的结合力,会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使人发生窒息,严重时引起内脏出血、水肿及坏死。由于一氧化碳的特性所致,使人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当中毒后发生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即使能意识到是一氧化碳中毒,但往往已经丧失控制行动的能力,不能打开窗通风或呼救。此时若不被人发现,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2)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是无臭而带酸味的无色气体,是天然气燃烧后的产物。二氧化碳具有麻醉作用,能刺激皮肤和粘液膜。二氧化碳在新鲜空气中含量为0.04%,对人体无害。当燃烧废气充满室内未补偿新鲜空气时,室内二氧化碳增加,氧含量相对减少,会使人发生窒息。
(3)甲烷(CH4)
天然气的主要成份就是甲烷。甲烷对人的生理无害,但有窒息作用。当其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0%时,可使人窒息死亡。空气中天然气(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着火源会发生爆炸。
3、燃气管道、设施为什么不能封闭起来?
天然气的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需要经常检查、定期的保养。如果将这些设施封闭起来,给检查维修带来不便,发生漏气事故不能及时发现,聚集密闭环境里的天然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连接燃具的胶管有哪些规定?胶管使用时间长,容易老化裂口而漏气,发生事故,所以使用软管应尽可能短。一般规定不宜超过两米,且不能穿墙。应随时检查胶管情况,如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新管。
5、怎样检查用气设施的漏气
当怀疑气管、阀门等漏气时,可按下述步骤处理:
(1)将燃具(如:灶、热水器等)全部关闭,观察计量气表最后一位数字,经长时间仔细观察应无走动现象。
(2)用肥皂水或高泡洗衣粉水刷在阀门、管道、接头等处,如有鼓泡现象,则有漏气点。
(3)关闭计量气表前面进气阀门,请天然气公司维修人员修理。
(4)不得用明火查漏。
6、天然气大量泄漏时应怎样作应急处理?
(1)接到停气通知或发现突然停气,应关闭用气设备阀门,以免来气后,未燃烧的天然气泄漏到室内。设备老化、损坏也可能造成天然气泄漏。
(2)发现室内泄漏大量天然气时,首先应设法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降低空气中天然气浓度,然后通知天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处理。不可使用燃具,不能开关电灯,杜绝室内产生火花,以防泄漏气体燃烧爆炸。
7、怎样进行中毒人员的救护?
发现有人天然气中毒时,应先关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环境,实施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使用天然气中毒时的症状如下:
轻度:头昏、太阳穴发胀。
中度:头昏、眼球胀痛、恶心、四肢无力,坐卧不安。
严重:昏迷、呼吸困难、休克、缺氧窒息死亡。反复慢性中毒,会使人健康状况变差,记忆力减退。
8、为什么燃气管道、设施经统一安装验收后不能任意改动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安全性。未经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整改、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整改,必须按程序在天然气公司申请办理,统一整改验收。用户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7
一、危险目标确定
中变炉出口管道破裂起火
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及职责
1、现场指挥人员:当班工长
职责:
(1)指挥或协助本车间应急处理人员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理,视事故类别指挥操作人员开、关相关阀门,停止运转设备、切断气源、适量放空,确保本工段不超压。
(2)迅速指派人员向当班调度报告情况。
(3)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下全厂紧急停车按钮。
(4)指挥员工迅速检查阀门,紧急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人数,到安全地方待命。
(5)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和伤者进行抢救。
(6)组织人员针对某种火灾进行正确有效的扑救。
2、当班操作工
职责:
(1)绝对服从当班工长指挥,不得慌乱、无组织地盲目逃离现场。
(2)正确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迅速进行正确处理,消除事故。
3、当班维修工和其他人员
职责:
绝对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积极协助扑救火灾,抢救被困人员和伤员。
三、报告程序
操作人员→当班工长→当班调度→相关车间→厂部相关职能部门→厂部应急领导小组
四、日常预防措施
1、车间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2、加大巡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力争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3、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4、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作业。
5、建立、健全事故柜及防护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器材安全可靠。
6、定期检验各安全附件,确保灵活可靠。
7、严把配品、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使用。
8、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安装、维修与保养。
9、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演练,确保员工在非正常情况下临危不乱。
五、事故发生的现象
出口管道焊缝裂、漏气、起火,严重时管道爆炸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
1、管道焊接不牢。
2、由于事故管道长期受高温、开停车频繁,导致焊缝局部发生开裂,气体泄漏燃烧瞬间产生巨大压力爆炸。
3、事故管道在运行中超温超压。
七、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紧急停车,变换现场关系统进口阀切断气源。
2、本工段加大蒸汽,然后开放空阀放空泄压。
注意事项:燃烧管道切忌用水灭火。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应付试运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快速组织调动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试运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试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试运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试运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
二、试运突发事故指:
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通讯联络方式: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电厂火灾报警电话:内部拨打:6119、直拨电话:
紧急救护电话:120
四、应急设施
1、消防类:水枪1支、分水器1付、水带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锹2把、消防桶4个、安全帽10顶、干粉灭火器4公斤10具、泡沫灭火器5具。
2、救护类:担架2付、急救箱4个、急救包2个。
3、应急车辆:客货两用车一部、卡车一辆
五、事故处置预案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时,试运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迅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消防系统应投入使用,发现险情应立即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或启用电厂消防系统。
视火情大小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接拨打119或广电消防队电话报警,如火情无法控制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具体地点、部位;火势情况,燃烧物的性质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报警应沉着冷静,切莫慌张。
3、应急分队迅速转移现场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抢救贵重物资。
4、灭火后,保卫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试运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部门。
2、由试运负责人组织应急分队、医务人员、安监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程度轻微的由现场救护医生做就地救护处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受伤人员送至代市医院抢救治疗;代市医院无法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急救中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时,动用应急车辆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由保卫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安监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取证,进行事故调查。
〈三〉试运过程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温度、振动超标,运行声音异常,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当轴承及转动部分有异常,风机或电机有剧烈振动及撞击声,轴承工作温度不稳定,轴承温升超过周围环境温度40℃(风机本体轴承温度高于70℃)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试运负责人发出指令联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机的措施。
2、当机械各部件的温度、振动及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汇报试运负责人并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应立即停机。
3、风门不能正常动作,防爆门损坏,风机流量过小外壳发热严重,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立即查看试运记录和设备状态,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严密监视炉膛压力,操作风机进出口风门时应缓慢。
5、汽机应启动盘车装置缓慢盘车、同时严防蒸汽漏如主汽门汽机侧,如发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管道处置应急预案 篇9
一、基本情况:
压缩空气虽然经电脑编算设计,其排气压力不会超过储气罐及管道的设计压力,但由于强大的内部气体对气罐及管道造成的压强以及外界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的炸裂等现象。
二、危险目标:
贮气罐及管道炸裂
三、事故报警:
一旦发生贮气罐或供气管道炸裂现象,当班班长或运行工应立即向当班调度报告,并迅速通知救援指挥部成员,
四、救援机构:
应急救援机构由配电主任、安全员、设备运行工、生产调度、当班班长、组长。
五、事故的处理:
1、发生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炸裂,当班班长应立即疏通附近人群,并通知做好附近因炸裂造成连带事故的有关车间,防止发生群发事故。
2、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保护现场,并就地安全迅速切断气源。
3、保护好贮气罐安全阀等有关安全保护装置的.参考数据。
六、注意事项:
1、发生炸裂事故,进入现象前,一定要注意现场的电源是否已切断。
2、当强大的排气压力排放时,一定要躲开,并从最近旁迅速切断气源开关。
3、防止裂片伤人皮肤。
4、防止因炸裂引起的高空裂片下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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